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素問補註釋文卷之二十五
刺飛陽之脈,在內踝上五寸,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二寸。
少陰之前,與陰維之會。
內踝後上同身寸之五寸復溜穴,少陰脈所行,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內踝之後築賓穴,陰維之郄,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少陰之前,陰維之會,以三脈會在此穴分位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今《中誥經》文正同此法。○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足太陽之絡,別走少陰者,名曰飛陽1,在外踝上七寸。又云:築賓陰維之郄,在內踝上踹分中。復溜穴在內踝上二2寸。今此經注都與《甲乙》不合者,疑經注中五寸字當作二寸,則《素問》與《甲乙》相應矣。
昌陽之脈令人腰痛,痛引膺,目吭硫然,甚則反折,舌卷不能言,
陰蹻脈也。陰蹻者,足少陰之別也,起於然骨之後,上內踝之上,直上循陰股入陰,而循腹上入胸裏,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頏內廉,屬目內眦,合於太陽陽蹻而上行,故腰痛之狀如此。
刺內筋為二痏,在內踝上大筋前太陰後,上踝二寸所。
內筋,謂大筋之前分內3也。太陰後大筋前,即陰踏之郵交信穴也,在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陰前,太陰後,筋骨之間陷,者之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今《中誥經》文正主此。
散脈令人腰痛而熱,熱甚生煩,腰下如有橫木居其中,甚則遺溲,
散脈,足太陰之別也,散行而上,故以名焉。其脈循股內,入腹中,與少陰少陽結於腰髁4下骨空中。故病則腰下如有橫木居其中,甚乃遺波也。
刺散脈,在膝5前骨肉分間,絡外廉,束脈為三瘡。
謂膝前內側也。骨肉分,謂膝內輔骨之下,下康端肉之兩間也。絡外廉,則太陰之絡,色青而見者也。輔骨之下,後有大筋,擷束膝腑之骨,令其連屬,取此筋骨繫束之處脈,以去其病,是曰地機,三刺而已,故曰束脈為之三痏也。
肉里之脈令人腰痛,不可以咳,咳則筋縮急,
肉里之脈,少陽所生,則陽維之脈氣所發也。里,裏也。
分肉主之。一經云少陽絕骨之前,傳寫誤也。絕骨之前,足少陽脈所行。絕骨之後,陽維脈所過。故指日在太陽之外,少陽絕骨之後也。分肉穴,在足外踝直上絕骨之端,如後同身寸之二分筋肉分閒,陽維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分肉之穴,《甲乙經》不見,與《氣穴》注兩出,而分寸不同,《氣穴》注二分作三分,五分作三分,十呼作七呼。
腰痛俠脊而痛至頭几几然,目吭吭欲僵仆,刺足太陽郄中出血。
郄中,委中。○新校正云:按《太素》作頭沉沉然。
腰痛上寒,刺足太陽、陽明;上熱,刺足厥陰;不可以俯仰,刺足少陽;中熱而喘,刺足少陰,刺郄中出血。
此法玄妙,《中誥》不同,莫可窺測,當用知其應,不爾,皆應先去血絡,乃調之也。
上寒,陰市主之。陰市在膝上同身寸之三寸,伏菟下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不可顧,三里主之。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脈外廉兩筋肉分間,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上熱,刺足太陰;
地機主之。地機在膝下同身寸之五寸,足太陰之郄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五壯。
