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ḥ三了因決許可授印明
許可授印明事
文云。若無印佛結其印。無眞言佛作其眞言。任心可勤修之。無佛之世以汝可爲佛也。所謂任戒持戒人也四重禁戒
佛子汝從今 不惜身命故
不應捨正法 捨離菩提心
慳悋一切法 不利衆生行
佛說三昧耶 汝善任戒者
如護自身命 護戒亦如是
次誡云
敬師如佛。著木履不向師。若有來求者隨力施與。不可惜身命。何況世間財寶乎。 如此固守師迹莫斷佛種。向無三昧耶人輒不可說一句一字云云
又偈云
若於此教法 解斯廣大義
正覺大功德 說名阿闍梨
諸佛不出世 此人即名佛
持誦此教法 成大日如來
總一切行顯密共以戒爲宗。今祕密教說戒多多也。且依許可授次第四重禁戒密印明等云云受者已成大日法王位授時無印。佛造其印等云。其印者。若佛部者佛部三昧耶印明可用之。或說授一切佛印明云云謂一切佛印明者台遍知印一切諸佛心印明也若蓮華部者。蓮華部三昧耶印明可用之。若金剛部者。金剛部三昧耶印明可用之云云若於天部印明不覺不知者。金剛合掌呼其天名爲明云云
曩○南hūṃ某甲娑婆賀可誦之三昧耶形荷葉。種子ru字。所座荷葉也云云已上此等則最極大事也。輒爾不可及他見耳
付未受傳法印信唯授一人大事延文四之天己亥四月十五日。於世良田山長樂寺賜老師御本書寫之
遍照金剛了義
天文四年乙未曆五月二日。於世良田山眞言院義慶示蒙御免許傳受之砌。每日御本賜書寫之。
明朝
1明曆四年戊戌六月十日以慈眼大師御本書之畢 善祐七十一歲
江州栗太郡蘆浦 觀音寺舜興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