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十善業道經講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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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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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契理與應機
- 甲 契理之實義
- 乙 應機之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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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經題與譯題
- 甲 釋經題
- 乙 釋譯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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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契理與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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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經
- 甲一 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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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二 正說
- 乙一 明世出世業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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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二 正明十善業道
- 丙一 顯善法用
- 丙二 釋善法名
- 丙三 出善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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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三 明十善業功德
- 丙一 明離殺生功德
- 丙二 明離偷盜功德
- 丙三 明離邪行功德
- 丙四 明離妄語功德
- 丙五 明離兩舌功德
- 丙六 明離惡口功德
- 丙七 明離綺語功德
- 丙八 明離貪欲功德
- 丙九 明離瞋恚功德
- 丙十 明離邪見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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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四 明十善業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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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 明六度
- 丁一 廣明布施度
- 丁二 略明餘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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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二 明眾行
- 丁一 四無量心
- 丁二 四攝
- 丁三 三十七菩提分等
- 丙三 結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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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一 明六度
- 乙五 明十善業殊勝
- 甲三 流通
懸 論
一 契理與應機
今天開講「十善業道經」,在未講本文以前,先講一段經前的懸論。一切經皆謂之契經:一契理,二契機;一切佛法皆從此原則而建立。一切法的真理,所謂諸法真實性相,乃佛智慧所親證,為開示未證眾生亦令證入,是為依契理的原則而說法。在契機的方面,是依種類根性時節因緣,適合一切眾生的機宜,各令覺悟而說法。具此二義,方為契經。現在即本此二義,而說明此經之大義。
甲 契理之實義
契理之實義者,謂契合諸法性相的真理之實義。此契合真理之實相,不以時間而變更,不以地域而遷異,無論在何時何地何類中都是如此的。說明此十善業道經契理之實義,今分三段來講。
1 十善業為世出世善行之大宗
「業」即行為的意思。十善業者,謂身業有三;即:不殺,不盜,不淫。語業有四;即: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意業有三;即:不貪欲,不瞋恚,不邪見。合身、語、意、共成十種。反之即是十惡。業並不一定不好,須視其性而定。內心動機是善的而行出來也是利益眾生的,即是善業;動機是惡的而行出來也是損惱眾生的,即是惡業。且此身三,語四,意三的善與不善,又須以其未來結果而定。又此十善不僅是世間的善行,佛經上無不講到,所以此十善,為一切世出世善行的大總持——即大陀羅尼。世間由此善行得到人天的好果(天即在人以上的世界眾生)也是行十善而得成的。所以人天的福報,都是由十善業所成。平常所謂人類的道德行為,在佛法即是不殺不盜等五戒;但生天則須具足十善的道德行為。在欲界天以上更有色、無色界天,生此天須修四禪八定,然亦是意善業上更加深一層禪定功夫而已。至於超出三界的出世業,則成三乘的聲聞、緣覺、菩薩菩提果,亦無不以此十善業為根本而得成就的。所以大乘戒法,皆十善行攝。由戒生定,因定發慧。菩薩位中第二離垢地,即由十善成業:由戒增上成定,即深修十善,將身語意惡業之極細者亦究竟斷除,定心不散亂而得安,即成十善行深進一層功夫。至於由定成慧,則是最後將無明邪見打破,無漏智慧發生,此即十善業的究竟道。所以三乘清淨的出世業果,也是包括在十善業內的。此為十善業道決定如此的真實理趣之一。
2 十善業為造成人間天國之正因
到人間樂國最切實的路徑,是十善業道。若欲達人類安穩快樂之目的,即在奉行不殺不盜等十善。如能實行此十善業,無有不得成就的。現在世界相殺相鬥,皆因肆行十惡,不行十善。假使人人皆能行十善,立可成為安樂世界。所以現今人類的痛苦,皆由於不行善業,因此由個人而社會而國家而世界成為一個痛苦的苦海。但世界上凡有思想的人,無論是宗教家,或各種學問家,都希望搆成相親相善之安樂世界;只要能行十善業,則古今聖賢理想中的天國——若中國所謂的大同之世,和西洋人理想的黃金世界,皆不難實現;只要將十惡業改成十善的行為,即可轉五濁惡世成清淨的樂國。這實是今日世界人類刻不容緩的要求。廬山慧遠大師,謂十善業,若能從一家一鄉推行到一國,立可成為「風和俗美,刑措政清」的清淨國家。這是一條定律:無論何時,若要想成安樂的世界,是必須由此坦途而進行的。佛說四大洲中的北俱盧洲人,自在福樂,即是行十善業的結果。又說轉輪聖王出世,四海清平,天下安樂,人人皆行十善,亦足證此理也。
乙 應機之對治
佛在當時說法,皆因眾生根機適宜而說的。現在講十善業道經,也是應機對治,以期挽救現在世界的眾苦迫惱。因為若要將眾苦迫惱轉為安穩快樂,非行十善業不可。此亦分為三段來講:
1 對治鶩外忘己而修已
現在世界皆在不景氣中,而中國又因天災國難紛至沓來,大多數人皆在水深火熱的痛苦中。挽救的方法,唯在切實的奉行十善業,不要怨天尤人,也不要向外馳求。責任是在自己的:不得將責任推之環境,或卸於他人,或怨社會制度不良,或尤物質條件不備;不求諸己,專望之外,假使世界上人人全是這樣,世界將沒有一人來負責了。設使有人來負責,而自己又不願意容受,這種病實是無法挽救的!還有一種不求之於人於物,而求之上帝與鬼神或佛菩薩的,不知佛法的真正意義,在各人明了法爾因果之理而反求諸己。如佛在世時,佛之堂弟阿難,謂佛將惠我三昧而不修習,卒遭摩登伽女之難。阿難,佛弟子中多聞第一,尚且不能依靠佛,可知佛法的責任全在自己。若放棄了自己而一味求神求物,要將此世界社會改造過來,這是決不可能的!若能先將自心的十惡業改成十善行,然後求之於佛,方能有效。昔孔子有疾,子路請禱,子曰:「丘之禱久矣」!可見向外求物求神是無用的,要能修身正己,勸人人奉行十善,乃能挽回世道人心也。
2 對治意誇行劣而重行
現在的人,意言非常誇大,發出的理論句句皆以為超賢越聖;從實際考察他的行為,不但不能超賢越聖,即庸言庸行亦何曾能做到!這種誇大狂的病,成為現今人類普遍的通行症,所以社會再沒有法子弄好。這種高調愈唱得高,實行上愈加無力,危險到萬分!孟子論伊尹放太甲之事,謂『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也』。但在這裏應加一句:有『伊尹之能則可,無伊尹之能則危矣』。是故意誇言大而不顧實行,以治世則愈治愈亂,如頭頂千斤石而戲舞,結果鮮有不弄成石破人傷之危險者。不但治世如此,而學佛亦是如此。例如一般狂禪、狂密,口頭上談的,誇大而無所忌憚,自謂是佛的大無畏。所謂『口口談空而行在有中』,『將如來解迴為己見』。要解除這種猖狂的病,是在切實奉行十善;否則無論技術多大,見聞多廣,皆是墮三惡道的因子,不能成為菩薩行也。
二 經題與譯題
甲 釋經題
佛書大分三類,所謂經、律、論三藏是也。經即契經,謂契理契機之經常大法。經由佛說,故云「佛說」。佛即覺者,是具足無量福德智慧究竟圓滿同虛空如法界的尊稱,而此中專指應生印度的釋迦牟尼而言。釋迦是姓,譯能仁;牟尼是名,譯寂默。佛為開示眾生暢悅本願,故說此經。此經名「十善業道」;十善業道的意義,在後經文上當講。善之義從業上說,業即行為,即道德學倫理學上的行為,依佛法可謂為善行學。業之善者,須在空間上於人於己皆有利益;在時間上通現在未來皆有利益。若不顧他人或未來的利益,只貪自己眼前相似的利益,即成為惡業,以大眾利益為前題的利他善業,結果自他俱利;以損惱大眾為前題的害他惡業,結果自他俱害。善惡之標準,大略如此。道即能通之道路。十善業是光明達道,不是十惡業的黑暗險徑。行於十善業的道路上,最低可成人天樂果,高則可至於三乘聖果,故曰『十善業道』。
釋 經
甲二 正說
乙一 明世出世業果
丙三 舉因相明
丁一 觀心無主
『而心無色不可見取,但是虛妄諸法集起,畢竟無主無我我所。
心是沒有形色的,非眼所見,非手能取;但由無始虛妄分別於一切法而集起的。由種起現,三界皆由此虛妄分別而現起,畢竟沒有主體,不能指孰為我,孰為我所。若執心有主,即成斷常法。
丙四 舉果相證
乙二 正明十善業道
丙二 釋善法名
『言善法者:謂人天身、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菩提,皆依此法以為根本而得成就,故名善法。
何以名為善法呢?因為人道的身,天道的身,聲聞(小乘)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獨覺菩提法身(中乘),無上菩提法身(大乘),世出世間諸善行果,皆由此十法為根本,故名善法。
丙三 出善法相
『此法即是十善業道。何等為十?謂能永離殺生,偷盜,邪行,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欲,瞋恚,邪見。
