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考第八
教者,聖人化下之言。有一代之聖人,必有一代之教法。天台智者大師,師事於南嶽,宗承於《中論》,妙悟於《法華》,故說法四十餘年。章安結集教觀之文數十萬言,粲然日星,莫不以《法華》而為宗承。蓋《法華》者,一代化法之極,談見性成佛之秘要也。嘗原此經所談,如來出興於世,惟為一事,更無他事,所謂欲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且知見一也,而有眾生諸佛之分,何耶?如來開示不開示,眾生悟入不悟入故也。《法華》已前,如來豈不開示?眾生豈無悟入?以有大小之殊、漸頓之別,未悟一地所生、一雨所潤、無小無大皆歸法界之旨,故須歸功於《法華》也。若此經所說諸法實相,諸則何所不該?實則何所不妙?開三乘為一乘,會十界為一界,將使《華嚴》失專頓之榮,《阿含》忘恥小之辱;《方等》彈斥無所施其功,《般若》淘汰無所用其力。大事因緣,良有以也。稱為妙法,又何讓焉?然則諸法實相固一經之關鍵、開會之指南,如來于經首已默示之矣。經云「如來入于無量義處三昧,身心不動。」無量義處即諸法實相也,入此三昧,即法華三昧之異稱也。故知序品為正作,序正宗所宣舉不外是第。默非說,不知說非默不會,所以如來從三昧起而有說焉。然默者默其說也,說者說其默也;默而後說,豈有他法?亦惟說此無量義處三昧而1已。其說者何?曰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解難入;曰惟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曰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既云諸法實相,則法法頭頭無非成現,無一毫可加損於其間者,禪人所謂本來面目是也。而云惟佛與佛乃能究盡,則知此非眾生情量境界;要必諸佛智慧甚深無量,斯能究盡也。大師云:「𥪡徹真如之底曰甚深,橫亘法界之邊曰無量。」真如有底乎?法界有邊乎?此即無底之底,無邊之邊。如來以無底際智,究實相真如之底,盡諸法法界之邊。所謂凾大蓋亦隨大,以此而求,如來智慧庶可蠡測,諸法實相亦少蹄勺。且親切一句如來如何為人?豈不曰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耶?是以如來將欲說此不思議妙法,先入此不思議妙定,使人有以默識之也。既曰非思量分別,故知欲究盡諸法實相者,直不可用思量分別,此即如來直示人入無念心體處。如禪宗初祖云:「外息諸緣,內心無喘;心如牆壁,可以入道。」三祖〈信心銘〉云:「至道無難,惟嫌揀擇;但莫憎愛,自然明白。」六祖云:「不思善,不思惡,於麼時,阿那箇是明上座本來靣目!」又云:「汝欲知心要,但一切善惡都莫思量,即自然得入清淨心體,湛然常住,妙用恆沙。」須知入此無念心體,有寂照兩門,如向所說。但是寂門蓋非寂無以顯體,禪宗諸祖既欲直指人心、見性成佛,故令人寂其思量,使真常獨露,一得永得,更不失念,一切恆沙功德自然發現。不言照而照在其中,此所謂快馬見鞭影,即入正路者也。若夫中下之流,雖得明心見性,然有無始習氣,苟不明寂照雙融之功,如永嘉所謂寂寂不惺惺則生昏睡,惺惺不寂寂則生亂想。故曰:「寂寂惺惺是,亂想惺惺非;惺惺寂寂是,無記寂寂非。」蓋寂則寂其慮想,照則照其靈明。慮想寂而靈明曜,寂斯照矣;靈明顯而慮想忘,照斯寂矣。然則何寂而不照,何照而不寂?此又得魚忘筌者也。但寂之為言雖易,明心見性則難,中下之流未免墮入空坑寂穽之中;以此認為心性,何異認魚目當明珠,指山雞作鸞鳳?故初祖懸鑒此類,乃曰:「吾有《楞伽》四卷,亦用付汝,即是如來心地要門,令諸眾生開示悟入。」蓋惟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憑經而悟,方為把本,叅禪永無錯路。不然,豈但墮入小乘,乃亦化作天魔外道,古德所謂「無量劫來生死本,癡人喚作本來人」是也。故《楞嚴經》云:「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諸修行人不成菩提,乃至別成二乘外道天魔,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云云。矧性之為言雖略,性之為德,蓋有性體、性量、性具之目。諸宗之言性極其玄詣,惟性體、性量。若曰性具,未聞其指。惟吾智者大師靈山㝛聞,大蘇妙悟;照了《法華》,若朝曦之臨萬象;達諸法相,似清風遊於太虛。說2己心中所證法門,有教可憑,離暗證之譏;有觀可入,無循文之失。命其家曰天台,立其宗曰性具。其餘法門,綱格盤峙,固多所籠罩,非此可盡。略舉其要,如「十乘觀法」,其目曰:第一觀不思議境,第二真正發菩提心,第三善巧安心止觀,第四破法徧,第五識通塞,第六道品調適,第七對治助開,第八知位次,第九能安忍,第十離法愛。此十法被三根人,上根惟一,中根二至七,下根全用。第一準諸法實相,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而立譬喻品,所謂其車高廣是也。第二準於一切眾生中起大慈心,於非菩薩人中起大悲心,而立譬喻品,所謂「張設幰蓋」是也。第三準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而立譬喻品,所謂安置丹枕是也。其餘準經,具如後列。故知上根之人惟觀不思議境,即便悟入佛之知見,此與禪宗示人入無念心體是同。若夫安心止觀,乃寂照惺寂之異稱,為中下之根又不得不設。或曰:「教外別傳,不立文字,何教之有?」余因反詰之曰:「世尊未拈華之先,有教外別傳耶?無教外別傳耶?有則得傳,非止於迦葉。若其無者,有人悟道耶?無人悟道耶?有則何專貴于別傳文字?有性耶?無性耶?有則俱有,花亦文字也;無則俱無,文字亦花也。永明云:『煙柯月渚並可傳心,又何獨花與文字哉?』須知佛祖說法,使人解粘去3縛,如以楔出楔。世人4縛着文字如楔也,不立文字如第二楔也。楔既出矣,是楔亦出。若執楔成礙,佛祖復有第三楔矣。故禪宗雖云不立文字,初傳則有《楞伽》,後五六葉則尚《般若》。此祖師懸鑒後人,先已設此楔矣。況教無等等,何外之有?文字非真非妄,乃以何者為文字?維摩詰云:『無離文字說解脫相。』則不立文字,猶是第二門頭邊事。」或又曰:「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何觀之有?」余亦反詰之曰:「明心見性之人,為與釋迦如來同居究竟耶?未耶?若已究竟,故不須觀;若未究竟,尚有無始微細習氣,須寂須照,宜定宜慧。故經云等覺照寂,妙覺寂照,止觀寂照,蓋同出而異名。未臻極位者請事斯語,無為空言而自誣也。且夫聖人設教,因時因根,當機得益,不能無弊。若《華嚴》有隔小之失,《阿含》無被大之功,《方等》小大不融,《般若》偏圓未會,惟《法華》以一味雨潤於人華,故大事因緣於茲方暢。佛世既然,後代亦爾。惟吾大師,間生像世,為如來使,行如來事。其為教也,稟《法華》而圓會,則括海藏皆至當之言;其為觀也,以佛慧而普觀,則盡法門無不圓之行。以空而蕩着,則一空一切空,十界俱空,尚不着佛而求,況餘乘乎?以假而立法,則一立一切立,十界皆立,究竟蛣𧏙理毒性惡,無一法非遮那妙體,況佛界乎?以中而統法,則一統一切統,蕩亦法界,立亦法界,非蕩非立,皆是法界,無不可者。譬如神通聖人,履空如地,入地如水,於五大性轉變自在,豈與夫偏空偏假,蕩則惟蕩,與立為讐,立則惟立,與蕩為敵,同年而語哉?須知祖師立教,各有所主。蓋如來說法,常依二諦,故禪門多宗於蕩着,台教多宗於立法。因時救弊,不得不然;祖意聖心,無不融會。惟後代兒孫執法成病,為可悲耳!今略列教觀大綱及教觀目錄,庶從事斯道者有以考焉。」
教觀大綱附:清規
教門
釋迦如來說法四十九年,適時而進,天台判釋凡為五時:
- 一、最初成道,於三七日說《華嚴經》,謂之「華嚴時」。
- 二、於鹿苑十二年中,說《四阿含》小乘經,謂之「阿含時」。
- 三、於諸處八年中,說諸大乘經,彈偏斥小,歎大褒圓,謂之「方等時」。
- 四、於舍衛國諸處二十二年中,說諸部般若,謂之「般若時」。
- 五、於耆闍崛山并娑羅雙樹間八年中,說《法華》、《涅槃經》,謂之「法華涅槃時」。
五時所說不出八教:
- 八教者:頓、漸、秘密、不定,藏、通、別、圓。
- 頓等四教是為化儀,如世藥方。
- 藏等四教是為化法,如辯藥味。
判五時麤妙:
化儀四教:
- 頓者,頓大之教,不從漸來,正說於大,即華嚴也。
- 漸者,從淺之深,次第得益,即初鹿苑、次方等、三般若也。
- 秘密者,佛或為此人說頓,或為彼人說漸,彼此互不相知,能令得益,橫在四時,別無部帙。
- 不定者,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於頓說中得漸益,於漸說中得頓益,亦橫在四時,別無部帙。
化法四教:
- 藏者,經律論三藏,條然不同,三人修諦緣度㭊色入空。
- 通者,通前藏教,通後別圓,三人同以無言,說道體色入空。
- 別者,別前藏通,別後圓教,界外獨菩薩法,修行位次互不相攝。
- 圓者,圓名、圓妙、圓頓、圓足,明不思議因緣,二諦中道,事理具足,但化最上利根之人。
四教詮理化物廣狹:
- 藏通詮真理,化六凡,改惡遷善,革凡成聖。
- 別圓詮中理,化十界,俱成佛道。
藏教四諦:
- 苦則三相遷移。
- 集則四心流動。
- 道則對治易奪。
- 滅則滅有歸無。
- 迷真重故,從事得名。
通教四諦:
- 苦無逼迫相。
- 集無和合相。
- 道不二相。
- 滅無生相。
- 迷真輕故,從理得名。
別教四諦:
- 苦有無量相,十界果報不同。
- 集有無量相,五住煩惱不同。
- 滅有無量相,諸波羅蜜不同。
- 道有無量相,恆沙佛法不同。
- 迷中重故,從事得名。
- 陰入皆如,無苦可得。
- 塵勞本清淨,無集可斷。
- 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
- 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
- 迷中輕故,從理得名。
八種四教:
| 一、約部義 | 前四時 | 筌罤 |
| 今法華 | 魚兎 | |
| 二、約教義 | 前三教 | 筌罤 |
| 今圓教 | 魚兎 | |
| 三、約解義 | 言說教 | 筌罤 |
| 契妙理 | 魚兎 | |
| 四、約行義 | 玄句開解 | 筌罤 |
| 止觀立行 | 魚兎 | |
| 五、約玄義 | 釋名宗用教 | 筌罤 |
| 諸部經體 | 魚兎 |
釋經首題五重玄義:
| 一、釋名 | 名為一部之總,不尋能詮之名,焉悟所詮之體?故名居先。 |
| 二、辯體 | 因筌得魚,尋名顯體,得體而後忘名,苟不辯之,知得何體? |
| 三、明宗 | 即得體已,須修宗行,見道修道,宗要當明。 |
| 四、論用 | 宗既歸體,必起大用,佛說是經,蓋得乎此!此經力用,次當論之。 |
| 五、判教相 | 名為能詮,三為所詮,能所之教,必有其相,頓漸大小,法當剖判。 |
法華五章:
| 法喻 | 為 | 名 | 妙法是法,蓮華是喻。 |
| 實相 | 體 | 十界十如之法,一一離相絕非。 | |
| 一乘因果 | 宗 | 眾善為因,自行言果,是佛自行因果。 | |
| 斷疑生信 | 用 | 迹門開顯,斷權疑,生實信;本門開顯,斷近疑,生遠信。 | |
| 無上醍醐 | 教相 | 此經純圓故喻醍醐,逈異偏小餘味故。 |
| 一、相待論妙 | 待前四時三教之麄,獨顯法華一乘之妙。 |
| 二、絕待論妙 | 妙前諸麄皆成今妙,無麄可論故稱為絕。 |
法華本迹因果開合:
觀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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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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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諦者泯一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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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諦者立一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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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諦者統一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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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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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觀者,破見思惑,顯真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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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觀者,破塵沙惑,顯俗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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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者,破無明惑,顯中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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纓絡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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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假入空觀,亦名二空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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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從空入假觀,亦名平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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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