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因上經
易因上經卷之一1
乾下乾上乾:元,亨,利,貞。
初九:潛龍,勿用。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
九四:或躍在淵,无咎。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
上九:亢龍有悔。
用九:見羣龍無首,吉。
《彖2》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雲行雨施,品物流行。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首出庶物,萬國咸寧。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潛龍勿用,陽在下也。
見龍在田,德施普也。
終日乾乾,反復道也。
《文言》曰: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
初九曰:潛龍勿用,何謂也?子曰:龍德而隱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遯世无悶3,樂則行之,憂則違之,確乎其不可拔,潛龍也。
九二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龍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謹,閑邪存其誠,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
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何謂也?子曰:君子進德修業,忠信,所以進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知至至之,可與幾也。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无咎矣。
九四曰:或躍在淵,无咎。何謂也?子曰:上下无常,非為邪也。進退无恆,非離羣也。君子進德修業,欲及時也,故无咎。
九五曰: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睹。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各從其類也。
上九曰:亢龍有悔。何謂也?子曰:貴而无位,高而无民,賢人在下位而无輔,是以動而有悔也。
潛龍勿用,下也。
見龍在田,時舍也。
終日乾乾,行事也。
或躍在淵,自試也。
飛龍在天,上治也。
亢龍有悔,窮之災也。
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潛龍勿用,陽氣潛藏。
終日乾乾,與時偕行。
或躍在淵,乾道乃革。
飛龍在天,乃位乎天德
亢龍有悔,與時偕極。
乾元用九,乃見天則。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貞者,性情也。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大哉乾乎?剛健中正,純粹精也。六爻發揮,旁通情也。時乘六龍,以御天也。雲行雨施,天下平也。
君子以成德為行,日可見之行也。潛之為言也,隱而未見,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君子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寬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
九三,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九四,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夫4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况於人乎?况於鬼神乎?
亢之為言也,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其唯聖人乎?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
乾為天
大哉,乾元,萬物資始。既資以始,必資以終。元非統天而何!夫天者,萬物之一物,苟非統以乾元,又安行雲施雨,使品物流通,形著而若是亨乎!故曰:大哉,乾元。人唯不明乾道之始終,是以不知乾元之為大。苟能天5明乎此,則知卦之六位,一時皆已成就,特乘時而後動矣。是故居初則乘潛龍,居二則稱見龍,居三乘惕龍,居四乘躍龍,居五乘飛龍,居上乘亢龍。蓋皆乾道自然之變化,聖人特時乘之以御天云耳。是故一物各具一乾元,是性命之各正也,不可得而同也。萬物統體一乾元,是太和之保合也,不可得而異也。故曰:乃利貞。然則人人各正一乾之元也,各具有是,首出庶物之資也,乃以統天者,歸之乾;時乘御天者,歸之聖,而自甘與庶物同腐焉,不亦傷乎?萬國保合,有是乾元之德也,何嘗一日不成寧也?乃以乾為天,以萬為物,以聖人能寧萬國,以萬國必咸寧于聖人,不益傷乎?故曰:乾,元,亨,利,貞。舉四德以歸乾,而獨以大哉贊元,其旨深矣。
《文言》曰:乾元者,始而亨者也,人見其始而亨,不見其亨之始,蓋亨之始有利貞焉,性情之謂也。夫大哉乾元,固萬物之所資始,孰知此利貞者。又乾元之所資始乎,故又曰乾始。夫唯其有此乾始,而後能以美利利天下耳。不然,安能然哉。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而不言所利,天下咸受。夫乾始之美利而不知所利,此其為利,不亦大矣哉。而孰知即此利貞者為之哉。故又贊之曰:大哉;乾`之利貞乎。剛矣,健矣,中矣,正矣,純矣,粹矣,精矣,美矣,雖欲極其形容,有不能擬諸形容者矣。蓋情其性則為剛健中正,純粹精之美德而不可見。性其情則即此一卦之六爻,曲暢而旁通之,亦已發揮無餘蘊矣。既有六爻,則有六龍而時乘之以御天。吾知天且弗違矣。既乘六龍,則自能行雲施雨而天下平矣,有不能以美利利天下乎?大抵乾之為德,虛位也,所謂大哉,乾之元是也。人與天與聖人皆共之,故不別其孰為天,孰為人,而孰為聖人,使知其不可二矣。乾之為貞,實德也,所謂性情是也。人與天也,聖人也,皆具之,故不別其孰為性而孰為情,孰為利而孰為貞,使知其不可離矣。
《文言》曰:元者,善之長也。夫觀《象》之辭,唯有元、亨、利、貞四德已矣,而夫子讀之,何其多端也?其曰:大哉,乾元,則已贊乾之元矣,是所重在元也,使人由乾以體元,而四德總歸于一德。其曰: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貞者,性情也。則又直贊乾之貞,是所重在貞也,使人知貞。又起元而四德,又未始不旋相為元,是皆聖人之乾也,非他人之所能與也。其曰:元者,善之所云,尚足以稱乾與坤乎哉。夫苟其剛躁而不可成也,而猶可以稱乾焉;委靡而不足為也,而猶可以稱坤焉,則天不載天,地不成地,吾人將打所蓋載也,不知此固至健至順者之所自有,而何用補助于其間也。是故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地之所以能為順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天之所以能為健也,若健而復濟以順,必非真健者,自无所用,彼健為也。順而仍加以健,必非至順者,自无所用,彼順為也。嗚呼,是惡足以識乾坤之正性乎。乾坤一也。故《乾》曰元亨,《坤》亦曰元亨,但《乾》曰利貞而《坤》則曰利牝馬之貞。且不但馬也,而又曰牝馬焉,則其視龍之變化飛騰為何如,而坤獨利此者,則以此為坤之貞故也。故君子有所往而法坤,則唯牝馬之貞是安。故曰:安貞吉,有所用以從事,則唯牝馬之貞是利。故曰:利永貞,以大終也。大,指乾以大而終,則元敢為主、无敢當先、无敢朋黨,乃貞矣。先迷以下,所謂利牝馬之貞也。先者,為乾、為主而吾後之,則得主而利主者,或西、或南而吾守之,則東北以居。蓋唯主是從,則志意專一而不二,安居擊以聽則後順,得常而不迷,坤之利貞如此,是乃元亨也。
人之生也直,直疑不方矣。今言直而又言方者,以人但知直而不知直之自有方也。夫人最初一念,非其直遂之正性乎?然旋發旋覺,則初者為直而覺者亦為直。覺則止,止則方,出則雖有直方合之本一光大耳。地性博厚,坤德無疆,其不可孤蓋如此矣。故爻兼言直方焉。直者為正,方者為義,正者以止,義者以行,止者是敬,敬非著意也。唯其內之,直而已;方者是義,義非襲取也,唯其行之,利而已。此豈有待干學習而後利哉。固不習而元不利者也,夫何疑。
附錄
坡公解曰:龍變化而自用者也,馬馴服而用于人者也,為人用而又牝焉,順之至也。至順而不貞,則陷於邪,故利牝馬之貞。李禿翁曰:至順未有不貞者。至順者,順乾也。順乾矣,有不貞乎。若得朋,若與類,若西南行,則以陰柔而復。附于陰柔,安能一心聽命于乾而為大順之至乎?又解曰:坤之為道,可以為人用而不可以自用,可以為和而不可以為倡,故君子利有攸往。先則迷而失道,後則順而得主,此所以為利也。西與南則兌也、離也、巽也,皆吾朋。東與北則震也、坎也、艮也,皆非吾朋。兩陰不能相用,故必離類。絕朋而來,主于東北。李禿翁曰:乾者,坤之主也。乾為主,不須求,求反失之,便有得朋之想矣,不能一心以聽命于乾矣。又解曰:以六居二,可謂柔矣。夫直,方之所欲言者,而發之為言,而謂信也。忠以成信,信本于中。夫誰不由斯義乎,故君子之于忠信,沒身焉爾矣。苟或未知其為至也,而能知其為吾之庸言、庸行而不敢不終身焉,是亦可與存義而寡過者,何也?彼其終日之所乾乾者,唯恐不合於義故耳。故知至者,聞忠恕即一貫,否則終身守此忠恕,竟不知一貫為何語矣。是故曾子以忠恕為極至,而門人以忠恕終其身。此唯與未唯之別也。夫子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其恕乎?信哉。學者之於忠恕,終身焉可也。待其自悟則自知至,而今曷可強也。吁,其必有剛、健、中、正、純、粹、精之乾德而後可乎。若是,坤德决不可以語知至之學明矣。九四處乾之上,介于疑信之間,似乎知至矣,而又未敢以遽信,便欲以此終其身與,則又未肯以自安,是或躍之時也。故夫子决之曰:德貴有常。今而或上或下,何其無常也?業貴有恆,今而或進或退,何其無恆也?豈以忠信之語邪謬而未足信與?抑必絕類離羣而後為至人也。然既羣於人矣,又安能離羣以獨立?吾以謂君子進德修業所貴,及時勇往,一刀兩斷耳。若猶在疑信之間,何日能太平也?不疑固无有知至之日,徒疑亦安有艮止之候?須及時決了,乃保无咎矣。九五飛龍則是。則是有德、有位、有時,三重具焉者也。天下之所利見者,更莫甚於九五之大人矣。若九二,則有德无位,何以同稱大人、同為萬物之所利見乎?蓋天下唯德為至貴。德在我矣,時位惡能限之?故曰:自天子以至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使庶人而有君德,亦自然為利見之大人;使上焉者而无德,則雖位居九五,其誰利見之哉。故知德之所在,時與位非所論也。吾夫子不可以觀乎?曰:若是則六爻皆龍,何以獨二?蓋二之龍德已見矣,所謂龍德而正中者也,是時人之家舍也,眾之所必歸也,故未嘗御天而德施已普,非君而有君德矣。何待向明而治,而後天下文明邪?若他爻正,當及時以進德修業者,豈得自比于二哉。故初則戒其勿用,而識潛修之宜。上則慮其已亢,而有亢龍之悔。若三、若四,非日乾夕惕,則或躍以疑,皆進修之時,非利見之候也。苟其成德為行,日已可見,則或為二,或為五,何不可者,均之為大人則均之,為萬物之所利見,又何疑焉?
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嗚呼,是大人也,九五當之與。然《文言》不言有位,不言无位?不知其果為五也,抑九二當之與。然高不言飛,卑不言見,不知其果為二也。吾意其為人也,而天且不敢違矣,非以其能統天,而又能御天與。吾意其為人也,而人且不敢違矣,非以其能首出庶物,又能咸寧萬國與。吾意其為人也,而鬼神且弗敢違矣,非以其能神、能鬼、能變、能化、能大、能小、能潛、能飛、能雲、能雨,不知其然而然也與。嗚呼,斯其為大人也,吾與子皆共之,而奚敢以他諉。
九五,飛龍也。夫子卻說聲應氣求,各從其類,則非其類者,未必有利見之願矣。三之與四,初之與上,並居六位,猶不相知,然則僅僅九二一大人耳。顏氏之子,一庶幾耳。嗚呼,眾矣,一人不為少矣。唯顏氏沒,遂无人焉,悲夫。此夫子所以感切于二五之際也。
知進知退,便是聖人,便不失正,不至待其亢也。故時有亢而聖人無亢,故重言聖人以勉之,非如今之庸夫俗子所讀,斷章取義,以濟己私之云也。
九者,乾之用,故凡乾皆用九。乾之九皆為龍,故又以乾之九為羣龍。然乾之羣龍可得而見也。乾之羣龍,元首不可得而見也。若不見此,決不成龍。故用九者,能真見羣龍之无首,則自然首出庶物,而萬國皆咸寧矣。自然時乘御天而宇宙在吾手矣,自然大明乾道之終始,一元統天而萬化生于身矣。故曰:用九,見羣龍无首,吉。吉者,元也、亨也、利也、貞也。
用九,天德不可為首,如有首則不稱天德矣。故曰:乾元用九,乃見天則。蘇子瞻曰:乾元以无首為天則。嗚呼,至矣。
附錄
莊生6曰:易以道陰陽。
楊子雲曰:宓犧綿絡,天地經以八卦,文王附六爻,孔子錯其象,象其辭,然後發天地之藏,定萬物之基。
陳圖南曰:羲皇始畫八卦,重為六十四,不立文字,使天下之人默觀其象而已。能如象焉則吉凶應,違其象則吉凶反,此羲皇氏作不言之教也。
邵堯夫曰:夫易,聖人長,君子消小人之具也。及其長也,闢之於未然,及其消也,闔之於未然,一消一長,一闢一闔,渾然无迹,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于此。
周茂叔曰:聖人之精,畫卦以示;聖人之蘊,因卦以發。卦不畫,聖人之精不可得而見。微卦,聖人之蘊,殆不可悉得而聞。易何止五經之源,其天地鬼神之奧乎。
丘仲深曰:乾之三畫,萬世文字之祖。元、亨、利、貞四字,萬世義理之宗。在天為春、夏、秋、冬,在人為仁、義、禮、智,流行天地之間為元、會、運、世。蔡子木曰:初潛,顏子當之,勿用以成德也。二見,孔子當之,時舍而文明也。三惕,皋夔、稷契當之,克艱而不危也。四躍,湯、武當之,時晦而終革也。五飛,堯、舜當之,聖德而光被也。上亢,伊、周當之,處亢而不失其正也。是六爻也,分擬之則各以其時,統會之則歸之聖人之大明。
坡公解曰:今之飛者,昔之潛者也,而誰非大人與。又曰:夫處此者,豈无无悔之道哉。故言有者,皆非必然者也。又曰:陰陽和而物生。曰:嘉禮非亨,則偏滯而不合義;非利,則慘洌而不和。
羅彝正曰:三居二乾之間,有乾乾之象,居下乾之終,有日終而夕之象。三居下之上,乃危地也。以其終日乾乾而夕猶惕,故得无咎。
石守道曰:天極高,不能下交于地,豈能行四時、生百物?君極尊,不下接於人,豈能懷萬國、御百官?故自不至于亢也。
王幾曰:乾、天德也。天地靈地7結而為心。无欲者,心之本體。所謂乾也,天德之運,晝夜周天,終古不息。日月之代明,四時之錯行,不害不悖,以其健也。聖德之運,通乎晝夜,終身不息,同乎天也。賢人以下不能无欲,所欲不必沉溺,意有所向,便是欲。寡之又寡,以至于元。人以天定。君子之強,以法天也。嘗考天文,天行有常度而無停機,天非有體也?因8星之附麗以為體,天如倚。蓋南北二極相貫,北高南下,窺之以管極中。一星旋轉尤密,不出管中者曰紐星,所舍天之樞也。天體不動,非不動也,旋轉不離于垣,猶樞之闔闢不離于曰9,未嘗有所動也。故曰:維天之命,於穆不已。天之所以為天也,无有遠邇高深受命如響,此造化之樞紐,千聖相傳之秘藏也。儒者諱言虛寂。夫子于咸發感應之理,詳言之,何也?蓋天下之感,皆生于寂,而其應也,皆本于虛。虛以適變,寂以神感,何思何慮。所以一天下之動,堯之中、舜之微、文之穆,孔之默、顏之愚,周之靜,皆是物也。世儒泥于典要,思為昧。夫所謂虛寂之體,聖學所以不明,造化或幾乎息矣。
坤下坤上
