太上無極大道自然真一五稱符上經卷下
老君曰:服靈寶五符,使八卦之精常在人堂樞前,上治太微華蓋,中知人家吉凶。子欲求仙道,當先通八精。八精,道下之八神也,皆知天命也。靈寶常致,止八史。當於家分1為八方十二辰,辰上及門外左右,各種通神芝草,凡十四株。取奏畫2八卦,作玄洞通靈符於八方,五稱符著堂中中梁上。令人通神靈,一門之內,男女兒童同心,昭然如日月,坐知四方3,長生不老,致神仙。清除堂中為齋室,方二丈四尺,分等為4八方十二辰,取章拒5十四人。先取直門者於堂樞外,禁百邪不得入于6內。次取十二辰,從寅始,於堂前各刻為人,得陽者為男,陰者為女,各安著堂中。辰上鑿地作埳,令平其頭子當於中央。先以春分時五寅日,取蘭艾7作湯沐浴,至五8卯日,取水釀菊作漿於寅卯地。至後日,取章拒。當取之時,清除其傍,以小席為座,作十四藉處,燒香,各祭以酒脯,再拜咒曰:
章拒之生,體廉身貞,守宮十二,氣通神靈,今當與子,俱合神卿,與子為友,同遊某嶽之陽,呼子當應,問子當唱,約不相欺,合契為盟。
三上酒畢,收祭。握其根9刻為人,隨成名之,別其男女。明旦,天值東井日,於戶前長跪,自說:曾孫某甲10,以今日沐浴畢,入室施安章拒。須至五稱之日,各取其筆,以其11日書符,隨法著之五符,凡十日畢,即時燒香。至日,各祭章拒於辰上。先以其字呼之,呪曰:某君通神靈,今與君同字,十二辰六旬之後,當應人十二日。祭畢,後但12自燒香,存念八史,識其姓字,并取白華,乾治,服方寸匕,於堂中以通身神,與史共為友。後得天值東井日,解符,輒出沐浴畢,還著之。至後日復出如法。凡五沐浴,令滿一百二十四日,神皆已至,或已聞其聲,或已見其形,如圖狀。明旦祭之堂樞下,神輒與子共語。諸神六甲玉女青腰承翼,皆已至,但不與人語。故八史先侍,子知人情13,子當請問八史,求神仙長生之法。史即為人入天宿,省錄籍,語人也。子14若先無仙錄生籍,去仙遠矣。適可修奉使致富貴15,延命至三四百歲耳。徒服神丹金液藥石,其與道錯。若欲長生,役使八史變化,致行廚萬物,當解置稱符,盛以五綵囊,懸著所卧帳中,取朱筆書白素,作八卦玄洞通靈八威神符,著心前,以役16使之也。常使五符及章拒,致八史,使不得去。八符主威制使之耳,不能長全,致令17停住也。收取章拒人,各一皮囊盛之。竹作一籠函,形狀如壺,貯受十二人,以皮衣內外蓋其上,名曰和莬通神秘奧室,著所卧帳中。旦再拜,呪之曰:通靈某君,常與曾孫共通神靈,願18與今日史甲,同乘青龍,出入幽冥之鄉,今日所道,聞語19輒聽戶下二人,追所通20戶安之。當出行21之時,呼直戶通神某君,不得22令五惡邪魅進于23玉房,當進神仙道明玉女24,六甲諸神,以今日人著衣中,念符存史出行25,史隨人所止也。若欲隱形變身,以人著左肘26存史,即隱行人中,人不見也。欲為瑞應怪異27呪行人,隨口教令所施為,留著處所,人自語28作聲響,史為其變化,無所不為也。此道29既成30,萬物可藏錄31,對見32鬼神,坐見八荒,能令日月,一暗33一光,能令五色,亂34其青黃,能令星辰,緯度35改常,能令五嶽,回轉縱橫36,能令四時,交易陰陽37。冬生草木,夏結冰霜,能令雷電,砰磕轟以38,能令雲霧,蓊鬱飛颺。