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經者,身體及手足乃至五不受等。三門者,即不動等三,釋安樂義也。
安樂行品
如善住天子所問經云:文殊童子言:世尊所說忍者,常云:若不為彼境界所傷,得名為忍。今經亦爾,不為真俗二邊十惱亂等境界所傷,是名住忍辱地。
大經云:一切江河必有迴曲,一切叢林必名樹木,一切女人必懷諂曲,一切自在必受安樂。文殊難言:是義不然。於此大千有洲,名拘耶尼。其洲有河,端直不曲,名娑婆耶。猶如直繩,直入西海。如此直河,佛未曾說。種種金銀琉璃寶樹,是亦名林。亦有女人,善持禁戒,功德成就,有大慈悲。釋梵諸天,雖得自在,皆悉無常。玄文中云:諸教隨情,故有迴曲。三草二木,故非真實。金沙大河,直入西海。乃至云:是故不廢。釋箋云:今以迴曲及叢林等以譬有餘,金沙河等以譬無餘。
玄文云:聖行證三地,梵行證兩地。梵行是因,故論所證。病兒是從果起用,故不論證。戒行從淺至深,證不動地。定行從淺至深,證堪忍。慧行從淺至深,證無畏地。登初地時,不為二邊所動,名不動地。上持佛法,下荷眾生,名堪忍地。於生死涅槃,俱得自在,名無畏地云云。又云:若地前化他,名梵行。慈悲喜是他之事,行一子地是其證。捨心是化他之理,行空平等是其證。登地慈悲,故言一子。慈悲與體同,故言空平等云云。然玄文中,謂戒行證不動地。今記中引經,謂戒行住堪忍地,定行住不動地者,或是登地體融,或是寫時筆誤。撿經證之,經中乃是戒行證不動地,定行證堪忍地。經與玄同。
多一經字。
行處生法二忍,近處能離三觀,皆通於果,故俱深也。若悉在五品,故俱淺也。
如疏俱深,是前品菩薩之行;俱淺,是七方便之行耳。
寂滅忍在妙覺,無生忍在初住,然亦通初。
下引十八空鈔文,如云:諸法無餘,名畢竟空。以畢竟故,空無所有。
詣理附事,各雖一邊,而皆有所詣,故曰非無。以例行處近處,皆有所詣,故令準說。
經口業中,不樂說人及經典過等,止也。善脩如是安樂心故,觀也。意業中,無懷嫉妬諂誑之心等,止也。於一切眾生起大悲想等,觀也。
下疏云:戒門助觀,定門助觀,慧門助觀。
記中引性相二空證生法者,說者紛紜,況生法與性相空體本同,只一圓妙般若智耳。破生法執時,必破性相執;破性相執時,必破生法執,何須用證耶?今謂記主引諦而證耳,非謂證二空體同也。諦者了義,以由一切眾生於妙真俗未曾諦了,若或稟教,須諦真空。真於何諦?諦在五陰,諦此五陰本自不生,故云真諦即法空。俗諦中生空亦復如是,了於百界世俗假名亦本不生,若能諦俗,必除妄執,故云俗諦即生空,故得引玄文證之。意云:於世若諦者,乃破性也;於真若諦者,乃破假也。此同輔行云:若有性執,世而非諦,破性執4已,乃名世諦,破性名為性空等。此豈非是諦者了義耶?亦可反例云:若有法執,法非真諦,破法執者,由在諦真,故云真諦即法空。若有俗假,俗非生空,破俗假者,由在諦俗,故云俗諦即生空。
柔和下,乃生忍也。又觀諸法下,乃法忍也。生忍若深,法忍豈淺。
豈不名上。
如行不行者,行即是事,不行是理。又不行行者,亦不行是理,行則是事,故曰兼理。
非遠非近,即十八空對十八事以設觀也。比乎十乘,今文尚略,故云以助。
向疏云:六根名淨,發相似解,而得入真。
大論云:菩薩以度人為事,云何深山自靜?答:如病將身體康,修業身雖遠離,心不遠離。合喻云:服般若藥,煩惱病損,法身康後,為化未晚。
