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八十一難經纂圖句解卷之五
盧國秦越人撰臨川晞范子李駉子埜句解
三十五難曰:
五藏各有所。
所者,所止之地也。五藏各有其所。
府皆相近。
胃近於脾,膽近於肝,膀胱近於腎。
而心、肺獨去大腸、小腸遠者。
心、肺在鬲上,大腸、小腸在下,皆以遠而不相近。
或近或遠如何。
經言心榮肺衛,通行陽氣,故居在上。
上部法天,天為陽,心肺在鬲上。心主血,血為榮,肺主氣,氣為衛。陽浮於上,心肺通行陽氣,故在上。
大腸、小腸傳陰氣而下,故居在下。
下部法地,為陰,大腸、小腸皆在鬲下,傳導送下陰氣,故居於下部。
所以相去而遠也。
又諸府者,皆陽也,清淨之處。
六府皆為陽,陽為氣,手足三陽為行氣之府,陽最清淨,故言清淨之處。
今大腸、小腸、胃與膀胱,皆受不净,其意何也?
大腸傳送水穀之不净,小腸受盛水穀之不净,胃容納水穀之不净,膀胱貯藏津液之不净,獨膽為清净,其意如何。
然:諸府者,謂是非也。
謂是非者,言諸府各別有所傳,此為是也。小腸為府,此為非也。何為如此,然小腸雖配心為表,其治則別,其氣則通,其氣雖通,其所主又異,所以雖曰心氣,而無心別位,故曰非也。
經言小腸者,受盛之府也。
承奉胃司,受盛糟粕,受已復化,傳入大腸。
大腸能傳寫不潔之物,以為流行之道路。
膽者,清净之府也。
膽在肝之短葉閒,肝氣通於目,目和則知白黑,膽為肝之府,最喜清净。
胃者,水穀之府也。
胃為倉廪之官,又為肺主,水穀皆聚焉。
膀胱者,津液之府也。
津液發泄,汗出腠理,是為津;液之滲於空竅,留而不行,是為液。膀胱,津液居焉。
一府猶無兩名,故知非也。
每二1府止有一名,何有兩名,言兩名者非。
大腸者,肺之府。
大腸乃肺藏之府。
胃者,脾之府。
胃乃脾藏之府。
膽者,肝之府。
膽乃肝藏之府。
膀胱者,腎之府。
膀胱乃腎藏之府。
小腸謂赤腸。
大腸謂白腸。
肺色白,故大腸為白腸。
膽者謂青腸。
肝色青,故膽為青腸。
胃者謂黃腸。
脾色黃,故胃為黃腸。
膀胱者謂黑腸,下焦所治也。
腎色黑,故膀胱為黑腸,居於下焦。
三十六難曰:
藏各有一耳。
然:腎兩者,非皆腎也。
腎有兩枚,非皆是腎。一枚是腎,一枚命門。
其左者為腎,右者為命門。
以男子言之,左是腎,右是命門。
命門者。
為人生命之門,又右尺為相火,行君火之命令。
命門有穴,在背十四椎節中。又有志室二穴,在十四椎節下,兩傍各三寸。有神守於命門,不令邪入志室。舍,宅也,神精居之。
原者元也。元氣起於子,子者坎之方位,坎者即父母之元氣,乾為天為父,坤為地為母。今坎之初六、六三,乃坤之初六、六三也。坎之九二,乃乾之九二也。謂乾坤交於六三、九二而成坎卦,所以原氣寄係於腎。
五藏六府,精氣淫溢而滲灌於腎,腎藏受而藏之,五藏各有精,隨用而灌於腎,腎為都會,關司之所,身之精藏焉。
女子以繫胞,故知腎有一也。
三十七難曰:
五藏之氣,於何發起?
五藏之氣起於何處。
通於何許?
又通於何處。
可曉以不?