中熱而喘,刺足少陰。
涌泉、太鍾悉主之。涌泉在足心陷者中,屈足捲指宛宛中,足少陰脈之所出,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太鍾在足跟後街中動脈,足少陰之絡,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刺瘧》注大鍾在內踝後街中,《水穴論》注在內踝後,此注在跟後街中動脈,三注不同。《甲乙經》亦云在跟後衝中,當從《甲乙經》為正。
大便難,刺足少陰。
涌泉主之。
少腹滿,刺足厥陰。
太衝主之。在足大指本節後內間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脈動應手,足厥陰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如折不可以俯仰,不可舉,刺足太陽。如折,束骨主之。不可以俯仰,京骨、崑崙悉主之。不可舉,申脈、僕.參悉主之。束骨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赤白肉際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注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京骨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足太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崑崙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者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申脈在外踝下同身寸之五分,容爪甲,陽蹻之所生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僕參在跟骨下陷者中,足太陽陽蹻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申脈在外踝下陷者中,無五分字。刺入六分作三分,留十呼作六呼,《氣穴》注作七呼。僕參留七呼,《甲乙經》作六呼。
復溜主之。取用6飛陽注。從腰痛上寒不可顧至此件經語,除注并合朱書。○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并《太素》自腰痛上寒至此并無,乃王氏所添也。今注云從腰痛上寒至并合朱書十九字非王冰之語,蓋後人所加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不可以俯仰字。䏚,音抄。
此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也。控,通引也。䏚,謂季脅下之空軟處也。腰尻交者,謂髁下屍骨二傍四骨空,左右八穴,俗呼此骨為八膠骨也。此腰痛取腰髁下第四髎,即下髏穴也。足太陰厥陰少陽三脈,左右交結於中,故曰腰屍交者也。兩髁脾,謂兩髁骨下堅起肉也。腫上非脾之上巔,正當刺腫肉矣,直刺胂肉,即腫上也。何者?腫之上巔,別有中膂肉俞、白環俞,雖并主腰痛,考其形證,經不相應矣。髁骨,即腰脊兩傍起骨也7。俠脊兩傍,腰髁之下,各有腫肉隴起,而斜趣於髁骨之後,內承其髁,故曰兩髁腫也。下承髁胂肉,左右兩胂,各有四骨空,故曰上僇次僇中膠下髏。上髏當髁骨下陷者中,餘三髏少斜下,按之陷中是也。四空悉主腰痛,唯下髏所主,文與經同,即太陰厥陰少陽所結者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寸,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以月生死為痏數者,月初向圓為月生,月半向空為月死,死月刺少,生月刺多。《繆刺論》曰: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漸多之,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漸少之。其痏數多少,如此即知之。髁,苦瓦切。膠音遼。