二空方便,入中道第一義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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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中三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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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一切空,無假無中而不空,總空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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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一切假,無空無中而不假,總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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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一切中,無假無空而不中,總中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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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嶽三種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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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次:初淺後深如梯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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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前後更互如金剛寶置於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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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頓:初後不二如通者騰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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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五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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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戒清淨——在家出家,大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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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衣食具足——蔽形即足,隨食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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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閒居靜處——不作眾事,名無憒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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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息諸緣務——生活、人事、工巧、伎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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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善知識——外護、同行、教授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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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訶五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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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呵色欲——男女行貌、玄黃朱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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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呵聲欲──𮈔竹、環珮、男女謌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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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呵香欲——男女身香、飲食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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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呵味欲——飲食餚膳,種種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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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呵觸欲——男女身分及諸好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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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棄五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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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貪欲蓋——追昔五欲,忘失正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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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嗔恚蓋——想他惱我,忿怒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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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睡眠蓋——心神昏塞,烏暗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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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掉悔蓋——作無益事,心中憂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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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疑蓋——非障理疑,乃障定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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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調五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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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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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乘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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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觀不思議境:謂觀一念心具足三千性相,即空即假即中,更不前後,廣大圓滿,橫𥪡自在,故《法華經》云「其車高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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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真正發菩提心:謂依上妙境,發無作四弘誓願,愍5己愍他,上求下化。經云「又於其上張設幰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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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善巧安心止觀:謂體妙理,常恆寂然名為定,寂而常照名為慧。經云「安置丹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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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破法遍:謂以三觀破三惑,三觀一心,無惑不破。經云「其疾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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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識通塞:謂苦集十二因緣、六蔽、塵沙、無明為塞;滅滅因緣、智六度、一心三觀為通。若通須護,有塞須破。經云「其疾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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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道品調適:謂無作道品一一調停,隨宜而入。經云「有大白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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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對治助開:謂若正道多障,圓理不開,須修事助,謂五停心及六度等。經云「又多㒒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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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知位次:謂修行之人知六即位次,既不生上慢,亦不生退屈。經云「乘是寶乘游於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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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能安忍:謂於逆順安然不動,策進五品而入六根。引經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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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無法愛:謂莫著十信相似之道,須入初住真實之理。引經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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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境、三障、四魔:
清規
天台大師立制法
夫新衣無孔,不可補之以縷;宿殖淳善,不可加之以罰。吾初在浮度中處金陵,前入天台,諸來法徒各集道業,尚不須軟語勸進,況立制肅之?後入天台,觀乎晚學,如新猿馬,若不控鏁,日甚月增,為成就故,失二治一,蒲鞭示恥,非欲苦之。今訓諸學者,略示十條,後若妨起,應須增損,眾共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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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夫根性不同,或獨行得道,或依眾解脫。若依眾者,當修三行:一、依堂坐禪,二、別場懺悔,三、知僧事。此三行人,三衣六物,道具具足,隨有一行,則可容受。若衣物有闕,都無一行,則不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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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依堂之僧,本以四時坐禪、六時禮佛,此為恆務;禪禮十時,一不可闕。其別行僧行法竟,三日外即應依眾十時。若禮佛不及一時,罰三禮對眾懺;若全失一時,罰十禮對眾懺;若全失六時,罰一次維那。四時坐禪亦如是。除疾礙,先白知事則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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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六時禮佛,大僧應被入眾衣,衣無鱗隴若縵衣悉不得。三下早集敷坐,執香爐胡跪。未唱誦不得誦,未隨意不散語話。叩頭彈指,頓曳屣履,起伏叅差,悉罰十禮對眾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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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別行之意,以在眾為緩故,精進勤修四種三昧。而假託道場,不稱別行之意,檢校得實,罰一次維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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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其知事之僧,本為安立利益,反作損耗,割眾潤6己,自任恩情。若非理侵一毫,雖是眾用而不開白,檢校得實,不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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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其二時食者,若身無病,病不頓臥,病已差,皆須出堂,不得請食。入眾食器,聽用鐵瓦;薰油二器、甌椀匙筯,悉不得以骨角;竹木瓢染皮蚌,悉不得上堂。又不得摚觸7己鉢,吸啜等聲;含食語話,自為求索;私將醬菜,眾中獨噉。犯者罰三禮對眾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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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其大僧小戒,近行遠行,寺內寺外,悉不得盜噉魚肉辛酒;非時而食,察得實,不同止。除病危篤,瞻病用醫語,出寺外投治則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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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僧名和合,柔忍故和,義讓故合。不得諍計,高聲醜言、動色兩競者,各罰三十拜對眾懺;不應對者不罰。身手互相加者,不問輕重皆不同止;不動手者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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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若犯重者依律治;若橫相誣,被誣者不罰,作誣者不同止。若學未入眾時過,眾主不受,學眾未攝故。彼自言比丘故入眾,來犯重誣他者,治罰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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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依經立方,見病處藥;非於方,吐於藥,有何益乎?若上來九制聽懺者,屢懺無慙愧心,不能自新,此是吐藥之人,宜令出眾。若能改革後,亦聽還。若犯諸制,捍不肯懺,此是非方之人,不從眾綱,則不同止。
太祖聖諭叅用內典
夫叢林以安眾為務,安眾以清規為要;一無清規將,使師不師、弟不弟,兄友之義亦乖,法屬之情盡絕,佛法掃地矣。叢林云乎哉?不慧濫登講座,相從者頗眾。所謂大林之荊棘,大田之莨莠,何物無之?苟不預為耘斵,其疾嘉木、敗大本,為害者不小。然準佛法而治,無智者反迂而不信;憑官法而訟,有識者又恥而不錄。今皇法佛法相叅為用,謹遵洪武聖諭六條,高書於上,以內典之意通釋於下,使知機者自知退避,何必待斧斤然後為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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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順父母:在家二親,生肉身之父母也;出家師長,生法身之父母也。生身父母之恩當報,法身父母之恩可忤逆乎?有違此諭者,不許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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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長上:在家長上,伯叔兄長之類也;出家長上,師伯叔兄長之類也。在家長上宜尊,出家長上可慢乎?有違此諭者,不許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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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睦鄉里:鄉里,一鄉一里,比鄰之親友也;出家則以義而聚,天下四海孰非鄉里?其或不以六和處眾,而且鬬搆是非,自作教人,殊失融通之道。有違此諭者,不許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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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訓子孫:徒屬,出家之子孫也。先以世道教以義方,後以佛法鎔其性地。其有事徒如事師,視師如視徒,此絕倫理之人也,不許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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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安生理:世之生理,士農工商也。出世生理,繕性則資以三學,所謂戒定慧也;養身則助以四事,所謂飲食、衣服、臥具、醫藥也。佛制出家當依三法,一者循方持鉢,二者信心檀越淨施,三者依棲叢林說淨而受。有違此而別行生理者,不許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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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作非為:遵前五諭,事事皆是;違前五諭,件件皆非,殺淫、欺妄、奸盜、詐偽,靡所不為矣。有違此諭,不許共住。
教觀目錄附:石室藏書
南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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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止觀》二卷 唐末教典流散海外,本朝咸平三年,日本國寂照持此本至四明,慈雲得之,為作序云:初卷開止觀之解,次卷示止觀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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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字門》二卷 大品四十二字,初「阿」後「荼」,南嶽用對四十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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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行義》一卷 四明行皎遊方至南嶽福嚴,於藏中得此本歸,以示圓辯。其後北峯、石芝始獲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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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嶽願文》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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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諍行門》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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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智觀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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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第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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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論玄》已上各一卷
右《止觀》、《安樂行義》、《願文》有見本,餘不復見,惜哉!
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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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玄義》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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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文句》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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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訶止觀》十卷 名圓頓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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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波羅蜜》十卷 名漸次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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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玄義》一卷 解曇無讖譯四卷別行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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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文句》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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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戒䟽》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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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別行義疏》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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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觀音經疏》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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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無量壽佛經疏》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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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心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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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經疏》一卷 建炎二年,武林修悟將此疏入經為注。