福禄既臻39,除彼凶殃,子40能修之,拜為仙王。變化41既至,凡百並通,生者42可救,命短可長、濟度無窮,哀護眾生。不得輕陵43天下萬民,妄為非道,百姓懼怖,禱祀44天神45,天宿責人,道去甚遠,慎之焉。若使史三年,無46犯違神靈,雖無生籍,史為人請命,得延年一千歲47也。仙公曰:勤立善功,功滿三百,即延命千歲矣。善功謂濟危救命者也。不須48役使六甲矣。學仙49務長生昇度,度世為急50也。年壽有限;常不得51人,常與年競,庶幾免死矣52。
老君53曰:佩靈寶五稱符入齋堂,致六甲陰陽之神54,亦如法,但不與八史同。用百日之限,及通神草55各不同也。六甲齋法,以四時日佩符,一年56之中乃畢。六甲尊於天,五斗為六甲職吏耳57。一千58二百四十日,應得六甲父母,六甲通靈圖59、通靈符、寶籙圖,乃可致神,役使之耳。六甲60父母,得所處嶽分屬之山陽地者。凡山亦61有應知山精所屬之嶽,乃可用耳。此父母一名62鬼箭,一名鬼督郵,一名獨搖63。取其根,根有64十三魁,一大魁在其65中央,名六甲父母,十二魁66各在四面十二辰上,處陽為六甲,陰上為六丁67。丙戊庚壬隨甲,乙巳辛癸隨丁,此陰陽相配68也。取其根,各刻為人,如圖狀。識其辰入室69,以中央字為魁剛聖主,六甲父母十二人,皆令70得本辰,各各為六甲。至甲日,各祭以酒脯71,前至三月三日,取虎頭毛,種之中庭中央,以羊72烏血灌之。又生六甲父母,又有十三株,子亦有魁,其色正青,汁亦青。取其汁,書通靈符73。諸所應書,並用其汁。書畢,取其根,治為散,於74堂中,各以其日,服以井花水。日出服符,日中75服散,皆如圖狀76。三年之後,五符著堂四壁,黃帝符77著中央梁上。道成之後,各盛以五綵囊78,秘室中也。仙公曰:學道得成,天地神靈、三界大魔王官屬,皆來役使,何煩致之哉79,不必當醮六甲也。求仙者80以昇騰雲漢,駕龍為先也81。
老君82曰:太上靈寶,常先天地而生,從本無鞅數劫83來。混沌自然,道真者也。在道為道本,在之為教先84。十方之教85,皆始於86靈寶也。子服五符,眾通真人87區區。靈寶在東方為香林館88,其真人名入精進89,字敬首,治震卦,其神字建剛。靈寶在90南方為樂林館,其真人名不捨精進,字覺首,治離卦,其神字月精。靈寶在西方為華林舘,其真人名習精進,字寶首,治兌卦,其神字太玄。靈寶在北方為首林館,其真人名行精進,字惠首,治坎卦,其神字天建。靈寶在東北方為蓮林館,其真人名悲精進,字德首,治艮卦,其神字日原。靈寶在東南為金林館,其真人名盡精進,字目首,治巽卦,其神字玄精。靈寶在西南為寶林館,其真人名上精進,字明首,治坤卦,其神字柱史。靈寶在西北為金剛館,其真人名一界精進,字法首,治乾卦91,其神字臨剛。靈寶在上方為寶林宮,其真人名至精進,字賢首,治華蓋,其神字八精92。靈寶在下方為水精宮,其真人名梵精進,字智首,治五音水府,其神字八史93。八史者,天地八精,常令人通神靈。