坤: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象》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馬地類,行地无疆,柔順利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安貞之吉,應地无疆。
初六,履霜,堅冰至。
《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
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六二:直、方、大,不習无不利。
《象》曰:六二之動,直之10方也。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无成有終。
《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
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六四:括囊,无咎、无譽。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六五:黃裳,元吉。
《象》日.一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上六:龍戰于野,其血玄黃。
《象》曰:龍戰于野,其道害11也。
《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
順也。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元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終也。
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易》曰:括囊,无咎,元譽。蓋言謹也。
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于四支。發于事業,美之至也。
陰疑于陽,必戰。為其嫌于元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烏。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
坤為地
乾坤定質,則一健一順。健之不能為順,亦猶順之不能為健。苟責健以順,責順以健,健順皆失其質矣。乾坤兩卦即為反常,非天尊地卑之正理也。乾坤定位;則一夫一婦。夫之不可為婦,亦猶婦之不可為夫。苟責夫以婦,責婦以夫,夫婦皆反其分矣。乾坤兩卦總為失位,非君尊臣卑之正道也。是故上天下地,天下之乾坤也。一夫一婦,家家之乾坤也。其位定,故不可反以常。其質定,故不可易以能。用當其才,才適于用。聖人之首乾坤也有以哉。不然,神龍而牝馬之龍固无所用,其飛騰而引重致遠之役,龍將詘焉。牝馬而神龍之馬固元所施,其負載而興雲致雨之技焉,何知焉?一乾坤也,即不用其所長,皆為廢物,而況人與?是故聖人于乾坤,獨分別而詳言之。乃世之儒者,畫蛇添足,謂健而不順,則剛躁而不可成;順而不健,則委靡而不可振。吁,果若所云,尚足以稱乾與坤乎哉。人12苟其剛躁而不可成也,而猶可以稱乾焉,委靡而不足為也,而猶可以稱坤焉,則天不載13天,地不成地,吾人將打14所蓋載也。不知此固至健至順者之所自有,而何用補助于其間也。是故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地之所以能為順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天之所以能為健也。若健而復濟以順,必非真健者。自无所用彼健為也;順而仍加以健,必非至順者,自无所用彼順為也。嗚呼,是惡足以識乾坤之正性乎。乾坤一也,故乾曰元亨,坤亦曰元亨。但乾曰利貞,而坤則曰利牝馬之貞,且不但馬也,而又曰牝馬焉,則其視龍之變化飛騰為何如,而坤獨利此者,則以此為坤之貞,故也。故君子有所往而法坤,則唯牝馬之貞是安。故曰:女15貞吉。有所用以從事,則唯牝馬之貞是利。故曰:利永貞,以大終也。大指乾以大而終,則无敢為主、无敢當先、无敢朋黨,乃貞矣。先迷以下,所謂利牝馬之貞也。先者為乾、為主,而吾後之,則得主而利主者,或西、或南而吾守之,則東北以居,蓋唯主是從,則志意專一而不二,安居以聽則後順得常而不迷,坤之利貞如此,是乃元亨也。
人之生也直,直疑不方矣。今言直而又言方者,以人但知直而不知直之自有方也。夫人最初一念非其直遂之正性乎?然旋發旋覺,則初者為直而覺者亦為直,覺則止,止則方,出則雖有直方合之本一光大耳。地性博衝16坤德無疆,其不可孤蓋如此矣。故爻兼言直方焉。直者為正,方者為義,正者以止,義者以行,止者是敬,敬非著意也。唯其內之直而已。方者是義,義非龍取也。唯其行之,利而已。此豈有待于學習而後利哉。固不習而无不利者也,夫何疑。
附錄
坡公解曰:龍,變化而自用者也。馬,馴服而用于人者也。為人用而又牝,馬順之至也。至順而不貞,則陷於邪,故利牝馬之貞。李禿翁曰:至順,未有不貞者。至順者,順乾也。順乾矣,有不貞乎?若得朋、若與類、若西南行,則以陰柔而復附于陰柔,安能一心聽命于乾而為大之至乎?又解曰:坤之為道,可以為人用而不可以自用,可以為和而不可以為倡,故君子利有攸往。先則迷而失道,後則順而得志17。此所以為利也。西與南,則兌也、離也、巽也,皆吾朋。東與北,則震也、坎也、艮也,皆非吾朋。兩陰不能相用,故必離類。絕朋而來18,主于東北
李禿翁曰:乾者,坤之主也。乾為主,不須求,求反失之,便有得朋之想矣。不能一心以聽命于乾矣。又解曰:以六居二,可謂柔矣。夫直、方、大者,何從而得之?曰:六二,順之至也。君子之順,豈有他哉。循理无私而已。禿翁曰: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夫子已解得十分了,不須再以順理无私解也。夫人唯其至柔,所以至剛;唯其至靜,所以至方。故柔可能也,至柔不可能也。嗚呼,至矣。又解曰:處上下之交,皆非安地也。乾安于上,以未至于上為危,故九三有夕惕之憂。坤安于下,以始至于上為難,故六四有括囊之慎。陰之進,而至于三猶可貞也,至于四則殆矣。故自括結以求无咎、元譽。咎與譽,人之所不能免也。出乎咎必入乎譽,脫乎譽必羅19乎咎,咎所以致罪而譽所以致疑也甚矣。无譽之難也。又解曰:方其變化,雖草木猶蕃。及其閉也,雖賢人亦隱。禿翁曰:讀此可以痛哭。又解曰:黃中之色也,通是理然後有是色也,裳下之飾也。黃而非裳,則上體也。裳而非黃,則非20下體而非正位居體也。今處重坤之正位,又居下體之中,故稱裳以明下,稱黃以明中。夫文易生于相錯。若陰陽之專一,豈有文哉。禿翁曰:專一便有文。坤不貴文,貴文在中,黃中之色也。文在中也,何待相錯而後有文也?
程正叔曰:西南陰方,東北陽方,陰必從陽,離喪其類。
朱仲晦曰:此卦三畫皆耦,故名坤而象地。重之又得坤焉,則是陰之純順之至也。又曰:六五以陰居尊,中順之德充諸內而見于外,故其象如此,而其占為大善之吉也。《春秋》傳南蒯將叛,筮得此爻,以為大吉。子服惠伯曰: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外疆內溫,忠也。和以率貞,信也。故曰:黃裳元吉,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餙也,元善之長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餙;事,不善不得其極。且夫易,不可以占險,三者有闕,筮雖當,未也。後蒯果敗。
金汝白曰:先迷是一句,後得主利是一句。陽陰之主,陽先陰後,乃理之常。陰先則反常而迷,後則得其主而利。利猶順也。故曰:後順得常。又曰:後得主而有常,先21儒以主利為句,遂謂後得主而有常,脫一利字。然則後順得常,豈復脫乎。夫陰,當從陽者也。昵其類,可乎?喪朋猶泰之,朋亡,舍其朋而從陽,故吉。
鄭窒甫曰:乾之象,見文王.造周之德;坤之象,見文王事殷之心。
周宴曰:乾之初九曰:勿用,護其微也。坤之初六即曰:堅冰至,危其盛也。
劉濬伯曰:六三,以陰包陽,其象為含章。六四以六居四,其象為括囊。
陰虛中囊,象重陰結閉括象。又曰:奸雄之臣,肆行篡奪。主雖柔暗,亦不相下。僵尸流血,勢所必至。履霜堅冰,正慮是也。
游定夫曰:乾以純陽,陽極而亢,坤已純陰,陰極而戰。如其不變,則亢而災,戰而傷,不能免也。
楊敬仲曰:陰至上六,幾不復有陽矣。然陽雖甚微,名分猶在,不可滅也。但當其時,人唯知有上六而已,豈復知有陽哉。聖人惡其无陽也,故特稱龍以見,其猶有龍在人心,終不忍忘,不可侮也。血,陰物,又稱血以明上六,猶未離臣類。陰陽俱傷,不獨陽傷也。聖人故以此折天下无君之心。
用六用九
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非用六乎?又曰: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以22六與三,非用九乎,新安汪本鈳附記。
震下坎上
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象》曰:屯,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大亨貞。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
《象》曰:雲、雷、屯;君子以經綸。
初九:磐桓;利居貞,利建侯。
《象》曰:雖磐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
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象》曰: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象》曰:求而往,明也。
水雷屯
方時化曰:繼坤之後,其卦為屯。屯者何?震以一陽來居坤下,則是剛柔始交也。而坎離生其前,則是剛柔始交而難生矣,非屯而何?夫屯者,乾坤再造,真主復起于草昧之時也。今者一陽遂震動于坎險之中,豈有不大亨利貞之理邪?故不用更有所往,人自來歸而利建侯矣。試觀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正利建侯,而不遑寧處之時。而震之一陽適來居此下卦之下為能,以貴下賤而大得民心,則其人又正是利建侯而不獲寧處之人矣。天有是時,則人必有是事,故初九乘時而動。但聞其聲不見其形,居貞如常,守正如故,若磐若桓,不移一步而人自往歸之。故曰:雖磐桓,志行正也。言其志行之正,自足以震動一世,自不能舍初而他往也。初又何用,更有所往為哉。故《象》直言其勿用有攸往,而爻復言其磐桓而利居貞也。六二以柔正乘初之剛正,所以屯如、邅如、乘馬班如,若是其難者二本,貞正自守,未易見字于初弟。无奈初為當世之所歸往,我又與初相比,日夜求我婚媾,而匪寇者十年乃字,反其常理,以聖配聖,以賢尚賢,亦必有道與。六三處逐鹿之世,日夜冀望,庶幾得之。然上无應與,是无虞也。元虞,胡為乎林中,所以不如舍之為明耳。六四明矣。夫當屯之時,豈更有當求如初者,乘馬班如,審求此正應之婚媾,往吉,何不利邪?故曰:求而往明也。夫初九,真主也,則雖有貞吉如九五,膏亦屯矣,所施亦未光矣。小可吉,大則凶,雖貞何為乎?宋之錢越王是已,終亦自然歸命于藝祖也。上六,正所謂幾三之鹿而不知。舍者,極三之所往而窮者。故曰:乘馬斑如,泣血漣如。夫子傷之曰:何可長如此也,是不明之過也。
汪本何曰:初雖磐桓不行,而志實行正,人自不能舍也,何待行哉。其與二為婚媾,正所謂剛柔始交者,天作之合,不字又何待也。
附錄
王輔嗣曰:雷雨滿盈,皆剛柔始交之所為也。屯者,天地造始之時,造物之始,始於冥昧,故曰草昧。夫息亂以靜,守靜以候,安民在正,弘正在謙。屯難之世,陰求于陽,弱求于強,民思其主之時也。初處其首而一又下焉,爻備斯義,宜其得民。
于令升曰:百姓盈盈,匪君子不寧。天下既遭屯險之難,後王宜蕩之以雷雨之政。
金汝白曰:急于建侯,便是不寧。非建候而又不寧也。羅彝正曰:磐石也,桓杙也,皆難動之物,故假以象難進之貌。胡仲虎曰:卦辭有專主成卦之主而言者,卦主震,震主初。磐桓即勿用有攸往,利居貞即利貞,卦言利建侯其事也,爻言利建侯其人也。
蔡介夫曰:女子許嫁,笄而字;男子冠而字。
楊廷秀曰:三元剛明之才而居震,動之極,妄意濟屯之功,所謂即鹿。妄動而无上應,所謂无虞。
坡公曰:屯元正主,唯下之者為得民。三元其德而有求民之心,譬猶无虞而以即鹿。鹿不可德,而徒有入林之勞。又曰:三非其應,五不足歸。不知五之不足歸,惑于近而不早自附于初九?故窮而至于泣血。
虞仲翔曰:坎雨稱膏。《詩》曰:陰雨膏之,是其義也。
王畿曰:天地生萬物。屯,物之始生,故繼乾坤之後,氣始交未暢曰屯,物勾萌未舒曰屯,世多難未泰曰屯。君子觀屯之象,經綸天下之事以濟其難。此洪荒之世,天地開闢之初,君子開物成務之學。雲在雷上,陰陽始交而未成雨,故為屯。雲在雷下則已成雨而為解也。經綸者,治絲之事。經者,總其緒而分之,象雷之自斂而分。綸者,理其緒而合之,象雲之自散而合。所謂經綸天下之大經也。
初與四為應,二與五為應,三與上為應。何為乎相應也?重卦故也。初八卦而已,卦三畫而已。及其重之,則上卦之四即下卦之初也。上卦之五即下卦之二也。上卦之上即下卦之上也。唯類同故有應之象。然一陰一陽則相應,兩陰不相應,兩陽不相應。此六三與上六兩陰也,故无相應之象.’而有即鹿无虞之象。
坎下艮上23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正,聖功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栓桔,以往吝。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六四:困蒙,吝。
《象》曰:困蒙之吝24,獨遠實也。
六五: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山下有險,險而止。方其止也,混混沌沌,莫知所之。童蒙如此,聖人亦如此。雖欲不止,其可得乎?故曰:山下有險,險而止,蒙。夫以險而止,則必以亨通而行。及其行也,堅人如此,童蒙亦如此。雖欲不行,又可得乎?故曰:蒙,亨。以亨行時中也。言時止即止,時25行即行,即此便是時中。聖人與蒙无異矣。然則蒙乃人之正性,養蒙即所以養正而為作聖之實功。故曰:蒙以養正,聖功也,是以利貞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者,言我與五之志相應,故五自相求,非求我告也。童蒙元吉,本自無餘,我特承順而包納之,足矣。彼何求而我又何告也。初筮告者,初六方出門即筮,得二而來,比二以求告,故曰:以剛中也。然至于再,至于三,終不與告者,非不告也,恐瀆蒙也。故曰:瀆則不告,瀆蒙也。然則初之利用刑人,三之勿用取女,四之困吝,皆不告之意矣。噫,詳觀《彖辭》而後人知所以蒙養之功矣。若再三以讀之,是擊蒙也,非養蒙也,是為寇也,非為蒙止寇也。此唯上九當艮止而不知止者為之耳。九曰包蒙,安肯如此?益為之止寇,則下皆順之;若寇之,則上已自不順矣,安能使上下皆順而為大順之至乎?嗚呼,不順于蒙,何以成聖?不順以養,何以養正?故聖人以此順天下,則篤恭而天下平,不待賞而民勸與。今觀其擊,初之辭曰:爾勿筮我求告,欲我開發爾之蒙昧也,是自加栓桔也,急須以正。法用辭脫,其不如法之栓桔乃可。不然,吾恐其以往而吝,反加愛惜,不可脫矣。不見六四乎,本老實人也,反以為不美而獨遠之;本蒙也,反以為不美而謂天困之。夫彼方以蒙為困矣,其吝又可脫邪。六五柔順居中,一童蒙耳。以為婦,則為童蒙之婦;以為子,則為童蒙克家之子,而剛柔接。自無往而不吉者,唯九二以包蒙之吉,成六五童蒙之吉,而後六五能以己之童蒙,順以巽,入于九二之包蒙。然則二之无不利也,固宜若六三,非可納之婦而為不可取之女。此女也,知識大開,行已不順于蒙矣。于童蒙何攸利哉。大抵世之蒙者,聰明日廣,往往見金而不見其身,是故聞一知十者為大賢,而一日貨殖焉,反以空空為鄙夫,屢空者為一貧乞。日以為困苦而不能自出也,瀆一之則喜,擊之則喜,加之以栓桔則又喜,養正之功,將安施與?