調心不沉不浮,調身不緩不急,調息不澁不滑,調眠不節不恣,調食不飢不飽。
今是五品,約觀論耳。
從真起妄,則真自妄他。從妄生真,則妄自真他。和合則共非共,無因。
勝應作前,謂前約因緣一句開為兩境,如云:從惑因緣生生死,從解因緣生涅槃。不如次釋,意顯以因緣為涅槃,以顛5倒為生死。
今字恐是又字耳。經中但以下,總結諸句,疏有三釋。蓋初釋中從故說常樂觀如是法相九字,疏不別釋。由例故說,說者由倒,故云不必。若只作今字消文,今指次釋,不必須云顛倒。又却指初,文理不貫,血脉斷絕。
如實相、不顛倒、無所有性,語言道斷。
亦可顛倒如虗空乃至無障,亦可顛倒道斷乃至無障道斷。
第九問云:前之六空6已明二空,何須臾說次七空?答:以向性相重歷諸法,故更明七。問:內至畢竟破諸法盡,何須後五?答:大論云:十三破盡,後五重說耳。
四行是總,十乘為別。十分橫竪者,如以十乘分對三根則竪,三根各十則橫。四分橫竪者,初品身安樂未廣說法故,二三品口意安樂、四五品誓願安樂則竪,五品各四則橫。
前疏中云:分約三法明行處:一、直緣一諦,二、約生法二忍,三、約三諦住忍辱地。是總論三諦也。柔和善順者,順真諦也。不卒暴不驚者,安於俗諦也。於法無所行者,安中諦也。
疏云:因脩禪定,止於過惡,得人無我。況復十惱只是生死、涅槃二法,二法皆是假名,假名故空,不相違拒,各柔和善順。
一生諦,謂五大時方為萬物所依。二依諦,謂色等五塵好醜依此而有。三作諦,謂俯仰屈伸。四總相諦,謂總收萬物。五別相諦,謂森羅萬象不同。六摩婆夜諦,謂塵成瓶不相好礙。
一、從冥初生覺,過八萬劫前,冥然不知,名為冥諦。從心生色等五塵,塵生五大,謂四大及空。從五大生十一根,謂眼等根,及手足大小遺根,并平等根,合十一根。此等皆依神我。
隨順法故之相。而忘執大之心。
若歡若毀。今二乘兩無所取。
有小機者,亦宜說小,不必一向以順大法。
豈違大法不為說?大。
以未有中道不動三昧故,為天子魔所動也。如魔惑阿難時,廣說諸法等。若菩薩破四魔者,釋論中云:約得菩薩道,破煩惱魔;約得法身,破死魔,并陰魔;約得不動三昧,破天子魔。
阻應作沮。
憂應作愛。
從地涌出品
如云從此下至不輕品,明佛弘經功深以勸流通。神力下八品,明付囑流通。
此文語略,應云本門流通唯十一品半,本迹流通共十六品半,或恐脫落。
今撿流通段文箋之,或符經旨,更引本經他文釋之亦善。
法聞一偈,人為佛使。
今如龍女,往阿私仙。
東方妙音菩薩,西方觀世音菩薩。
顯則佛現光明之身,密則天龍作聽法眾。
總如彌勒不語變化,別如妙音現多身說。
四眾拒不輕者逆,八部護持經者順。
往舉日月淨明德佛,今如神力品釋尊。
起一念隨喜者,微也。皆與受佛記者,著也。
安樂行中顏色鮮白,現也。勸發品中生兜率天,當也。
事則火不能燒,理乃達老死實相。
語倒應云:機在有無。
斷疑,在壽量品中。
南岳云:法慧說十住,十方說十住者,皆名法慧。乃至金剛藏說十地亦復如是。十方諸佛說十住與法慧等,乃至十方佛說十地與金藏等。
釋迦化徧。
本眷屬。
下文顯菩薩本,云下方空中住,是本住寂光也。本雖如是,而於釋迦開迹顯本,理且未彰。
將半恒沙開為四分,取一分為喻,故云之一。