然:五藏者,當上關於九竅2也。
耳、目、口、鼻、前陰、後陰為九竅,陽竅七,陰竅二,五藏關焉。
故肺氣通於鼻。
鼻者,肺之竅,肺精氣通焉。
鼻和則知香臭矣。
五藏入鼻,藏於心肺,心肺有病,鼻為之不利。肺和則鼻和,鼻和則知香臭。
肝氣通於目。
目和則知白黑矣。
精明者,所以視萬物,別白黑,審短長。以長為短,以白為黑,則精衰矣。今肝之精氣通於目,目和則知白黑。
脾氣通於口。
口者,脾之竅,肝3之精氣通焉。
口和則知穀味矣。
人莫不飲食也,鮮能知味,脾胃乃水穀之海,脾胃和則口和,則知穀滋味。
舌者,心之竅,心精氣通焉。
舌和則知五味矣。
辛、甘、酸、苦、鹹為五味,心和則舌和,舌和則能知五味。
耳者,腎之竅,腎精氣通焉。
耳和則知五音矣。
宫、商、角、徵、羽為五音,腎和則耳和,耳和則能知五音。
五藏不和者,邪氣不得外泄,故九竅壅塞不通。
六府不和,則留結為癰。
六府,陽氣也,陽氣不得內通,故停留結聚,以為癰疽。
邪在六府,則陽脈不和。
六府屬陽,肌肉上為陽脈,邪氣游於六府,則肌肉上之脈不和。
陽脈不和,則氣留之。
氣留之,則陽脈盛矣。
邪氣停留,則陽脈偏盛。
邪在五藏,則陰脈不和。
五藏屬陰,肌肉下為陰脈,邪氣在於五藏,則肌肉下脈不和。
陰脈不和,則血留之。
陰為血,主內,肌肉下脈不和,則血邪停留於肉理。
陰氣太盛,則陽氣不得榮也,故曰隔4。
隔,拒也。內格則外脈不得入,所以偏陰獨盛,則陽氣不得榮,名曰隔拒。
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榮也,故曰關。
關,閉也。外關則內脈不得出,所以偏陽獨盛,則陰氣不得榮也,名曰關。
陰陽俱盛,不得相榮也,故曰關隔5。
內外不相濟,是為關隔。人之所有者,氣血也。氣為陽,血為陰,或俱盛,或俱虛,或更盛,或更虛,皆為病也。
經言氣獨行於五藏,不榮於六府者,何也?
問氣獨運行於五藏,而不行於六府如何。
答氣之流行,有如水焉,不舍晝夜,曾無止息。
故陰脈榮於五藏。
五藏屬陰,故陰脉居於五藏。
陽脈榮於六府。
如環之無端,莫知其紀。
氣血如環之循還,莫知其紀極。
終而復始。
一日一夜,氣血終於肝,明日艮時復始於肺。
其不覆溢。
諸陰不足,陽入乘之,為覆。又入尺為覆。諸陽不足,陰出乘之,為溢。又上魚為溢。今陰陽各安其常,無覆溢之患。
陰陽之氣既不覆溢,則人之氣,內能使藏府溫和。
外溢6於勝理。
勝理者,毛孔及文理也,外能使勝理濡潤滑澴。
藏府度數第六十首
三十八難曰:
藏唯有五,府獨有六,何也?
一藏配以一府,藏雖有五藏,府卻有六府如何。
所以府獨有六者,三焦亦是一府。
有原氣之別焉。
原氣見前篇。三焦合氣於腎,腎為元氣之正,三焦為元氣之別。
主持諸氣。
膻中為氣海,處上焦。又氣海穴在臍下二寸,處下焦。主維持一身之氣。
有名而無形。
其經屬手少陽。
其經脈屬手少陽經。
此外府也。
三焦無內府,惟有經脈,名手少陽,故云外府也。
故言府有六焉。
惟因三焦亦是一府,所以言有六府。
三十九難曰:
膽、胃、大腸、小腸、膀胱。
肝、心、脾、肺、腎、命門如何。
然:六府者,正.有五府也。
添三焦為六府,其實則正五府。
然:五藏亦有六藏者,謂腎有兩藏也。
五藏有六藏者,腎藏外有命門,凑成六藏。
其左為腎,右為命門。命門者,謂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繫胞。
詳見於三十六難篇。
其氣與腎通。
故言藏有六也。
外有命門,所以言有六藏也。
府有五者,何也?