汪本鈳曰:乾坤之後即繼以屯.蒙。屯者,時運初開,世界蒙昧,聖人旋乾轉坤之道于此焉。在蒙者,知識未行,人心屯難,聖人開天闢地之功,于此焉始。屯者,世之蒙。蒙者,人之屯。故屯建侯,而蒙利禦寇也。
附錄
王輔嗣曰:夫明莫若聖,昧莫若蒙。蒙以養正,乃聖功也。然則養正以明,失其道矣。
程正叔曰:艮為山、為止。坎為水,為險。山下有險,過險而止,莫知所之,蒙之象也。
游定夫曰:山下出泉,其一未散,其勢未達。觀其勢之未達,則果行;觀其一之未散,則育德。
王畿曰:山下出泉,本靜而清水之源也。不决于東西,不汨于泥沙,順一以導之,自然可達於海。君子法蒙之。象,果行以育其德。水行而不息,故曰.果山止而不撓,故曰育夫純一未發之一未26蒙。蒙者,聖之基也。自蒙之義,不明世之學者,以蒙為昏昧。妄意開鑿,助成機智,汨以泥沙之欲,决以東西之趨,反使純一之體漓,清靜之源窒。非徒无益,而害之也。夫聖功之要,全在于蒙。以天時言,晦者,開朗之機。以人事言,昏者,昭明之候。但世人未之察耳。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赤子之心即所為蒙。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
《象》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象》曰:雲上于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初九:需于郊。利用恆,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无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一小有言,以吉終也。
《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水天需
剛健之才,不難於濟難,而難于不犯難。初,已出門而需于郊矣,而能不遽進,我知其不犯難門也。但恐其或不耐久,有失常心,則雖犯難,不顧耳。故以利用恆,无咎告之。九二,需而近險,有需于沙之象。夫沙非水也,而為水之所必至,則雖曰需于沙,與水中行實類。而二以剛明之才居中,四顧聞小有言,遂得終吉,而能以吉終焉。九三遇剛,不安于沙,反需而及于泥。夫泥之陷人也甚于沙三,豈不慮及?此但三知水之不能為災,而不知災在外也。既陷于泥,則欲進不得,欲退不能,寇之來也。非自我致之而誰也?是慮之不熟也,需之不審也,過剛之所致也。然以其剛也,因是而曲加敬慎焉,必不敗矣。不敗固善,然何如早不及泥之為愈。然則險在前而不能需,縱乾之剛健,亦不能免于陷與困窮也,而况六四與上之柔哉。今六四居坎之下,其象為需而見傷,若不能出矣,而反得出于坎陷之穴中者,以其能順以聽。九五,寧見傷而不遽進也。此九五正中之力也。上六,處坎之上,時將出坎,乃不能需而反入于坎陷之穴,不亦甚乎。故告之曰:雖入于穴矣,猶幸而有不速之客來也。蓋九三應上,本是上客。今三敬慎不敗,已出險而來矣。來則敬之,亦可以保終吉也。
雖入穴,何傷乎?然則上雖幸三之來,亦實施27五之戒也。吾以是觀之,陰柔患不能出而陽剛患不能需。此需之卦,聖人專為陽剛之人說法矣。利用恆,所以戒物也。小有言,所以戒28二也。致寇至,所以戒三也。誰戒之需,而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利涉大川而往,有功之九五也。蓋五身在問29中而忘其險,唯知酒食是需,亦猶困之。九二身處困中而忘其困,唯知困于酒食而已。此處需處困之至德要道也。故曰貞吉30。而又曰:以正中至矣。嗚呼,安居不動以待,食飲尚不出郊,況及泥邪?劉用相曰:三人即九三。三雖不當九五之位,然剛也、健也,敬之自未大失也。此卦唯六四能順以聽,九五餘皆有乾健陰亢,不能待,不能聽之象。非五以天位臨之,以正中示之,以不一而足丁寧誡諭之,弗需也。此五之所以為光亨也。
附錄
金汝白曰:四與上,坎中二31陰,故皆言穴,猶坎卦初與三皆云坎成也。
王畿曰:乾之剛健,上進遇險而不遽進,故需有亨道。苟以柔弱之質需,緩而不進,則是需者事之賦也。
《說文》曰:須,從頁,首也。從彡32;毛飾也。本須鬢之須,借為所須之須。方時化曰:夫子用以解需,謂須九五也
坎下乾上。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33辯明也。
九二:不克訟,歸而通,其邑人三百戶,无眚。
《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无成。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九五:訟,元吉。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天水訟
方時化曰:此卦上剛下險,險而健。險而不健則訟不成,健而不險則訟不成,唯險而健訟斯成矣。然訟,其可成乎?訟,其可終乎?訟,其可以長而或從王事,必永所事乎?幸有九五中正之大人,必欲使人无訟,而為訟者之所利見。而九二又剛來而得中,是以不克訟而訟自不成、自不終、自不永且長,而卒入于淵也。夫陽實陰虛,剛來得中孚實明甚。一陽在內陷于陰、險、窒、惕甚明。以窒故訟,以惕故不終訟,況見九五哉。故一見九五即愧悔不暇,不克訟,歸而通,宜矣。夫二,險之主也?內體皆其素所左右之人也。既訟于五,大訟興矣。株連不既眾乎。今歸而通,則其邑人三百戶免災必也。此九二之不終訟然也。若初與四,兩不欲終訟者也。上與三,三亦非欲訟者,但恐或有起釁而致上之從王事耳。于是或者遂,因而有鞶帶之錫,而上亦因而不克訟焉,則是五爻皆以利見九五,而訟无由終矣。五之元吉而中正何如哉。故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无訟乎,正九五之謂矣。是以九五一爻,但言訟元吉,而不言聽訟,元吉34也。若聽之縱善,安能元吉?以今觀之,初柔居下,以柔自安,不永所事,雖小有言,辯明即止。其以不終訟獲吉,宜也。四五同體,利見九五,復而就命,變而安貞,獨能不失九五倦倦不欲訟之意。其以不終訟獲吉,尤其宜也。上雖過剛居上,然三唯知舊德是食,始雖厲而終則吉矣。嗚呼,鞶帶之錫也,三褫之愧也,則謂上能不終訟亦可也。何也?以其猶有愧心也。恐其无面目以見九五也。
楊中立曰:天左旋而水東注,違行也。作事至于違行而後謀之,則无及矣。
王畿曰:天為三才之始,水為五行之始。君子法之作事、謀始,凡事有始、有中、有終訟、中吉、終凶。能謀始以絕訟,端中與終,不必言矣。又曰:觀天水違行之象,天左旋,五星右轉之說,益有足徵也。
坎下坤上
師:貞,丈人吉,无咎。
《彖》35曰:師,眾也。貞,正也。
能以眾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六三:師或輿尸,凶。
《象》曰:師或輿尸,大无功也。
六四:師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无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
上六:太君有命,開國承36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
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地水師
水附于地曰比,比附也。附之以求安,非九五剛中不可。地中有水曰師。師,眾也,而能以眾正,非九二剛中不能。是故卦以九二為丈人焉,必得丈人而專任之,乃可以吉而无咎。信矣哉。用眾之難也,能以眾正,雖王天下可也。故曰:貞,正也。貞者何?田有禽,利執言。用之有辭,所謂貞也。以此用眾,則是用之以正邦,用之以開國,用之以綏懷,非貞而何?是故以此毒民而民從之,以其貞也。但苟不知專任之道,則雖有九二之丈人,而欲其有功也亦難。所謂既使長子帥師,而又使弟子輿尸者也。如是則雖貞亦凶,終必敗亂。欲其吉且无咎,又可得與,又何取于貞也?固知師之難,難在于眾正。眾正之難,難在于得丈人。然得丈人固難,而能用丈人者尤難。今九二居下得中,正當丈人之選而六五應之,亦非是不能用之者。但恐其有二三之雜,用之而未必專耳。故初六方出門即戒以失律,曰:師之律令一出長子,他人不得專也。初若敢專,即為失律。夫失律,即臧亦凶,况不臧邪?臧即貞。令六五既能以二為長子而錫命之者三,二亦以師中之吉而坐承六五天寵之錫,乃初六不免夫律之戒,六三不免輿尸之疑,六五又不免弟子之使,小人之用者。坤體柔順,恐其有此也。唯六四得正,為偏將軍以居左,而能左次以待命。故曰:師或輿尸,大无功也。大指一37,苟或輿尸,大即无功。六五其尚可使弟子問之與,故于上爻復繫之曰:大君命將出師,本為開國承家之故,用之以綏懷萬邦,不宜使小人參之者也。參以小人,定必亂邦。蓋九二,陽剛也,長子也、丈人也、初也、三也,皆陰柔也。柔為弟子,弟子只宜使之聽命于長子。陰為小人,小人只宜使之聽命于丈人。而可用小人之言,聽弟子輩主其事邪?吁,千載而下,有賢將而不得專主者,其禍敗率以此矣。唐以魚朝恩為觀軍容,使則雖李臨淮千古之英,郭汾陽人物之大,不免喪師失律。彼代宗者非不與之親經患難,並時收復兩京也,而卒信用小人,復出蒙塵于陝,此无他,柔而易搖,真如此師中之六五也。固宜聖人之倦倦以示戒也。
坡公解曰:丈人,詩所謂老成人也。祭公謀父曰:先王耀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不震。故地中有水。師言兵,當如水行于地中而人不知也。劉用相曰:二五相應,錫可知。越四與三,而後二、三錫可知。弟子即小人,亦非有二。
熊過曰:師以一陽統五陰,蓋古者五人為伍,五伍為兩,五兩為卒,五卒為旅,皆自五起數也。輿尸,程先生謂眾主。按古語曰:輿論輿人之誦,皆眾也。詩誰,其尸之尸主也。
楊敬仲曰:水行地中,有以容之,則畜而聚師象也。不畜則不聚,以其元有容之者耳。
易因上經卷之一竟
比:吉。原筮,元永貞,无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无咎,以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1.
六四:外比之,貞吉。
《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含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終也。
方時化曰:水依附于地土38比,下順從于上亦曰比。此卦九五一陽獨能為眾陰所親比者,以其剛中而有元,永貞肯德,自然可以比而无咎也。故六二內心不肯39自失,再筮得之,即往比之,是以貞吉而且无咎。所謂得其所比則安者,正一不五之謂哉。六四與五同體,外比于五,親仁、事賢、從上、求安、貞吉亦宜,乃初六以六居初,實无正應而不寧必能有孚,比之始得所比而無咎。又居坤地之下,水必盈焉。本有有孚,盈缶之象。孚信既盈,則終來六四之吉,乃其所有,豈直无咎已耶。是故苟不寧而能方來,則終來斷有他吉。故曰:不寧方來,上下應也。上應指四,下應指初。蓋九五陽剛中正,是為真王,今已顯然為眾所親比矣。倘有未比者,則用三驅之法以取之,而前禽可失,則又未嘗有取必之心。然此特王心然耳,邑人何自知之?乃皆不用告誡,聽其自失,亦不前驅,則上之中實使之然。王之無私,比至是又顯然人共信之矣。此所以下爭比之也,吉可知也。乃上六非前禽之失乎。若三不比五而比六,非匪人之傷乎?以故初六、六一不六四同與三驅之選,邑土之人不用告誡,取順舍逆,比之元,永貞也,固如此矣。上六處比之上,至是猶尚无首可比,凶何如哉。吾誠不知其所終也。蓋言其居五之前,則曰失前禽,言其无首可比,而不知以五為比,則曰後夫凶。
王輔嗣曰:上下无陽以分其民,五獨處尊,莫不歸之。上下應之,既尊且安。安則不安者託焉,故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夫无者,求有有者。不求所與危者,求安安者;不求所退40,火有其炎,寒者附之,故已苟安焉,則不寧方來矣。安、尊、和、親而獨在後,則誅是以凶也。
坡公解曰:比,吉。比未有不吉者也,然而比非其人,今雖吉,後必有咎,故曰原筮,筮所從也。原,再也,再筮,慎之至也。
乾下巽上
小畜:亨。密雲不雨,自我西郊。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密雲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象》曰: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
《象》曰:復自道,其義吉也。
《象》曰:牽復在中,亦不自失也。
九三:輿說輻,夫妻反目。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
方時化曰:卦名小畜者,以六四一陰為巽之主柔,既得位矣,且又居乾上,健而能巽,以故上之九五應之下之初九,九二又應之上,下皆應于四,咸願為其所畜,故曰小畜也。夫以六四一陰之小而能畜眾陽之大,此必有不徒健而能健以行巽者矣。于是剛中之五獨能推誠信任,以致攣如之孚,而六四之志得行,畜道乃亨耳。況初原與四應乎。復與四應,是自道也。二又與初相比乎,初應于四,二比于初,是牽復也。然非九五先與之應,四亦安得遂行其志,眾陽亦安肯遽為其所畜哉。.密雲二句,寫其興雲作雨之狀,如此喜其畜也。傳謂施未行,正以方畜言之。但未行非不行。夫六四唯健而能巽,故能以孚實之人出乾惕之心,去其血而直入之以巽,于是九五遂獲藉鄰之力以享其安富尊榮之業,此其所以孚信之深也。與九三上比六四,夫婦之象而乃過剛,不中。四方以之為輔車,三乃自脫其輻,反目不顧之,其何以正室而成家乎。罪九三也。于四何損也。上九視九三又異矣。不知四之畜道已成,向為密雲,今則既雨向方望雨,今則既雨又處向也。尚往今則禾黍在野,乃積乃倉而尚德載矣。四陰也,五陽也,若以四為婦,則堅貞而惕厲,四月也,五日也。若以四為月,則相望而幾圓,何謂不安?其畜不與共事而別征乎,則夫有六四之能畜者,但相與以成其畜可矣,不必疑也。蓋上九所以不受其畜者,亦不過於四之巽入處,疑其非君子耳。不知此小畜之六四,正健而能巽,而能大,有益于國,大有益于君者也。古大臣也,夫何疑哉。
汪本何曰:陰疑于陽,則為血戰,故坤之上六有玄黃之傷。陰孚于陽則為血去,故小畜六四无血氣之累。
附錄
楊簡曰:伊尹之于太甲,其始不可謂之亨,及太甲翻然而悟,誠然改過,則伊尹之志於是方行,故為亨。天未大雷電以風成,王未執書以泣,則周公之志終不可謂之行,終不可謂小畜之亨。六四至柔又巽體,畜君而柔巽,故君臣相信而和,无傷、无惕、无咎。陰陽自有相得之象也。夫人臣進言於君,所以至于乖作者,往往由臣未能无私,或好名、好己勝,不與上合志,故乖忤也。《書》云:爾有嘉謀、嘉猷則入告。爾后于內,爾乃順之于外。曰:斯謀、斯猷唯我后之。德臣畜君如此,何乖作之有。《象》曰:上合志也者,旨哉,言乎。
金汝白曰:四五皆云有孚,是此兩爻相孚也。四日上合志,合于五也。四藉五以畜,乾五任四而相孚。
兌下乾上
履虎尾,不咥人,亨。
《彖》曰:履,柔履剛也。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41也。
《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42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无咎。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
咥人,凶。武人為于大君。
《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
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凶,位不當也。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九四:履虎尾,怨怨終吉。
《象》曰:怨怨終吉,志行也。
《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天澤履
方時化曰:九五以乾剛之德當至尊之位,履其後者,又能說以應乾,何厲之有?而爻獨言其夬、履貞厲,則必有所指矣。故《象》直以復43虎尾三字名其卦焉。若曰履虎尾者,但能不致咥即是幸事,而夫子傳之,則專言柔履剛,說應乾,又言其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如此,益以見上乾下兌,絕无可虞。欲為此卦表暴其德,故也。不與文王《繫繇》同意矣。六三不中不正,志剛目眇,故其象如此。文王之意曰:臣之事君,時時有履虎之虞。夫履必目視然後履。今六三暗而不能視,致咥,何疑不見初九乎。處一卦之下,方爾出門即懼履虎,而能素履以往,獨行所願,其見早矣。居下在初,是其素也,故曰素履。九二則見履道廣矣。雖幽人亦貞吉,何必上應于五以履其尾,終日怨怨然恐懼不寧,以亂吾之中也。是亦能視之于豫,不犯難行,古高士也。四為大臣位,近九五,勢不得不履虎尾者,但能知其為虎,怨怨恐懼,故終吉而志得行,不遭其咥耳。然亦危矣。非初與二之所肯安也。上九處履之終,既畢所事,視履考祥,旋返其初,元吉也。固宜若三者,不能視,故象眇之視不能履,故象跛之履。唯不明,是以又不能行,是故欲以暴虎武人為手腳于夬、履大君之前,其凶必矣。雖曰志剛,曷足道哉。