咸淳元年,南湖行靖等將天台法輪院科《金剛經》并疏刊板于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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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念處》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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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陀經義疏》一卷 《金剛》、《彌陀》二疏雖曾入藏,而孤山淨覺謂是附托之文,唯神照法師嘗於法輪用此疏講,有宣賜本在東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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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門口訣》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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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意三昧》一卷 智者親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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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等三昧儀》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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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三昧儀》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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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次第》三卷 已上皆親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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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玄疏》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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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義》四卷 《維摩玄疏》離出之文。
右七十六卷,天聖二年慈雲奏入大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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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文疏》二十八卷 為煬帝撰。荊溪略為十卷,但稱《畧疏》,與前《玄疏》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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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土十疑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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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心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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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心誦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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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心十二部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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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止觀》
右共三十三卷未入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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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論疏》二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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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勒成佛經疏》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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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心釋一切經義》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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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勒上生經疏》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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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一切經玄義》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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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禪止觀》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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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般若經疏》二卷 《天竺別集》云:元豐初得之海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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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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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舟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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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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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道大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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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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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方便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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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學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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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四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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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門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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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門要略》已上各一卷
右四十一卷闕本。
慈雲《隨函錄》云:「《法華玄義》者,唯解首題,統明五時,廣辯八教,出世大意蘊在其中。《文句》者,以疏句分節經文。」荊溪云:「以由釋題,大意委悉,故至經文麄分章段。」隨部各有荊溪之記,猶五經之有正義也。《止觀》者,定慧之異名,《法華》之行門也。前《玄義文句》,皆明佛世當機得益之事,縱有托事附法觀心之文,非部正意。今《止觀》正是智者說8己心中所行法門,自行因果,化他能所,無不具焉。荊溪以《輔行》釋之。
《目錄》云:今家有三種止觀。一曰漸次,謂解頓行漸,即禪波羅蜜是也。二曰不定,謂解頓,行或頓或漸,即六妙門是也。三曰圓漸,謂解行俱頓,即摩訶止觀是也。此三止觀對根不同,行相雖殊,俱依圓理而為宗本。唐梁肅刪止觀為六卷,文雖𥳑要,而修相多闕,覽者宜知。除智者親筆,餘皆章安於法輪之下,述為疏論也。
《唐書.藝文志》云:灌頂私記智者詞旨一卷,義記一卷,今未詳何文。
《釋籤》云:《止觀》、《禪門》、《淨名疏》等,各有餘分說未終者。文案:《止觀》云,智者於玉泉寺一夏敷揚,二時慈霔。雖樂說不窮,纔至見境,法輪停轉,後分弗宣。《輔行》云,大章第七,開為十境。至第七境,餘不復宣。後三大章及餘三境,時逼夏終,於茲罷唱。《次第禪門》,即《禪波羅蜜》,忽列十大章,於第六方便文中,注云:若論初禪已後,發諸禪定深妙境界,並在第七修證中說,此文皆悉不流通也。《淨名經》十四品,大師疏解,止〈佛道品〉,第八後諸品疏,乃是章安述而續之。