世出世間的根本善法,即十善業道,所謂道在邇而不必求之遠。由此十善業的光明大道,而得到世出世間的樂果。殺生乃至邪見名十惡業。所謂十善者,全在於永離二字上。此永離二字的工夫,頗不容易。若此一時雖離殺生,將來或仍行殺,今生縱能不殺,到來生或猶殺,則皆不得謂之永離。必要世世生生盡未來際不殺,才是永離,此須到阿羅漢之位方可。殺生、本指斷命根而言;但若殺而命根不斷,亦有殺業,但非究竟殺耳。戒殺者不但不殺生,還要注意護生,乃能戒除蚊虻等微細的誤殺。殺等十業,在內心上、外境上、歷時上、各有上中下之區別。今且舉殺業言,內心動機上分三種:一、有瞋恨心知而故殺者最重;二、若有瞋恨的衝動而心不明了,或心雖明了而不瞋恨者處中;三、若無知誤殺者輕微。就對境上說亦有三種輕重不同:若出佛身血,殺阿羅漢,弒害父母及有恩者業重;若殺與己同類均等者業中;若殺下等眾生業輕。又就起心作業經歷時間上說亦有三種不同:若未殺時先有殺意樂,正殺及殺已歡喜無悔者業重;若未殺前無殺意,或殺而悔者業中;若無瞋恨心誤殺,殺而即悔者最輕。離殺業亦須依此三種而次第修習,先離粗重殺業,使身不殺;進而更修禪定,使殺心亦深伏;但猶未斷,更修智慧令斷。雖斷殺心,無始之殺業習氣猶不易盡,要到佛果方能究竟清淨。昔佛在世時與舍利弗同觀一鴿,此鴿子見佛不恐怖,見舍利弗猶恐怖,舍利弗問佛何因緣如此?佛說汝阿羅漢殺心雖無,而無始習氣猶未斷盡,故彼恐怖。
第二偷盜,亦應如上殺業有三種之三重分別。乃至下八種業,皆應如理類推,分判輕重。在中國古書裏有陰符經,謂人生在世要善為盜方為有才能;可見人謀生活不易離盜,而微細之盜業尤為難除(偷是以巧法取,盜是以強力取)。
第三邪行,即指淫欲。人間以合理之夫婦配偶為正,此外名邪。此就粗淺者說,深則欲界眾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又凡一切五欲境放逸之處,皆屬邪行,要出欲界方能伏欲,要到三果方能究竟離欲。——以上三種屬於身業。
第四妄語,即虛誑語。謂見言不見,不見言見,知言不知,不知言知;善言是惡,惡言是善,以非言是,以是言非等。在佛法中,最要戒的是大妄語,即未得謂得,未證謂證是。若犯此大妄語,決定入魔,由魔即墮三惡道,最為危險。若菩薩為利他方便而說妄語,則如菩薩戒本所明。離妄語即真實語。
第五兩舌,即離間語。在此言彼,在彼言此,使親愛者互相乖角。古之縱橫家,今之政客等,多屬此類,其害最大。離離間語,即得和合語。
第六惡口,即粗惡語。如世間之罵詈人等,由罵而打而殺。小則一人之爭,大則社會乃至國際之戰,其害亦甚大。離粗惡語,即得柔和語。
第七綺語,即無義語。謂花言巧語,文過飾非之類。言不真實,使人心蕩動,唐喪光陰,且易引人入於邪途。離無義語,即如義語。——以上四種屬於語業,平常謂之口業。然稱口業義不圓滿,發語須喉舌臍等,口祇是發語工具之一耳,故應改稱「語業」。
第八貪欲,欲即世間五欲之樂境。對境起貪,故名貪欲。貪欲為生死的要因,故應斷除。但此貪欲二字,並非完全屬於不善。欲通三性,而對三界善法起貪,亦通有覆無記。
第九瞋恚,於可欲境起貪,於不可欲境起瞋恚。性雖是惡,唯欲界有,修習禪定四無量心,乃能伏離。
第十邪見,通常亦謂愚癡。由聰慧者不離愚癡,而愚癡中銳發偏見,隨其一偏之見執以為是,如執斷常,乃成顛倒邪見。要離愚癡中之極猛利的邪見,須修禪定,得般若力方可增長正見,圓滿善法。——以上三種屬於意業。
乙三 明十善業功德
丙一 明離殺生功德
『龍王!若離殺生,即得成就十離惱法。何等為十?一、於諸眾生普施無畏;二、常於眾生起大慈心;三、永斷一切瞋恚習氣;四、身常無病;五、壽命長遠;六、恒為非人之所守護;七、常無惡夢寢覺快樂;八、滅除怨結,眾怨自解;九無惡道怖;十、命終生天:是為十。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佛隨心自在壽命。
要究竟十善業,須永離十惡業。每離一惡業,即除去種種煩惱,又得成就種種功德。若離殺生業,即是除一切凶惡之法,得到人天安樂之法。能常常生起大慈心,永斷除瞋恨心,使一切眾生見之不生怖畏心,就是成就大無畏施。如此則生前獲得無病長壽晝夜安樂;且為天龍八部等非人之所守護。死時又無地獄餓鬼等惡道的怖畏,得生天國。此離殺業即菩薩行,若能以此功德迴向無上正等正覺(阿、無也,耨多羅、上也,三、正也,藐、等也,三、正也,菩提、覺也),將來成佛時,便能得佛隨心自在的壽命。佛的真身等虛空遍法界,壽命是無量無盡的。應身住世的壽命或長或短,視眾生的機緣,滅住皆可隨心自在。如阿彌陀佛,此云「無量壽」。皆由永離殺生而得的。——以下文義易曉,解釋從略。