此數法也。解脫經有六十二數,流來此土但五十二耳。每一數十倍增之,謂一、十、百、千、萬、億、落叉、度落叉、俱胝末那、阿庾多、大阿庾多、那庾多、大那庾多、鉢羅那庾多、大鉢羅那庾多、矜羯羅、大矜羯羅、頻婆羅、大頻婆羅、阿7門婆,乃至第五十二阿8僧今那由他,即第十二那庾多也。下藥王品中,甄迦羅即矜羯羅第十七數,頻婆羅即第十八數,阿閦婆即第二十數也。
若移者,應云六萬非多。若依法門者。
五眼四諦等悉具。十善曰:皆。
冷應作9已。
未施藏通。
別教利根,自入法界。
施別。
施三。
會別會三,入實同故。
藏通各三乘。
依中現正,正中現依,依中現依,正中現正。
自誤是昔字耳。謂華嚴也。以次云此述一化。蓋今昔對論。
或是重語三周有三節段,或指前譬本中通貫三周作廣略三節義。
十地因滿乃受識,也。
新經四十品,除阿僧祇品及隨相光明功德品是佛自說,餘三十八品皆菩薩說。
一、摩竭陀蘭若;二、普光明殿;二、忉利天;四、夜摩天;五、兜率天;六、他化自在天;七、重會普光明殿;八、三會普光明殿。12已上釋籤所出品目。若李論中,謂第七是三禪天會。若云九會,天台師謂逝多林。李論又加給孤園一處,立為十會。
一靈山,二虗空,三又靈山。
華嚴一鈍,乃至般若二鈍,唯法華純利。
菩薩尚是古佛等。
解脫月等四也。
若指銷釋自在神力為不同者,前見寶塔品,與今銷釋三力,用對三世,其旨大同。今尋前諸所釋,言其不同者,只是十意,以明如來三世益物之相。學者更詳。
三身對土,三德對三障等。
真底中底。
寂光土中真智斷德,故云老。不應同居,故曰不服俗諦之藥。
有出入兩奮迅:一、入者,謂入三昧人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入初禪,如是次第入二禪乃至滅受想,是名入也。二、出,謂從滅受想定起倒,入非有想乃至初禪,是名出也。
一超入,謂從初禪14超入非有想非無想處,非有想非無想處起,入滅受想處定;二超出,從滅受想起,入散心中,散心中起,入滅受想定,滅受想定起,還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無所有處,無所有處起,住散心中,散心中起,入識處等,具如法界次第。
壽量品
性非今昔,常住不滅,以不滅故,稱性而常。若云無量劫,理數然也。以由理常,是故事常。
彌勒菩薩等,從初不疑佛壽何以太長。若爾,則睿公不須以法壽即報壽,非長而長,以出其意。
示,答問意也。睿公只消以長答短,於理自明。
今再箋之。疏云:初一句總,後四句別。今聞大法雨,潤法性種,開十住知見。今之與先,15已得十住。今從十住改十行,示佛知見,擊皷演義,皆從向地今昔悟入云云。
三法妙中云始終者,不取五品教乘為始,乃取凡夫一念之心,具十法界十種法相,為三法始也。從性德之三法,起名字之三法,因名字之三法,乃至究竟之三法,過荼無字可說,乘之終也。
天親明三身壽量,今是報身,具如下引文。
注家用禮記經語記主亦取鄭玄注文而釋之鄭云期。者要也頥者養也不知衣服食味孝子要當盡養道而16已。
舊以彼長連上四字以為句,非也。又釋之云:以即報佛是本佛故,彼長報佛即今經伽耶之佛,故曰何獨,意明二身體即故也。此亦非矣。今謂伽耶曰應,彼長曰報,以約真諦雙非報應,故曰長短斯亡。
趙將伐燕,蘇秦為燕說趙王等文,在輔行第八說中明之。然春秋中無秦、燕等名,乃是春秋後語耳。
一、乘者,理乘也。理而不滅,故常。當知乘常只是理常耳。若云乘非,常理須滅;若云理是,乘何獨非?