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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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玄義》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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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經疏》一十卷 荊溪治定十五卷,今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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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心論疏》二卷 慈雲目錄云:考其所說,知入品位,然江浙名流或云疑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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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別傳》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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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清百錄》五卷 別傳《百錄》是大師始終化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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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教大意》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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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嶽記》一卷 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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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觀法師傳》一卷 亡。○除亡本外,有二十卷入藏。
廣教9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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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玄金鼓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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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疑論注》
孤山圓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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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楞嚴經疏》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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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殊般若經疏》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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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思議法門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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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彌陀經疏》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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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章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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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應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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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量義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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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賢行法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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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心經疏》上各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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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教經疏》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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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闡義鈔》二卷 釋《請觀音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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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隱記》四卷 釋《光明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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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非鈔》一卷 釋《涅槃疏》金剛身百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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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正記》二卷 釋《觀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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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源機要記》一卷 釋《涅槃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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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裕記》十卷 釋《淨名略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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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徵記》一卷 釋《光明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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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指歸》十卷 釋《涅槃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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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性錄》四卷 釋《金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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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一卷 釋《十不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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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摭華鈔》二卷 釋圭峯《蘭盆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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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資鈔》二卷 釋自撰《彌陀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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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響鈔》五卷 釋自撰《楞嚴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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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㭊重鈔》一卷 釋自撰《文殊般若經疏》,大論㭊重令輕取此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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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詒謀鈔》一卷 釋自撰《心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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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居編》五十一卷
孤山年二十一,始學于奉先清師。及二年奉先亡,遂往孤山杜門養病,年四十七而化,於二十四年著書百二十卷,勤矣!