何藏既有六,何緣府有五。
然:五藏各一府。
一藏配以一府,五藏共五府。
三焦亦是一府,然不屬於五藏。
三焦亦屬一府,止配心包絡為藏,卻不與五藏相關。
惟三焦非正府,所以言有五府。
四十難曰:
經言肝主色。
肝,木也。木之華萼,敷布五色。
心主臭。
心,火也。火之化物,五臭出焉。人五臭,心獨主之。
脾主味。
脾主甘,甘受味,故主味。
肺主聲。
腎主液。
五液皆出於水,腎主水,故主液。
鼻者,肺之候,而反知香臭。
肺主聲,鼻屬肺,不能聽聲音,而反知香臭。
耳者,腎之候,而反聞聲。
腎主液,耳屬腎,不為津液,而反能聞聲。
其意何也?
鼻耳如何。
金生於巳。
金長生在巳。
巳者,南方火也。
火者心。
南方火在藏為心。
心主臭。
心所主,在五臭。
故令鼻知香臭。
腎者,北方水也。
腎屬北方壬癸水。
水生於申。
水長生在申。
申者,西方金。
西方申酉戌,申正金臨官之地。
金者肺。
西方金,在藏為肺。
肺所主在聲。
故令耳聞聲。
耳屬腎,腎水生於肺金之位,故令耳能聞聲。
四十一難曰:
肝獨有兩葉,以何應也?
肝獨有兩葉,而所應何在。
然:肝者,東方木也。
肝屬東方甲乙木。
木者,春也。
萬物始生,其尚幼小。
根黃牙甲萌動之始,其尚幼小而未入。
意無所親。
萬物初生,挺然獨立,無可親近。
去太陰尚近。
十二經相注,足厥陰遠7復注手太陰,故去太陰尚近。
離太陽不遠。
猶有兩心。
注於太陰,有畏金之心,而生乎太陽,有生火之心。
故有兩葉。
因有兩心,故有兩葉。
亦應木葉也。
肝葉水應木葉。
四十二難曰:
人腸胃長短,受水穀多少,各幾何?
然:胃大一尺五寸。
胃,圍也,圍受水穀也。大計一尺五寸。
徑五寸。
徑計五寸。
長二尺六寸。
長計二尺六寸。
橫屈受水穀三斗五升。
一橫一屈,受水穀三斗五升。
其中常留穀二斗,水一斗五升。
其胃中常行8留穀二斗,水一斗五升,為傳送過小腸。
小腸大二寸半。
腸,暢也,通暢胃氣,去滓穢也。少腸大計二寸半。
徑八分分之少半。
徑計八分半。
長三丈二尺。
長計三丈二尺。
受穀二斗四升。
水六升三合合之太半。
水計六升三合半。
回腸大四寸。
大腸一名回腸,以其回曲,因以名之。大計四寸。
徑一寸半。
徑計一寸半。
長二丈一尺。
長計二丈一尺。
水穀自胃三斗五升,傳入小腸,則穀剩四斗9水少八升六合合之少半;又傳入大腸,水穀之數比之在胃各减一斗10至此則水分入膀胱;穀傳入肛門也。
廣腸大四11寸。
廣腸者,䐈腸也,一名肛門。大計四寸。
徑二寸半。
徑計二寸半。
受穀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受大腸之穀而傳出,計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
故腸胃凡長五丈八尺四寸。
總計胃、小腸、大腸、廣腸,共計五丈八尺四寸。
合受水穀八斗七升六合八分合之12。
總計腸胃水穀之數。
此腸胃長短,受水穀之數也。
肝重四斤四兩。
肝,幹也。於體狀有枝幹也,計四斤四兩重。
左三葉,右四葉。
左三葉,屬甲屬陽,右四葉,屬乙屬陰。
凡七葉。
肝足厥陰,配足少陽,少陽之數劇於七,故有七葉。
主藏魂。
上智人心有七竅,又言九竅三毛;中智人心有五竅二毛;下智人心有三竅一毛;常人心有二竅無毛;愚人心有一竅;大愚人心有一竅甚小;又一生為人痴惑之輩,其人雖有心而無竅,故神出入無門,難成色果。
主藏神。
注見三十四難。
脾重二斤三兩。
脾,俾也。在胃之下,俾助胃氣,主受13水穀也,計三斤14三兩重。
