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論同學鈔》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一目次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1十一目次
2破3我
心變似4我
5更加後四
6眼身根四大種造之歟
7我所執我量
數論思8我
實是法9執
又旣不可說
又諸我見
10俱生分別
其實亦11有
此據異生
12依喜根得初二果歟
13麟角見道前伏三空以還惑歟
妄想斷故
准小乘說14二方
一來果迴15趣
定障16伏斷
互用17位五識緣過去歟
校注
- 十一=十一帖內九<甲>, 七<乙>
- 此前乙本有據第七識事, 變似我法, 二項目
- 我+(段)<乙>
- 我+(法同分攝事)<乙>
- 更加後四=陳那四不成事<乙>
- (限身・・・歟)九字=據實有火<甲>, 以幾大種造眼根耶<乙>
- 我所執我量=更相遍故因事<乙>
- 我+(事)<乙>
- 執+(事)<乙>
- 〔俱生分別〕-<乙>
- 有+(二方)細註<甲><乙>
- (依喜・・・歟)八字=喜可動故<甲>, 喜根非堅住事<乙>
- (麟角・・・歟)十二字=與見惑同時斷<甲>
- 〔二方〕-<甲><乙>
- 趣+(心數)<甲>
- 伏斷=二方(細註)<甲>, 伏斷=事<乙>
- 〔位〕-<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