丙二 明離偷盜功德
丙三 明離邪行功德
『復次、龍王!若離邪行,即得四種智所讚法。何等為四?一、諸根調順;二、永離諠掉;三、世所稱歎;四、妻莫能侵:是為四。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佛丈夫隱密藏相。
諸根、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調順者,調善和順也。諠掉、煩擾不安靜也。若能永離邪行,即得身心清淨,夫妻貞良,不為外人侵犯。若更能迴向無上菩提者,將來成佛時,即得佛大丈夫隱密藏相。——三十二相之一,即馬陰藏相。
丙四 明離妄語功德
『復次、龍王!若離妄語,即得八種天所讚法。何等為八?一、口常清淨優缽花香;二、為諸世間之所信伏;三、發言成證,人天敬愛;四、常以愛語安慰眾生;五、得勝意樂,三業清淨;六、言無誤失,心常歡喜;七、發言尊重人天奉行;八、智慧殊勝無能制伏:是為八。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即得如來真實語。
優缽華是梵語,此云青蓮花,氣味清香。若能永離虛妄不實之語,則口常清香;發言成證,無有錯失;善能安慰一切眾生,令尊重奉行;為人天之所敬愛,若更能以此功德迴向無上菩提,將來成佛時,即得如來真實語。
丙五 明離兩舌功德
『復次、龍王!若離兩舌,即得五種不可壞法。何等為五?一、得不壞身,無能害故;二、得不壞眷屬,無能破故;三、得不壞信,順本業故;四、得不壞法行,所修堅固故;五、得不壞善知識,不誑惑故:是為五。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正眷屬,諸魔外道不能沮壞。
兩舌最易破壞他人之事。若能永離兩舌間之語,則能獲得己身、眷屬、信心、法行、善知識的五種不壞功德。若更能以此功德迴向無上菩提,將來成佛時,即得菩薩眷屬,不為魔外之所敗壞。
丙六 明離惡口功德
『復次、龍王!若離惡口,即得成就八種淨業。何等為八?一、言不乖度;二、言皆利益;三、言必契理;四、言詞美妙;五、言可承領;六、言則信用;七、言無可譏;八、言盡愛樂:是為八。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具足如來梵音聲相。
丙七 明離綺語功德
『復次、龍王!若離綺語,即得成就三種決定。何等為三?一、定為智人所愛;二、定能以智如實答問;三、定於人天威德最勝,無有虛妄:是為三。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如來所授記皆不唐捐。
丙八 明離貪欲功德
『復次、龍王!若離貪欲,即得成就五種自在。何等為五?一、三業自在,諸根具足故;二、財物自在,一切怨賊不奪故;三、福德自在,隨心所欲,物皆備故;四、王位自在,珍奇妙物皆奉獻故;五、所獲之物,過本所求百倍殊勝,由於昔時不慳嫉故:是為五。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三界特尊,皆共敬養。
若能永離貪欲,即能獲得種種自在。自在、即隨心自由。三業、指身、語、意。諸根、即眼等六根,此為身內之財。珍奇妙物為身外之物。內財外財無不具足,且能所獲過於所求數十百倍。若能以此功德迴向無上菩提,將來成佛之時,即得三界特尊,皆共敬養。——三界,欲界、色界、無色界也。
丙九 明離瞋恚功德
『復次、龍王!若離瞋恚,即得八種喜悅心法。何等為八?一、無損惱心;二、無瞋恚;三、無諍訟心;四、柔和質直心;五、得聖者慈心;六、常作利益安眾生心;七、身相端嚴,眾共尊敬;八、以和忍故,速生梵世:是為八。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後成佛時,得佛無礙心,觀者無厭。
若能永離瞋恚,即能獲得種種喜悅功德。常得柔和慈祥之心,無瞋訟損惱之心,善能利益安樂一切眾生,生前身相端嚴,為人恭敬——瞋心發時,臉赤心悸,即身相不端嚴。死後得生梵世——梵世為得禪定者,及三果以上之聖人所生處。若能以此功德迴向無上菩提,將來成佛之時,即能得佛無礙心,使觀者無厭。
乙四 明十善業勝行
丙一 明六度
丁一 廣明布施度
