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處九會義
三門分別:第一釋名、第二出體、第三問答分別。
第二出體者,法藏師云:「若小乘者,色等四塵并能造四大實色為體。若三乘中初教者,凡小地前俱以賴耶識為體。地上二義:報主亦同賴耶為體;若二智所現,即以唯識智為體。若依終教,但以如來藏真如為體。若一乘,以無盡法界通三世間人法、理事等諸法為體案:今正以後也。前小三乘等,案為眼自出,後門中略也。」
問:云何七處?何者九會耶?
答:人中三,天上四是七處也。第二第七、第八重會普光明殿為九會晉經八會,欠第七重會,准也。然將欲料簡此義,略作三門:一辨教義事相、二長科本分、三辨生起次第。初中二義:先總,後別。總者。
問:此經何處說耶?
答:蓮華染淨圓融處說此義後當別出。
問:何時說耶?
答:佛初成道第二七日說,謂即此時中攝一切九世、十世故,是故一時說即一切時說此義亦當後別出。
問:為何機說耶?
答:為普賢等海會諸菩薩說,以此一海會眾即攝一切海會眾故,是故為一海會眾說即為一切海會眾說如下文云云。
問:此經依何定耶?
答:謂依海印三昧。以此海印三昧即攝一切三昧故,是故依一三昧即是依一切三昧如下文云云。
問:說幾許經耶?
上來七問答辨其總竟
自下明其別說。第一會,佛在蓮華藏莊嚴世界海摩竭提國菩提場中,與海會菩薩眾俱。普賢菩薩承佛神力,入一切諸佛毗盧舍那如來藏身三昧晉經如來淨藏三昧,說華藏依果威光正因也。合六品,一十一卷。〈世主妙嚴品〉第一五卷,從第一至第五,晉經〈世間淨眼品〉,明其序分次明正宗。〈如來現相品〉第二一卷,第六。〈普賢三昧品〉第三,〈世界成就品〉第四5已上兩品共一卷,第七。〈華藏世界品〉第五三卷,從第八至第十。〈毗盧遮那品〉第六一卷,第十一,晉經此上五品分名〈盧舍那佛品〉。此五品中,初四品明毗盧舍那依果,最後一品明佛往因,即大威光童子也。
第二會,佛在普光明殿,與海會菩薩眾俱。文殊師利承佛神力,說如來三業及信位法門,於中六品四卷。〈佛名號品〉第七,〈四聖諦品〉第八6已上二品7〔於〕一卷,第十二。〈明覺品〉第九,〈菩薩問明品〉第十8已上二品共一卷,第十三。〈淨行品〉第十一,〈賢首品〉第十二9已上二品共二卷,第十四、第十五。此六品中,初三品明佛三業身、語、意,如次准之,後三品辨信行法解行德,如次准之。又釋初行、次願、後德。
第三會,佛在忉利天宮妙勝殿上,與海會菩薩眾俱,法慧菩薩承佛神力,入菩薩無量方便三昧,說十住等法門,於中合六品。〈昇須彌頂品〉第十三,〈須彌頂上偈讚品〉第十四,〈十住品〉第十五10已上三品共一卷,第十六。〈梵行品〉第十六,〈初發心功德品〉第十七11已上二品共一卷,第十七。〈明法品〉第十八一卷,第十八。此六品,初二品是當會序嚴處集眾;後四品中,初三品明自分解行德,如次准之,後一是其勝進趣後方便也。
第四會,佛在夜摩天宮寶莊嚴殿,與海會菩薩眾俱,功德林菩薩承佛神力,入菩薩善思惟三昧晉經菩薩善伏三昧,說十行法門,於中合四品三卷。〈昇夜摩天宮品〉第十九,〈夜摩天宮中偈讚品〉第二十,〈十行品〉第二十一12已上三品共二卷,第十九、第二十。〈十無盡藏品〉第二十二一卷,第二十一。此四品中,初二品序同前會,後二品是當會正宗初一品正位,後一品蘊行成就,生起後位。