佛藏經云:彌勒發心先四十劫,釋迦方始發心。佛地論云:因七日七夜翹足讚弗沙佛,因超九劫。與本行經同。又說布髮掩泥超八劫。大經云:身求半偈,故超十二劫。章安疏云:或根緣不同,佛增減說之。
方等陀羅尼經云:我於往昔作一比丘,時有居士設大施會。有一大橋,有眾多人從橋上過。我以愚故,問彼人言:是橋何人所作?此木何林所生?何人所斫?何象所載?青松、白松等。後到會所,財食無餘。
道,路也。南北曰阡,東西曰陌。
新經三十八明第八地成就身智入無功用經云:佛子!此菩薩遠離一切身想分別,住於平等,知眾生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獨覺身、菩薩身、如來身、智身、法身、虗空身云云。國土身者,地論云:千等世界、淨不淨世界、廣等世界差別,皆善分別知。智身者,論云:聞思脩智、果行智、世間出世間智差別,皆如實知。法身者,論云:無量法門平等一法身故,如聞取故,隨所化眾生根性相應時說差別故,有根無根差別相故,知第一相差別皆悉應知。虗空身者,論云:知無盡相、不可見相、無障礙相、無為相、能通受色相、因色分別,皆悉能知。
約種子義。
兩番縱義。有人云:初一番是能顯,謂別地前十住脩空顯報,十行脩假顯應,十向脩中顯法。次一番是所顯,以由登地始得法身之本。從本發智是報,報如華臺;從報起應,應如華葉。雖能、所異,皆縱義也。今謂此片古,非用顯今。是以由古師說三德義,而有二縱:一師云:體、義俱不殊,而有隱、顯之異。故今初云:脩德三如來是縱。又一師云:法身正體,本自有之。了因、般若、無累、解脫,此二當有。故今次云:先法,次報,後應,亦是縱。具如前第三記21已。箋。
句絕。
借觀心因義釋妙智果義。
智妙初。境照智,智照境,境照境,智照智。
舊曰具法報中兩亦句,以應從法報中起故如是。今謂疏既云兩存,只是具應中雙非之兩耳,乃即遮而照故具也。
名謂非常等四,義謂四句各四。
理謂三身體融,法謂權實常住。
論云:退菩提心22已,還所脩善根,後同得果。
論云:說商主譬。今記云:化城義同。
論云:教化眾生無上故,地中涌出無量菩薩。
論中引本品三身文義。
論云:醫師。
經云善說功德,誠如所言等。
本論釋方便品中云:言甚深者,有五甚深:一、義;二、實體;三、內證;四、依止;五、無上。
所止切。蒵,胡禮切,又音系。謂屣帶也。
若準今但化益,此中四字宜作白字書之。若作注文,則今但化益亦宜注也。
皇天鄭重,頻降命也。
玄文云:前二教所有隨自,一向是隨他意語,別教一向束為隨自他意語,圓教一向是佛自意語。今文以迹門為他,故曰隨用。
疏云:不復言及二乘。
小機多在三善道中。
華嚴八十云:或見釋迦成佛道,25已經不可思議劫。
布髮掩泥,得記乃迹。
三乘各證。
謂益物處者,常在此土。此土既本土,身亦本身,故知是報也。
下下法界有上上機,如地獄界有九界機,鬼中有八,畜中有七,此乃下有上機。若上有下機,謂初發心求於佛果,破戒墯獄,於彼可發成地獄機,餘八準此,此乃上有下機。具如釋籤。
聲聞負緣覺勝,乃至菩薩負佛勝。
既是本佛起應,故就佛界論現勝劣之身,未宜四聖以辨也。
此文寫誤而又語略,今檢名號品而刊正之。經云:種種身、種種名、種種色相記中云食、種種脩短、種種壽量、種種處所、種種諸根、種種生處、種種語業、種種觀察記有、種種形經無經有、種種觀察記無。
不將他佛望我以論之橫竪也,當知以我三世相望自論竪耳。
前云然燈緣熟,以佛像化之;我緣未熟,但為菩薩。前未拂迹,得作此說。今既聞竟,故得約橫以論佛。佛相望也。
若今自壽如四教佛,乃橫。
玄文云:三藏佛父母生身八十二盡,身灰智滅,畢竟不生。通教佛誓願之身,化緣訖,亦歸灰斷。此兩佛齊業齊緣。別教登地,百界作佛,得論年紀大小,大即大乘常壽,小即小乘無常之壽。圓教登住,亦復如是,況妙覺乎?