諸道士及學仙之士94、百姓子,欲奉吾十方真道95,求神仙長生不老,當服靈寶,先致八史,種通神芝草於精舍宮館靈廟96中,十二辰上,如法以四時日佩靈寶文。正月十五日,若七月七日,作靈寶五稱符於精舍宮殿97,下著四面中央。著嚴精舍中者,著四壁,中央符著中梁上,皆隱之,勿使非常凡人見之。燒香修法,存十方靈寶太上真教名98,誦詠道經,願念高仙飛行太極府八史,字清潔。至立春日,東北無極之眾99,悲精進真人100德首,同來至大道真人101艮神日原,俱啟之,隨子身光102青黃金色,得如服之,壽萬劫。春分之日,東方無極之眾,入精進真人敬首,同來至真人震神建剛,俱啟之,隨子身光青如藍,得如服之,壽二萬劫。立夏之日,東南無極之眾,盡精進真人目首,同來至真人巽神玄精,俱啟之,隨子身光青赤黃,得如服之,壽三萬劫。夏至之日,南方無極之眾,不捨精進真人覺首,同來至真人離神月精,俱啟之,隨子舍利赤如丹,得如服之,壽四萬劫。立秋之日,西南無極之眾,上精進真人明首,同來至真人坤神柱史,俱啟之,隨子舍利黃如金,得如服之,壽五萬劫。秋分之日,西方無極之眾,習精進真人寶首,同來至真人兌神太玄,俱啟之,隨子舍利白如銀,得如服之,壽六萬劫。立冬之日,西北無極之眾,一界精進真人法首,同來至真人乾神臨剛,俱啟之,隨子舍利蒼黃金,得如服之,壽七萬劫。冬至之日,北方無極之眾,行精進真人惠首,同來至真人坎神天建,俱啟之,隨子舍利水蒼色,得如服之,壽八萬劫。四季之時戊己之日,上下無極之眾,至精進、梵精進真人賢首、智首,同來至真人八精、八史,俱啟之,隨子身光青赤白黑黃,得如服之,與大道洞合,求無極也。服符一年,十方無極之眾,及十方諸已得道103真人,無不盡至者,八史啟之前,隨子身光,與真相見104,仙道長生,成於此矣。道士、百姓子,不能修法行道,但家有此符經,刻石安鎮,施種章拒,身光自至,令人長生,心開內發,甚若日月,百病皆愈,魍魎邪魔,凶惡灾害消亡,宜官重祿,錢財如雲,男賢女貞,子孫盈堂,專及眾生,福德巍巍。
老君曰:諸百姓自天子以下,至于庶民,本非道士,當有宿恩105,得吾靈寶經,命皆自得延。即欲行符,取大石五枚,各令色純,重百斤以還,七十斤以上。一枚正青,朱刻東稱符;一枚正赤,黃刻南稱符;一枚正白,黑刻西稱符;一枚正黑,青刻北稱符;一枚正黃,白刻中稱符。各安其文,以鎮宅五方。五行相生,無相剋害,百病自愈,五邪六害106,灾禍非常,各自消亡,居官重祿,五兵107不當,富貴日臻,錢財如雲108,傳世延命,子孫元元。
畫八卦玄洞通靈八威神符於八方,種通神長生草於十二辰上,令人心開,通徹四方,逆知未然,昭昭若日月。若遊居船車,行賈市109,渡江湖,入何海,辟風波水精毒疫,保身利財兼十倍110,不遇凶害,恒與吉會。取一瓶形狀如壺,取五色奏111,五色筆,畫靈符112,內瓶中,朱畫瓶外,作八卦通靈113八威神符。祭畢,以黃繒衣瓶,令掩其口,取黃材作簽其上114,黃絲繩封之,題簽五星通靈保鎮符,印文五星通靈之印,以著船車中。行遠近五嶽四瀆、五湖三河115,神精116皆來奉迎侍衛,所在土地、山精地靈、禽獸虎狼,皆來朝拜。還家,以瓶著中梁上。諸欲禳灾,行五石鎮宅,皆如上法。
