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延壽參贊書卷之三
九華澄心老人李鵬飛集
人元之壽飲食有度者得之
《黃帝內經》曰: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扁鵲曰:安身之本,必資於食。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鄉黨》一篇,其載聖人飲食之節為甚詳。後之人,奔走於名利而飢飽失宜,沉酣於富貴而肥甘之是務,不順四時,不和五味而疾生焉。戒乎此,則人元之壽可得矣。
《內經》曰: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腠理以密,長有天命。
《淮南子》曰:五味亂口,使口爽傷。病也。
陶隱居云:五味偏多不益人,恐隨臟腑成殃咎。五味稍薄,令人神爽。若稍偏多,損傷臟腑。此五行自然之理,初則不覺,久當為患也。
酸多傷脾,肉䐢而唇揭,故春七十二日省酸增甘,以養脾氣。曲直作酸屬木,脾主肉屬土,木克土也。
醋過食,損胃氣及肌藏筋骨,不益男子,損顏色。不與蛤同食,相背也。有云:飲少熱醋,辟寒勝酒。黃戬云:自幼不食醋,今逾八十,尤能傳神。
又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
鹹多傷心,血凝泣而變色,故冬七十二日省鹹增苦,以養心氣。潤下作鹹屬水,心主血屬火,水剋火也。
盛過於鹹則傷肺,膚黑,損筋力。西北人食不耐鹹,多壽。東南人食絕欲鹹,少壽。病嗽及水氣者,全宜禁之。晉桃源避世之人,鹽味不通,故多壽。後五味通,而壽嗇矣。
甘多傷腎,骨痛而齒落,故季月各十八日省甘增鹹,以養腎氣。稼穡作甘屬土,腎骨屬水,土剋水也。
蜜餳、沙糖各見本條1。
又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棗、葵皆甘。
苦多傷肺,皮槁而毛落,故夏七十二日省苦增辛,以養肺氣。炎上作苦屬火,肺主皮毛屬金,火剋金也。
膽、柏皮等2。
又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杳、越皆苦。
辛多傷肝,筋急而爪枯,故秋七十二日省辛增酸,以養肝氣。從革作辛屬金,主筋屬木,金剋木也。
胡椒和氣,過多損肺,令吐血。紅椒久食,失明乏氣,合口者害人。十月勿食椒,損人心,傷血脈,多忘。除濕溫中,益婦人,又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鷄肉、桃、蔥皆辛。
飲食
書云:善養性者,先渴而飲,飲不過多。多則損氣,渴則傷血。先飢而食,食不過飽。飽則傷神,飢則傷腎。
書云:飲食務取益人者,仍節儉為佳。若過多,覺膨亨、短氣,便成疾。書云:飲食於露天,飛絲墮其中,食之咽喉生泡。
書云:飲食收器中,宜下小而上大。若覆之不密,蟲鼠欲盜食而不可,環器墮涎,食者得黃病,通身如蠟,針藥不療。
書云:飲食,以銅器盖之。汗若入內,食者發惡瘡肉疽。
書云:飲食生冷,北人土厚水深,稟賦堅實,不損脾胃。久居南方者,宜忌之。南人土薄水淺,稟賦多虛,不宜脾胃。久居北方者,尤宜忌之。
書云:空心茶宜戒,卯時酒、申後飯宜少。
書云:極飢而食且過飽,結積聚。
極渴而飲且過多,成痰癖。日沒後食訖便未須飲酒,不乾嘔。
太宗謂宰相曰:朕每日所為,自有常節,飲食不過度,行之已久,甚覺有力。老子云,我命在我不在天,全在人之調適,卿等亦當加意,毋自輕攝養也。
陶隱居云:何必餐霞服大藥,妄意延年等龜鶴。但於飲食嗜欲中,去其甚者將安樂。
漿水,按《本草》,味甘酸,微溫無毒,調中引氣,開胃止渴,強力通關。治霍亂泄痢,消渴。食解煩去睡,調理臟腑,治嘔噦。白人膚體如繒帛,為人常用,故不齒其功。世之所用熟水,品目甚多貴,如沉香則燥脾,不骨草則澀氣,密香則玲胃,麥門冬則體寒,如此之類,皆有所損。
紫蘇湯,令人朝暮飲之,無益也。芳草致豪貴之疾,此有一焉。宋仁宗命翰林院定熟水,奏曰:紫蘇第一,沉香第二,麥門冬第三。以蘇能下胸膈浮氣,殊不知久則泄人真氣,令人不覺。
本草云:酒飲之,體軟神昏,是其有毒也,損益兼行。