左取右,右取左。
痛在左,針取右。痛在右,針取左。所以然者,以其脈左右交結於屍骨之中故也。○新校正云:詳此腰痛引少腹一節,與《繆刺論》重。
黃帝問曰:風之傷人也,或為寒熱,或為熱中,或為寒中,或為癘風,或為偏枯,或為風也,其病各異,其名不同,或內至五藏六府,不知其解,願聞其說。
傷,謂人自中之。
岐伯對曰:風氣藏於皮膚之間,內不得通,外不得泄,
勝理開疏則邪風入,風氣入已,玄府閉封,故內不得通,外不得泄也。
灑然,寒貌。悶,不爽貌。腠理開則風飄揚,故寒。勝理閉則風混亂,故問
其寒也則衰食飲,其熱也則消肌肉,故使人佚慄而不能食,名曰寒熱。
寒風入胃,故食飲衰。熱氣內藏,故消肌肉。寒熱相合,故佚慄而不能食,名曰寒熱也。佚慄,卒振寒貌。○新校正云:詳佚慄,全元起本作失味,《甲乙經》作解㑊。
風氣與陽明入胃,循脈而上至目內眥,其人肥則風氣不得外泄,則為熱中而目黃;人瘦則外泄而寒,則為寒中而泣出。
陽明者,胃脈也。胃脈起於鼻,交頞,中,下循鼻外入上齒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後下廉,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故與陽明入胃,循脈而上至目內眥也。人肥則腠理密緻,故不得外泄,則為熱中而目黃。人瘦則勝理開疏,風得外泄,則寒中而泣出也。
風氣與太陽俱入,行諸脈俞,散於分肉之間,與衛氣相干,其道不利,故使肌肉憤腹而有瘍,衛氣有所凝而不行,故其肉有不仁也。
肉分之間,衛氣行處,風與衛氣相薄,俱行於肉分之間,故氣道澀而不利也。氣道不利,風氣內攻,衛氣相持,故肉憤鎮而瘡出也。瘍,瘡也。若衛氣被風吹之,不得流轉,所在偏併,凝而不行,則肉有不仁之處也。不仁,謂療而不知寒熱痛癢。
此則風入於經脈之中也。榮行脈中,故風入脈中,內攻於血,與榮氣合,合熱而血駙壞也。其氣不清,言潰亂也。然血脈潰亂,榮復挾風,陽脈盡上於頭,鼻為呼吸之所,故鼻柱壞而色惡,皮膚破而漬斕也。《脈要精微論》曰:脈風盛為癘。潰,胡對切。
風寒客於脈而不去,名曰癘風,或名曰寒熱。
始為寒熱,熱成日癘風。○新校正云:按別本成一作盛。
以春甲乙傷於風者為肝風,以夏丙丁傷於風者為心風,以季夏戊己傷於邪者為脾風,以秋庚辛中於邪者為肺風,以冬壬癸中於邪者為腎風。
春甲乙木,肝主之;夏丙丁火,心主之;季夏戊己土,脾主之;秋庚辛金,肺主之;冬壬癸水,腎主之。
風中五藏六府之俞,亦為藏府之風,各入其門戶所中,則為偏風。
隨俞左右而偏中之,則為偏風。
風府,穴名,正入項髮際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督脈陽維之會,自風府而上,則腦戶也。腦戶者,督脈足太陽之會。故循風府而上,則為腦風也。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故風入係頭則為目風,眼寒也。
入房汗出中風,則為內風。
內耗其精,外開腠理,因內風襲,故曰內風。經具名曰勞風。
新沐中風,則為首風。
沐髮中風,舍於頭,故曰首風。
久風入中,則為腸風餐8泄。
風在腸中,上熏於胃,故食不化而下出焉。餐泄者,食不化而出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餐泄者,水穀不分為利。
風居腠理,則玄府開通,風薄汗泄,故云泄風。
故風者百病之長也,至其變化乃為他病也,無常方,然致有風氣也。
長,先也,先百病而有也。○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經》致字作故。
帝曰:五藏風之形狀不同者何?願聞其診及其病能。
診,謂可言之證。能,謂內作病形。
岐伯曰:肺風之狀,多汗惡風,色皏然白,時咳短氣,晝日則差,暮則甚,診在眉上,其色白。