第五會,佛在兜率天宮一切寶莊嚴殿,與海會菩薩眾俱,金剛幢菩薩承佛神力,入菩薩智光三昧晉經菩薩明智三昧,說十迴向法門,於中合三品一十二卷。〈昇兜率天宮品〉第二十三一卷,第二十二。〈兜率宮中偈讚品〉第二十四,〈十迴向品〉第二十五并前品合一十一卷,從第二十三至三十三。此三品中,初二品序同前,後一品辨其正宗。
第六會,佛在他化自在天宮摩尼寶藏殿,與海會菩薩俱,金剛藏菩薩承佛神力,入大智慧光明三昧晉論經菩薩大乘光明三昧,說十地法門,一品六卷。〈十地品〉第二十六六卷,從第三十四至第三十九。
第七會,佛重會在普光明殿,與海會菩薩俱。普賢菩薩承佛神力,入剎那際諸佛三昧,說十定等修生本有因果法門,於中合一十一品一十三卷。〈十定品〉第二十七,四卷從第四十至第四十三,晉經欠此品也。〈十通品〉第二十八晉經〈十明品〉,〈十忍品〉第二十九13已上二品共一卷,第四十四。〈阿僧祇品〉第三十,〈壽量品〉第三十一晉經〈壽命品〉,〈菩薩住處品〉第三十二14已上三品共一卷,第四十五。〈佛不思議法品〉第三十三二卷,第四十六、第四十七。〈如來十身相海品〉第三十四,〈隨好光明功德品〉第三十五晉經〈小相光明功德品〉。15已上二品共一卷,第四十八。此九品明差別因果,亦是修生因果云云。〈普賢行品〉第三十六一卷,第四十五,〈如來出現品〉第三十七晉經〈寶王如來性起品〉,三卷,從第五十至第五十二。此二品明平等因果,亦名本有因果云云。
第八會,普光明殿,與海會菩薩眾俱,普賢菩薩承佛神力,入佛華莊嚴三昧晉經脫莊嚴也。普慧菩薩二百句問,普賢菩薩二千句答,說六位行德法門,於中一品七卷,謂〈離世間品〉第三十八七卷,從第五十三至第五十九。
第九會,佛在室羅筏國逝多林給孤獨園大莊嚴重閣,與海會菩薩眾俱,佛自入師子頻申三昧晉經舍衛國祇恒林中,乃至奮迅三昧,說頓漸入法界法門,於中說一品二十一卷,〈入法界品〉第三十九二十一卷,從第六十至第八十。
問:說此經處,為淨?為穢耶?
16若設爾,何失?
問:二俱有過。謂若是穢,不現寶池、寶樹,亦不應言爾時華藏世界六種振動。若是淨者,說九會處何故皆在娑婆人天?
答:慧苑師云:「華藏娑婆就相說異,以相從說性,無礙圓融也雖有此說,無分明也。」法藏師云:「有數四句:一染、淨四句。或染,謂摩竭提國七處九會等覆淨相故;或淨,謂華藏海其地金剛等染相盡故;或俱,謂華藏內娑婆界染、淨,存、泯,隱、顯無礙;或俱非,謂染、淨相盡同一法界,各相形奪,二相盡故。二通、局四句。或局,謂此一界;或通,謂該於十方;或俱,謂要具前二;或俱非,謂相盡歸性。或局,謂此處攝一切剎,又此處一一塵等皆攝一切無邊剎海;或通,謂此界入一切剎,又此塵等皆通一切諸剎塵等;或俱,謂攝入俱現;或俱非,謂形奪雙泯。三依、正四句。或正在依,謂佛在坐等,又佛即剎故;或依在正,謂剎居佛內,又剎即佛身故;或俱、或非並准思之。」
答:此說十住忉利天處,既遍十方一切塵道,是故夜摩等處皆有忉利,即於如是遍夜摩等忉利天處說十住法,是故忉利天不普遍,仍非夜摩。夜摩等處說十行等,皆亦遍於忉利等處,仍非忉利,當知亦爾。若約十住與十行等全位相攝,則彼此互無,各遍法界。若約諸位相資,則此彼互有,同遍法界。餘一一品、一一處皆亦如是。
問:餘佛說處與舍那說,為相見不?
答:設爾,何失?