以其日燒香,并取白華,乾治,服方寸匕,令人通神致福。白華者,二十四名。一名章拒十四人117,一名章明,一名章生,一名章草,一名章陸,一名通神明,一名通精,一名通靈,一名玉女,一名家仙,一名家寶,一名家芝,一名延命,一名長生草,一名守宮,一名守宅十二神,一名夜呼,一名夜唱118,一名致精,一名陽明,一名陰明,一名赤䓪,一名白華,一名當陸。凡二十四名,象吾二十四號,上應天地二十四氣,道家之靈寶用也。符者,天人命也。子有宿命,得吾五符,與白華共致神精,慎勿輕泄與世人。子妄泄示,違負天氣,殃致滅身,上及七世父母,下及七世子孫。若神靈告子應與有骨命者,五八年一出,傳付五人。皆令五音合其宮商徵羽角,天值東井日,沐浴入室,按五方之數燒香,左三右七,前九後一,中央四。二十四日,應天二十四氣。吾在中央五星,下臨五斗,五岳神靈,同致帝座,五帝授符,受者長生。座長二丈,中央圓,皆重繒為席。
甲乙王相日,以金錢三千至東方福德地,席香119燒之畢。復以丙丁王相日,以金錢九千至南方福德地,席香燒之畢。復以庚辛王相日,以金錢七千至西方福德地,席香燒之畢。復以壬癸王相日,以金錢一千至北方福德地,席香燒之畢。復以戊己王相日,以金錢四千於中方,若都市福德地,席香燒之畢。並使盡合用金錢二萬四千,皆己自齋具。燒香不得調求五音。天宿東井日,沐浴蘭湯,清潔身體,齋忌入室燒香。先始東方,二十四日畢。天氣納和,傳付五音。子若惜錢財,妄有分損,不如天氣,或未應傳如擅傳,天氣不和,五星不照,五帝不授,五嶽不開120,五藏傷疾,殃致滅身。 仙公曰:鄉縣121道士多貧,今122以金銅錢準之123,可傳經也。弟子自具信直,皆以恭齋法事,及救困窮,不得私用。具五合香燒之124,以效至心也。
老君曰:靈寶為道之先,神靈常所憑,諸天諸地諸聖125之所共宗。玄洞通靈神真符,三皇天文大字,洞真經本,同於靈寶。故先撰為五稱符,餘者入天氣,故曰天文字,及為皇符也。並可以施召,役使天地之靈,皆先、佩服靈寶,施文乃得神,得神至126,輒憑己,不為人127禍殃也。子無靈寶文,何以畜天真。慎於所施,召神不常憑己,反為人殃,害及子孫。既有靈寶符,當得靈寶圖,圖有二十四首,天之真氣也。吾之法號也,大道之真法也。子欲求道法,先沐浴去臭穢,當得東井圖。子欲定五帝,役山精,當得五岳圖。子欲通神靈法,先决入精,當得八史真形圖。子欲通五行,致行廚,當得六甲通靈圖。子欲存五牙128,致天神,當得九宮紫房圖。子欲奉道法,當得泰清圖。子欲奉順道,當得混成圖。子欲得通道機129,當得西昇保錄圖。子欲通道變化,當得靈化圖。子欲躡天道130,當得九天圖。子欲脫身形,當得九變圖。子欲隱存守身神,當得常存圖。子欲定身守神寶,當得舍影圖。子欲恬泊守一以存身,當得養身圖。子欲寂嘿養其志,當得精誠守志圖。子欲清靜潔白致芝英,當得芝英玉女圖。子欲娉六丁,當得六陰玉女圖。子欲致仙錄,當得九九導仙圖。子欲食道氣,當得導引圖。子欲治道術,當得洞中洪寶圖131。子欲為變化,當得隱測圖。子欲臨爐定九丹金液,當得太一圖。子欲登五嶽求神仙芝藥,當得開山芝藥圖。子欲保身形132,別邪精魔魅,當得明鏡圖。子既有明鏡圖,應得含鏡圖。凡二十四真圖,吾之靈寶也。洞中黃籙章,中黃九都文,各有祕要經,即吾之別號也。皆得靈寶自然符為宗元,相須而成真人。子能得之,必能長生,蕭蕭高仙,飛步太清,億劫猶日頃也。