扁鵲云:久飲常過,腐腸爛胃,潰髓蒸筋,傷神損壽。有客訪周覬,頜出美酒兩石,顗飲石二,客飲八斗。次明,顗無所苦,酒量慣也。客已死矣。觀之,客腹已出,脅已穿,豈非量過而犯扁鵲之戒歟。
飲白酒,食牛肉生蟲。酒漿照人無影,不可飲。不可合乳汁飲,令人氣結。祭酒自耗者,殺人。酒後食芥辣物,多則緩人筋骨。臥黍穰食猪肉,患大風。凡中藥毒及一切毒,從酒得者,難治。酒性行血脈,流遍身體也。
書云:飲酒醉未醒,大渴飲冷水,又飲茶,被酒引入腎臟,為停毒之水,腰腳重膇,膀胱冷痛,兼患水腫,消渴攣痺。
書云:酒醉當風,以扇扇之,惡風成紫癜。又醉酒吐罷,便飲水,作消渴。
神仙不禁酒,以能行氣壯神,然不過飲也。
本草:茶飲者,宜熱,宜少,不飲尤佳。久食去人脂,令人瘦,下焦虛冷。惟飽食後一二盞不妨。消渴也,飢則尤不宜,令人不眠。同韭食身重。
書云:將鹽點茶,引賊入工家。恐傷腎也。
東坡《茶說》:除煩去膩,世固不可無茶,然暗中損人不少。吾有一法,常自修之,輒以濃茶漱口於食後,煩膩既去而脾胃不知。凡肉之在齒者,得茶漱滌,乃不覺脫去,不煩挑剔也。蓋齒性便苦,緣此漸堅牢而齒蠹旦日去矣。
書云:飲多,則肺布葉舉,氣逆上奔。
書云:陰池流泉,六月行路勿飲之,發瘧。
書云:飲水勿急咽,久成氣病。
書云:形寒飲冷,則傷肺,上氣,咳嗽,鼻鳴。
書云:粥後飲白湯,為淋,為停濕。
陶隱居云:食戒欲麤並欲速,寧可少飡相接續。莫教一飽頓充腸,損氣傷心非爾福。
又云:食畢漱口數過,齒不齲,口不臭。漱口忌熱湯,損牙。
又云:食炙爆,宜待冷,不然傷血脈,損齒。書云:食茅.屋漏水墮脯肉,成癥瘕,生惡瘡。
書云:人汗入肉,食之作丁瘡。
書云:食諸獸自死肉,生丁瘡。
隱居云:生冷粘膩筋韌物,自死牲牢皆勿食。饅頭閉氣莫過多,生膾偏招脾胃疾。鮓醬胎卵兼油膩,陳臭淹藏盡陰類。老人朝暮更餐之,是借寇兵無以異。按《鎖碎錄》云:饅頭乃閉氣,梅血湯以破之。包子包氣,醋以破之。
書云:食物以象牙金銅為匙筋,可以試毒。
書云:夜半之食宜戒,申酉前晚食為宜。
《周禮》:樂以消食。蓋脾喜音聲,夜食則脾不磨,為音響絕也。夏月夜短,尤宜忌之。
食物
物之無益而有損者,常人猶不可多食,死病人當避忌者乎?此書所載,凡物之有益而無損者不書,或損益相半者則書其損,而不書其益。
果實
生棗,令人熱渴,氣脹。寒熱,羸瘦者,彌不可多,動臟腑,損脾元。與蜜同食損五臟。
軟棗,冷。動宿疾,發嗽。與蟹相忌。
梅子,壞齒。
生龍眼,平。沸湯內淖過,不動脾。
生荔枝,性熱。多食發虛熱,煩渴,口乾,衂血。
櫻桃,寒熱病不可多食,發暗風,傷筋骨,嘔吐。小兒多食作熱,性熱也。
乳柑,大寒。冷脾,發痼疾,利腸,發輕汗,脾胃冷人尤不可多。諸柑性同。
橘柚,多食口爽,不知五味。
橙子,溫。皮多食傷肝,與檳榔同食,頭旋惡心,生痰作瘧。
楊梅,多食發熱,損齒及筋。
杏實,熱。多食傷筋骨。杏酥,生熟吃俱得,半生半熟殺人。
杏仁,久服目盲,眉髮鬚落,動宿疾。雙仁者殺人,可研細,治夭傷。
桃實,發丹石,損冑。多食有熱。
桃、杏花本五出而六出者,必雙仁。能殺人者,失常故也。
李子,平。發瘧疾,多令虛熱。白密和食傷人五內,不可臨水上噉之,及與雀肉同食。李不沉水者,毒。其仁和鷄子食,內結不消。
梨,寒。乳鵝梨、紫花梨,治心熱。此外,生不益人,多食寒中。產婦、金瘡人勿食,令萎困。其性益齒而損脾胃,正、二月勿食佳。有人家生大如斗,送之朝貴,食者皆死。考之樹下,有大蛇,聚毒於此,不常為妖也。他放此。
林檎,多食發熱,澀氣好睡,發冷疾,生瘡癤,脈閉不行。其子不可食,令人煩。
石榴,多食損肺及齒。
山石榴,多無益,澀氣。
栗子,溫。生治腰腳。生即發氣,宜曝乾蒸炒,食多即氣壅。患風水氣人不宜。
生栗,可於灰火中煨,令汗出,殺其木氣,不得通熱。小兒生者多難化,熟者多滯氣。
柿子,寒。日乾者性冷,多食腹痛,生者彌冷。紅柿與蟹同食吐紅。
飲酒食紅柿,心痛至死,亦易醉,不解酒毒。
一種塔柿引痰,日乾多動風,火乾味不佳。
椑子,性尤冷,與蟹同食,腹疼大瀉。
蒲萄酒過昏人眼。架下飲酒,防蟲屎傷人。
白果,生引疳解酒,熟食益人。然不可多,多食腹滿。有云滿一千個者死。此物二更開花,三更結子,當是陰毒之物。有人艱糴,取白果以為飯,飽食,次日皆死。