問:二俱有過。謂若相見,即應相遍;若不相見,不成主伴。
答:互為主伴通有四句。謂主主不相見,伴伴亦爾,各遍法界,彼此互無故無相見。主之與伴,其必相見,伴主亦爾,共遍法界,此彼互有,故無不見。如舍那為主、證處為伴,無有主而不俱伴,故舍那與證處同遍法界。設於東方證法,東處彼有舍那,還有東方而來作證,如是一一遍周法界,一切塵道無障無礙,思之可見。
問:以何文證知乎一處即一切處等耶?
答:經云「一一微塵中,佛國海安住,佛雲遍護念,彌綸覆一切。」又云「一毛孔中,無量佛剎莊嚴清淨,曠然安住彼一切處。」盧舍那佛於眾海中演說正法,況七處、九會處而不該攝十方法界耶?
○說經時義
三門同前。
第一釋名者,說者談說。謂能說者得陀羅尼,於一字中一剎那須能持能說一切法門,況一切時中一切字中?經者,貫穿所說,攝持所化如常說也。時者,說聽究竟之時。謂始成正覺時,一剎那或無量劫融通無礙,具攝一切,無不皆攝云云。
問:此經何時說耶?
答:始成正覺時。
問:始成正覺時未而定說,成道17已後幾日說耶?
答:別行《十地經》云「成道未久,第二七日。」故知第二七日時也。
問:若爾,何故菩提流支云「前之五會是佛成道初七日說,第六會後是第二七日說」耶?
答:法藏師云:「此解不可。《十地論》云『何故不初七日說思惟行?因緣行故。』既云思惟,明知非說法。」
問:有人說下文中有鶖子等五百聲聞並後時度,故知是後時說耶?
問:於此二七之時即攝八、九會者,是同時耶?有前後耶?
答:同時,而說有前後也。
問:以何得知是如此耶?
答:如印文,讀時前後,印紙同時。
問:若爾,云何重會得成?
答:重亦同時,以無礙故。如燈光相入等,餘不動昇天等准釋可知。
問:若爾,諸時相望、相攝力齊,何要在此,不在餘時?
答:此即是餘,不時說餘。又亦不礙表初之說,以不壞相故。又非但此二七之時即攝八、九會,亦為攝彼前後各無量劫無不皆盡,以是不思議時故,亦攝於重重無量念知,如因陀羅網重收攝故。
問:依《普耀經》,第二七日於麤野園,為彼五人三轉四諦此小乘。依《密迹力士經》,第二七日鹿園,為於無量大眾轉法輪時,有得羅漢、辟支、菩薩等是三乘。依此經,第二七日於樹王下,為海會菩薩轉無盡法輪此一乘。何故時同而大小殊耶?
答:上三同時者,約法表本末同時,約人顯機感各異。
問:表何義故定二七日耶?
問:上言如因陀羅網重重無盡時劫常說此經者,說華嚴會總天了時,何容有此一部經教?
答:有二義。一義者,為下劣眾生於無盡說中略取此等結集流通,故有此部,令其見聞,方便引入無際限中。如觀牖隙見無際虗空,當知此中道理亦爾,觀此一部見無邊法海。二義者,又復即此一部是無邊劫海之說,以結通文無分齊故,一說即是一切說故。
問:若此多劫常恒說者,何故如來有涅槃耶?
答:說此經佛本不涅槃,〈入法界品〉中開旃檀塔,見三世佛無涅槃者。又復以此初時既攝多劫,是故示現涅槃亦在此中。以攝化威儀之中,涅槃亦是說法,攝生與成道說法無差別故,是故說法總無休時。復舍那佛常在華嚴,恒時說法無涅槃故。20已入大地諸菩薩眾不見如來初說,於一切時處恒見如來常說純說,如〈不思議品〉云云。
問:若爾者,《二夜經》云「初成道夜、般涅槃夜,二夜中間轉正梵輪。」
答:由此文義,故五臺零辨法師云:「從初七日至於極終,常說恒說云云。」
○說經佛義
三門同前。
一釋名者說經二字,義如上說。佛者,慧苑師三說:一佛者,具言佛陀此翻為覺,即圓滿大智照用者也。所照是何?謂菩提法,即真俗無二無障礙法界境也。二若依《佛地論.第一》云「具一切智、一切種智,離煩惱障及所知障,於一切法、一切種相能自開覺,亦能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如蓮華開,故名為佛。」三依此經宗,本始無異之智,照法界法無有差別,名之為佛。經云「於一切法成最正覺,謂普照境界同一法住,始本冥會境智一如,名之為佛。」法藏師云:「佛陀,此云覺者。覺有二種:一是覺悟義,謂理智照真故;二是覺察義,謂量智鑒俗故。者是假人,即有覺之者,名為覺者,有財釋也。」
第二出體者,慧苑師云:「依《佛地論》,五法攝大覺地,謂四智及清淨法界。若依此經宗,具攝無邊無礙法界一切諸法,乃至三種世間總攝為體。」法藏師云:「若依一乘,二種十佛既通三世間,即知用一切理事、教義、因果、人法、解行等總佛為體。若約所依,以海印三昧為體。」
問:說此經佛三身之中是何等身耶?
