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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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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智法身。
理即性德也。謂性淨明體,本來離念,等虛空界,無所不徧,諸佛眾生,皆同一相,是名理法身。
智即修德也。謂究竟始覺之智,契合清淨本覺之理,理智互融,色心不二,智所現故,是名智法身。
明.沙門寂照編
一、大化身。
二、小化身。
謂佛被大乘菩薩之機,或現八萬四千相好之身,或現微塵數相好之身,滿虛空中,是名大化身。
謂佛被小乘及人天等機,或現三十二相,一丈六尺之身,是名小化身。
三十二相者:足安平相、千輻輪相、手指纖長相、手足柔軟相、手足縵網相、足跟滿足相、足趺高好相、腨如鹿王相、手過膝相、馬陰藏相、身縱廣相、毛孔生青色相、身毛上靡相、身金色相、身光面各一丈相、皮膚細滑相、七處平滿相、兩腋滿相、身如獅子相、身端直相、肩圓滿相、四十齒相、齒白齊密相、四牙白淨相、頰車如師子相、咽中津液得上味相、廣長舌相、梵音深遠相、眼色如金精相、眼睫如牛王相、眉間白毫相、頂肉髻成相也。
妙名不可思議,非諸菩薩心思口議故也。此之二妙,正論法華開權顯實之意;妙名一唱,待絕俱時,故相待論判,則顯法華出前四時三教之上,絕待論開,復能開前,令皆圓妙也。開權顯實者:開者,發也,柘也。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之法是權,佛乘是實,佛說法華正為開三乘之權,顯一乘之實。故經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又云:「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四時者:華嚴時、鹿苑時、方等時、般若時也。三教者:藏教、通教、別教也。
相待妙:彼此互形曰相,以彼望此曰待;彼此互形者,形即形比之義。謂以前四時三教所說之法為麤,形後法華所說之法為妙。以彼望此曰待者,待即對待,謂對前之麤,顯後之妙也。
絕待妙:絕前諸麤,無復形待,謂法華開三乘之權,即是佛乘之實,實外無權,權外無實,實即是權,權即是實,故云絕待妙也。
一、迹門。
二、本門。
門,即能通之義。謂由此門,皆能通至實相也。然此二門,唯法華一經明之。蓋非本無以垂迹,非迹無以顯本,本迹雖殊,皆不思議,故稱為妙。諸經但論釋迦近得成佛之迹,而不言久遠已成之本,則顯法華已、今、當說,最為第一,故得為經中王也。
實相者:離虛妄相,名為實相,即中道真實之妙理也。已今當說者,般若之前,皆為已說,無量義經為今說,湼槃經為當說。
法華經中,前十四品名為迹門。迹,猶足迹,譬如人之所居,則有行住之迹也。蓋論釋迦最初成道已來,及中間施化,節節唱生唱滅,以至于今成佛度生,皆是從本垂迹,故名迹門也。
法華經中後十四品,名為本門,本為根本,如樹木之有根也。蓋論釋迦塵點刼前,已得成佛,故經云:「一切世間天人,及阿修羅皆謂:今釋迦牟尼佛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成正覺。然我實成佛以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刼,從是以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此是開迹顯本,故名本門也。
梵語:伽耶,華言:山城。梵語:那由他,華言:萬億。梵語:娑婆,華言:能忍。
一、自相別。
二、共相別。
相即相狀。謂「如身」是身自相,於此身中有能造、所造,根塵各別故。「如受」是受自相,於此受中,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等,各別故。「如心」是心自相,於此心中有眼等六識,各別故。「如法」是法自相,於此法中,有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不同故。又如:觀身以不淨為自相,觀受以苦為自相,觀心以無常為自相,觀法以無我為自相,故名:自相別。
身、受、心、法,即四念處:身謂己身,受謂領納諸事,心謂第六識,法謂善惡等法。六識者: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也。五陰者: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也。十二入者: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意入、色入、聲入、香入、味入、觸入、法入也。十八界者: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也。
謂:但約苦、空、無常、無我四種行相,於身、受、心、法上共有,名為共相。而言別者,如觀身為苦時,不能觀空、無常、無我,乃至觀身為無我時,不能觀苦、空、無常;觀身既爾,觀受心法行相亦然,故名:共相別。
一、入禪奮迅。
二、出禪奮迅。
師子奮迅者,借譬以顯法,如世師子奮迅,為二事故:一、為奮除塵土。二、能前走却走捷疾,異於諸獸。此三昧亦如是:一、則奮除障定之惑。二、能出入諸禪捷疾無間,異於餘之三昧,而具出入二義焉。
入禪奮迅者:謂離欲界不善法,有覺有觀,而入初禪。如是次第入於二禪、三禪、四禪、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滅受想定,是為奮迅入也。
有覺有觀者:初心在禪曰覺,細心分別禪味曰觀。初禪、二禪、三禪、四禪,皆色界天也。空處、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即無色界天也。滅受想定者,滅除受想之心而得定也。
出禪奮迅者:從滅受想定起,還入非有想非無想定;從非有想非無想定起,還入無所有處定。如是識處、空處、四禪、三禪、二禪、初禪,乃至出散心中,是為奮迅出也。
一、超入三昧。
二、超出三昧。
超越者:謂能超過諸地,自在入出,而具二義焉。
超入三昧者:謂離欲界不善法,有覺有觀,入色界初禪;從初禪起,超入無色界非有想非無想處;非有想非無想處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還入初禪;從初禪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二禪;二禪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三禪;三禪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四禪;四禪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空處;空處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識處;識處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不用處;不用處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入非有想非無想處;非有想非無想處起,入滅受想定。是為諸佛菩薩超入三昧之相。若聲聞之人,但能超入一定,而不能超入二定,況能如上所明自在超入也。不用處,即無所有處也。
超出三昧者:謂從滅受想定起,入散心中;散心中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還入散心中;散心中起,入非有想非無想處;非有想非無想處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無所有處;無所有處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識處;識處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空處;空處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四禪;四禪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三禪;三禪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二禪;二禪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初禪;初禪起,住散心中。是為諸佛菩薩超出三昧之相。若聲聞之人,但能超出一定,而不能超出二定,何況如上所明自在超出也。
一、人無我。
二、法無我。
無,即空也。人法之中,本無有我,但凡夫不了,於無我中,計我極盛,所謂:我身、我名、我衣物、我田宅、我行、我住。坐臥語言,不離於我,乃至我能布施持戒等,因此顛倒備起一切煩惱生死行業。聲聞之人修四真諦,即了人法本空,我亦無有,故名二無我。四真諦者:即苦、集、滅、道也。
人無我:謂由攬五陰實法,而成假名之人。凡夫不了,復於假名之中,妄執為我;若了五陰之法本空,假名之人豈得定有?假名既不定有,則所執之我,亦不可得。故金光明經云:「何處有人,及以眾生?」是名人無我。
攬者,撮持也。五陰者: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也。五陰之身實有,故名實法;名字本來虛假,故名假名。
法無我:謂由攬父母之遺體,四大假合,而成五陰之身。若一一分別推求,皆悉空無所有,凡夫不了,妄執此身為我,餘身非我。若了四大本空,五陰非有,則所執之我,亦不可得,故金光明經云:「五陰舍宅,觀悉空寂。」是名法無我。
四大者:地大、水大、火大、風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