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 問犍度章
一
我問受具〔犍度〕:具因緣,具解釋,其尊高之句有幾種罪耶?我答說受具:具因緣,具解釋,尊高之句中,有兩種1罪。
二
我問布薩……因緣……有三種2罪。
三
我問雨安居……因緣……有一種3罪。
四
……自恣……有三種4罪。
五
與皮革結合……有三種5罪。
六
……藥……有三種6罪。
八
與衣給合……有三種7罪。
九
……瞻波……有一種8罪。
一四
……滅諍……有兩種9罪。
一五
……小事……有三種10罪。
一六
坐臥處……有三種11罪。
一七
……破僧……有兩種12罪。
二〇
比丘尼犍度……有兩種13罪。
校注
- 【原】兩種罪,受戒犍度中說,罪有二種。若依註釋,二十歲未滿而授具足戒者,波逸提。其他之文中所說罪,悉云突吉羅罪(參照受戒犍度)。以下所說罪數,亦同於犍度中所說罪類。
- 【原】僧伽不和,分裂而布薩者,偷蘭遮。與被舉罪者共行布薩者,波逸提。其他,突吉羅。
- 【原】安居犍度,唯有突吉羅一罪。
- 【原】同布薩犍度。
- 【原】得牛而令殺者,波逸提;以染心觸陰部者,偷蘭遮;其他,突吉羅。
- 【原】註「凡於二指,偷蘭遮;(受一人請而食餘人)之軟粥者,波逸提;其他,突吉羅。」。
- 【原】草木衣,偷蘭遮;長衣,捨墮;其餘,突吉羅。
- 【原】以下一種罪,皆突吉羅。
- 【原】若與欲者憤,憤者波逸提(小品四.一四(一六));其餘,突吉羅。
- 【原】斷己生支,偷蘭遮;反芻,波逸提;餘,突吉羅。
- 【原】分配重物者,偷蘭遮;從精舍持出僧伽物,波逸提;餘,突吉羅。
- 【原】隨破僧者,偷蘭遮;別眾食,波逸提。
- 【原】不行自恣者,波逸提;餘,突吉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