問:何故通三世間依正無礙為能說者也?
答:法藏師云:「有二義:一直攝一切三世間盡,以具此三事方為佛故。三身、二身但是三中智正覺攝,21妙淨土同生之身無不皆是此中所攝。二亦正報毛孔,依報塵中各重重具攝三世間等一切諸法,如帝網現准思之。」
問:此佛既在如前無盡時處,其佛為是一身?為是多身?
答:設爾,何失?
問:二俱有過。謂若是一,何故一切剎中各令現耶?若是多身,何故經云而不分身耶?
答:此盧舍那法界身雲無障礙故。常在此處,即他處故;遠在他方,恒住此故。又分圓無礙,即此遍法界身,22一一支分、一一毛孔皆亦有自舍那全身,是故分處即是圓滿也。〈法界品〉云「如來一毛孔中,出一切佛剎微塵等化身雲,充滿一切世界,不可思議故。」又此佛身,即理、即事,即一、即多,即依、即正,即人、即法,即此、即彼,即情、即非情,即因、即果,三身即十身,無礙自在。法界身雲於前時處常說《華嚴》,無休無息。又依正無礙,謂此身雲即作一切器世間,經云「或作日月遊虗空、或作河池井泉」等。一切世界海,如上說國土身等。又潛入無礙,於眾生世間無礙自在。謂此佛身遍入一切眾生界中,如如來藏,雖作眾生而不失自性。又總攝一切眾生悉在如來一毛孔內,一切毛孔亦皆如是。經云「觀見如來一毛孔,一切眾生悉入中。」普賢亦云:「一切諸佛及剎土,在我身內無障礙。我於一切毛孔中,現佛境界諦觀察。」又云「佛身充滿諸法界,普23賢一切眾生前」等云云。又此一釋迦身,隨應群機差別多種:或同凡而非聖,如見三尺黑象脚身及樹神身等此在人天位;或是聖而非凡,以同羅漢聖人身故;或亦凡亦聖,以是父母所生實報身故,四大成故同凡身也,具五分法身諸漏盡故是聖以表說小乘法故;或非凡非聖,以是大乘三身攝故,非同小乘羅漢聖故;或是化非法報,以具八相在閻浮故,色頂別立彼實報故,如《梵網經》等說此約初教;或是報非法化,即此身具二十一種殊勝功德,如《佛地經》說此約終教;或是法非報化,以色即如故,經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此約頓教,上來約三乘說」;或亦法報化,如前三說故此約同教;或非法非報化,以是十佛故、通三世間故,具足主伴。如是經下上文說此約圓教,是故此佛身圓融無礙,極難思也。
問:大師具有十號,何故經首唯標佛稱?
答:依真實論,佛具十義,餘號不爾。謂如真諦三藏七事記中引《真實論》,佛具十義,謂:一覺勝天皷、二不由他悟、三離二無智、四24已過睡眠、五譬如蓮華、六自性無染、七具足三義一假名佛,謂六神通;二寂靜佛,謂或不生;三真實佛,謂即真也、八具足三德般若、解脫、法身、九具三寶性、十自知令他知謂自覺、覺他也。此中餘義,如別章廣說。
○六相義
三門分別。
第一釋名者,六者數名。諸法體狀,目之為相,謂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法藏師云:「總相者,一含多德故;別相者,多德非一故。別依止總,滿彼總故。同相者,多義不相違,同成一總故;異相者,多義相望,各各異故。成相者,由此諸義緣起成故;壞相者,諸義各住自法,不移動故。」
問:以何意故辨六相耶?