黃帝曰:天老以小兆未知天氣,故授兆靈寶五稱符經。請按東井讖133,清潔吉日134沐浴齋靜,受靈寶符也。正月十日人定時,二月八日黃昏時,三月六日日入時,四月四日下哺時135,五月一日上晡時,二十九日日晡時,六月二十七日日中時136,七月二十五日禺中時,八月二十二日日出時,九月二十日雞三鳴時,十月十八日雞初鳴時,十一月十五日過夜半時,十二月十三日夜半時。此皆天氣月宿東井時,與神仙合香,此日時137沐浴,神降己也。沐浴蘭湯,言道士欲通神人也,謂諸百姓不須此沐浴也。又上法行五石鎮宅138,按《開明經》:家有靈寶,萬歲不老。君有五稱八威,眾寶不衰。謂不復須鎮也。必以治民,無此文者施耳。又《玉札記》139云:五符,五方之稱者,道之真一也。故不以此經符寶文尊書以入神房靜室中,與眾書會也。使常在帳中,又通靈八符威制八方之神,皇符難服,故別祭如受之以威使八神也。
太上太極真人曰:學道者受此經後,四十年傳一人。已延壽者,四百年傳一人。得地仙者,四千年傳一人。得天仙者,四萬年傳一人。得無上洞寂太上至真者,四萬劫傳一人。太上靈寶大法傳授之科備矣。此經言高仙淩虛之道具矣。太上弘普之教陳矣,淵遠之辭彰矣,玄真之真,希微之旨,不可思而議矣。仙公曰:故歷代凡賢,有絕思之謠也。
太上玄一真人曰:道德五千文,經之至賾,宣道之意,正真之教盡也。煥乎奇文140矣。誦之千日,虛心注玄,白日昇仙,上為太上四華真人。此高仙之宗也,亦能致慶於七祖矣。
仙公曰:五千文經之偉矣,其妙賾難為辭者也。學人心不盡於榮華之想,常存於內外,以讀此經而望天真,未可覩矣。才若君子之輩,便使世咸知斯文之不虛誕也。能弘希微之辭者,猶火中生蓮華乎。
太上無極大道自然真一五稱符上經卷下
校注
- 『分』字據教煌本補。
- 奏畫:原作春書』,據教煌本改。奏,表紙也。
- 敦煌本『四方』下有『五方、十方』四字。
- 『為』字據敦煌本補。
- 章拒:敦煌本作『章櫃』。案章拒即章陸根刻作人形,睨之以析福。本篇下文中『章拒』,敦煌本均作『章櫃』。不復出校記。
- 于:教煌本作『乎』。
- 蘭艾:教煌本作『蘭菊』。據下文,當作『菊』。
- 『五』字據教煌本補。
- 握其根:教煌本作『掘取其根』。
- 某甲:教煌本作『王甲』。
- 『其』字據教燒本補。
- 彼但:教煌本作『後旦』。
- 知人情:教煌本作『知人精誠』。
- 『子』字據敦煌本補。
- 使致富責:原作『史至富貴』,據敦煌本改。
- 役:原作『後』,據教煌本改。
- 『令』字據教煌本補。
- 『願一字據教煌本補。
- 聞語:原作『聞諸』,據敦煌本改。
- 『通』字教煌本作『止』。,
- 教煌本『出行』下有『山林』二字。
- 不得:原誤作『不六』,據敦煌本改。
- 于:教煌本作『乎』。
- 玉女:原誤作『玉亦』,據敦煌本改。
- 出行:原誤作『出一』。
- 左肘:原誤作『左有』,據敦煌本改。
- 怪異:原誤作『怪魁』,據敦煌本改。
- 自語:原誤作『自六』,據敦煌本改。
- 敦煌本『此道』二字上有『乃可免於凶耶之厄矣』九字。
- 既成:原誤作『既相』,據敦煌本改。