菱芰也冷臟,多利、損陽,令陰萎。不益脾,難化,令脹滿,姜酒解之。七月食生菱作蟯蟲。
茨菰,大寒。動宿冷氣,腹脹滿。小兒秋食之臍下痛。孕不可食。吴人常食,患腳氣,癰瘓,損齒,失顏色。
勃薺,性與茨菰同。
芡實,生食動風冷氣,損脾難消,卻益精。
藕,多食冷中,能去疫氣,產後惟此不同生冷忌者,破血故也。
甜瓜,動痼疾,多食陰下濕癢,生瘡,發虛熱,破腹,令人啜啜弱,腳手無力。少食則可不中暑,多食未有不下。貧下多食,深秋下痢難治,損陽故也。患腳氣食,法永不除。五月甜瓜沉水者殺人,多食發黃疸,動氣,解藥力。其雙蒂者殺人,與油餅同食發病。楊州太守陳逢原避暑食瓜,至秋忽腰腿痛,不能舉動,遇商助教療之更生。
西瓜,甚解暑毒。北人稟厚食慣,南人稟薄不宜多。至於霍亂、冷病,終身不除。
木瓜,溫。皮薄,微赤黃香,甘酸不澀,向裏子頭尖一面方是真,益脾而損齒。若圓和子微黃,蒂麤澀,小圓味澀微鹹,傷人氣,多食損牙。
沙糖,寒。多食心痛。鯽同食成疳,葵同食生流癖,笋同食成食瘕,身重不能行。小兒多食損齒及生蟯蟲。
奈子,多食臚脹,不益人,病人尤甚。
慍桲,不可多食,損齒傷筋。
松子,多食發熱毒。
胡桃,平。多食利小便,脫人眉,動風動痰,惡心嘔吐。與酒同食過多,咯血。
五月食未成果核,發癱廊,寒熱。
生果停留多日有損處,食之傷人。
一切果核雙仁者害人。
治諸果毒,燒猪骨過為末,水服方寸匕。
米穀
粳米,生者冷,燔者熱。生不益脾,過熟則佳。蒼耳同食卒心痛,馬肉同食發痼疾。
稻米,糯米也。妊娠與雜肉食之,不利其子,生寸白,久食身軟,緩筋故也。性寒,壅經絡氣,使人四肢不收,昏悶多睡,發風動氣,可少食。
秫米,似黍而小,亦可造酒。動風,不可常食。
黍米,發宿病,久食昏五臟,好睡。
小兒食,不能行,緩人筋骨,絕血脈。
白黍,久食多熱,令人煩。
赤黍,不可合蜜,惟可作糜,不可為飯,粘著難解。
五種黍米,合葵食之成痼疾。藏脯於中,食之閉氣。肺病者宜此。
麥占四時,秋種夏收,西北多霜雪,麪無毒,南方少雪,有毒。
小麥,性擁熱,小動風氣。治麪後覺中毒,以酒嚥漢椒三五粒,不為疾。
大麥,久食宜人,帶生則冷,損人。
麥糵,久食消腎,不可多。
積麥,西川多種,山東、河北人,正月方種。先患冷氣人不宜食。
蕎麥,性寒,難消。久食動風,頭眩。和猪肉食八九次,患熱風,脫眉鬚。
粟米,食後勿食杏仁,令人吐瀉。
稷米,穄也,發三十六種病。八穀之中最為下,不可同川附子服。
陳廩粟米、秔米,陳者性皆冷,頻食之自利。藏脯臘於中滿三月,久不知而食之,害人。
綠豆,治病,則皮不可去,去皮食少壅氣。
赤小豆,行小便,久食虛人,令人黑瘦,枯燥,逐津液,體重。
青小豆、一名胡豆,合鯉魚鮓食之肝黃,五年成乾消。黑白黃褐豆,大小豆,作豉極冷,黃卷及醬皆平,多食體重。服大豆末者忌猪肉。炒豆與一歲以上十歲以下食之,即瞰堵肉,久當擁氣死。人有好食豆腐,中毒不能治,更醫至中途,遇。作腐人家相爭,因問妻,誤將萊菔湯置鍋中,腐便不成。醫得其說,以萊菔湯下藥而愈。蘿蔔也。
醬當是豆為者,今以麪麥為者,食之多殺藥力。夫子云:不得其醬不食,欲五臟悅而愛之,此亦安樂之端。
油,發冷疾,滑骨髓,困脾臟,經宿即動氣。牙齒脾疾人,不宜陳油飲食,須逐日熬熟。
黑芝麻,炒食之不生風疾,風人日食之則步履端正,語言不蹇。
白芝麻,即胡麻,休粮,補益。生則寒,炒則熱。發霍亂,抽人。化山,又別有胡麻,味苦。
麻仁,多食損血脈,粗陽滑精,發女人帶疾。
葵,為五菜主,秋種。早者至春作子,名冬葵。其心有毒,傷人。性冷,熱食之亦令熱悶,甚動風氣。葵凍者,生食之動五種留飲,甚則吐水。和鯉魚食之,害人。四季勿食生葵,不化,發人一切宿病。百藥忌食之,發狂六咬。
吳葵,一名蜀葵,不可久食,鈍人志性。被病,咬食之,永不差。
戎葵,並鳥肉食,無顏色。
生蔥,食之即啖蜜,下痢。食燒蔥啖蜜,擁氣死。雜白犬肉食之,九竅出血,患氣者多發,氣上充人,五臟閉絕,虛人胃,開骨節。正月食之,發面上遊風。大抵功在發汗,多則昏人神。
胡蔥,久食傷神損性,多忘損目,發痼疾。胡臭慝齒人食之,甚。青魚合食生蟲。
韭,俗呼草鍾乳,病人可食。然多食,昏神暗目,酒後尤忌。不可與蜜同食,未出土為韭黃,不益人,滯氣。花,動風,過清明勿食,不利萬人,心腹痼冷者加劇。