答:法藏師云:「破定報見,以顯緣起圓融之法。此理現前,一切惑障一斷一切斷,行德一成一切成,始終皆齊,因果同時等廣說如經。」
問:25其四句、八不等有何差別耶?
答:不自生、不他生等四句,及不有、不無等四句,并不生等八不、十不等,皆悉會事入理,以順一寂。今此入理,圓融彼事,使相即相入,成普賢法,有斯左右耳。
問:何故唯六,不多不小耶?
答:汎諸緣起法,要有三門:一末依於本,有起、不起謂論云別依本者,明依總開別;滿彼本者,還能成總也;二彼所起末既帶於本,是故相望有同、有異;三彼帶本之末既為本收,是故當體有存、有壞。若不具此三,不成緣起。三中各二,故但唯六。
問:何者是總相?
答:舍是。
問:此但椽等諸緣,何者是舍耶?
答:椽即是舍。何以故?為椽令獨能作舍,若離椽,舍即令不成故。若得椽時即得舍耶。
問:若椽全自獨作舍者,未有瓦等亦應作舍?
答:未有瓦等時,不是椽故不作,非謂是椽而不能作。今言能作者,但論椽能作,不說非椽作。何以故?椽是因緣,由未成舍時無因緣故,非是椽也。若是椽者,其畢令成;若不令作,不名為椽。
問:若椽等諸緣各出小力作,不令作者,有何過失?
答:有斷、常過。若不令成但小力者,諸緣各少力,此多箇少,不成一令舍,故是斷也。諸緣並少力,皆無有令執、有令舍者,無因有,故是常也。又若不令成者,去却一椽時,舍應猶成在。舍既令不成,故知非小力,並令成故。
問:既舍即是椽者,餘栰瓦等應即是椽耶?
答:總並是椽。何以故?却椽即無故。所以然者,若無椽即舍不成,舍不成故不名栰瓦等,是故栰瓦等即是椽也。若不即者,舍即不成,栰瓦等並皆不成。今既並成故,故知相即耳。一椽既爾,餘椽例然。是故一切緣起法不成即26已,成則相容融無礙自在,圓極難思出過情外,法性緣起一切處准知。
問:第二別相者何耶?
答:椽等諸緣別於總故。若不別者,總義不成,由無別時即無總故。此義云何?本以別成總,由無別故總不成也。是故別者,即以總為別也。
問:若總即別者,應不成總耶?
答:由總即別故,是故得成總。如椽即是舍,故名總相;即是椽,故名別相。若不即舍,不是椽;若不即椽,不是舍。總、別相即,可准思之。
問:若相即者,云何說別?
答:只由相即,是故成別。若不相即者,總在別外,故非總也。別在總外,故非別也思之可解。
問:若不別者,有何過失耶?
答:有斷、常過。若無別椽瓦,無別椽瓦故,不成總舍,故是斷也。若無別椽瓦等而有總舍者,無因有舍,故是常也。
問:第三同相者何耶?
答:椽等諸緣和同作舍,不相違故皆名舍緣,非作餘物故名同相也。
問:若不同者,有何過耶?
答:若不同者,有斷、常過也。何者?若不同者,椽等諸緣互相違背,不得作舍,舍不得有,故是斷也。若相違不作舍而執有舍者,無因有舍,故是常也。
問:第四異相者何耶?
答:椽等諸緣隨自形類相差別故。
問:若異者,應不同耶?
答:只由異故,所以同耳。若不異者,椽既丈二,瓦應亦爾。27懷本緣法故,即失前齊同成舍義也。今既舍成同名緣者,當知異也。
問:此與別相何異耶?
答:前別相者,但椽等諸緣迭互相望,各各異故。
問:若不異者,何失?
答:有斷、常失也。何者?若不異者,瓦即同椽丈二,壞本緣法不成舍,故是斷也。若壞緣不成舍而執有舍者,無因有,故是常也。
問:現見椽等諸緣,各住自法本不作舍,何因得有舍義成耶?
答:只由椽等諸緣不作故,舍義得成。所以然?若椽作舍28去,即失本椽法,故舍義不得成。今由不作故,椽等諸緣現在前,由此現前故,舍義得成矣。又若不作舍,椽等不名緣,今既得緣名,明知定作舍也。
問:第六壞相者何耶?