李禿翁曰:文王當殷之未造,一嘗親遭其咥矣。宜其親切而有餘,思焉不然,胡為乎?上天下澤而即以履虎尾名其繇哉。又胡謂乎于爻則言咥人凶,于《象》則言不咥人之亨哉。不咥之亨,以兌柔在內故也。致咥之凶,以六三志剛,不如四之志行故也。嗚呼,當斯時也,欲為初之素履不可也,欲為二之幽人不可也,欲為上之其旋不可也。痛定思痛,雖文王亦自悔其為武人之嗟矣。然則眇視跛履,文王羑里以前事也。怨怨終吉,文王羑里以後事也。其旋元吉,又文王為西伯賜斧鉞,得專征伐以後事也。皆文王之卦也。正與明夷互相發。
汪本何曰:與其怨恕然恐懼以求免咥,孰若坦坦然履道自得以致貞吉也。
附錄
程正叔曰:天在上,澤居下,上下之正,理也。君子觀履之象以辯44別上下,定其民志。夫上下之分明,然後民志有定。民志定,然後可以言治。古之時,公卿大夫而下,位各稱其德,終身居之,得其分也。位未稱德,則君舉而進之,士修其學,學至而君求之。農、工、商、賈,勤其事而所享有限,故皆有定志。後世自庶士至、于公卿,日志于尊榮,農、工、商、賈,日志于富侈億兆之心,交騖于利,天下粉然,如之何其可一也。欲其不亂難矣。
乾下坤上
泰:小往大來,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財45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初九:拔茅茹,以其彙,征吉。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象》曰:无往不復,天地際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
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上六:城復于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象》曰:城復于隍,其命亂也。
地天泰
泰,小往大來。吉亨者,言致泰之道,但小大交相往來,則小者吉,大者亨,可常泰矣。故初九身在三陽之下,處大之初而即志,在外之陰欲以來交于小,連拔三陽以其彙進,故致四等翩翩相信而小大交也。夫三陰皆不富而失實宜,若與陽不相孚應。今反翩翩然往交于陽,此豈有徵發戒令哉。中心之願,不戒而自乎也。初非以其鄰之富也,而况二五君臣之間與。是故九二以包荒之德而尚主,六五以祉元吉,故而歸妹則又不但有其願,而願亦遂以行矣。以此致泰,豈非虛己之君能聽其臣,包荒之臣能光大其君者乎。然知致泰之道在于往來之交,則知往來之間亦非久長之道,而泰難常保,又不可以不慮也。故于內卦之三,外卦之上,獨申言之。天地際言天地之交際也一。夫天地之交,一交即散,一際即離,斷不能久。蓋平陂往復,的然孚信,疑非人之所能致力,然知其如此而克艱守貞,亦、可以无否之咎,无陂之咎,无往之咎,何也?人定自能勝天也。故復戒之曰:爾勿夏恤。其孚信如此,而遂謂泰之必往也。但能知其如此而艱貞以守之,不以常泰視之,即可常保其泰矣,則非但无否之咎,而且可以長亨有泰之福。故曰:于食有福。然則爾但艱貞,泰决不往。雖有常數,其奈爾何?三居下之上,正泰交之際,故特致意焉。至上則居泰極矣。城復于隍,上又反下,勿用其眾,眾不聽用,何也?上下不交,自邑告命,其命已亂,雖欲艱貞,不得矣。吁,可不戒之于早也。
馮奇之曰:自乾坤之後始涉人道,經歷六坎,險阻備嘗,內有所畜,外有所履,然後致泰,而泰之後否即繼之,以此知斯人之生立之難,而亂之易。此又序《易》者之深意。
王輔嗣曰:茅之為物,拔其根而相連引者也。茹,相連之貌也。三陽同志,俱志在外。初為類,首舉則類從,故曰以其彙,征吉。
程正叔曰:象舉包荒一句,而通解四者之義。言如此則能配合中行之德,而其道光明顯大也。
楊廷秀曰:平與陂相推,往與復相移,居泰之世者,勿謂時平。其險將萌,勿謂陰往。其復反掌,九三陽盛極矣。陰將復,泰將否矣。可不懼乎,何也?天地交際,陰陽往來,在九三、六·四之閒也。
金汝白曰:得尚于中,行如列侯,尚公主之尚。九二之德,能尚六五中行之主也。
王輔嗣又曰:居泰上極,各反所應,泰道將滅。上下不交,卑不上承,尊不下施,是故城復于隍。勿用師,不煩攻也。自邑告命,貞吝否道,已成命不行也。
坡公解曰:取土于隍,而以為城,封而高之,非城之利,以利人也。坤之在上,而欲復于下,猶土之為城而欲復于隍也。上失其衛,則下思擅命。故曰:自邑告命。邑非所以出命也。
坤下乾上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
《象》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內陰而外陽,內柔而外剛,內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
初六:拔茅茹,以其彙,貞吉,亨。
《象》曰:拔茅貞吉,志在君也。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象》曰: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象》曰:包羞,位不當也。
九四:有命无咎,疇離祉。
《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繋于苞桑。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當也。
上九:傾否,先否後喜。
《象》曰: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天地否
夫唯小往大來,一交而成泰,則知大往小來,自不交而成否,故致否之道,全在于匪人也。何謂匪人?以其自謂君子之貞,而大者不來,小者不往,不交,故否也。或曰:貞,正也。貞則自无不利,而曰不利君子貞,且初六拔茅連茹,又以貞、吉、亨繫之。夫陰柔連彙,不貞孰甚。而聖人反以為貞,反以為吉,反以為能亨否,何哉?曰:此陰往交陽,但知小之當往,全不知有君子之貞之不當往者也。以故此往彼來,此不見其為小人,彼亦不見其為君子。此不見其為小人,是无小人也,而小人道消矣。彼不見其為君子,則彼此皆君子也,而君子道長,長斯泰矣。以是而觀其道,皆是小往大來,致之則所以致否者可知矣。今欲反否成泰,而尚可以謂吾獨有君子之貞哉。唯以吾有貞,即是匪人。故曰:否之匪人,亨。否者,可以思也。是故有初六之拔茅茹,而其志在君,則自有九四之疇,離祉而其志得行,而上下交矣。况九四居上卦之下,有泰來之幾而為命之將復乎。且又居大臣之位,處近君之地,既已得行其志,則自然无咎,而眾類皆麗其福祉。又不但拔茅連茹已也。四者,初之君,故曰志在君。是故有六二亨否之道,則自能包承而使小人皆吉,何貞之有?有九五大人休否之術,則大人自吉,又不但能使小人吉已也,何否之有?然既曰休否,則似初不以否為意,而豈知其中實艱難貞固,未嘗不曰:其亡其亡,若繫于苞桑。而頃刻无以自活者為邪?先否後喜,其不可長宜矣。李禿翁曰:保泰之道,莫過于乾。亨否之道,莫尚乎坤。乾,天也。天无不覆,故九二獨以包納荒野之量而主泰。坤,地也。地无不載,故六二獨以包容承順之道而亨否。然泰雖以包荒處世,而實以艱貞自處,故曰:艱貞,无咎。所謂文王之自朝至于日中反,不遑暇食是已。否雖以包承待人,而實以其凶休否,故曰:其凶,其凶,凶无日矣。歸于何所矣。所謂勾越之嘗膽臥薪是已。雖然方其泰也,人皆以為泰,我獨以為否,是故能不為泰所動,而泰可常泰矣。及其否也,人皆以為否,我即以為泰,是故能不為否所亂,而否遂不終否矣。此其倒行逆施,使太阿之柄常在吾手,是誠休否之大人也,乃君子實不任是也,何也?以君子之有貞也。有貞則以彼為不貞,便不肯往矣,安得不否乎?唯拔茅茹以其彙,而一時陰柔咸相連引,乃貞耳。唯包承、包羞而无往不來,乃貞耳。貞則亨矣、休矣、吉矣,便為泰矣。故曰:包承小人,吉。但能包容承順而使小人皆吉,即為大人亨否之道,不待他日而後亨也。或曰:九二包荒,得尚于中,行則致泰之道,全是包荒,而爻復言馮河、朋凶者,豈包荒之外,更當用馮河之勇,不遐遺之外,又必絕朋凶之私邪?非然也。
真能包荒而不遐遺者,自然絕朋凶而勇于馮河也。不然是即優柔不斷之夫矣。如西漢孝元望之被殺,而不知東漢孝章竇憲奪主田園,而不問何取于包荒也。如是則雖強必弱,雖治必亂,而又何光大之有,何得尚中行之有?爻備斯義,故詳言之。
附錄
呂伯恭曰:否,上下不交,有天地之形而无乾坤之用也。
鄧伯羔曰:二,居中得正,佐大君,休否者也,故有包承小人之法。三以陰柔居否,時或包羞46而聽小人之鴟張,或包羞而入小人之黨與。李生曰:此正處否之法,所謂唾面自乾,褫裘縱博者也。若夫李固之戮,何補于漢徒張梁冀之虐焰而已,非徒无益,而反大為國家之害。故爻于包羞不繫以吉凶悔吝,而《象》但言其位之不當。蓋言其不當九五大君之位,又不當九四大臣之位,勢且无如之何,唯有觀釁以俟時耳。陳平等之阿護順旨,勸王、諸呂可以觀矣。所謂大人否亨,不亂羣者,真是已。故曰:於今面折廷,諍臣不如君定,社稷安,劉氏後君亦不如臣。鳴呼,誰謂包羞果不當乎?讀之真可以出涕也。此等說話,實難向人道。唯有真心不負人、家、國者,默默當自知之。
熊過曰:人依木息日休,苞桑乃桑柔之方苞芽者,如《詩》相苞杞之苞。
鄧伯羔又曰:苞桑非固結之喻,蓋古人朽索六馬,虎尾春冰之類。陸宣公收復河北後請罷兵狀有云:邦國之杭,陰綿綿聯聯,若苞桑綴旒,幸而不殊者,縷矣。然則,苞,叢生也。叢生之桑,細而弱,其堪繫重乎。
邵國賢曰:否泰者,時也。時也者,上之人與君子之所為也。故泰之《象》言后道在上也。否之《象》言君子道在下也。泰之時,財47成輔相,君子與,有力焉?今也不然,是謂儉德。
離下乾上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
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48通天下之志。
《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初九:同人于門,无咎。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象》曰:伏戎于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相遇49。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克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一陰居二上,下五陽皆欲與同,則為同人于野。以其居中得位,自然為眾所宗耳。一陰居五上,下五陽50皆為所有,則為大有元亨,以其居柔處尊,其勢自能有大耳。但五易于有大而二難以居宗,則上下之別、尊畢之勢也51。是以大有六五獨為大有上吉,而同人六二不免52于宗致吝,然六二自視雖若有于宗之吝,而五陽視二實則有于野之同。故《彖辭》斷以同人于野四字,名其卦焉。以今觀之,初以出門,求同也。三以伏莽,求同也。四又以乘墉,求同也。五獨以號兆,興大師求同。而上又獨出郊跋望,庶幾一同焉。則上下五陽皆以二為宗,而欲求與同明矣。所同盡一卦之人,非于野之同而何?四字名卦獨此與,否之匪人為然。若履虎尾,若艮其背,則三字卦名,又是一例矣。然此卦實以二五同心,名為同人,故《彖傳》獨先言同人,而曰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也。應乎乾,蓋專言五。夫既如是而同矣,而此同人之卦乃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者何?蓋言不但五應于二,欲與二同?凡乾之行,皆欲應二,求與二同也。故曰乾行,則可知矣。所以然者,以六二文明以健,中正而應,有君子之正故也。夫正則天下之志以通,寧直五邪?然則于野之同,涉川之利,同人之亨,又何疑與?特其間不免有三、四之爭,九五之克,其迹似吝,遂以吝為二病耳。不知此六二者,使其果有君子之貞,則中正而應,自无害其為于野之同,使其果有斷金之利,如蘭之言,則二五相信,又豈三四之所可力爭也哉。雖以我為吝不恤矣,此夫子于《文言》所以斷以二人之同,如斷金同心之言,如蘭臭也。嗚呼,堯、舜之相受授也,孔、顏之相受授也。流濕就燥,隨雲從風,唯聲之應而氣之求,安能无吝乎?是故文王于九五,而夫子于六二,復有感也。
坡公解曰:利涉大川,乾行也。苟不得其誠同,與之居安則合,與之涉川則潰矣。禿翁曰:六二非但應九五之乾,凡所與同之人皆乾也。與乾為行,涉川豈足道哉。一乾猶不可當,現五乾耶。君子于此可以喜而不寐矣。坡公以誠同解乾行似未通。誠同者,二與五也。乾行者,五陽為行,同人于野也。又曰:初九自內出同于人,上九自外入同于下,自內出故言門,自外入故言郊。禿翁曰:出門,同人言;出門即與二同,无所間隔。故曰:又誰咎。言誰為之咎,而使之不得同乎。幸初之辭也。五即不然,中心同之,何日忘之,二五之謂也。不容不同,安有吝邪?使其有吝,九五決不興,大兵犯眾難以求遇矣。故坡公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由此觀之,豈以用師而少五哉。夫以三四之強而不能奪,始于號咷而卒達于笑,至于用師相克矣。而不能散其同,此以知二五之誠同也。二,陰也;五,陽也。陰陽不同而為同人,是以知其同之可必也。君子出、處、語、默不同而為同人,是以知其同之可必也。苟可必也,則雖有堅強之物,莫能問之矣。故曰:其利斷金。禿翁曰:李白以從永王璘,故論死。郭子儀請以官爵贖而脫之。白又坐事,繫潯陽獄。宋若思以三千兵卻而取之。嗚呼,世无同心之朋,大賢君子將安所託命哉。此于郊之同,所以聖人不取也。
熊過曰:同人大有,皆五陽而一陰,主之大有之陰在五,故曰元亨。同人之陰在二,而羣陽宗之,則曰亨、日則君子貞。宗,尊也。《詩》云:君子宗之,志未得與,通天下之志,正反。
姜廷善曰:伏戎于莽,以伺五之隙,升其高陵以窺二之動,三歲不興,五終不可敬53故也。
乾下離上
大有:元亨。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初九:无交害,匪咎,艱則无咎。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无咎。
《象》曰: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辯晳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
威如之吉,易而无備也。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火天大有
方時化曰:東坡謂大者皆見有于五,故曰大有。大有之世,上下皆應于五,以事厥孚交如,威如之,君五又應天時行以享大有,自天吉无不利之祐。人生際此,涉世既多,交道益廣,良亦艱矣。未可遽以為易易也。初九在下,雖尚无交,然交從此始矣。无交故无害,則知有交必有害也。故告之以无咎之道焉。无咎,唯在于克艱。能克艱則雖日與世接,何妨乎是?故九二有大車則不敗矣。不敗是无害也。九三用亨于天子,雖為公可矣。為公而用亨,則不害也。九四匪其彭則處,盛滿而知懼,知懼又不害矣。然則元在人耳。唯其以大有自肆,而不知艱以處之,始相將而入于害,于交何與也。今觀九三居下卦之上,公之位也。以剛處正,故足與大有之天子同享大有之福。蓋深知其艱而能慎之,于始如此,齊之太公是矣。若韓彭則有害而弗克,不知艱矣。九四切54近六五,其盛極矣。然以陽居陰,獨能悉所有,為君之有而秋毫不敢自有,故曰匪其彭,明辯晳也。又明、又辯、又晳,唯其真有過人之哲,故深知其艱,而能慎之於終如此。陶朱公、張子房輩是矣。吾以是觀之,大有之世,君以柔中,臣以克艱,君有交如,臣无交害,始得共享大有之福,不然凶咎至矣。乃知君益柔而臣益艱,又聖人之微旨也。汪本鈳曰:上九,自天祐之,六五是以應天時行而自致元亨也。
程正叔曰:公用亨于天子,若小人處之則為害。自古諸侯能忠順奉上者,則蕃養其眾以為王之屏諭,豐殖其財以待上之徵賦。若小人處之,民眾財豐則反擅其富強,益為不順,是小人大有則為害。又大有為小人之害也。
張幼于曰:《詩》日55:行人彭彭,出車彭彭,駟騵彭彭,四牡彭彭,皆取人馬。強盛之意。
楊廷秀曰:六五,大有之主也。離明而晦之,以陰虛中而執之,以柔專任誠信,故能感發其下之志。媿服其下之心,下感發則君臣之孚不約而自堅。下媿服則道義之威不猛而自洽。信以發志,以我之誠信發彼之誠信也。易而无備,以我之和,易徹彼之周防也。
王輔嗣曰:居尊以柔,處大以中,无私于物,上下應之。信以發志,故其孚交如。夫无私于物,物亦公焉;不疑于物,物亦誠焉。既公且信,何難何備,不言而教行,何為而不威,如為大有之主而不以此道吉,其可得乎?