五月食之,損人滋味,乏氣力。不可共牛肉食,成瘕。熱病後十日不可食,發困。蔥亦不宜。
薤,肥健人,生食引涕唾。與牛肉食作瘕。四月勿食薤,及三冬生食,多涕唾。
葫,大蒜也。久食傷肝,損目弱陽。煮以合青魚鮓發黃,作義瞰繪伐命。惟生食,不中煮。暑毒,爛嚼下咽,即和。仍禁冷水。
四月、八月食之,傷神損膽氣,喘悸氣急,腹內生瘡,腸腫成疝瘕。多食葫,行房傷肝,面無光。北方人稟厚,食慣,病少。
小蒜,不可常食,食而啖生魚,奪氣,陰核疼欲死。三月勿食,傷志。時病差後,與一切食,竟入房,病發必死。
胡萎,養子也。久食令人多忘,胡臭口氣,慝齒、腳氣加劇。根發痼疾。
蓼子,是水浸令生芽而食之者,多食令人吐水,損陽,少精,心痛,寒熱,損骨髓。二月食之,傷腎。和生魚食,奪陰氣,核子痛欲死。
萱草,一名法憂。嫩時,取以為蔬食之,動風,令人昏昏然,終日如醉,因得其名。
菘,發諸風冷。有熱人食之,不發病,性冷也。
芥,多食動風氣,發丹石。與兔肉同食,成惡病。
蕪菁,蔓菁也。根不可多食,令氣脹。子作油,塗頭變蒜髮。
萊菔,力弱人不宜多食,生者滲人血。
生青菜,時病差後食之,手足青腫。
一切菜,五月五日勿食之。變百病。
十月被霜菜,食者面無光,目澀,腰疼。心瘧發時,足十指爪青,萎困。
薺菜,不宜麪同食,令人督悶發病。
凡用甘草皆忌此。
莧菜,多食動氣,煩悶,冷中,損腹。共蕨及鱉食,生瘕。
堇菜,不宜久食,令身重,多腫。只可一二頓。
芸臺菜,患腰腳人,多食加劇,損陽氣,發口瘡,齒痛,生蟲。胡臭人忌之。
鹿角菜,久食發宿疾,損經絡,少顏色。
菠薐菜,北人食肉麪即平,南人食魚米即冷。多食冷大小腸,久食腳弱,腰痛。
蓴菜,多食性滑,發痔,引疫氣。
上有水銀故也。七月蠟蟲著上,令霍亂,勿食之。
芹菜,生高田者宜人。黑滑地,名水芹,赤色者害人。性寒,和醋食之,損齒。春秋,龍帶精入芹中,偶食之,手青,肚滿,痛不可忍。服砂糖三二升,吐出蜥蜴便愈。
苦𦽿,夏月食之,以益心。蠶婦忌食之。
白萵苣,冷氣人食之,腹冷。產後不可食,寒中。共飴食生蟲。
苦苣,不可與蜜同食。
著蓮,多食動氣,冷氣人食之,必破腹。
苜蓿,利大小腸,蜜食下痢,多食瘦人。蕨,久食腳弱無力,弱陽,眼暗,多睡,鼻塞,髮落。小兒食之不行,冷氣食之腹脹,生食成蛇瘕。郄鑒鎮丹徒出獵,有甲士折一枝食之,覺心中淡淡成疾,後吐一小蛇,懸屋前漸成乾蕨,信不可生食也。
茄,至冷,五勞不可,多發瘡,損人,動氣,發痼疾。熟者少食無憂,患冷人不可食,秋後食之損目。
越瓜,色白,動氣,發瘡,腳弱,不益小兒。時病後勿食,與乳酪鮓及空心食,心痛。
青瓜,令人多忘。
冬瓜,多食陰濕生瘡,發黃疸。九月勿食被霜瓜,向冬發血寒熱,反惡病。初食吐食,竟心下停水,或為番胃。有冷者食之瘦。
瓜能暗人眼,尤不宜老人。中其毒,至秋為瘧利。
一切瓜苦者有毒,兩蒂、兩鼻害人。
瓠子,冷氣人食之,病甚,大耗食。患腳氣、虛腫人食之,毒永不除。
葫蘆,多食令人吐。
芋,一名土芝,有紫有白。冬月食不發病,他月不可食。
薯蕷亦有紫、白,頗勝芋。有小而名山藥者佳。
蒟蒻,冷氣人少食之。曾有患瘵,自謂無生,是物不忌,鄰家修琦篛求食之,美。遂多食,竟愈。有病腮癰者數人,余教多食此而愈。
竹笋,多食動氣,發冷瘕。
莢笑,滑中,不宜多。
生姜,九月九日勿食之,傷神損壽。
乾姜,妊多食內消。
椿芽,多食神昏。
榆仁,多食發熱心痛。
菌,地生為菌,木生為檽,為木耳,為蕈。新蕈有毛者,下無紋者,夜有光者,煮不熟者,欲爛無蟲者,煮訖照人無影者,春夏有惡蟲毒蛇經過者,皆殺人。誤食毒菌,往往笑不止而死。惟掘地為坎,投水攪,取清者飲之。
木菌,楮、槐、榆、柳、桑,五木之耳,可食,冬春無毒。木耳亦不宜多食,如前所云者,皆殺人。又赤色,仰而不覆者,及生野田中者,皆毒。又發冷氣風痔,多睡無力。
食茱萸,六七月食之傷神氣。同蒿多食氣滿。
飛禽
雞、黃者宜老人,烏者暖血,產婦宜之。具五色,食者必狂。六指玄雞,白頭家雞,及野禽生子有八字文,及死不伸足,害人。
烏雞合鯉魚食,生癰疽。
丙午日忌食雞雉。
四月勿食暴雞肉,作疽、腋漏、男女虛勞、乏氣。八月食之傷神氣。妊婦多食,子患諸蟲。
妊食雞子多,令子失音。
雞子,動風、動氣,合鱉肉食害人,合犬肝害人,合犬肉泄痢,合魚汁、肉汁成心瘕,合獺肉遁屍。