答:椽等諸緣各住自法,本不作故。
問:現見椽等諸緣作舍成就,何故乃說本不作耶?
答:只由不作,舍法得成。若作舍者不住自法者,舍義即不成。何以故?作者失法,舍不成故。今既舍成,明知不作也。
問:若作者有何失?
答:有斷、常二失。若言椽作者即失椽法,失椽法故舍即無,緣不得有,故是斷也。若失椽法而有舍者,無椽有,故是常也。
問:約何道理明六相耶?
答:元曉師云:「此中總別二相,標其法界緣起道理,以其別緣而起總德。同、異二相,明其緣起相應道理以別無同相,不成總故;同無異相,不成滿故。以有別中有同、異相,乃得相應成一總滿。成、壞二相,顯此緣起離邊道理以成故非無,以壞故非有。若但成非壞,隨增益29〔是〕;唯壞無成,隨損減邊。今有成壞,故離二邊;二邊離故,即是中道。有成、有壞,亦非一中,是謂甚深緣起道理。」
問:論云「除事,事謂陰、界、入等。」何耶?
問:論云「如世界成壞」者,何義耶?
答:曉云:「以易顯難,如三千界成一世界,即成即壞,易可了知。」又說此句舉事喻理,謂如世界成時,風輪等法次第聚集,則有世界;世界壞時,山海等物次第散滅,則無世界。十句總別,其義相似。攬別成總,似世界成,不可說無;開散總作別,似世界壞,不可說有。但世界成壞是事成壞,故成時非壞、壞時非成;六相成壞是理成壞,故成即是壞、壞即是成。但取小分相似為喻。30別藏師云:「如百億四天下,令成一裟婆界,略言標顯為成;若分別廣說百億差別,令一娑婆無所依住,故為壞。」隋慧遠法師云:「除事,事謂陰、界、入等,彼此相望,事別隔礙,不具斯六,所以除之。」若攝事相以從體義,陰、界、入等一一之中皆具無量。今且就一色陰之中,同體具有恒沙佛法,謂苦、無常、空、無我等一切佛法。是等諸法,義別31別體同,其相緣集以成一色,色名為總。就此總中開出諸色,所謂苦色,乃至真實緣起之色,如是無量差別之色,是名為別。苦等法上皆有色義,名之為同。色義雖同,然彼色苦異色無常,是名為異。義門雖殊,其體不別,色攝為一,是故□32成,成33猶□也。然34雖□別,義門恒異,得為多若色,目之為壞,壞猶廣也。拷實論之說前四門,辨義應足,為約同異成前二門,故有六也。此乃大乘之淵⿰糸園,圓通之妙門懍法師諸門廣述繁言,故略之。藏法師乃為頌曰:
○數十錢喻義
三門分別。
問:欲顯何義,以數錢喻耶?
答:法藏師云:「欲表大緣起陀羅尼法故。」義相師云:「欲示緣起實相陀羅尼法。」元曉師云:「詮普法義故。」此中有二:一者異體、二同體。
就初中有二:一相入、二相即。所以有此二門者,以諸緣起皆有二義故:一有力、無力義,此望力用;二有體、無體義,望此自體。
由初義故得相入,由後義故得相即。初中,自有全力,所以能攝他;他全無力故,所以能入。他有力、自無力,反上可知。不據自體,故非相即;力用交徹,故成相入。又由二力、二無力各不俱故,無彼不相入;有力無力、無力有力無二故,是故常相入。二空有中,由自若有時他必無,故他即自。何以故?由他無性,以自作故。
二由自若空時他必是有,故自即他。何以故?由自無性,用他作故一云:若35〔鬪〕一緣,餘不成起;起不成故,緣義則壞。得此一緣,全一切成起;一起成故,緣義方立。是故一緣是能起,多緣及果俱是所起。是即多為一成,多是無體;一能作多,一是有體。然此義後更說也。以二有、二空各不俱故,無彼不相即;有無、無有無二故,是故常相即。又以體収用,無別用故,唯是相即。若不爾者,緣起不成。有自性等過,見之可思。
於中光明相入,此中有二門:一向上去、二向下來。向上去中亦有十門:一者一是本數。何以故?緣成故。乃至十者一中十。何以故?若無一,即十不成故。則一有全力,故攝於十也,仍十非一。辨餘九門亦如是,一一皆有十,准例可知義相師云:「中門中向上來、向下去,即門中向上去、向下來。」前後言錯,故不用也。
向十數中亦十門:一者十。何以故?緣成故。乃至十者十中一,謂若無十,則一不成故。則一無全力,歸於十也,仍一非十矣。餘例然。如是本末二門中具足十門,餘一一錢中准以思之此中數數法者,一者十,二者十中九,乃至十者十中一。此約異門相望說耳。
問:既言一者,何得一中有十耶?