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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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別行玄記》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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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別行疏記》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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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玄續遺記》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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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文句記》六卷 廣智續記《讚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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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經疏妙宗鈔》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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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不二門指要鈔》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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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宗記》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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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義書》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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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心二百問》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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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謗書》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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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懺要旨》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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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懺儀》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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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悲懺儀》一卷
石芝撰《四明教行錄》,備載別理隨緣,融心解,消伏三用,起信論融會章,義例境觀及問答等文。
淨覺岳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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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疏》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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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歸記》二卷 釋自撰《彌陀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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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軫鈔》三卷 釋自撰《金剛般若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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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熏聞記》五卷 釋自撰《楞嚴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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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陀經新疏》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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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文句》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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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說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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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集解》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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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源記》一卷 釋孤山《四十二章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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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宣記》二卷 釋孤山《遺教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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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解》二卷 釋《十不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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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論樞》節《大論》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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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錄名義》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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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門樞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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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學雜編》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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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曇賢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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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梨邪生法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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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抉膜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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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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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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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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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食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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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經義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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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輪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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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禮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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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禮懺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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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漢禮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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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禮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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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苕溪講外集》二卷
樝菴嚴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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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王法印經疏》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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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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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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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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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籤備檢》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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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句箋難》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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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助覽》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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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對》11