雞子白,合蔥、蒜氣短,合生蔥、犬肉,穀道流血。
疹,食雞、鴨子,眼翳。
雞,過宿收不密,蜈蚣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為害非輕。
雉,離禽也,損多益少,久食瘦人。春夏多食有毒,九月至十一月稍補,他月發痔及瘡疥。八月忌之。益人神氣。丙午日不可食,明主於火也。四月勿食,氣逆。和胡桃、菌子同食,下血。有病疾者,不宜和蕎麥麪食,生肥蟲卵。不與蔥同食,生寸白。
鶩,鴨也。六月勿食。益神氣。黑鴨滑中,發冷痢。腳氣人不可多食,有毒。妊娠多食,令子倒生。
野鴨,不可與胡桃、木耳同食。《異苑》曰:章安有人元嘉中啖鴨肉成瘕,胸滿,面赤,不得飲食。醫以林米食之,須臾吐一鴨雛,遂差。此因肉生所致,又食過而然。
鵪鶉,四月以前未可食。與猪肝同食,面生黑子,與菌同食發痔。
鷓鴣,此。鳥天地之神,每月取一隻,饗至尊。自死者忌之。
山雞,頓食發五痔,和蕎麥食生瘡。竹雞類也。南唐相馮延已,苦腦痛,久不减。太醫昊延紹詰庖人曰:相公平日多食鷓鴣、山雞。吴曰:得之矣。投以甘草湯而愈。蓋此禽多食烏頭、半夏有毒,以此解之。又《類編》:通判楊立之官南方,多食鷓鴣,生唯癰,膿血日夕不止。泗水楊吉老,令先啖生姜一斤愈。蓋以製半夏毒也。唐·崔魏公,以多食竹雞暴亡。梁新命捩生姜汁,折齒灌之復活。亦此意也。
鴛鴦肉,常食之患大風。
雀肉不與李同食。合醬食,妊娠所忌。
鵓鴿,雖益人,病者食之,多减藥力。
雄鵲,婦人不可食。燒毛納水中,沉者是雄。
烏鴉,肉澀不中食。
燕肉,食者必為蛟龍所害。
杜鵑,初鳴先聞者,主別離。學其聲,吐血。廁上聞者,不祥。作犬聲應之,吉。
凡禽自死,口不閉者殺人。
豬肉之用最多,然不宜人。食之暴肥,致風虛也。閉血脈,弱筋骨,虛人肌,病人、金瘡者尤甚。食其肉,飲酒,不可臥秫穰中。又白豬,白蹄雜青者,不可食。豬腎,理腎氣,多食腎虛,久食少子。脂作燈目暗,膏忌烏梅。肝、肺共魚鱠或𥹋食之,作癰疽,共鯉魚子食傷神。八月勿食佳。腦子損陽,臨房不能舉。令食者以鹽、酒,是引賊也。曾不思,皮尚可消,而不覺其毒耶?頭動風,其觜尤毒,風人不宜。食者,以竹葉燒煙撐口熏之,得口鼻涎出則無害。肉用良姜、桑白皮、皂角、黃蠟各少許,同煮食之,不發風。不得和雞子同食,令人滿悶。豬不姜,食之中年氣血衰,面生黑䵟。俞氏云:豬肉生姜同食,發疾風。又云:發大風。
江猪,多食體重。
羊肉,性大熱。時病愈,百日內不可食,食則復令骨蒸。和鮓食傷人心,和生魚、酪食害人。生脂,宿有熱者不可食。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懸筋,發人癲。肝和豬肉及梅子、小豆食之,傷人心,大病。人妊娠食肝,令子多厄。一切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五臟,傷心,小兒彌忌之。肚子,病人,共飯常食之,久成番胃,作噎病。共甜粥食之,多唾,吐清水。腦子,男子食之,損精少子。欲食者,研細醋和之。豬腦亦然,不食佳。白羊黑頭,食其腦作腸癰。飲酒後不得食羊、豕腦,大害人。心有孔者殺人。一角者殺人。羖羊,青羝羊也。肉以水中,柳木及白楊木不得於銅器內煮,食之丈夫損陽,女子絕陰,暴下不止。髓及骨汁合食,煩熱難退,動利。六月勿食,以益神氣。青羊肝和小豆食之,目少明。羊不醬同食,久而生癩,發痼疾。
牛,盛熱時卒死者不堪食,作腸癰。下痢者必劇,丑月食之傷神氣。患牛腳蹄中拒筋,食之作肉刺。共馬肉食之身癢,共猪肉食生寸白。肉用桑柴火炙食,生寸白。牛肉,患冷人不宜食。五臟各補人五臟。沙牛肉,常食發宿病。
馬肉,自死者害人,甚者殺人,不可食。下痢人食者加劇。肉多著水浸洗,方煮得爛,去血盡始可煮,炙肥者亦然。毒不出,患丁腫。肉只可煮,餘食難消,不可多食。妊不可食,五月食之傷神氣。食肉而心煩悶者,飲清酒則解,濁酒則劇。不與陳倉米同食,卒得惡,十死九。姜同食生氣嗽。患痢,食心悶。血有毒,飲美酒解。白馬玄蹄,腦令人癲。白馬青蹄,肉不可食。黑脊斑臂,肉不可食。鞍下黑色徹肉裏者,傷人五臟。馬頭骨作枕,令人不睡。食死馬,勿食倉米,發百病。馬汗氣及毛,不可偶入食中,害人。汗不可近陰,先有瘡不得近馬汗及肉汁。馬氣併毛等必殺人。馬筋肉,非十二月採者,宜火乾。馬心,下痢人不可食。馬蹄夜目,五月以後勿食之。肉不可與鹿膳同食。