坡公解曰:六五處羣剛之間而獨用柔,无備之甚者也。以其无備而物信之,故歸之者交如也。此柔而能威者,何也?以其无備,知其有餘也。夫備生于不足,不足之形見于外則威削。又曰: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夫信也,順也,尚賢也,六五之德也。易而无備,六五之順也。厥孚交如,六五之信也。羣陽歸之,六五之尚賢也。上九特履之,爾所履者能順且信。又以尚賢,則天人之助將安歸哉。故曰:聖人无功,神人无名,而大有上九不見致福之由也。劉用相曰:六五一爻,備言六五所以大有之德。上九一爻,備言六五所以大有之福。福德兼備,是為大有。六五、上九合為一人。然則上九,其天矣。
《彖》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終也。
《象》曰: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
《象》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
六二:鳴謙,貞吉。
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
《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六四:无不利,撝謙。
《象》曰:无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无不利。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上六:鳴謙,利用行師,征邑國。
《象》曰:鳴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征邑國也。
地山謙
謙,亨,君子有終。既言亨矣,而又言君子之終,何也?終,與始對也。夫謙之必亨,无可疑者。《彖傳》已言之詳矣。然大凡謙遜退讓之君子,其始或有未必亨者,而終則必亨无疑矣。聖人恐人見其始之不亨也,而遂不安于謙,故以有終决之。今觀夫子,之稱謙也,寍有過于泰伯與文王乎?方泰伯之三以天下讓季歷,而自斷髮、文身、逃竄荆蠻,可謂困而不亨,極人情之所不堪矣,而終焉光有吴國,,則泰伯君子之終也。文王又以三分有二之天下讓于商,亦可謂損己與人。如太王之事,狄者矣。何亨之有?而終造八百年之周,則文王君子之終也。故夫子斷以二聖為至德。而此卦復以君子有終明言謙之必亨焉,意可知也。故曰:汝唯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唯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又豈直至有夏歷年四百然後見禹之謙,真莫與爭功能哉。孔、顏謙謙不試,而終為天下萬世之宗師,又君子之終之最大且著者也。卦言謙亨而復言有終,旨哉。卦言君子有終而爻獨言君子有終吉,豈无意哉。以九三成卦之主,勞謙者也。餘皆鳴謙、應謙而已。鳴呼,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德厚者,其流光厚,施者必食其報,君子有終吉,獨何疑于九三乎?
熊過曰:謙之下稱謙謙。方時化曰:卑非謙也,因其卑,見其謙耳。故曰:卑以自牧。牧字,《說文》從支,與撲同;從牛,養牛人也。牛,巨物,象人之彊陽,及其調服巽順,有牧道焉。
坡公解曰:雄鳴則雌應,故易以陰陽唱和,寄之於鳴謙。之所以為謙者,三也。艮之制在三,而三親以艮下坤,其謙至矣,故曰勞謙。六二其鄰也,上六其配也,故皆和之而鳴謙。而六二又以陰處內卦之中,故又曰貞吉。
鳴以言其和,于三貞以見其出于性而非強。
焦弱侯曰:撝謙,撝裂也。從手,為聲,通作麾,《詩》麾之以肱,書右秉白旄以麾,亦通作撝。
楊簡曰:六柔,四柔,坤體又柔,又不中,有過乎謙之象。故聖人教之搗去其謙,又恐其疑也,又曰无不利,撝謙。曰:不違則言,雖撝去其謙,不至于違則也。
程正叔曰:征其文德,謙巽所不能服者也。文德所不能服,而不用威武,何以平治天下?謙之過矣。禿翁曰:坤56之所以過于謙者,或恐其有害而不利耳。今以坤順之卦,六四之爻,柔順至矣。奉此柔順,不敢違則,已无不利,而又謙焉,不太過乎。太過即取侮,非謙也。故上三爻皆告以撝去其謙,利用征伐之事焉。總之,非以其鄰之富而興師,苟有不服者,安得不伐?若湯之征葛是已。上六,謙順之極。若猶和鳴,九三之謙則雖,自邑尚可以得志邪?若周公之征東是矣。吾是以知聖人之善言謙也。內三爻以止,故著其德;外三爻以順,故防其過。聖人之裒多益寡如此。
王畿曰:以卑蘊高,謙之象也。君子取有餘以益不足,以善同人則賢不肖平矣。以位下人則貴賤平矣。謙之六爻无凶德。謙者,內止而外順。內不止而外順則為象恭,為色莊,君子弗貴也。
坤下震上
《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57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
《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初六:鳴豫,凶。
《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六三:旰豫,悔。遲有悔。
《象》曰:旰豫有悔,位不當也。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六五:貞,疾,恆不死。
《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恆不死,中未亡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方時化曰:豫之六爻,除九四豫以天下自為豫之大有得矣,其餘皆以豫失之。獨有六二58中正自守,不肯從人。雖與為豫,如不終日,蓋貞固之性然耳,有不吉乎?《大傳》知幾之說,正言豫之必凶。唯六二介石之操能,先事而知幾,所以不沒于豫也。三位不當,正與二反,故其于四之豫也,仰視而欲往,既悔遲疑而不往,又悔往悔者,畏六二也。不往又悔者,羨九四也。所謂出見紛華,盛麗不能无交戰于胸中者與。嗚呼,天下之能介如石者,幾何人哉。自非介然如石之堅,決不可以同遊于九四,大有得之豫明矣。蓋九四者,正所謂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而為卦之所由以豫也。豫、復皆值五陰,故皆取朋象。熊過曰:大有得者,一剛得五柔。朋合簪者,五柔合一剛也。六五陰柔不正,又乘九四之剛,但知逸豫以為樂,而不知權柄之下移,威福之盡去矣。豈非君人者真正不起之疾,若劉後主者乎,死也,久矣。所以恆不死者,名號僅存中未凶耳,不如死矣。中謂中位。然人臣如忠武侯者有幾?非有由豫之忠武侯,則所謂乘剛者,乘王莽之剛,乘司馬懿等之剛,欲其恆不死,又可得與?若上六則沉冥于豫无改理矣,何也?豫已成,不可復渝也,使成而能有渝,更又何咎?但早不渝,至成而後渝,亦无及矣。蓋欲其渝之于早也,故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禿翁曰:豫之《彖辭》、《彖傳》極言致豫之盛美,而豫之六爻與《象》皆極言享豫之禍凶,然則豫可致終,不可得而享與?非然也。夫今之凶國敗家,相尋而不絕者,咸以豫也。故非冥豫即死于豫。旴豫,嗚豫而志窮,即凶矣。不有六二介然,若不終日,又何以能保終豫乎?即此便是能享于豫,亦便是順動,便是致豫之由,豈有他邪?今不思致豫之由而但享逸豫之福,固宜其盡喪于豫而福反為禍也。今且勿論怪。今之學者,守著聖人樂在其中,一語便謂能樂、能忘憂,縱慾肆志,唯務極樂。聖人之樂端如是哉。此與嗚豫而卒死于豫者何以別哉。夫聖人之樂,初不出于發憤之外,舍發憤而言樂,曾是知樂。聖人之忘憂,原與忘食同致,不肯忘食而但忘憂,胡謂而不肯兩忘也。食亦不知,憂亦不知,老亦不知,唯終身發憤為樂是知,則其視人世逸豫之樂真不能以終日矣。故學道者必介如石,非獨于豫然也。是謂知幾之神,徹上徹下之道。
附錄
丘行可曰:屯有震无坤,則言建侯而不言行師,謙有坤无震,則言行師而不言建侯。豫合震、坤成體,故兼言之。
蘇子瞻曰:所以為豫者四也,而初和之,故日嗚已。无以致樂而恃其配以為樂,忠亦遠矣。因人之樂者,人樂亦樂,人憂亦憂,志在因人而己。所因者窮,不得不凶。
王畿曰:雷奮于地,萬物暢嫗豫之象也。昔先王因天地之和,宣八風之氣,制樂以和,神人本之,心而發之,以聲動之,以容協之,以律正之,以音從之,以器是。故樂者,德之華,作樂所以崇德也。故樂成德尊,薦之郊廟,祀天于圜丘而以祖配之,尊尊也。祀帝于明堂而以考配之,親親也。上帝歆焉,祖考格焉,萬物育焉,天下太和也。
震下兌上
隨:元亨,利貞,无咎。
《彖》曰:隨,剛來而不柔,動而說,隨。大亨,貞无咎,而天下隨時。隨時之義大矣哉!
《象》曰:澤中有雷,隨;君子以響晦入宴息。
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
《象》曰: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
六三:係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
《象》曰:係丈夫,志舍下也。
九四:隨有獲,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象》曰:隨有獲,其義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九五:孚于嘉,吉。
《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上六:拘係之,乃從維之。王用亨于西山。
《象》曰:拘係之,上窮也。
以乾剛來居二陰之下,則是剛來下柔也。以剛下柔,柔不隨乎?隨即貞,不隨即不貞。孰不願從貞者?又卦震動而兌說,則是動而說也。說即隨,不說即不隨,有定隨邪?可強隨邪?故曰隨時之義大矣哉!无定時故无定隨。此初九以一陽為震之主,作隨之官,改四隨二,不肯執定一隨,所以為貞吉也,而況舍遠就近?出門即交有功,則又何必舍此而遠越?二越三,以隨四也,則雖隨而變動,其為從正之吉,初自得之矣。二亦知三之為小子,不可係也。初之為丈夫,不可失也。雖兼與之无妨。然其如勢之不可兼何?是以六二寧不失此而不肯係志于彼。若三則又視九四為丈夫矣。是故寧係丈夫而失小子。夫當隨之時,志在有獲,務求有得。若非有元亨利貞之四德而隨之,非但无得,亦且有咎,可隨邪?五位正中,與四同體,本自有嘉兌之孚,四又以臣隨君,隨便有獲,不假言者,雖曰為人臣而以獲,君為言似謂非義,然又孰知四之實與五相孚乎?實與五同道乎?況四又實明知隨五之可以有功乎?則五蓋願其為隨者,雖有獲,何凶之有?觀時審己,隨之而已矣。獨有上六不道,不能孚嘉天下,使人說隨,乃拘係之,又從維之而逼使隨己,其又安可得也?夫王者,以嘉禮親邦,國動而人說,雖西山之神,可使用享,况其臣與?何必拘係而維摯之也。文王之感慨深矣。此卦全為此爻而設。初九出門即獲有功之朋,不待失一而後與一,故曰不失也。若二、若三、係小子必失丈夫,係丈夫定失小子,豈能兼與而兩隨之。唯其說而已矣。唯其有元亨利貞之四德而已矣,非元亨利貞而隨之,即有咎不隨也。方時化曰:隨,取隨時之義。時无不在、故六爻總无定隨,或係亦可,或舍亦可,隨其時也。
焦贛曰:漢高帝與項籍,其明徵也。
周宴曰:爻取隨時而動,大象取隨時而息,動息不違乎時,此隨時之義所以為大。
巽下艮上
《象》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蠱,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象》曰: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无咎,厲終吉。
《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九二:幹母之蠱,不可貞。
《象》曰:幹母之蠱,得中道也。
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无大咎。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
《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六五:幹父之蠱,用譽。
《象》曰:幹父用譽,承以德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山風蠱
蠱,剛上柔下。上下兩不相通,下巽上止,上下皆不事事。吁,此所以終蠱與。夫唯不通而後成蠱也,則知其始之治,必以大通。故終則有始,元亨不亦宜乎。夫唯不事而後成蠱也,則知其始之治必以有事,故終則有始,涉川不亦利乎。故曰: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先甲三日,子、戍、申也。後甲三日,午、辰、寅也。既有先甲,自然必有後甲。既有後甲,自然仍復先甲矣。後而復先,終而復始,天行如此,是以无敝而何。治蠱者之不然乎。苟能不安于蠱,則自能知蠱之所由始,而蠱可治矣。元他術也,无他甲也。然元他道也,則聖人之治蠱如此而已矣。然天下之蠱與一家同治,天下之蠱與治一家之蠱同。故六爻專言幹蠱之事,雖所幹不同,无非以能幹為事,肯幹為賢,不可優游寬裕,以成就父母之蠱為也。故至于幹父而危,厲于身亦得終吉,幹父而至有悔于。心亦終无咎,則能幹蠱者必為孝子无疑矣。嗚呼,君親若一家,國无二能,幹家者即能幹國,能幹父者即能幹君。然世人多急于其家之蠱壞,而往往視其國如傳舍者,則以天下有不事王侯之臣,故可以高尚其事,而不事天下,更无有不事父母之子,故不得不承考而幹蠱耳。夫不事王侯,猶可言也。然天下之不事王侯者有幾?今既皆為一王侯之臣矣,又可自謂高尚而不以幹一蠱為吾事邪?故聖人專言父母之蠱,以明之使人人自真切而不能已也。其事即幹蠱之事,既已高尚,則自然不事事也。故曰高尚其事。上九在卦之上,故曰尚,又取艮山之高,故又曰高尚。夫人子之事,親无所解于心者也。人臣之事,君无所逃于天地之間者也,而獨以高尚為名,王侯不事,則亦逆不背義,亂常反正之人耳。聖人但取其可以法。貪慕者故曰:志可則言,志。固可則,而君父之事將誰與理邪?吁,臣不事君則无君,子不事親則无親,大亂之道矣。聖人奚取焉?方時化曰:初承陽下父,象二秉陰,後母象三,四又乘陽,後而五又復承上之陽,故皆同父象也。幹母之蠱,不可貞者。言不以正,即為得幹蠱之中道。夫九二之不可貞也,其幹蠱已不同於初與三矣,乃六五則又非但不以正幹其父,而且用譽以巽說其父,是以致蠱之道道之也。蓋所謂承之以德者也,所謂太上因之是也。潛移默奪之妙,雖其父有不自知者也,夫是之謂能幹蠱,非裕蠱。
附錄
蘇子瞻曰:器久不用而蟲生之,謂之蠱。人久宴溺而疾生之,謂之蠱。葬執波較獅嘰濺計紼讜曰以天下為无事而不事事,則後將不勝事矣。此蠱之所以為事也。器欲常用,體欲常勞,天下常欲事事。蠱之災豈一日之故哉。夫人之情,无大患難則日入于喻,天下既已治矣,而猶以涉川為事,則畏其媮也!