答:大緣起陀羅尼法若無一,即一切不成故,定知如是。此義云何?所言一者,非自性一緣成故。是故一中有十者,是緣成一。若不爾者,自性無緣,不得名一也。是故一切緣起皆非自性。何以故?隨去一緣即一切成。是故一中則具多方,名緣起一耳。
問:若去一緣而不成者,此即無性。無自性者,云何得成一多緣起?
問:一門中攝十,盡?不盡?
問:若一不即十者,有何過失?
答:若不即,有二失:一不成十錢過。何以故?若一不即十者,多一亦不成十。何以故?一一皆非十故。今既得成十,明知一即是十也。二一不成過。何以故?若一不即十,十即不得成。由十不成故,一義亦不成。何以故?若無十,是誰一故?今既得一,明知一即十。又若不相即,緣起門中空、有二義即不現前,便成大過。謂自性等,思之可知。
問:若一即十者,應當非是一;若十即一者,應當非是十。
問:如上所說去來義,其相云何?
答:自位不動而恒去來。何以故?去來不動即一物故,但為生智顯理故說去來等義耳。若廢智一切不可說,如上果分者即其事也。
問:若由智者即非先有,云何說言舊來如此?
答:若廢智即不論緣起,由約智故即說舊來如此。何以故?不成即36已成,即離始終故,智及與法舊來成故。
問:為由智耶?為法如是耶?
答:為由智耶?為法如是耶?何以故?同時具足故。餘義准以思之。大段異體門說。
第二同體門中亦有二義:一者一中多,多中一;二者一即多,多即一。
初門中二:一者一中多、二者多中一。
初一中多者,十門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緣成故,是本數。一中具十。何以故?由此二錢自體是一,復與二作一故,即為二一。乃至與十作一故,一切即為十一。是故此一之中即自具有十箇一耳,仍一非十也,以未是即門故。初一錢既爾,餘二、三、四37已上九門中皆各如是,准例可知耳。
二者多中一亦有十門:一者十。何以故?緣成故。十中一。何以故?由此一與十作一故,即彼初一在十一之中,以離十一即無初一故。是故此一即十之中一也,仍十非一矣。餘下九、八、七乃至於一,皆各如是,准例思之。
答:前異體者,初一望後異門說也。二者即義中一即十、十即一。
亦有二門:一者一即十。亦有十門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緣成故。一即十。何以故?由此十即是初一故,無別自體故,是故此十即是一也。餘九門皆亦如是,准之可知。
二者十即一者,亦十門不同:一者十。何以故?緣成故。十即一。何以故?以彼初一即是十故,更無自一故,是故初一即是十也。餘九門准例知之。
問:此同體中一即十等者,為只攝此十耶?為攝無38人盡耶?
答:此並隨智而成,須十即十,須無盡即無盡,如是增減隨智取矣。即十如前釋。言無盡者,一門中既有十,然此十復自迭相即入,重重成無盡也。然此無盡重重,皆悉攝在初門中也。
華嚴經文義要決問答卷第一
校注
- 【原】三異作四
- 【原】後疑復
- 【原】即攝等五字疑衍文
- 【原】三異作四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於疑共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若疑答下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一下疑脫切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妙上疑脫勝
- 【原】異無一一支分之四字
- 【原】賢疑現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其異作共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懷疑壞
- 【原】去疑者
- 【原】是疑邊
- 【原】別疑則
- 【原】別疑剩字
- 【原】成上疑有為
- 【原】猶下疑有同
- 【原】雖下疑有無
- 【原】闘疑闕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人疑剩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