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彌尼比丘尼戒錄要
△沙彌尼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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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盡形壽不得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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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盡形壽不得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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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盡形壽不得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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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盡形壽不得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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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盡形壽不得妄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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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盡形壽不得歌舞彈箏。
⿴○註言箏,則簫、笛、琴、箜篌等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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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盡形壽不得著香花脂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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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盡形壽不得臥高好刻鏤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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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盡形壽不得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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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盡形壽不得過中食。
⿴○註若不能持過午,當晚食時,須念餓鬼苦,發慈悲心,不美食,不多食,不得碗缽作聲,不得雜話喧笑。
△沙彌尼威儀七十內錄出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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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著繒綵衣,亦不得作繒綵衣送人。
⿴○註謂紗、羅、綾、絹及紅綠色、艷麗色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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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坐他婦女床上,開器視衣,言此好彼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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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受未及十六歲女作沙彌尼,須素無瑕穢,貞良完具,父母聽許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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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與比丘僧同室宿。
⿴○註非但比丘,凡沙彌、小兒年十五以上者,即不可同室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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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手授男子物,當置地令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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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獨至僧房問義。
⿴○註問義者,問佛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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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仰面臥,不得伸腳臥,不得裸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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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於白衣舍獨行至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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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與優婆夷共洗浴,不得與婢使共洗浴,不得與小兒共洗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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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直傾洗衣水於人走路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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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單1己獨行街市。
△比丘尼戒本
⿴○註有八波羅夷法、十七僧伽婆尸沙法、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一百七十八波逸提法、八悔過法、一百應當學法、七滅諍法今錄出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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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無根波羅夷罪謗清淨比丘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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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惡性,不受人諫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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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相親近共作惡行、共相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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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畜長衣。
⿴○註長,猶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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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自手捉金銀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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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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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知物向僧,自求入2己。
⿴○註知物向僧者,明知此物施主意在施僧者,而謀求入3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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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檀越所施物迴作餘用。
⿴○註如檀越施造經物,止可造經;施齋僧物,止可齋僧,不得改易用,如磚錢不買瓦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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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多畜玩器。
⿴○註謂精緻玩好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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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與未受大戒人說比丘、比丘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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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與男子說法過五六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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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嫌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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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知水有蟲,故用澆泥、澆草、澆樹及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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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作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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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別眾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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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觀軍陣。
⿴○註非但謂出兵,如教場操練,霜降迎旗,皆軍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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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故惱他比丘尼、打他比丘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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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於比丘尼有重罪者為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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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與男子屏處共立共語。
⿴○註屏處者,靜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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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於同住比丘尼有病不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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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過五日不搭戒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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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使比丘尼、沙彌尼摩塗身,及白衣婦女摩塗身。
⿴○註尼僧與婦女尚不可,況男子乎?雖幼童年十歲者亦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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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畜婦女、嚴身具。
⿴○註謂金銀首飾,錦繡裙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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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學世俗伎術,以自活命。
⿴○註謂相面、看命、收驚、占卜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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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安佛在下房,4己在上房。
△例補
⿴○註世律尚有條例,況佛戒乎?禮可義起,因例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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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非但宿夜,亦不宜單身到人家,須年近老者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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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習學應院誦經、拜懺、宣疏、鼓樂等。
⿴○註如不禁,漸成赴應。女尼習赴應,大不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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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招集眾婦女做會。
⿴○註如正月十五、二月十九、四月八、臘月八,做會念佛等事,俱不可作,只靜守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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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容留年5已長成男在菴中。
⿴○註年十五以上即宜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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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畜養貓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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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容留遠方比丘尼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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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惡罵弟子如俗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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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鞭打弟子,如俗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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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睡在人先,起在人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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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洗面多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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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多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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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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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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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私取常住一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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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談說白衣家長短好惡。
⿴○註不但俗人家務,即一切世間閒談雜話,與修行人無干者,皆不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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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因小事爭論。若大事,當心平氣和,以理辯明。不可辯明,則辭而去。動氣發麤,非佛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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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臨食草草念供養,無恭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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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出生飯過七粒,麵過一寸,饅頭過指甲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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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臨睡雜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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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碗缽作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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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食畢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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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向禮佛人頭邊過。
⿴○註宜寬步向背後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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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與師並立禮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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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手持經像,為人作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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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口吹經上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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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經案上包藏茶果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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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向閱經人案前當案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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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受生經》、《血盆經》、《金剛纂》等,如《諸經日誦》中所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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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習學宣卷打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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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用不濾過水。凡濾水,須密絹作囊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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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暑月盆盛水過夜,須倒水,仍覆盆。
⿴○註恐生蟲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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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熱湯潑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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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掛鞋襪小衣,高過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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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床上笑語高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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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口吹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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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與男僧送禮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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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與比丘、沙彌結拜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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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與小兒結拜乾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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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無故數數入街市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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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街市上傍視東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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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與沙彌、小兒談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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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與醉人、狂人前後互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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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佇足看唱戲者、說詞話者、爭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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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遇官府過不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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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白師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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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收留有夫婦人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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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夜間有人敲門便開,須仔細審問,的係識熟婦女,方可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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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容納媒婆、賣婆、烏龜、筭命婆、相命、收驚、打水碗、伏陰、見神、見鬼諸婆等,有來者,莫與相見,莫與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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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招接說邪法外道一切男僧、女僧,及在家齋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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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置田討租米,不得置屋討房錢,不得與人家絡絲、褙紙、紡績、扣繡等。
⿴○註田地房產,乃至人間雜務,悉皆累心廢業,招難惹非。如其貧乏,只守佛制,托缽乞食,以支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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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出緣簿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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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晨昏禮誦,懶惰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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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豐富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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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普陀、天台等處領眾燒香,及聚集婦女、湖船等處做會。
⿴○註尼僧守身,當比在家女人加倍謹慎,遠出他方,恐招譏謗,成群做會,或起風波,不可不戒。
尼戒錄要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