驢肉,病死者不堪。騾、驢、馬,為其十二月胎,騾又不產妊。不可食驢肉,動風,脂肥尤甚。食肉慎不可飲酒,致疾殺人。尿稍毒,服不過二合。
醍醐酥酪,有益無損。羊牛馬酪,食竟即食大酢,變血澹尿血。牛乳不可與酸物食,成堅積。驢乳冷,不堪酪。一切牛馬乳及酪,共生魚食,成魚瘕。乳酪煎魚,主霍亂。
犬肉炙食,成消渴。白犬自死,不出舌者害人。瘦者是病,不堪食。妊食犬,兒無聲。九月禁食,以養神氣。肉與蒜同食損人。血,食肉而去血,不益人。血和海鮋食之,得惡病。狂犬,若鼻赤起與燥者,此欲狂,其肉不堪食。孫真人曰:春末夏初,犬多發狂,當戒,小弱持杖預防之。防而不免,莫出於灸。其法只就咬處牙上灸之,一日一次,灸一二三元,在意直主百二十日止。咬後便討韭菜煮食之,日日食為佳。此病至重,世不以為意,不可不知也。
鹿肉、獐肉為一,不屬十二辰也。五月勿食之,傷神。豹文者殺人。鹿茸,不可以鼻嗅,有小蟲入鼻為蟲顙,藥不及也。鹿肉,痿人陰,不可近。白鹿肉和蒲白作羹,發惡瘡。壺居士云:餌藥人食鹿肉,必不得力。以其食解毒之草,能散藥力也。
狸肉骨可治勞。
獐肉,八月至十一月食之勝羊肉,餘月動氣。
麂肉,多食動痼疾。以其食蛇,所以毒。
麋肉,不與野雞及蝦、生菜、梅、李果實同食,皆病人。
兔肉,妊食子缺唇。兔,產從口出忌之,宜丹石人。八月、十一月可食。多食損陽絕血脈,令人萎黃。豆瘡食之,大毒,斑爛損人。二月勿食。養神。氣共獺肉、肝食,成遁屍。鵝肉同,血氣不行。白雞肝同食,面失血,色一年成疸。共姜、橘食,心痛,霍亂。
虎肉,正月忌食,以益壽。藥箭死者,毒漬骨血間,猶能傷人,不可食。狸、豹同。
川山甲,多食動舊風疾。
豺肉,酸,不可食,消人脂。肉令人瘦,損精神。
獺肉,只治熱。若冷氣虛脹,食之甚也。消陽,不益男子,宜少食。五臟及肉性寒,惟肝濕,治傳屍勞。
象肉,食之體重。
熊肉,有痼疾者不可食,終身不愈。十月禁食。脂不可作燈,烟氣入目,失明。不可近陰,不起。
麝肉共鵠肉,食作瘕。此物夏月食蛇,帶其香,日久透關,成異疾。不得近鼻,有白蟲入腦,患白顙。
猿猴,小兒近之傷志。
蝟肉可食,骨不得食,能瘦人,使人縮小。
肉汁在密器氣不泄者,禽畜肝青者,獸赤足者,有歧尾者,煮熟不斂水者,煮而不熟者,生而斂者,野獸自死北首伏地者,祭肉無故自動者,禽獸自死無傷處者,犬懸蹄沾漏肉中有星如米者,羊脯三月以後,有蟲如馬尾者,米瓮中肉脯久藏者,皆殺人。
脯暴不燥,火燒不動,入腹不消。自死肝臟不可食。肉雖鮮,似有息氣,損氣傷臟。肉及肝落地不粘塵,不可食。諸心損心,諸血損血。一切腦、一切脾,不可食,皆能害人。一切肉,惟爛煮,停冷食之。食畢嗽口數過,齒不踽。食肉過度,還飲肉汁即消。禽畜五臟,三月三日勿食,吉。
鯇魚,有瘡者不可食。
鯉魚,多發風熱。修理當去脊上兩筋及黑血。沙石溪中者,毒多在腦,勿食其頭。山上水中有鯉,不可食。五月五日勿食鯉。天行病後不可食,再發死。腹有瘕不可食。與麥醬同食,咽生瘡。與紫蘇同食,發癰疽。鯉鮓不可合小豆藿食。食桂竟食鯉成瘕。魚及子,不可合猪肝食,鯽亦然。《素問》云:魚熱乎。叔和云:熱生風。日華子云:鯉魚涼。當以《素問》為正,風家更使食魚胎,禍無窮矣。
䱰魚,有瘡者不可食。
鱖魚,背有十二鬣骨,每月一骨,毒能殺人,宜盡去之。蘇州王順食鱖骨鯁幾死,漁人張九取橄欖核末,流水調服而愈。人問其故,九曰:父老傳橄欖木作棹,魚觸便浮,知魚畏此木也。
白魚,泥人心,瘡癤人不可食,甚發膿,灸瘡不發。鱠食之,久食發病。
鯽魚,春不食其頭,中有蟲也。合猴雉肉、豬肝食之不宜。子合豬肉食不宜,和蒜少熱,和姜、醬少冷,與麥門冬食殺人,與芥菜同食水腫。
青魚及鮓,服朮者忌之,合生葫葵、蒜、麥、醬食不宜。
黃魚,發氣、發瘡,動風,不可多食。合蕎麥食失音。
時魚,味美稍發疳痼。
魴魚,患疳痢者禁之。
鮎魚,勿食多,赤目赤鬚者殺人,合鹿肉及無鰓者同。
鱘魚,味美而發諸藥毒。鮓雖世人所重,不益人。丹石人不可食,令少氣,發瘡疥,動風氣。小兒食之,多成瘦及嗽。大人久食,卒心痛,合乾笋食癱瘓。
河豚,又名胡夷魚,味珍。經云:無毒,實有大毒,修治不如法,殺人。眼赤者害人。肝有大毒,中之立死。中其毒者,橄欖、蘆根汁解之。