- 可藏錄:敦煌本作『可通』。
- 『見』字據敦煌本補。
- 一暗:原誤作『室腌』,據敦煌本改。
- 亂:敦煌本作『易』。
- 緯度:原誤作『違皆』,據敦煌本改。
- 縱橫:原作『蹤橫』,據敦煌本改。
- 陰陽:原誤作『脯陽』,據敦煌本改。
- 轟以:當作『轟娘』。敦煌本無『能令雷電』至『蓊鬱飛颺』等十六字。
- 既臻:敦煌本作『自然』。
- 子:原誤作『下』,據敦煌本改。
- 變化:敦煌本作『道德』。
- 生者:原誤作『生符』,據敦煌本改。
- 輕陵:原誤作『於凌』,據敦煌本改。
- 禱祀:敦煌本作『祝祠』。
- 天神:原誤作『天中』,據敦煌本改。
- 無:原誤作『黃』,據敦煌本改。
- 一千歲:原誤作『囊千歲』,據敦煌本改。
- 不須:原誤作『致須』,據敦煌本改。
- 學仙:敦煌本作『學士』。
- 急:原誤作『仙』,據敦煌本改。
- 不待:原誤作『不得』,據敦煌本改。
- 矣:原誤作『老』,據敦煌本改。
- 老君:原誤作『數君』,據敦煌本改。
- 之神:原誤作『教神』,據敦煌本改。
- 通神草:原誤『眾神草』。據敦煌本改。
- 一年:原誤作『名年』,據敦煌本改。
- 職吏耳:原誤作『職在耳』。敦煌本作『職史身』。
- 敦煌本『一千』上有『齋』字。
- 通靈圖:原誤作『止靈圖』,據敦煌本改。
- 六甲:原誤作『得中』,據敦煌本改。
- 亦:原誤作『女』,據敦煌本改。
- 一名:原誤作『行名』,據敦煌本改。
- 獨搖:敦煌本作『蜀搖』。
- 有:原誤作『肘』,據敦煌本改。
- 『其』字據敦煌本補。
- 魁:原誤作『異』,據敦煌本改。
- 六丁:原誤作『語丁』,據敦煌本改。
- 相配:原誤作『成配』,據敦煌本改。
- 入室:原誤作『入一』,據敦煌本改。
- 皆令:原誤作『度令』,據敦煌本改。
- 酒脯:原誤作『酒陰』,據敦煌本改。
- 以羊:原誤作『娘手』,據敦煌本改。
- 書通靈符:原誤作『書通靈者』。敦煌本作『書通符靈』。
- 於:原誤作『輕』,據敦煌本改。
- 日中:原誤作『日神』,據敦煌本改。
- 狀:原作『法』,據敦煌本改。
- 黃帝符:原作『無帝符』,據敦煌本改。
- 五綵囊:原誤作『五綵一』,據敦煌本改。
- 何煩致之哉:原作『例煩不之我』,據敦煌本改。
- 求仙者:原作『求急者』,據敦煌本改。
- 也:原作『死』,據敦煌本改。
- 老君:原作『矣君』,據敦煌本改。
- 無鞅數劫:原誤作『無鞅老劫』,據敦煌本改。
- 敦煌本『先』字上較道藏本少十八字。
- 十方之教:敦煌本作『十方之佛』。
- 『於』字據敦煌本補。
- 眾真人:原誤作『通真人』。敦煌本作『眾佛』。
- 香林館:敦煌本作『香林剎』。按後文樂林館、華林館、首(敦煌本作道)林館、蓮林綰、金林館、寶林綰、金剛館、寶(敦煌本作欲)林宮、水精宮等九條,敦煌本均以『館』字或『宮』字作『剎』。疑係僧人抄寫所致也。
- 其真人名入精進:原本『名入』誤作『一文』,據敦煌本改。按敦煌本此句作『其佛名入精進菩薩』。後文中『其真人名不捨精進』、『其真人名習精進』等九條,敦煌本皆以『真人』二字作『佛』,句末加『菩薩』二字。疑係僧人改抄。