凡內多風氣,則熱有餘,熱則腠理開,故多汗也。風薄於內,故惡風焉。皏,謂薄白色也。肺色白,在變動為咳,主藏氣,風內迫之,故色皏然白,時咳短氣也。晝則陽氣在表,故差。暮則陽氣入裏,風內應之,故甚也。眉上,謂兩眉間之上,闕庭之部,所以外司肺候,故診在焉。白,肺色也。
心風之狀,多汗惡風,焦絕善怒,嚇赤色,病甚則言不可快,診在口,其色赤。
焦絕,謂唇焦而文理斷絕也。何者?熱則皮剝故也。風薄於心則神亂,故善怒而嚇人也。心脈支別者,從心系上俠咽喉,而主舌言不可快也。口唇色赤,赤者,心色。○新校正云:按《甲乙經》無嚇字。
肝風之狀,多汗惡風,善悲色微蒼,嗌乾善怒,時憎女子,故病甚則,故診在焉。診在目下,其色青。
肝病在9心藏無養,心氣虛,故善悲。肝合木,木色蒼,故色微蒼也。肝脉者,循股陰入髦中,環陰器,抵少腹,俠胃屬肝絡膽,上貫鬲,布脅肋,循喉嚨之後,入頑顆,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其支別者,從目系下。故嗌乾善怒,時憎女子,診在目下也。青,肝色也。
脾風之狀,多汗惡風,身體怠墮,四支不欲動,色薄微黃,不嗜食,診在鼻上,其色黃。
脾脈起於足前廉,上循胻骨,又上膝股內前廉,入腹屬脾絡胃,上鬲俠咽,連舌本,散舌下;其支別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心脈出於手故身體怠墮,四支不欲動,而不嗜食。脾氣合土,主中央,鼻於面部亦居中,故診在焉。黃,脾色也。○新校正云:按王注脾風不當引心脈出於手循臂七字,於義無取。脾主四支,脾風則四支不欲動矣。
腎風之狀,多汗惡風,面痝然浮腫,脊痛不能正立,其色炲,隱曲不利,診在肌上,其色黑。
痝然,言腫起也。始,黑色也。腎者陰10也。目下亦陰也。故腎藏受風,則面痝然而浮腫。腎脈者,起於足下,上循腨內,出膕內廉,上股內後·廉,貫脊。故脊痛不能正立也。隱曲者,謂隱蔽委曲之處也。腎藏精,外應交接,今藏被風薄,精氣內微,故隱蔽委曲之事,不通利所為也。《陰陽應象大論》曰:氣歸精,精食氣。今精不足,則氣內歸精。氣不注皮,故肌皮上黑也。黑。腎色也。
胃風之狀,頸多汗惡風,食飲不下,鬲塞不通,腹善滿,失衣則䐜脹,食寒則泄,診形瘦而腹大。
胃之脈,支別者從頤後下廉過人迎,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絡脾;其直行者,從缺盆下乳內廉,下俠齊入氣街中;其支別者,起胃下口,循腹裏,至氣街中而合。故頸多汗,食飲不下,鬲塞不通,腹善滿也。然失衣則外寒而中熱,故腹䐜脹。食寒則寒物薄胃而陽不內消,故泄利。胃合脾而主肉,胃氣不足則肉不長,故瘦也。胃中風氣蓄聚,故腹大也。○新校正云:按孫思邈云:新食竟取風為胃風。
首風之狀,頭面多汗惡風,當先風一日則病甚,頭痛不可以出內,至其風日則病少愈。
頭者諸陽之會,風客之則文11腠疏,故頭面多汗也。夫人陽氣外合於風,故先當風一日則病甚。以先風甚故亦先衰,是以至其風日則病少愈。內,謂室屋之內也。不可以出室屋之內者,以頭痛甚而不喜外風故也。○新校正云:按孫思邈云:新沐浴竟取風為首風。
漏風之狀,或多汗,常不可單衣,食則汗出,甚則身汗,喘息惡風,衣裳濡,口乾善渴,不能勞事。
肺胃風熱,故不可單衣。勝理開疏,故食則汗出。甚則風薄於肺,故身汗,喘息惡風,衣裳濡,口乾善渴也。形勞則喘息,故不能勞事。○新校正云:按孫思邈云:因醉取風為漏風,其狀惡風,多汗少氣,口乾善渴,近衣則身熱如火,臨食則汗流如雨,骨節懈惰,不欲自勞。
泄風之狀,多汗,汗出泄衣上,口中乾,上漬,其風不能勞事,身體盡痛則寒。
上漬,謂皮上濕如水漬也,以多汗出故爾。汗多則津液涸,故口中乾。形勞則汗出甚,故不能勞事。身體盡痛,以其汗多,汗多則亡陽,故寒也。○新校正云:按孫思邈云:新房室竟取風為內風,其狀惡風,汗流沾衣裳。疑此泄風乃內風也。按本論前文先云漏風、內風、首風,次言入中為腸風,在外為泄風。今有泄風,而無內風,孫思邈載內風乃此泄風之狀,故知12此泄字,內之誤也。
帝曰: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