爾時、世尊復告龍王言:『若有菩薩依此善業,於修道時,能離殺害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長壽無夭,不為一切怨賊損害。離不與取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最勝無比,悉能備集諸佛法藏。離非梵行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其家貞順,母及妻子無有能以欲心視者。離虛誑語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離眾毀謗,攝持正法,如其誓願所作必果。離離間語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眷屬和睦,同一志樂恒無乖爭。離麤惡語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一切眾會歡喜歸依,言皆信受無違拒者。離無義語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言不虛設,人皆敬受,能善方便斷諸疑惑。離貪求心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一切所有悉以惠捨,信解堅固,具大威力。離忿怒心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速自成就無礙心智,諸根嚴好見皆敬愛。離邪倒心而行施故,常富財寶,無能侵奪,恆生正見敬信之家,見佛聞法供養眾僧,常不忘失大菩提心。是為大士修菩薩道時,行十善業,以施莊嚴所獲大利。
丙二 明眾行
丁三 三十七菩提分等
『念處莊嚴故,善能修習四念處觀。正勤莊嚴故,悉能斷除一切不善法,成一切善法,神足莊嚴故,恒令身心輕安快樂。五根莊嚴故,深信堅固,精勤匪懈,常無迷妄,寂然調順斷諸煩惱。力莊嚴故,眾怨盡滅,無能壞者。覺支莊嚴故,常善覺悟一切諸法。正道莊嚴故,得正智慧常現在前。止莊嚴故,悉能滌除一切結使。觀莊嚴故,能如實知諸法自性。方便莊嚴故,速得成滿為無為樂。
此三十七菩提分法,亦名三十七道品。甲、四念處亦名四念住——一、觀身不淨,二、觀受是苦,三、觀心無常,四、觀法無我。乙、四正勤又名四正斷——一、已生之惡令速斷,二、未生之惡令不生,三、未生之善令速生,四、已生之善令增長。能斷懈怠,故名正斷。丙、四神足亦名四如意足——欲、念、進、慧。得此神足,即能所願如意,就能發神通言故名神足。丁、五根——信、進、念、定、慧。戊、五力——同上。五根就進修說,五力就能對治說。庚、七覺支——一擇法,二精進,三喜,四輕安,五念,六定,七行捨。辛、八正道——一正見,二正思惟,三正語,四正業,五正命,六正精進,七正念,八正定。修此八法,可盡離非邪故名正;能通涅槃故名道。以上總為三十七品。若菩薩以十善業為根本修此諸法,則能獲得一切功德圓滿,輕安快樂。
此一段文,是集錄的人所記本經是何人在何地何時為何人而說的信史。「如是」即指此經。「我聞」之「我」,是和合總體的假名,非我執之我。不言耳聞而言我聞,是表親聞可信。「一時」即機教相契,說聽俱訖之時。不指出一定的年月日時,因處所不同,彼此曆法有異;而佛說法時而天上,時而人間,時而龍宮異國,故不指定月日。佛的意思,在上已釋,此顯說者,本經所記之文即此佛之所說。龍宮是說經處所,娑竭羅是梵語,此云鹹海。在大鹽海中,有龍王之宮殿為龍所居。佛典之言龍,與通俗所說興雲致雨之龍稍異,佛經中有天龍、空龍、陸龍、海龍,此鹹海龍即海龍。世間一般人皆知龍係有神通變化之動物,今之生物學家考察古時地上之動物,亦謂有龍,且曾有以龍為世界主人翁的一時代。今阿非利加洲的地上,猶遺留有活的陸龍,故為可信。但今世之龍,或在虛空,或在海中,皆人力所不能到之處,故不與人相交涉。佛在當時所偕同之聲聞大弟子等,皆能有教無類,隨類說法,故佛說法之處,有一天上,二人間,三龍宮,四禪定中等別。此經即在娑竭羅龍宮所說。而同聽法者,則有八千大比丘眾。比丘此云乞士,以出家比丘律儀為法者;但比丘甚多,比中所指大比丘,是佛的常隨眾。同時又有從十方來的三萬二千大菩薩。有此同聽法眾,足以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