玄文云:上因妙中以智慧為命,此則非長非短。由非長短之慧命能為長短,此中正明長短壽命。經云:處處自說名字,不同年紀大小。紀者,是壽命也。大小者,長短也。若經中間處處年紀大小者,乃是約迹而懸指於本也。
文云三德不可思議那忽縱,不可思議那忽橫,乃至那忽一異等,此約理藏釋也。身常智圓,無有優劣,能種種建立,同歸第一義,此約行因釋也。即一而三故不橫,即三而一故不縱,不三而三故不一,不一而一故不異,此乃約用釋也。
小乘師云:般若種智26已圓,果縛尚在,解脫未具,身猶雜食。又云:帶無常故,一優二劣,譬之橫川走火。又云:先有相好之身,次得種智般若,後滅身智,方具解脫。
謂本成27已入涅槃者,皆是迹耳。然竟文者三字無疏可牒,似如𠝶更詳之。
奮迅下似脫兩字,應云師子奮迅,奮迅中第十功德等。或語略。
華嚴四十八云:毗盧遮那菩薩,從於兜率天沒,生於人間淨飯王家,乘栴檀樓閣,處摩耶夫人胎,此名入離垢三昧,非眼所見,而能處處示現受生。
瑞應經云:菩薩初乘白象,貫日之精。普耀經云:入夫人胎,如日現水。又云:其人中尊,德超日月,在於胎中,演金色光,蔽於日月。乘白象者,普耀云:菩薩問天:28何以形貌降神母胎?梵天強威白言:梵典所尊,形象第一。何以故?三獸度水,馬兔未知淺深,用譬未達法本。象步盡底,以譬大乘。
南行七步,示為眾生作上福田;西行七步,示斷生死是最後身;北行七步,示現29已度諸有生死;東行七步,示為眾生而作導首;乃至下方七步,示滅地獄火。
類佛五分是同。
逗機別故,存而不混。
二身本同,何以云義?五分功勳猶如均提,雖云不滅,用火片之,終同無常。生身灰斷。
以例兩釋。
集十方如他集一方,若自。
釋論云:今欲說第一義悉檀故,說摩訶般若波羅蜜多經。
玄文云:三藏菩薩止伏結惑,未有滅證,但約三悉檀耳。又云:多說因緣生生事相,少說第一義諦。此乃藏通對說耳。若以通對別,別未證中,亦但三悉。故玄云:通望但得二耳。
別亦三者,在地前也。玄文云:對通雖四,而三別教。如何?答:證道有四,教道應三。
寄本迹以談理。
如云:外道非有非無見,二乘非有非無證,菩薩非有非無門。
九界病耳。
經具五句云:昔者佛為諸比丘略說法要,我即於後數演其義,是無常義、苦義、空義、無我義、空滅義。
玄文云:一悉檀通有四悉者,論云:陰、入、界別,是世界;因緣和合故有人,是為人;正世界破邪世界,是對治;聞正世界得入,是第一義。乃至第一義中四悉者,一切實乃至四句,是世界;佛、支佛心中所得法,豈非理善,是為人;一切語論、一切見、一切著皆可破,一切不能通第一義,能通是對治;言語道斷,是第一義。
若順文消之,安得之言?謂更須非之,則無複具也。若作寫誤消之,恐更字是不字耳。謂圓尚墯有句,安得不成複具等耶?