扁廣三寸。
扁大計三寸。
長五寸。
長計五寸。
有散脂膏計半斤。
主裏血,溫五藏。
主包裹血以溫五藏。
主藏意。
注見三十四難。
肺重三斤三兩,六葉兩耳。
肺,勃也。其氣勃鬱也,計三斤三兩重,六大葉二小葉。
凡八葉。
主藏魄。
注見三十四難。
腎有兩枚。
腎,引也。引水氣灌注諸脉也。腎有兩枚,在腰對於臍。
重一斤一兩。
計一斤一兩重。
主藏志。
注見三十四難。
膽在肝之短葉15間。
膽,敢也,言其有膽氣,果敢也。生在肝兩小葉間。
重三兩三銖。
膽計三兩三銖重。
盛精汁三合。
貯盛精汁三合。
胃重二斤一16兩。
胃計二斤一兩重。
紆曲屈伸。
長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徑五寸,盛穀二斗,水一斗五升。
注見前段。
小腸重二斤十四兩。
小腸計二斤十四兩。
長三丈二尺,廣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
左回疊積十六曲。
自左脅邊縈回,重疊積累有十六次曲轉。
注見前段。
大腸重二斤十一一兩。
大腸計二斤十一一兩重。
長二丈一尺,廣四寸,徑一寸。
注見前段。
當齊右回十六曲。
當臍右邊回轉,十六次屈曲。
盛穀一斗,水七升半。
注見前段。
膀,橫也;胱,廣也。體短而橫廣也。又名胞。胞,鞄也。鞄,虛空也,以虛承水液焉。其九兩二銖重。
縱17廣九寸。
大計九寸。
口唇至牙齒長九分。
以後至會厭深三寸半,大容五合。
會厭為咽喉,水穀下時,厭按呼吸也。口至會厭深計三寸半,大可容五合。
舌重十兩18。
舌,光也,舒澀19言語也。計十兩重。
長七寸。
長計七寸。
咽門重十兩20,
咽,嚥也,能嚥物也。又謂21之嗌,言氣之流通既22要之處也,咽主地氣,計十兩重。
廣二寸半。
二寸半大。
至胃長一尺六寸。
咽門至胃一尺六寸。
喉嚨重十二兩23。
喉嚨空虛,言其中空虛,可以通氣息焉。喉嚨,肺之系也,呼吸道路,喉主天氣。重十二兩。
廣二寸。
二寸大。
長一尺二寸,九節。
計長一尺二寸,九節。
肛門重十二兩。
肛,釭,言其處似車釭形,故曰肛門,即廣腸也,又名䐈腸。計十二兩重。
注見前段。
四十三難曰:
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何也?
人不飲食,七日外方死如何。
然:胃中常存留穀二斗,水一斗五升。
人無根株,飲食為命。胃為水穀之海,以所受水穀,常存留三斗五升。
故平人日再至囿。
囿,鳳也。平和之人,日再至圊者,兩次登廁。
一行二升半。
日中五升。
日中再登廁,又去二升半,共五升。
七日。
七日之內。
五七。
七個五升。
三斗五升,而水穀盡矣。
每足24登廁去五升,則七日去盡三斗五升水穀矣。
四十四難曰:
七衝門何在?
衝者,通也,出也,藏府氣通出之所也。七衝門戶在何去處。
然:唇為飛門。
唇屬脾,飛動也。言唇受水穀,轉入於內。
齒為戶門。
口齒,心氣之所出也,在心為志,出口為言,故齒為心之門戶。亦取摧伏五穀,傳入於內也。
胃為賁門。
貴者,鬲也,胃氣之所出也。胃出穀氣,胃25傳於肺,肺在鬲上,故為貴門。
會厭為吸門。
會厭為五藏音聲之門戶。又見四十一難。
大倉下口為幽門。
大腸小腸會為闌門。
會者,合也。大腸小腸合會之處,分闌水穀精血,各有所歸,故曰闌門。
魄門者,下極肛門也。肺氣上通喉嚨,下通肛門,是肺氣之所出。肺藏魄,故曰魄門。
故曰七衝門。
所以言七衝門。
四十五難曰:
經言八會者,何也?