鱸魚,不甚發病。然多食能發痃癖及瘡腫,不可與乳酪同食。
鰍鱔,不可合白犬肉、血食之。
鱔魚,時病起,食之復,過則霍亂。四月食之害神氣。腹下黃為黃鱔。又有白鱔稍麤。二者皆動風氣,妊食之胎生疾。凡頭中無顋,背有點,並殺人。
《茅亭客話》云:鱔鱉不可殺,大者有毒,殺人。京師一郎官喜食鱔,一日過度,吐利大作,幾始,信不可多也。
鱓魚肝,生惡瘡,勿以鹽炙。
烏賊魚,久食主無子。
烏魚,水厭,焚修者忌之。
鰻鱺,雖有毒而治勞。昔陳通判女,病勞將死,父母以船送之江中,飄泊孤洲。漁人見而憐之,與之鰻鱺羹,漸有生意。越月,漁人送還陳府,女病已脫然矣。
鱟魚,多食發嗽並瘡癬。小者謂之鬼鱟,害人。
魚鮓,若有頭髮在內,誤食殺人。
黃鱨魚,食後食荊芥殺人。
凡一切魚毒、魚油燈煙盲人眼。諸禽獸亦然。無鱗惡荊芥,無鰓發癲,全鰓發癰。無腸膽食之,三年丈夫陰萎,女人絕孕。頭有白色,如連珠至脊上者殺人。白目、白背、黑點、赤鱗、目合,並不可食。有角,食之發心驚。目赤者,作鱠成痕瘕,作鮓害人。共菜食,作蛔、蟯蟲。下痢者,食魚加劇,難治。
一切魚尾不益人,多有勾骨著人咽。魚子共豬肝食,不化,成惡病。妊食乾魚,令子多疾。魚汁不可合鸕鶿肉食。魚鱠、瓜,忌同食。三月庚寅勿食魚。
鱉居水底,性甚冷毒,有勞氣及癥瘕人不宜食。肉主聚,甲主散。凡製鱉者,剉其甲,同煮熟,則去甲食之,庶幾性稍平。目陷者,赤足者,肉下有王字形者,三足者為能,並能殺人。腹下有蛇盤紋者是蛇,須看之。合雞子、兔肉,芥子、醬食之,損人。妊食之,令子項短。六甲日忌食龜鱉及鱗甲,害人心神。薄荷煮鱉曾殺人。合莧菜食,腹中生鱉。巢氏云:有主人共奴俱患鱉瘕,奴前死,剖腹得一白鱉仍活。有人乘白馬來,看馬尿落鱉上即縮頭,尋以馬尿灌之,化為水。其主曰:吾將差矣。即服之,果差。
蟹未被霜者,甚有毒。云食水茛音建人中之,不即療多死。背上有星點者,腳不全者,獨螯者,獨目者,兩目相向者,足斑目赤者,並殺人。中其毒者,速以冬瓜汁、紫蘇湯或大黃汁灌之。妊娠食之令子橫生。至八月蟹腸有真稻芒長寸許,向冬輸與海神,未輸芒,未可食。十二月勿食,以養神氣。食蟹,即食紅柿及荊芥,動風。緣黃下有風蟲,去之不妨。與灰酒同食吐血。
鰕,發風動氣,及瘡癬冷積之疾。無鬚者,煮而色白者不可食。鮓內有者大毒。以熱飯盛密器中作鮓,毒人至死。鰕鱠共豬肉食之,嘗惡心,多唾,損顏色。
螺,大寒,不可常食。螺蚌菜共食之,心痛,三日一發。蚌著甲之物,十二月勿食之。
蚶子,每食後以飯壓之,不爾令人口乾。蛤蜊,服丹石人食之,腹中結痛。
蜆,多食發嗽,並冷氣消腎。
蟶,天行後不可食。
龜黑者,常啖蛇,不中食。其甲不可入藥,十一月勿食龜鱉,發水病。
蟲類
蜜,七月勿食生蜜,發霍亂。蜜瓶不可造鮓,鮓瓶不可盛蜜,及蜜煎損氣。
白花蛇,用之去頭尾,換酒浸三日,弃酒不用,火炙仍令去皮骨。此物毒甚,不可不防。烏蛇生商洛,今蘄黃有之,皆不三稜。色黑如漆,性善,不嚙物,多在蘆叢嗅花氣,尾長能穿百錢者佳。市者偽以他蛇,煙燻貨之,不可不察。脊高,世謂劍脊烏楷。商州,有患大風,家人惡之,為起茅屋。山中有烏蛇,墮酒罌,病人不知而飲,遂差。史記隋有患者,食至胸即吐,作胃疾不愈。病者曰:素有大風,求蛇肉,風愈而患此疾。蓋蛇瘕,腹上有蛇形也。
蛇頭不可以刀斷,必回傷人,名蛇箭。
蛤蚧,其毒在眼,其功在尾,尾全為佳。
水蛭,乾者冬月猪脂煎,令黃乃堪用,腹有子去之。此物極難死,火炙經年,得水猶活。
石蛭,頭尖,腹大,不可藥用。誤用,令人目中生煙不已,漸致枯損,不可不辨。有吳少師,得疾數月,肉瘦,食下咽,腹中如萬蟲鑽刺且癢痛,皆以為勞。張蛻取黃土,溫酒調服,下馬蝗千餘。云:皆因去年出師飲澗水,似有物入口,徑入喉,自此得疾。夫蟲入肝脾,勢須滋生,食時則聚丹田間,吮咂精血,飽則散處四散,久則殺人,不可不知。
蜈蚣,黃足者甚多,不堪用。雞,殺過宿,收拾不密,此蟲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為害非輕。
蜘蛛,灰色大腹,遺尿著人,作瘡癬。
花蜘蛛,絲最毒,能繫瘤,斷牛尾。人有小遺,不幸而著陰,纏而後已,切宜慎之。曾有斷其陰者。