室白或曰:日有六甲,終而復始,如環无端,天之行也。造化之所以无敝也。
邵國賢曰:治蠱曰蠱,猶治亂曰亂,治荒曰荒,治59子夏曰:臨事專故厲成其志,故无咎,有事然也。
鄭康成曰:子改父道,始雖厲而終則吉,事若不順而意則順也。裕父之蠱,往未得也。蔡介夫曰:言无如蠱,何也?劉用相曰:裕父之蠱,是不能幹蠱者。爻以能幹為事,雖所幹不同,皆取之。而獨重于母之不可貞,尤重于父之用譽,則亦有道矣,何也?父母之事也,不可不知也。臣之事君亦然。
焦弱侯曰:蠱五爻皆言幹父之蠱。至上則曰不事王侯,上處卦終,以一家言,當是父母耄期之日,不出從政也。曾子居魯,齊欲聘以為卿,曾子曰:居父母老,不忍遠親。以為人役斯其志,可則者乎。
王畿曰:艮剛居上,巽柔居下,上亢而不能下,濟下卑而不能上承,止而巽,此所以成蠱也。君子治蠱有道,民心之蠱,以玩愒頹廢,未知所振作耳。振者,鼓舞興起之意。故曰:作新民,不徒條教之設、號令之申,蓋治其本也。譬之良醫治病,振者,驅其外邪;育者,養其元氣也。風言振,山言育。周宴曰:振民者,所以起其卑巽之疾。育德者,所以化其苟止之病。
易因上經卷之二竟
臨:元、亨、利、貞。至于八月有凶。
《彖》曰:臨,剛浸而長。說而順,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象》曰: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教思无窮,容保民无疆。
初九:咸臨,貞吉。
《象》曰:咸臨,貞吉,志行正也。
九二:咸臨,吉无不利。
六三:甘臨,无攸利。既憂之,无咎。
《象》曰:甘臨,位不當也。既憂之,咎不長也。
六四:至臨,无咎。
《象》曰:至臨,无咎,位當也。
六五:知臨,大君之宜,吉。
《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
上六:敦臨,吉,无咎。
《象》曰:敦臨之吉,志在內也。
地澤臨
卦以二陽來臨,四陰為臨,元、亨、利、貞四字,專贊二陽之長。八月有凶六字,復慮二陽之消。方長而即慮消,贊之未已而懼凶復繼之,聖人扶陽之心何如哉。是故卦辭與傳言臨如此。初九咸臨,謂臨四也。初說四順,以感臨也。四即至而臨澤,與初為臣,則初以一陽來臨,亦臨之以感應之道而已。故曰咸臨。然則初雖陽也,而感以貞。四雖陰也,而應以正。咸臨貞吉,不亦宜乎。九二與五,不但說而順,又且剛中而應,是故亦曰咸臨,亦曰吉,而更日元不利者。應之者六五,知臨之大君也。又豈四之所得比也。夫既无不利矣,而《象》反言其未順命者何?曰:五居坤順之中,唯知聽順于二也,故于二則无不利。二以陽德臨之,唯未必一一順命于五也,故于五得大君之宜。然則五以順受,二以中感,若但知順命,非二事也。豈能大有光于五哉。五亦知二之中,不可暫舍,專一聽順,以智處尊,此非虛已。无為能令君子日長者,不能也。所謂舜其大知者是矣。夫舜用其中于民,而其知遂以大。六五行其中于二,獨不為大君之宜乎。六三不中不正,當兌之口,唯知一味甘說。夫求說于上,而上不順,則甘將安用之?轉說為憂,回甘作苦,亦勢之所必至者。此既憂之所以无咎也。固以甘之无攸利,亦實以二陽來臨,切近六三,不覺生憂患耳。乃上則唯知有敦臨而已矣。居地之上,見五知臨者,二亦志,在內之二見四至臨者。初亦志,在內之初則二陽所臨之地,至此益敦,故又曰敦臨也。臨之元、亨、利、貞,不以是與,是謂大亨以正之天道矣。
楊簡曰:至于八月有凶,指二陰長之月也。臨,二陽長。遯,二陰長。凡一卦之變,歷數七,故復曰七日來復。今臨日八月者,自一陽之始而計之,復、臨、泰、大壯、夬、乾、娠、遊是為八也。陰言月,陽言日。
熊過曰:至臨者,坤兌之交,地澤相臨也。敦,《爾雅》云:如覆敦者,江東呼地,高堆為敦。上居二土之終,高地之象也。敦有七義。
王畿曰:物之相臨,無若地之臨水,故澤上有地為臨也。以土制水,宜若易然者。迫之以險隘,則奔潰四出,壞而後已。若居之以寬,則畜而為澤。君子之于民亦然。三代之民,不忘先王之澤教之无窮者。澤,閏物之象,容之元疆者。地,容物之象。
坤下巽上
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
《彖》曰:大觀在上,順而巽,中正以觀天下。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下觀而化也。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象》曰: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
初六:童觀,小人无咎,君子吝。
《象》曰:初六童觀,小人道也。
六二:闚觀,利女貞。
《象》曰:闚觀女貞,亦可醜也。
六三:觀我生,進退。
《象》曰: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
六四: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象》曰:觀國之光,尚賓也。
《象》曰:觀我生,觀民也。
《象》曰:觀其生,志未平也。
風地觀
此卦四陰在下,臣民之象,下觀者也。二陽在上,君子之象,觀天下者也。唯其有以觀天下,故自能為天下之觀。然則上之二陽,雖同為大觀在上,同為以坤承巽而居中得正,獨能以中正觀之者,九五而已。此所以名為觀也。夫子60曰:觀則聲臭俱无,一如其天。天何言哉,而四時行焉。觀者,自以為神而何教之可設,何化之可服乎?无教可設,故曰神道設教;无化可服,故曰神道而天下服。今觀觀者,方盥手于未見賓之前,不待其體薦也,而下觀者,自化于有孚之顯,若則已儼然如大賓之見矣。然則九五真神道哉。觀九五者,真同觀于天哉。但下之觀五者,以天。而五之所觀者,即我。下之觀五者如神,而五之觀我者即民。我生,民生,无二无別。是謂天下之平民固不識不知,五亦元聲无臭,宜其不言而喻,而下觀自化。與而觀者,不一化者,不一則各隨淺深,自不能一也。是故六四為巽之主,親比九五則進而得以觀國之光,而利為王者之上賓矣。此其觀之,而即化所謂下觀而化者非邪?其次三亦能觀我生矣,而猶未敢遽進以觀國之光,則三之未失道也。其下則但知觀五而已,闚觀而但見其似,不見其真。童觀而但見其小,不見其大,又惡足以知君子之无咎哉。然雖未足以語化,而謂其不心服于五焉,不可也。故必合四陰之所觀,然後知九五真神道也。未易以測識也。若上九則志未平而我生,猶,別非大觀之道矣。雖同為无咎之君子,而實遠于九五之中正,故必六四而後能為化之主,必九五而後能為觀之主。
坡公解曰:无器而民趨,不言而物喻者,觀之道也。聖人以神道設教,則賞爵刑罰有設而不用者矣。
熊過曰:鄭玄曰:諸侯貢士于天子,大夫貢士于君,以禮賓之。唯主盥而獻賓,賓盥而酢主,設薦則弟子也。今觀六爻皆无祭義,只有觀國賓王之文顯。《說文》云:大頭六二,陰柔在內,雖與五應而隔于三、四,猶女在門內而闚觀門外也。
吳幼清曰:初居陽,象男童。二居陰,象女子。我者三,自謂也。天地之大德曰生。六三居下卦之上而近于巽。巽為進退,故六三自觀我生。以審所學,猶曰吾斯之未信也。
楊簡曰:子夏好論精微,及孔子沒,以知君似聖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強61曾子。曾子獨不可。獨曾子可以免闚觀之醜耳。又曰:六三居下卦之極,將升上卦,進退之際也。六三有進退之象,則六四進而觀國之光矣。
王畿曰:風行地上,遍觸萬類,周觀之象,先王思有以風天下,于是制為巡狩之典。或一歲分巡,或五載蒞會,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命太師陳詩以觀民風,命市納價以觀民之好惡,省察其俗,有不同者,設教以訓之,以禮,別奢如曹,示之以儉儉如魏,示之以禮,所以一道德而同風俗也。
62震下離上
噬嗑:亨。利用獄。
《象》曰:蹟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
六三:噬臘肉,遇毒;小吝,无咎。
《象》曰:遇毒,位不當也。九四:噬乾肺,得金矢,利艱貞,吉。
《象》曰:利艱貞,吉,未光也,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無咎。
《象》曰:貞厲无咎,得當也。
上九:何校滅耳,凶。
《象》曰: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程正叔曰:噬齧也,嗑合也,口中有物,間之齧而後合也。卦上下二爻皆剛,而中獨柔,頤口之象。又一剛爻間于其內,為頤中有物,不得嗑,必齧之乃得。嗑之象故為噬嗑。楊中立曰:噬嗑,除間之卦也。獄者所以治間而求其情,治而得其情,則天下服矣。李子思曰:天地生物,有為物之梗者,必用雷電擊搏之。聖人治天下,有為民之梗者,必用獄斷制之。故噬嗑以去頤之梗,雷電以去群生之梗,刑獄以去天下之梗。朱仲晦曰:噬乾肉難于膚而易于臘。肺,黃中色金,斷物。劉濬伯曰:何,負也。校,木械也。滅耳者,校加于項,沒其耳也。熊過曰:《周禮》臘人,鄭註云:小物全乾日謄?謄之言夕也。朝暴于夕乃乾。《昏禮》臘必用鮮是也。劉用相曰:四之乾肺難于臘肉,然四以金矢之才助發其間,初无難者,猶必戒以艱貞乃可獲吉。縱然獲吉,亦未為光。曾子所謂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方哀矜之不暇,而何光之有與?然則三之遇毒以致吝,五必貞厲乃无咎,又何疑邪?方時化曰:凡獄之由,必有所以作梗致問者。斷獄而不得其間,獄未易剖也。若登俎之無,必有所為族理筋骨之處。噬者,從其間而齧之則解矣。下一畫象屨校而滅其趾,上一畫象何校而滅其耳。六二乘剛,其獄難决,噬膚深入至沒其鼻,既沒鼻,斷其骨矣。故得情而无咎。六三位不當,噬腊肉而遇毒,不无小吝者。然既親噬而得之矣,故亦无咎也。九四剛德,噬乾胏而得金矢。金矢,匕筯屬。六五柔中。噬乾肉而得黃金,故曰得當。六二雖所乘者剛,然初也,故為膚。三應上九之剛,是全體骨之臘肉也。四曰乾肺,五曰乾肉,九與六之分也。
63離下艮上
賁:亨。小利有攸往。
《彖》曰: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
《象》曰: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六二:賁其須。
《象》曰:賁其須,與上興也。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
《象》曰: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
《象》曰: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元尤也。
六五:賁于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
上九:白賁,无咎。
《象》曰:白賁,无咎,上得志也。
山火賁
其初下乾上坤耳。今以坤上一爻來居下乾之中,則是剛變而為文明之離,而柔來文剛矣。但乾,剛物也,无時不亨者也。賁之以文明之離固亨,不賁以文明之離亦亨。蓋從柔而賁,實不從賁而亨,因賁亦亨,故曰:賁,亨也。以乾中爻又分以居坤之上,則是柔變而為艮山之剛,而剛上文柔矣。但坤,柔物也。待乾以往,不能獨往者也。一日一賁以艮山之剛,則攸往无不利矣。故又曰:小利有攸往也。夫子`曰:陰陽交錯,剛柔相雜,此皆乾道自然之變化,是之謂天文也。不有天文,其何以變通四時而為章于天乎。然內卦文明,外卦艮止,又自有文明以止,止而不文之象焉,是之謂人文也。不有人文,其何以化成天下而使天下咸歸于无色之賁乎。无色之賁,白賁也。故不觀天文則无以知變化之自然,非人所能致力.',不觀人文則无以知人能勝天,聖人能贊天之所不及,而艮止之功大矣。是故初剛也,又居下二,將以文明賁其趾,初則義无乘理,舍車而徒矣。其迹若賁,其實自止,不得而賁也。則二之所以興賁者,獨三耳。豈知九三在上,二若賁其須而有濡如之迹,而實三之乾剛、永貞。二亦自止,終莫能加賁也。賁之亨也,于初、于三,不可以觀乎。若上九真白賁矣。艮為山,又象丘園之人。夫以六五柔中之主而甘心受賁于丘園,荅其束帛之菱菱,可謂吝嗇而不文矣。然尚有文在,未足為白賁也,何也?丘園之老,夫荷蓧之丈人,安所用束帛為也。但能不以見上九而加隆,則亦終吉而可喜。五既有喜,上自得志,其又何疑與?而四猶不免疑者,位當純陰也。然亦幡如其白矣。以乾為馬而翰如其白64矣。不以上為寇而以上為婚媾,日與白賁親矣。終无尤也,夫何疑?其利有攸往如此,非剛上文柔而何?吾是以知陽剛所在,柔實利之,自受其賁也。若謂柔能賁剛,有是理邪?是故舉世皆後進,而夫子獨從野,其孰能賁之?蓋至今日千百餘歲,終不可加以賁也,而況當世乎?噫。
王畿曰:山下有火,明照萬物,草木交輝,賁之象也。君子觀明照之象,以明其庶政而无敢于折獄也。修政所以成文,明之治折獄者,貴用情實,有文飾則沒其情矣,故无敢用文以折獄。
坡公總解凡例
乾之為離,坤之為艮,陰陽之勢,數也。文明以止,離艮之德也。勢數推之,天其德以為人。《易》有剛柔往來、上下相易之說,而其最著者,賁之《彖》也。故學者沿是爭推其所從變,曰泰變為賁,此大惑也。一卦之變為六十三,豈獨為賁也哉。學者徒知泰之為賁,又烏知賁之不為泰乎.。凡《易》之所謂剛柔相易者,皆本諸乾坤也。乾施一陽于坤,以化其一陰而生三子,皆一陽而二陰。凡三子之卦,有言剛來者,明此本坤也,而乾來化之坤;施一陰于乾,以化其一陽而生三女,皆一陰二陽。凡三女之卦有言柔來者,明此本乾也,而坤來化之。故凡言此者,皆三子、三女相值之卦也。非是卦也,則无是言也。蠱之《彖》曰:剛上而柔下。賁之《彖》曰:柔來而文剛,分剛上而文柔。咸之《彖》曰:柔上而剛下。恆之《彖》曰:剛上而柔下。損之《彖》曰:損下益上。益之《彖》曰:損上益下。此六者,適遇而取之也。凡三子、三女相值之卦,十有八而此獨取其六,何也?曰:聖人之所取以為卦,亦多術矣。或取其象,或取其爻,或取其變,或取其剛柔之相易。取其象,天水違行,訟之類是也。取其爻,六三履虎尾之類是也。取其變,頤中有物,曰噬嗑之類是也。取其剛柔之相易,賁之類是也。夫剛柔之相易,其所取以為卦之一端也。遇其取者則言,不取者則不言也。又可以盡怪之與。
65坤下艮上
剝:不利有攸往。
《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
初六:剝牀以足,蔑貞凶。
《象》曰:剝牀以足,以滅下也。
六二:剝牀以辨,蔑貞凶。
《象》曰:剝牀以辨,未有與也。
六三:剝之,无咎。
《象》曰:剝之无咎,失上下也。
六四:剝牀以膚,凶。
《象》曰:剝牀以膚,切近災也。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无不利。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山地剝
方時化曰:柔變剛謂自初至五。昔之五陽,今為五陰是也。故曰:剝,爛也。然而一陽自在,將為復生之果,是以上九有碩果不食之象焉。又為五陰所載,有君子得輿之象焉。其曰:小人剝廬。言五陰至此,若非上九一陽在上,則是自剝其廬,將何所覆庇乎。所以深幸小人也。然小人既長時,自不利有所往,且當靜以俟之,如夜則安靜以俟晝,冬則安靜以俟春。非以冬與夜為不可往而遂逃也。逃將何適乎?故自復而臨、而泰,以至夬晝也。向明則攸往矣。自姤而遯、而否,以至剝夜也。向晦則宴息而不往矣。此天行也。故曰:順而止之,觀象也。正所以觀消息盈虛之象,而為天之行,君子不與焉。初六始變于下,其象為剝牀以足。然初方處下,又能居卑,雖柔亦貞,何可言凶?唯不甘卑下,蔑貞以騁凶,乃見矣。六二亦然。二變為六,其象為剝牀以辨。辨者,上下之際。然居中守正,上无應與。雖柔亦貞,何可言凶?唯不守中正,蔑貞從邪,凶斯兆矣。然則此二子者,但不蔑貞,即无凶禍。雖當剝時,居二在初,聖人不棄也。不觀六三乎?寧失上下四陰,終不敢失卻上九,正應其貞正。如此則雖在剝之中而自然无咎,凶奚自至乎?以此知群陰待陽,乃能安處。陽若不安陰,亦危甚。如其附陽,雖剝何咎?又不觀六五乎?六五率群陰而承上九,其象為貫魚以宮人寵。聖人且喜其无不利而信其終,无尤矣,則雖變剛,猶能順剛也。今不法三、法五而法六、四,謬矣。據近君之位,為切近之災,剝牀以膚,自甘凶害,愚之甚也。
程正叔曰:諸陽已盡,上九獨存。如碩大之果不見食于人,將為復生之果爾。上九亦變則純坤矣。然陽无盡者也。
蔡介夫曰:君子得輿,小人剝廬,二義不並行,二占不並用。若君子得輿,則小人亦得其廬矣。汪本鈳曰:上九在上,五陰載之,君子得輿也。上九若變則為純坤,无天與覆,五陰何庇?小人剝廬也。
朱仲晦曰:山附于地。唯其地厚,所以自66安其居。
震下坤上
復:亨。出入无疾,朋來无咎。
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
《彖》曰:復,亨,剛反,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无疾,朋來无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利有攸往,剛長也。復其見天地之心乎?
