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修學佛教
佛法的精義甚深難知,不是言語可以說出來的。但他的義理雖然深妙,卻又在吾人日用尋常之中,並非離掉吾人日用尋常另外有所謂佛理佛法。只因吾人迷逐幻影不自覺知,將自己本來現成的佛理拋在九霄雲外,好像佛是佛人是人,斬然截成兩橛,似乎佛法與吾人沒甚關涉,一講到學佛便好像是一件希奇古怪不合人情的事,這就錯了!現在分四層來講:
一 何謂佛教
佛者、梵語佛陀,漢譯為覺者。故佛之一字,即指一對於宇宙及人生之迷夢,乃至一切世出世間萬法之迷夢,能夠澈底打破而得大覺大悟之人。由此大覺悟人說明宇宙萬法之真理,并說明此真理人人皆可悟到,又為之創設種種能夠悟證真理之方法;由此種種方法是佛所施設之教法,故合稱為佛教。吾人若能確信其教法,依教奉行,必有解悟真理實證真理之一日也。
二 佛教之內容
佛是覺悟者之義,其所覺是宇宙萬法之真理,而此真理及萬法乃人人心中所同具;祗以一向迷卻本來,不能調和聚集令其顯現了達,故流轉生死繫於業苦莫能自拔!佛教、即為此一大事而立教者也。其內容,以佛、法、僧三項為主。法者、軌持之義,謂能軌範任持一切事物故。僧者、清淨和合眾之義,一心照了一切法,一切法集顯於一心,相融攝無礙故。又佛者說法化導於僧者也,法者由佛施設於僧者也,僧者依法修行於佛者也。非佛無以有佛教,非法無以成佛教,非僧無以持佛教,故佛教之內容必具佛、法、僧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