聖人以此而逗物。
一釋名,二辨相,三釋成,四對位,五起教觀,六說默,七用不用,八權實,九開顯,十通經。
玄文問云:為人生善,只應生善,那復斷惡?答:為人者,生善是舊是正,斷惡是傍是新。治中治惡,是舊是正,生善是新是傍。
四教皆通於初。若圓教中,或名字五品。
歷時既多,且寄十地深位以言善,十住尚淺故也。
分常者,文云:久脩業所得。對佛者,文云:壽命無量劫。
經云:迦栴延云: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苦義;諸法寂滅無所有,是空義;於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義;法本不然,今則無滅,是寂滅義。
謂寂滅句也。淨名疏云:三藏明無常非無常義。若了諸法非生非滅,橫計生滅,以四句檢,生不可得,即無常義也。又達無麤細之苦,體有即空,不見苦相,名無所起,即苦義。又體此諸法本來空寂,是真空義。又衍門實相本來無有,我與無我本來無二,真我義。疏釋甚廣。
若結句成圓,則諸句例爾。故疏云:亦得是圓釋五義。
彼經云:等覺照寂,妙覺寂照。蓋以等覺自行照理名寂,妙覺果滿鑑機名照。寂之與照,附權不即,故屬別也。南岳大師云:照寂順體,寂照順用。亦其例也。但南岳於圓法自論耳。
智理惑事。
自受用屬智,生。
滅於塵沙之惑,方有入中之智。
舊云法身體者,全指惑也。若唱此體,有斷惑人,即用也。今謂若約當體,得作此說。若三身身相望,報、應屬用。報論滅惑,應論唱滅,乃二用成滅。
纔聞誰有煩惱,便癈脩行。
此翻慧。
此翻定。
此文寫誤。涅槃經云:獅子吼言:世尊!如經中說:若毗婆舍那能破煩惱,何故復脩奢摩他耶?佛言:善男子!汝言毗婆舍那破煩惱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有智慧時則無煩惱,有煩惱時則無智慧,云何而言毗婆舍那能破煩惱?善男子!如明時無闇,闇時無明。若有說言明能破闇,無有是處。善男子!誰有智慧?誰有煩惱?而言智慧能破煩惱?如其無者,則無所破。善男子!若言智慧能破煩惱,為到故破?不到故破?若不到破者,凡夫眾生則應能破;若到故破者,初念應破;若初念不破,後亦不破30已上正文。今須改云:若不到故破,凡夫能破;若到故破,初念應破。則使記文粲然易了。
論第七云:見思本起,名32已生惡。觀於即空,令33已生不生塵沙無明,名未生惡。觀即假即中,令未生不生一切智,名34已生善。此善易生,故言泥洹道易得也。道種智、一切種智,名未生善。此智難生,空智35已生,中智未生,當脩三觀。生此二智。
始滅欲惡,終至變易。
優婆塞名也。以無垢之名,位在等覺,知治門不近。
本劫本見、末劫末見,具六十二,故云等。斷惑者,名伏為斷,謂著斷常外道也。著斷者,於欲界、色界、空處、識處、不用處、非非想處而起計著,謂歸磨滅也。著常者,計初禪、二、三、四禪,悉計自恣五欲得涅槃。
八到是小外之病,八術是苦空等藥,彼八在小故淺。今此中意,準下文以三達五眼以為八術,今八在大故深。
舊云:若了脩惡,即性惡如病損。今謂無始無明翳乎法性,如法身損,非謂病損。
通二乘,與藏是同,只治一兩。有緣者。
經云:譬如國王,闇鈍少智。有一醫師,性復頑38嚚,療治眾病,純用乳藥,亦復不知病起根原。雖知乳藥,復不善解。或有風病、冷病、熱病,一切諸病,悉教服乳。復有明醫,曉八種術,善療眾病云云。是後客醫即語王言:從今39已後,不得復服舊醫乳藥。所以者何?是藥毒害,多傷損故。若欲服者,當斬其首。斷乳藥40已,終更無有橫死之人云云。爾時客醫以種種味和合眾藥,謂辛、苦、酸、甜、酢等,以療眾病,無不得瘥,乃至再令服乳等云云。經中合法云:凡夫所計吾我,如大拇指,或如芥子等此舊醫也。如來說我,悉不如是,謂諸法無我斷乳也。後還為說性不變易,諸法之中真實有我而令服乳。疏中釋云:此中舉五味者,即五門禪觀。辛譬不淨,苦譬無我,醎譬無常,甜譬空,酸譬苦云云。若今記中云總為六味,苦為酸等者,乃是引如來性品中文。若客醫斷乳,乃南本哀嘆中文耳。其喻有異。釋籤中云:彼破三脩,故但三味。勝、劣相對,故成六味。且略不說淨及不淨。又涅槃玄義釋宗中云:三脩有三,謂邪、劣、勝。邪者,見相似法為常,適意為樂,運為是我。愚惑所覆,追求無厭。劣者,無常醎味,破其執淡;無樂苦味,破其執甜;無我酸味,破其執辣。三界皆無常,諸有悉非樂,一切空無我。勝者,常、樂、我也。法身常、恒,無有變易,淤諸覺華,歡娛樂具。八自在我,無能遏絕。