《象》曰: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初九:不遠復,元衹悔,元吉。
《象》曰:不遠之復,以修身也。
六二:休復,吉。
《象》曰:休復之吉,以下仁也。
《象》曰:頻復之厲,義无咎也。
六四:中行獨復。
《象》曰: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六五:敦復,无悔。
《象》曰:敦復无悔,中以自考也。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象》曰:迷復之凶,反君道也。
地雷復
剛反則復,復則亨。夫復何以能亨也?蓋未復則憧憧往來,自有疾而礙。一復則出入元疾矣。未復則朋從爾思,自不免有咎。既復則雖五陰之朋來,何咎哉。自然皆以我之修身為法,下仁為則,无咎自厲,獨復自期,敦復自考,不旋乾不止矣。寧肯甘于迷復之凶乎。且迷復亦甚不可也。故甚言迷復之凶,以戒之初九。唯不遠復,元祇悔,故得元吉。元祇悔者,反而復歸其家,則无東適、西適之悔,故元吉也。復者元吉,則迷者災凶,又何疑邪?以故二比初則休,而下仁二遂復矣。復則吉。三不中乃頻復而厲然,卒復矣。復則无咎。四居五陰之中而獨應初,是為獨復。獨復則吉,不待言也。五居上卦之中而能自考,是為敦復。敦復則復不獨四也。初陽之復方如此,二、三、四、五陰皆復即如彼。此天下歸仁之勢也,而何有于五陰之朋來哉。如是而不復,則終不復矣。非陰極不反,則迷重難惺。是故上爻兩言凶,又言災告,言大敗。蓋不復而迷,則轉吉為凶,不顧矣。雖有初九之仁,其奈之何。
方時化曰:陰重則剝陽,豁然一日,復見本心,陽明復矣。故曰:復,亨,剛反。夫陽道非外鑠,反者所以復其道也。自姤而遯、而否、而觀、而剝、而坤、而復,七日也。一陽既復,五陽自長,利有攸往也。剝纔67盡陽即復,故初九為不遠復。六二下初九之仁。仁,中心下之,而欲與竝復,非休復乎。
丘行可曰:剛反言剝之一剛窮上反下而為復也。剛長言復之一剛自下進上為臨、為泰,以至為乾也。以其既去而來反也,故亨。以其既反而漸長也,故利有攸往。剛反言方復之初,剛長言已復之後。
金汝白曰:觀復可以知仁。仁者,天地生物之心,於穆不已者也。《彖傳》言復見天地之心,而六爻皆為仁之事。初不遠復,顏子當之,乾道也。九得乾之初爻也。二,休復以友,輔仁、閔冉之徒也。三,頻復日月。至四獨復。孟子生後百年,獨能私淑夫子以從道也。五,敦復,坤道也。六五,坤中爻也,其曾子當之與。上,迷復,自暴自棄,不仁者與。
吳子儀曰:復乃見天地之心。非指復為天地之心。
楊廷秀曰:頻復非危,頻過為危。厲无咎者,聖人危其頻過而開其頻復也。汪本何曰:頻復即是頻失。使不失,安得有復?故聖人憂其頻復而又喜其頻復也。
王輔嗣曰:四,上下各有二陰而處厥中,履得其位而應于初,獨得所復,順道而反,故曰:中行獨復。
蔡介夫曰:六四中行獨復,為在群陰中行,以獨反而從陽,柔得而正故。
薛君采曰:休復之吉,以下仁也。後世不務修身,故亦不知親賢之為務。
熊過曰:虞翻謂坤為邦國,故國君凶十年者。
李鼎祚曰:坤數主十,乾无十,坤无一,故凡言十,坤終之象。
震下乾上
无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彖》曰:元妄,剛自外來,而為主于內。動而健,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无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初九:元妄,往吉。
《象》曰:元妄之往,得志也。
六二:不耕穫,不苗會,則利有攸往。
《象》曰:不耕穫,未富也。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九四:可貞,无咎。
《象》曰:可貞,无咎,固有之也。
九五:无妄之疾,勿藥有喜。
《象》曰:无妄之藥,不可試也。
上九:无妄,行有青,元攸利。
《象》曰:无妄之行,窮之災也。
天雷元妄
无妄者,元虛妄也。真實而元妄,則自然元亨而利貞矣。夫大亨以正,時乃天命。天命寧有妄邪?維天之命,既自无妄,故《彖》言无妄而《傳》復言天命也。天命大亨而至正。彼謂天命,匪正者,妄也。目中有青,乃見空中有華也。目元青者,空中何曾有華?天命何曾匪正乎?唯有青故見空中有華,唯有妄故見天命匪正而不利有攸往。不知歸咎于已而妄謂天命不我祐,是无妄而直作妄會也。豈知何所往而非无妄乎?何所之而非天命之所陰隲乎?使非天命元妄,潛祐默相,一步亦不可行矣。故曰天命不祐行矣哉。天命之祐,即無元妄之往。惜乎人盡妄也,是以祐之而不知也。《彖》言无妄,元、亨、利、貞,則是天地人物同一无妄也。《象》言天下雷行,物與无妄,則是天地人物各一元妄也。學者于此可以信无妄之非妄矣。初九一陽在下,雷動其初,妄盡祛矣。是乃一陽得志之秋,何往之不吉邪?若六二者,雖曰震動其下,妄若頓息然。聖人猶疑其吝也,故反其辭以冀之曰:使六二而能不耕藉,不苗會,則利有攸往矣。然其位柔也,其質陰也,或未可知也。夫子讀之,又借其辭以詆之曰:陰性吝嗇,念念欲富。今六二未富也,而肯不耕穫云乎哉。吁,吁!合二聖人之辭觀之,則所以望于六二者何如也?六三,三也。一人繫牛,一人得牛,一人失牛,有得有失。災自己作,雖曰无妄,其奈之何?九四乾體居下,廓然太虛中未有物,是以未入于猶豫,未青于匪正而能信天命之固有,得可貞之无咎。若九五乾剛中正,宜其知元妄之有何疾?信藥石之不當,試乃以應,二之故自疑有疾,妄矣。上九正所謂匪正而有眚,不利有攸往者也。身在无妄之中,心出无妄之外,雖知富之不可,未知窮亦致災。嗚呼,安得如初九、九四者而與之語元妄之旨哉。
方時化曰:剛自外來而為主于內,動而健,剛中而應,是為大亨,以正之天命。夫大亨以正,是誰命之?命之者,天也。天命寧有妄邪?初九,震主出地一聲劃然,皆解卦之所以為妄者也。其往吉,元不得志,宜矣。六二坤陰主富,坤地主耕穫蕾會。六三陰柔不中,故有无妄之災,失得之妄。夫牛胡然而繫之,胡然而失之,又胡然而使行人得之,此災從人生也,豈无妄之謂哉。九四乾體居下,故可貞,无咎。然貞亦人所固有,非四之獨有貞也。九五居中得正,本自无妄,本自以正,乃以有應于二,自疑為妄,正元妄之疾也。勿藥則自愈,服藥則疾加矣,故曰:无妄之藥,不可試也。試則以妄,益妄疾反為災。上九過剛不中,不知乾體元妄,驅而納之,有告之地,往奚利乎。實自取窮,自貽災禍。
熊過曰:田者,一歲反草曰菑,三歲悉耨日會。
吳幼清曰:九五剛中,无妄有應則疾。夫聖人之應物,來則照而去不留,是猶无妄之疾耳,不屏絕外物而外物自不能累,何以藥為?
乾下艮上
大畜:利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彖》曰:大畜,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剛上而尚賢。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養賢也。利涉大川,應乎天也。
初九:有厲,利己。
九二:輿說輹。
《象》曰:輿說輹,中无尤也。
九三:良馬逐,利艱貞。日閑輿衛,利有攸往。
《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上九:何天之衢,亨。
《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山天大畜
艮,剛大也。養賢,畜也。何謂賢?三陽乾也。乾則剛健而篤實。四、五,艮也。艮則輝光而日新其賢如是。是以皆得見畜于上九而成所畜之大。然上九之德實足以畜之。其為德也,剛上而尚賢。尚賢故賢者皆肯為其所畜。居上則得天位,故見賢而勢自足以畜之。以剛則能止健,故必可以養成其賢而後畜,不遽畜也。以是大者之正如此,故並時諸賢咸與大烹。无有一人家食者,野之无遺賢,可知也。其相與荷天之衢,應乎天而涉大川,又何疑哉。今觀初九居下,可以進而受畜于上九矣。方且以進為危,且止而不犯躁進之災焉。是初之賢可尚也。九二輿已駕矣。又自說其輹焉,是二之賢可尚也,非其中之有尤也。九三本與上九合志。今而輿且駕矣,良馬逐矣。三陽彙進,又何能止而猶日閑輿衛,不忘艱貞之心,是三之賢可尚也。固宜其利有攸往也。若四、若五,下乘三陽,上畜艮剛,是曰童牛,是日嶺豕,而上一陽又象其牿,又象牙之閑物,所以豫止其健而畜以成之者,如此元吉有喜,吉而有慶,又不待言也。夫三,合志者也。四有喜而五又有慶,則上九畜道至是其大行矣。眾正之途,闢群陽之路,開天衢亨通,一至于此,濟濟蒸蒸,咸願嚮用,又孰有過于大畜者邪?然觀之三陽也,先之以有厲,申之以脫輹,守之以艱貞,觀之四五也。制之以牿,守之以牙,才不使遽逞,健不使遽試,其不輕于畜,又如是焉。誠哉,大畜之時。其當唐虞之際與。或曰:子何以知輝光日新專言艮止也?曰:止而不進,則无光矣,安得日新?故觀于四、五,必止而後進,則可知矣。
坡公解曰:小畜之說輻,不得已也,故夫妻反目。大畜之說輹,其心願之,故中无尤。
蔡介夫曰:輹與輻不同。輻,車輪之輳,凡三十條者。輹,車上伏免所以承。輻者,小畜之說。輻為陰所止,所說者重久住之計也。大畜之說,輹自止而不進。所說者微。暫止而可旋起者也。
熊過曰:據鄭玄、管輅《日新絕句》,管氏云:朝旦為輝,日中為光。牙,《坤雅》云:以代繫豕,謂之牙。上剛畫在前,猶杙牙。
陸師農曰:牙者,所以畜積豕之代也。今海、岱之間以棧擊豕,謂之牙。
焦弱侯曰:日閑輿衛,日與日篆文甚相似。何天之衢與?何校之?何,同音賀,負也。魯靈光殿賦云:荷天衢以元亨。蓋古字通用。周尚書解引《莊子》背負青天而莫夭關為證尤明。
向子期曰:止莫若山一’大莫若天,天在山中,大畜之象。
震下艮上
頤:貞吉。觀頤,自求口實。
《彖》曰:頤,貞吉,養正則吉也。
觀頤,觀其所養也;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頤之時大矣哉!.