然:府會大倉。
足場明胃脉、手太陽小腸脉、手少陽·三焦脉、任脉之會,本名中院,大倉,胃之募也。胃化氣,養六府,故曰會。
藏會季脅。
季脅,軟肋之名,其端有穴,是脾之募。足厥陰、少陰所會,故曰藏會季脅。
筋會陽陵泉。
髓會絕骨。
絕骨乃骨名也。其穴在外踝上26四、寸,陽䡹27穴也。亦足少陽之脉氣所發也。
血會隔俞。
隔俞二穴,在背第七椎骨下,兩傍各一寸五分,足太陽膀胱脉氣所發也。
骨會大杼。
大杼穴,在項後第一椎兩傍各一寸五分,足太陽脉氣所發也。
太淵穴,在右手寸內魚際,手太陰肺脉氣所發也。
氣會三焦,外一筋直兩乳內也。
上焦在心下,下鬲在胃上。,其治在膻中玉堂下一寸六分,直兩乳關隱者是也。外一筋直兩乳間者,羶中穴也。言氣自擅中布氣,與肺下灌 諸藏。膻中為臣使之官,氣海出焉。
熱病在內者,取其會之氣穴也。
四十六難曰:
老人臥而不寐。
老人眠卧,清醒而不安穩得寐。
少壯人眠卧常得寐,而不寤醒。
何也?
老少相反如何。
然:經言少壯者,血氣盛。
少壯人血氣流行常盛旺。
肌膚肉理滑潤。
氣道通。
血氣道路疏通。
榮衛之行不失於常。
天地交泰,日月曉昏,冬乃四時之.夜,夜乃一日之冬,人之寤寐皆相合也。一少壯未損其於28衛,故寤寐與天地陰陽同度。
故晝日精,夜不寤。
晝日精強,夜得其寐。
肌肉不滑。
肌膚肉理不滑澤。
榮衛之道澀。
血氣出入道路澀,澀不得應時。
故晝日不能精,夜不寐也。
晝日不得安靜,夜不得眠。
故知老人不得寐也。
衛氣出則寤,入則寐,老人氣衰,故夜不寐。
纂圖句解卷之
校注
- 二:疑為『一』之誤。
- 當上關於九竅:《靈樞·脈度》作『常內閱於上七竅』。
- 肝:疑當作『脾』。
- 隔:《集注》作『格』。
- 關隔:此下《本義》有『關隔者,不得盡其命而死矣』十一字。《集注》同,唯『隔』作『格』。
- 縊:《本義》、《集注》作『濡』。
- 遠:據文義似當作『還』。
- 行:據文義疑當作『存』。
- 四斗:疑誤。
- 斗:《集注》四十二難虞注作『半』。
- 四:《集注》作『八』。
- 之:此下《本義》、《集注》有『一』字。
- 受:《集注》四十二難楊注作『化』。
- 三斤:與正文不符,疑當作『二斤』。
- 在肝之短葉:原作一左肝之短萃』,據《本義》、《集注》改。
- 一:《本義》、《集注》作『二』。
- 縱:原作『從』,據《本義》、《集注》改。
- 十兩:《本義》作『十二兩』。
- 澀:《集注》四十三難楊注作『泄』。
- 十兩:《本義》、《集注》作『十二兩』。
- 謂:原作『胃』,據《集注》四十二難楊注改。
- 既:《集注》四十二難楊注作『阪』。
- 十二兩:《本義》作『十兩』。
- 足:據文義似當作『日』。
- 胃:《集注》四十四難楊注作『以』。
- 上:原作『土』,據《文義》改。
- 陽韆:《集注》四十五難丁注、虞注均作『陽輔』。
- 於:據文義疑當作『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