蚯蚓,暑月履濕毒能中人。昔有中其毒者,腹大,夜聞蚓鳴於身,以鹽水浸之而愈。又張韶為所咬,形如大風,眉鬚盡落,每蚓鳴於身,亦以此取效,仍當飲鹽湯。
三元延壽參贊書卷之三竟
九華澄心老人李鵬飛集
神仙救世卻老還童真訣
三元之道,所謂天元3、地元、人元,百二十歲之壽。得其術,則得其壽矣。如迷塗,一呼萬里可徹。然天元,六十者固已。失之東隅,能不收之桑榆者乎?歸而求之,又將與天地終始,豈止六十而已哉!喬松、彭祖,當斂在下風,或曰此道神仙所秘也。少火方炎,強勉而行真,可一蹴而造仁壽之域,奈之何?道不易知也。縱知之,亦未易行也。人年八八,卦數已極,汞少鉛虛,欲真元之復,殆渴而穿井,不亦晚乎?煮石為粥,曾不足以喻其難。吁,是豈知道也哉!剝不窮,則復不返也。陰不極,則陽不生也。知是理,可以制是數矣。
回真人《內景訣》曰:天不崩,地不裂,惟人有生死何也?曰:人晝夜動作,施泄散失元炁,不滿天壽,至六陽俱盡,即是全陰之人,易死也。若遇明師指訣,信心苦求,則雖百二十歲,猶可還乾。譬如樹老,用嫩枝再接,方始得活。人老用真氣還補,即返老還少。勤修一年,元氣添得二兩,便應復卦。
道書曰:人者,物之靈也。壽本四萬三千二百餘日。元陽、真氣,本重三百八十四銖,內應乎乾。乾者,六陽具而未知,動作施泄也。迨十五至二十五施泄不止,氣虧四十八銖,存者其應乎娠。加十歲焉,又虧四十八銖,存者其應乎遲。加十歲焉,又虧四十八銖,存者其應乎否。至此,乃天地之中炁,又不知所養。加五歲焉,其虧七十二銖,存者其應乎觀。加五歲焉,其虧九十六銖,存者其應乎剝。剝之為卦,惟上九一陽爻而已。仙書曰:有一爻陽炁者不死,倘又不知所覺,則元氣盡矣,其應乎坤。坤者,純陰也。惟安穀而生,名曰苟壽。當此苟壽之時,而不為延壽之思,惑矣,天下無難事也。馬自然怕老、怕死。有六十四歲將謂休之嘆,汲汲求道,遇劉海蟾,傳以長生之訣,返老還嬰,遂得壽於無窮。彼何人哉?希之則是,時在一覺頃耳。苟能覺之,體大易之復,日積月累,元氣充暢,復而臨,臨而泰,泰而大壯,大壯而夫真精純粹,乾陽不難復矣。箕疇五福之一,微斯人,吾誰與歸?雖然此道天之寶也,有能覺之,天不負道,必將默佑於冥冥中,當遇至人,如劉海蟾者,以盡啟其秘。滋補有藥,導引有法,還元有圖,俱列於左。
滋補有藥
孫真人曰:人年四十以後,美藥當不離於身。神仙曰:世事不能斷絕,妙藥不能頻服。因玆致患,歲月之久,肉消骨弱。彭祖曰:使人丁壯,房室不勞損,莫過麋角也。
右末合和。每服方寸匕,酒調,日三服。
昔成都府,有綠鬚美顏道士,酣醉酒樓,歌曰:尾閭不禁滄海竭,九轉丹砂都謾說。惟有斑龍腦上珠,能補玉堂關下血。乃奇方也。今名斑龍腦珠丹。
鹿角霜十兩,為末鹿角膠十兩,酒浸數日,煮糊丸藥兔絲子十兩,酒浸二宿,蒸,焙柏子仁十兩,净,別研熟地黃湯洗,清酒浸兩宿,蒸,焙,入藥用
右末,以膠酒三四升煮糊,杵一二千下,丸如梧子大,食前鹽湯,或酒吞下五六十丸。
導引有法
夜半後生氣時,或五更睡覺,或無事閑坐,腹空時,寬衣解帶,先微微呵出腹中濁氣,一九止,或五六止。定心閉目,叩齒三十六通,以集身神。然後以大拇指背拭目,大小九過。使無翳障,明目,去風,亦補腎氣。兼按鼻左右七過。令表裏俱熱。所謂灌溉中岳,以潤肺。次以兩手摩令極熱,閉口鼻氣。然後摩面,不以遍數。連髮際,面有光。又摩耳根、耳輪,不拘遍數。所謂修其城郭,以補腎氣,以防聾聵。名真人起居之法。次以舌拄上腭,漱口中內外,津液滿口,作三嚥下之,如此三度九嚥。《黃庭經》曰漱咽靈液體不乾是也。便兀然放身,心同太虛,身若委衣,萬慮俱遣。久久行之,氣血調暢,自然延壽也。又兩足心、涌泉二穴,能以一手舉足,一手摩擦之百二十數,疏風去濕,健腳力。歐陽文忠公用此,大有驗。

乾,陽剛也。生意本具,一旦為陰柔乘之,為娠,為遯,為否,為觀,為剝。剝極而為坤。坤,純陰也。陰極則主殺矣。苟知所復,則碩果不食。陰極而陽靜。極而動,生意又勃然矣。

坤陰也。陰極陽復。陰,人慾也。陽,天理也。以理制慾,於是陽長陰消。患迷復耳。苟不迷焉,復而臨,臨而泰,泰而大壯,大壯而夬。夬,決也。決則純乾,可復行天之健,與天同壽矣。


人慾盡而天理還,則自旦至望之月也。
三元延壽參贊書卷之四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