初九: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凶。
《象》曰: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
六二:顛頤,拂經,于丘頤,征凶。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類也。
六三:拂頤,貞凶,十年勿用,元攸利。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象》曰:顛頤之吉,上施光也。
六五:拂經,居貞吉,不可涉大
上九:由頤,厲吉,利涉大川。
《象》曰: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山雷頤
於頤而繫之曰貞吉者何?夫所謂頤者,不過自求口實一飽而已,何貞吉之有?噫,頤所以養人也。觀頤者,觀其所養而非以其自養也。若自求口實,但知自養,又何觀焉?是故觀之天地,則所養者萬物,天地不自養也。觀之聖人,則所養者賢人以及萬民,聖人不自養也。此其所養之貞為何如者。貞則吉矣。故曰:頤之時大矣哉。上九,養賢者也。五柔居中,四柔得正。正上九所養之賢人也。然六五君也。君當養人而反為人養,不亦反常而拂經乎。但知其不能養而就上九以為養,雖不可以涉川,而居貞之吉亦必歸.之,順以從上,故也。上九,艮剛也;初九,震剛也。均是陽剛,則均當養賢。然震剛在下,欲養賢而不能,苟未免歆羨于四,則雖曰陽剛,豈足貴與?彼其視四之養于上也。觀感而動真,所謂舍靈龜而觀朵頤醜矣。朵頤,四頤,下垂象也。二與五,正應也。二欲應五之山丘與,則五方待養于上,不免失其同類而征凶。欲應上之山顛與,則又非其正應,而拂常未卜,所從无足怪也。若六三本上正應,正宜受上之養,乃不知上之養賢以及萬民,反有拂頤之思,高尚之志,此非不貞也。然其如失時之凶,何哉。則雖十年勿用,亦徒自枯槁而大悖于道耳。何利之有邪?唯六四居同艮體,故爻直言顛頤之吉以幸之。蓋上九施光,夫誰不順?若文王善養,雖伯夷、太公皆來就之,況同體邪?况正應邪?蓋養正如是,則雖虎吞亦自快,人更有何咎,而乃以拂頤自為尊貴也。曾知上乃卦之所由,以為頤而天地聖人之養皆在乎。夫養天下者,憂天下者也,安得不以為厲?然欲養天下者,必先于養賢者也。又安得不謂之由頤涉川之利?大有之慶,固聖人所欲觀矣,而不當其時可,如何由此觀之?雖有靈龜而人不知貴,亦不容不自貴矣。吁,何日、何時耽耽逐逐而使人直以雄虎視之?
劉濬伯曰:上艮下震,外剛內柔,為龜象。龜能咽息不食,以氣自養。
鄧伯羔曰:朵,《本義》曰垂也。《說文》:朵,樹木垂朵,朵也。頤動則下垂,垂以見其動耳。
坡公解曰:上止下動,有頤之象。人之所共知而難能者,慎言語,節飲食也。言語一出,不可復入。飲食一入,不可復出。
巽下兌上大過:楝橈,利有攸往,亨。
《象》曰:大過,大者過也。棟橈,本末弱也。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大過之時大矣哉!
《象》曰: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遯世元悶。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元不利。
《象》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九三:棟橈,凶。
九四:棟隆,吉;有它,吝。
《象》曰: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无咎元譽。
《象》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
上六:過涉滅頂,凶,无咎。
《象》曰:過涉之凶,不可咎也。
澤風大過
大過之時,必得本末堅彊,純體乾健者乃可以元亨而无咎。然既曰純乾,則又不得名為大者之過矣。只緣上下兩爻陰柔弱小,故遂成過也。曷為過?君過其臣也,父過其子也,夫過其妻也。君過其臣則誰為股肱,父過其子則誰為繼述,夫過其妻則誰與治內,陽過于陰則誰為代終乎。此正大過之時,不可緩也。須急有所往別,求剛正乃可亨通,得免棟橈。故曰大過之時大矣哉。言當大過之時,不可尋常守轍,必有大過人之行乃可,所謂能為人所不敢為者。如舍四岳而明揚側,陋舍有位而唯肖傅岩,古之聖人大抵皆若此矣。此卦唯九四一爻足以當之。以九居四則剛過而中履,巽含兌則巽而說行也。故能利有攸往而亨,楝隆之吉。借曰:與初為應,不知此九四者,巽說合體,剛中健材,原非初下之所能橈也。今既成棟隆之吉矣,則有時而藉之,用茅而又何咎之有?唯自无棟隆之亨,而徒恃有它之應,則是欲以一茅而支!大廈之顛,不得矣。四豈有是吝邪?九三亦具有棟梁之材者,但以九居三則剛過而不中。居巽之上則但知巽入而不能說行,既不能攸往以致亨,則棟橈之凶又何言與。夫方其為棟隆之吉也,雖以初之白茅而非巽木,亦可藉用而无咎。及其為棟橈之凶也,則雖沒頂之木、過涉之勞,亦竟不能相輔以有成。此大過之時所以必有大過之才也與哉。上六一爻,正澤滅木之象。滅沒也,木沒于水而不見其頂也。上處兌極,澤水方深,過涉滅頂,與木俱沒,凶何如也。然澤能沒木而不能使木沒,澤退則木自出,在木實有何咎邪?然則初之弱以居巽下,故所恨在木而不在澤。上之弱以居兌上,故所恨在澤而不在木。二與五亦棟具也。今太行已西,家家種楊,非但取其易長,亦以其直而堅,材堪梁楝也。今不幸過時而枯,不堪用矣。所可喜者,枯復生稊爾。所以生稊者,則以下比于初而得其女妻也。夫初視二為老夫,雖曰過時而後,相與而二,因初以生稊,則為梁為棟,无不利矣。非若五之于上,以士夫而得老婦之比也。霎時之華,既不可久,又不生稊,將安用之?五之終為枯楊,无惑矣。
方時化曰:象棟以巽,木也。四陽並列,三、四居中,猶屋棟也。枯楊過時之木,二與四同功,故枯楊復生稊,以有功于四。三與五異位,故枯楊卒生華而无輔于三。初六本象白茅,又以陰在陽下,兼象士女之配老夫。上六本象滅頂,又以陰在陽上,兼象老婦之配士夫。
附錄
楊元素曰:不曰義者,不可以常義拘。不日用者,非常之可用。·用權之時,成敗之機,可不謂大乎。
呂仲木曰:在難之君而獲撥亂之臣,其情其于魚水、起家之父而遇克家之子,其心通乎鬼神,是枯楊而生梯也。
王畿曰:澤能滅木而不能使之仆、獨立不懼也。能掩木而不能使之毀,遯世无悶也。此所謂大過人之行也。
坎下坎上
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
《彖》曰:習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亨,乃以剛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
《象》曰: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初六:習坎,入干坎窞,凶。
《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凶也。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九五:坎不盈,衹既平,无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上六:係用徽纆,置于叢棘,三歲不得,凶。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歲也。
坎為水
聖人設險以為固其初本,以愛國而其道自通,身自泰。是故聖人常患其坎之不重,而習坎自亨。賢人入險以為國,其意亦非愛險也,而卒禍干國,凶于家。是故險遂滔天而不救,而習坎始危。一恃險以為安,一出險而不能,則聖賢之別學術之判,可以觀矣。《彖》言:習坎而有孚,維心亨。行有尚者,聖人以天下之險而為自己衛也,如此視險,正患其坎之不重,而又何險之不可出?何險之不可入乎?今勿論矣。所恨者,一切大賢平居,不以學術為急,臨事又把名教以自持,既入于險,然後求出晚矣。故示之曰:君子不惡險而惡其自入于險。苟不入于險,險其如我何?今唯无故而自入于險也,則已身在險中,`可遽出乎?是以君子不喜其能出險而復喜其能巽入于險。何以故?蓋當此无可奈何之,時必有可以奈何之勢,然後徐定以圖,若西伯之美里是已。是故既入于,即安于險勿用,勿遽求出為也。方且以險為枕,而入于險坎之中,斯為處險之第一義耳。是非不愛出也,此時欲出,終必无功。苟求小得而不知重險之未能遽出也,則恐坎有險,卒不可復出矣。故唯六三獨得處坎之道,而文王復舉以示戒,其旨深矣。若初,正自入于坎者也。既入于坎窞矣,欲以誰尤邪?陳東、歐陽澈輩是已。若上,幸已出于險者也,而復繫徽纆,置叢棘,仍有三歲之凶焉,是亦不可以已乎。李固、陳蕃輩是已。此皆世之所謂大賢人者,卒之身不保,國受殃而猶自以為名節,傷哉。樽酒簋貳,甯武子是;不盈既平,衛成公是。夫九二唯求小得,故未出中。今九五前无坎,則是坎不盈矣。指日出坎,則是祇既平矣。雖尚在坎中,然中亦未大非。九二求小得之比,所以能與四俱出,終无咎與。傳曰: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有孚象也。二五中剛,維心亨,象也。一坎復一坎,兩坎相習,尚往不窮行,有尚往有功,象也。然則坎實有功德于人,時用之大者也。故《彖》與《傳》獨取坎險,反以坎為尚,宜矣。枕謂枕二。
金汝白曰:八卦唯坎憂患卦也化夫子嘗言: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因序九卦以明處之之道。二陽爻皆剛中,然二不如五。五中而且正,又將出險矣。
熊南沙曰:富,王肅云坎底也,在習坎之下。《說文》云:坎中更有坎也。習坎,合內外之卦言。入坎指內卦之內,言至,日來往,曰之來之坎坎。下坎方脫,上坎在前也。酒者,坎玄水也。缶,《爾雅》釋盎。孫炎云:瓦器亦離鼓缶象,可節歌,故《詩》云:坎其
擊缶。四偶晝虛而通明,有牖象。四五相締,不由戶而由牖,非正應也。六子本卦重者,爻不相應,義取近比而已。坎四柔,近比五剛,故曰剛柔際。衹,依鄭作坻。按,《詩》宛在水中坻。《說文》云:小渚也,中未大。釋坎不盈三。股曰徽,兩股曰纆。坎為叢棘。置叢棘者,眾議于九棘之下也。《九家易》曰:害人者,加明刑任之。以事能復者,上罪三年而舍三歲不得,則司圓所謂不能改而出圓土者,殺矣。故凶。
坡公解曰:樽酒簋貳用缶,薄禮也。納約自牖,簡陃之至也。夫同利者,不交而親。同患者,不約而信。四非五无以為主,五非四无與為蔽。餽之以薄禮,行之以簡陋,而終不相咎者,四與五之際也。
李子思曰:上六,下乘五剛,將有繫置之患,猶人陷在獄,舉手掛徽纆,投足蹈叢棘也。
司馬君實曰:水之流也,習而不已,以成大川。人之學也,習而不止,以成大賢。故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68離下離上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象》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69四方。
初九:履錯然,敬之无咎。
《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六二:黃離,元吉。
《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
《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象》曰:突如其來如,无所容也。
《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无咎。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離為火
方時化曰:離,麗也。麗而後明,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所以喻重明,麗乎正也。夫離何以利貞也?卦以文明之柔麗,二五中正之位,斯時也,幽隱畢達,萬有各正,咸相安于出作入息、耕食鑿飲之常,夫何為哉。唯有畜牝牛,吉矣。內體三爻,下卦之離也。初者,日之朝。二者,日之中。三則反而為耄耋之年,送殯者將至矣。夫人生一日之計在于朝,開戶出門,各謹所事,履錯然之象也。二得中道,其麗為黃。黃離元吉,是大明當天時也。過此則為三之反,不可久矣。苟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兆至矣。快湏及時為樂,莫自不知死也。非惡死也,正欲其惜此晚暮以自樂其樂也。外體三爻,上卦之離也。四、五、上相合而繼照者也。九四,太陽在上,岡兩自消,言其不旋踵消滅,有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之象。自元所容,非我棄之,故五言如也。設不幸有殃民,如有苗葛伯者,民受其害,既歸怨于大國而出涕70沱若矣。六五,仁者又安得不為之戚嗟。若而汲汲然思以拯之乎。是以上九之師出而有嘉之功成,其殲厥巨魁而折首,其生獲而獻俘,皆以其匪我醜類也,非得已也。重明之君臣如此,大明之所為如此,畜牝牛,吉真不虛矣。
附錄
校注
- 此標題原無,系整理者所加。後文有類似于此情死者,均不再出注。
- 『彖』原本為『象』,據《周易》通行本改。
- 據《周易》通行本,此句後有『不見是而無悶』。
- 『夫』原作『天』,據《周易》通行本改。
- 『天』,汲古閣本作一『大』。
- 『莊生』,伋古閣本作『莊子』。
- 『地』,汲古閣本作『氣』。
- 『因』,伋古閣本作『困』。
- 『日』,伋古閣本作『臼』。
- 『之』,《周易》通行本作『以』。
- 『害』,《周易》通行本作『窮』。
- 『人』,汲古閣本作『夫』。
- 『載』,汲古閣本作『成』。
- 『打』,汲古閣本作『何』。
- 『女』,伋古閣本作『安』。
- 『層』,汲古閣本作『厚』。
- 『志』,汲古閣本作『主』。
- 『來』,圾古閣本作『求』。
- 『羅』,汲古閣本作『懼』。
- 『非』,汲古閣本作『雖』。
- 『無』當為『先』,據文義改。
- 『以』,汲古閣本作『合』。
- 『坎下艮上』原作『坎上艮下』,據卦的結構改。
- 『之』後,《周易》通行本尚有『吝』。
- 『即』當為『時』,據文義改。
- 『未』,汲古閣本作『謂』。
- 『施』,汲古閣本作『受』。
- 『戒』後疑脫『二』。
- 『問』,汲古閣本為『險』。
- 『吉』原為『告』,據汲古閣本改。
- 『二』原為『一』,據圾古閣本改。
- 『彡』原為『多』,據伋古閣本改。
- 『其』原為『兵』,據《周易》通行本改。
- 『吉』原為『古』,據文義改。
- 『彖』原為『象』,據《周易》通行本改。
- 『鞏』原為『象』,據《周易》通行本改。
- 『一』,汲古閣本作『二』。
- 『土』,伋古閣本作『日』。
- 『肯』原為『之』,據汲古閣本改。
- 『退』,圾古閣本作『保』。
- 『明』原為『問』,據《周易本義》改。
- 『辯』當為『辨』。
- 『復』,據引文當為『履』。
- 『辯』,當為『辨』。
- 財』,《周易》通行本作『裁』。
- 『羞』原為『差』,據文義改。
- 『財』,《周易本義》作『裁』。
- 《周易》通行本『為』後有一能』。
- 『大師相遇』,《周易》通行本作『大師克相遇』。
- 『陽』原為『明』,據汲古閣本改。
- 『也』原為『九』,據汲古閣本改。
- 『免』原為『兌』,據汲古閣本改。
- 『敬』,汲古閣本為『敵』。
- 『切』,汲古閣本為『功』。
- 『日』原本無,據文義補。
- 『坤』,汲古閣本為『人』。
- 『四』原為『日』,據《周易》通行本改。
- 『二』原為『一』,據汲古閣本改。
- 『治』,汲古閣本為『卜』。
- 原作『夫曰』,據文義,當為『夫子曰』。
- 『強』原作『張』,據伋古閣本改。
- 原缺卦象,據文義補。
- 原缺卦象,據文義補。
- 『白』原作『日』,據汲古閣本改。
- 原缺卦象,據文義補。
- 『自』原作『白』,據《周易本義》改。
- 『纔』,汲古閣本作『未』。
- 卦象原作『
』,據文義改。 - 『于』原作『干』,據《周易》通行本改。
- 據汲古閣本,『出』後脫一『涕』字,今補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