車溪卿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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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14密王》
15思溪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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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覺疏》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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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記》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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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章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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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天傳》一卷
妙悟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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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謗》評16淨覺《雪謗》之謬。
景德雲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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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17譯名義》七卷
車溪榮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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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决18疑》四卷
止菴19蓮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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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儀》
蘧菴22佑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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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陀略解》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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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土指歸》二卷
石室藏書
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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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歡傳》見《南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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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斯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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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東天籟》劉知過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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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傳義》董楷錄。臨海人,寓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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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手抄》黃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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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文集》徐大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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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豐稿》徐一夔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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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稿》曹文晦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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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輟耕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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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史會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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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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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書備遺》俱陶宗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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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菴集》桑澤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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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全集》杜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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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軒集》夏塤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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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葩經或問》魯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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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日抄》杜甯著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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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備志》范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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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鶴稿》潘禎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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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壁稿》龐泮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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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集》夏鍭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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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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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蔭松集》王𦙍東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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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府集》陸淞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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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兒錄》曹祺24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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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集解》賈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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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齋墨稿》奚國賢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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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靜集》許嗣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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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征稿》朱文中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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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堂吟稿》朱思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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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橘稿》曹宜約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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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竹稿》曹筠軒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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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裨政叢說》夏塤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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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梁吟稿》楊澤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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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城稿》范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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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窗稿》陳宏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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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貽笑集》朱雪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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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篐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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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華錄》俱潘球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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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霄吟意》潘淵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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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天藳》貢士裘致中妻著,自號碧天道人。
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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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息術》葛玄授從孫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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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朴子註》陶弘景隱台東閬風里(屬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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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真隱訣》陶弘景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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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僊可學論》吳筠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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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忘論》司馬承禎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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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隱子》同上。吳立夫序,見吳集及《文章辯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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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仲堪《丹訣》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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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小錄》徐靈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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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太平經26三十篇》閭丘方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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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氏神僊傳》杜光庭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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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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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笥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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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丹四百字》俱張伯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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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寶秘籙》王茂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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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詩》祝通玄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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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菴語錄》王中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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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父果詩集》見《崇文總目》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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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醒子》王佺著。佺,松門人,少瞽,遇華頂異人以祿命,馳聲江湖八十餘年,刻期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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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脈指要》王良明著。臨海人,嘗至天姥寺,遇白衣僊致書,尋化為鶴,醫道遂通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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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府靈鷲寺湛泉和尚助英洋貳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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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山國清寺靜修和尚助英洋壹拾元
光緒十九年桂月天台山真覺寺敏曦謹募
天台山方外志卷第七終
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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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彧【CB】,或【志彙】
- 【新增】徵【CB】,微【志彙】
- 【原】宗曉編《樂邦文類》卷第四〈雜文〉載,樝菴法師著作有《淨土修因或對》、《淨土魔佛或對》。(CBETA, T47, no. 1969A, p. 197, b26)
- 【原】「釋金錍」下,此處原有「神智義師順正記新記往生記圓通記」十五字,與底本 p. 283 重出,今略之。
- 【新增】[-]【CB】,神智義師順正記新記往生記圓通記【志彙】
- 【新增】密【CB】,蜜【志彙】
- 【新增】思【CB】,恩【志彙】
- 【新增】淨【CB】,諍【志彙】
- 【新增】譯【CB】,譚【志彙】
- 【新增】疑【CB】,凝【志彙】
- 【新增】蓮【CB】,連【志彙】
- 【新增】岱【CB】,泰【志彙】
- 【新增】泰【CB】,岱【志彙】
- 【新增】佑【CB】,祐【志彙】
- 【原】《禮記日抄》的作者,一說是魯穆。見《浙江通志》。(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史部.地理類.都會郡縣之屬.浙江通志.卷二百四十二.頁十,香港: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1999)
- 【原】「曹祺」,底本 p.395 作「曹淇」。
- 【原】彭仲堪撰《易成子大丹訣》一卷,論火候。乃天台異僧所授。見《文獻通考》。(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史部.政書類.通制之屬.文獻通考.卷二百二十五.頁六,香港: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1999)
- 【新增】三十【CB】,十三【志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