- 在:原本誤作『吏』,據敦煌本改。
- 乾卦:原本誤作『境卦』,據敦煌本改。
- 字八精:敦煌本作『字日八精』。
- 字八史:敦煌本作『字月精八史』。
- 及學仙之士:敦煌本作『沙門尼』。
- 真道:敦煌本作『真佛』。
- 官館靈廟:敦煌本作『佛圖浮廟』。
- 精舍宮殿:敦煌本作『佛圖剎寺』。下文『嚴精舍』亦作『剎精舍』。
- 真教名:敦煌本作『真佛名』。
- 無極之眾:敦煌本作『無極之佛』。下文『東方無極之眾』、『東南無極之眾』等句,『眾』字敦煌本均作『佛』。不復出校記。
- 悲精進真人:敦煌本作『悲精進菩薩』。下文『入精進真人』、『盡精進真人』等句,敦煌本『真人』二字均作『菩薩』。不復出校。
- 同來至大道真人:敦煌本作『同來至大道真佛』。下文東方、南方等各條中『同來至真人』句,敦煌本『真人』二字均作『真佛』。不復出校記。
- 身光:敦煌本作『含利』。下文中凡『身光』二字,敦煌本均作『舍利』。道藏本多作『身光』,亦有作『舍利』者。不復出校記。
- 得道:敦煌本作『得佛』。
- 與真相見:敦煌本作『與佛相見』。
- 宿恩:敦煌本作『宿因』,近是。
- 六害:原作『六畜』,據敦煌本改。
- 五兵:原作『五嶽』,據敦煌本改。
- 錢財如雲:敦煌本作『錢寶自足』,近是。
- 遊居船車行賈市:敦煌本作『船車遊行山林』。
- 敦煌本無『兼十倍』三字,疑係衍文。
- 五色奏:原本缺,據敦煌本補。奏,表紙也。
- 畫靈符:敦煌本作『書靈寶符』。下文『朱畫』,敦煌本作『朱書』。
- 『靈』字據敦煌本補。
- 取黃材作簽其上:敦煌本作『取黃杖作樞,檢其上』。下文『題簽』,敦煌本作『題檢』。
- 五湖三河:敦煌本作『五湖三江四海』。
- 神精:敦煌本作『神王精靈』。
- 『十四人』三字據敦煌本補。
- 夜唱:敦煌本作『夜明』。
- 席香:敦煌本作『市香』。下文同此。
- 不開:原誤作『不關』,據敦煌本改。
- 鄉縣:敦煌本作『赤縣』。
- 『今』字據敦煌本補。
- 準之:原作『倍之』據敦煌本改。
- 『弟子自具信直』至『具五合香燒之』,此段文字原本作『弟子自具五合香』七字。據敦煌本補。
- 諸天諸地諸聖:敦煌本作『諸天諸地諸水諸佛』。
- 乃得神得神至.r敦煌本作『乃得行神,神至』。
- 『人』字據補本補。
- 存五牙:敦煌本作『存吾身』,近是。
- 得通道機:敦煌本作『通道機』。下文『通道變化』,敦煌本作『通道變』。
- 躡天道:原誤作『跚天道』,據敦煌本改。
- 洪寶圖:敦煌本作『皇寶圖』。
- 保身形:敦煌本作『保神形』。
- 東井識:敦煌本作『東井記』。
- 『吉日』下敦煌本有『吉時』二字。當有此二字。
- 下哺時:敦煌本作『日跌時』。下文『上哺時』,敦煌本作『日中時』。『日哺時』,敦煌本作『巳時』。
- 日中時:敦煌本作『食時』。下文『禺中時』,敦煌本作『早食時』。
- 『時』字據敦煌本補。
- 敦煌本此句作『又太上法行石五石鎮官宅』。
- 玉札記:敦煌本作『玉機記』。
- 奇文:原作『其文』,據敦煌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