經中有二種:一、菩薩品云:譬如良醫,善解八術,為治眾生一切病苦,謂:吐、下、塗身、灌鼻、若熏、若洗、若丸、若散。疏引興皇釋云:初四句譬昔教無常:吐譬苦,下譬無常,塗身譬無我,灌鼻譬不淨。後四句譬今教:常德譬薰,淨德譬洗,樂德譬丸,我德譬散。二、南本哀嘆品中復有八術,疏云:一、治身,二、治眼,三、治服,四、治小兒,五、治瘡,六、治毒,七、治邪,八、知星。內合佛知八正道能治八倒文文。今記中八術是哀歎品文也。以由客醫斷乳,正明八術治倒故也。
數,即所也。何不指善心數與惡心數共為。正因,而只指通大地數耶。
善數屬人、天,惡數屬四趣,故云別也。若用通大地數,則攝得善、惡兩十。
謂想、欲、觸、慧、念、思、解脫、憶、定、受,此乃通大地十數也。
童子戲沙,散心稱佛,皆成佛道。
據隔小故。若向云亦緣攝者,據退大邊。
人天善根屬正因者,此讓前也。入初住名了因者,此讓後也。
謂離合。
始色心,終受潤,只共成修性三因耳。
若華嚴行布般若八十科之類。
略如玄文七科諦境等類。
四時三教,奪之則一切俱權,與之則無非皆實。
昔退還中,自有最初稟大,後以小接,此乃大初也。自有中間最初稟小,此乃小初也。
三諦通四教,故通三諦;𢩁別、圓,故別。
法說中云:若以小乘化,此事為不可。譬喻中云:我身手有力,當以机案從舍出之。
本從乳出酪,今文從佛出九部,故云置頓。
塗身。外道計大自在天具足三德,云法身、報身,居自在天。三目臂,即摩醯首羅也,而能化身,隨行大道。
前41已籤。
華嚴等大乘戒、定、慧法藥,小乘人未能服,服只以三三昧為行耳。
未得妙空如來擣,未證妙假如來節,節未入姓中,如來合。
一空一切空,十界皆空,假中亦爾。而以三觀遍修三十七道品,入三脫門,開佛知見。
空、無想、願,此共攝漸。空、假、中三,此別攝頓。
分別功德品
一、不墮三惡道,二、不生邊地,三、諸根完具,四、不生女身,五、常識宿命。初僧祇時也。
本論云:隨力隨分,八生乃至一生。論云隨分者,意云:無明多分,隨分而斷。
初謂一證門也。今文謂入初地證智等。
唯識宗中,但八識而43已。攝論師取第八識染淨二義,又立第九真淨一識。七、八、九識者,謂末那、阿賴耶、菴摩羅。
唐三藏譯婆沙論,至說非非想處定,遂為寶法師所難。既不能通,乃於論中加一十六字,以為遮難之辭。此乃添譯之過也。
方彰別接。
若通教三乘,三、四為上,五、六為中,七、八為下。今言上者,或文誤,或別有意。
非指八世界發心人也。以論中將無生忍是證門,發心為信門,證深信淺故。
彼經第十七云:身身業,語語業,意意業,佛法僧。戒經中於此十內一一推撿何者是梵行耶?乃至結云:能如是觀,初發心時即得菩提,成就慧身,不由他悟。等。
未見古人功齊之文。今恐十梵行者,信信皆修。若竪對十信,乃成身行在初信,戒行在第十信,非矣。或恐再出前義,有將十梵行判住行向地,此成大過。然住行向地非極,更詳。
若初地見道,二地名修道,妙覺名無覺道。此是別,非圓。
華嚴?十行品云:假使有不可說無數眾生共會一處,其會廣大,充滿不可說世界。菩薩於彼眾中而坐,是中眾生一一有不可說阿僧祇口,一一口能出百千億那由他音,同時發聲,各別言詞,各別所問。菩薩於一念中悉能領受,皆為44訓對,令除疑惑。如一會中,於不可說眾會之中亦悉如是。此聞持也。
彼迴向品云:菩薩得決定辯才無盡藏,演說一切佛平等法,令諸眾生悉解了故。
若寄別義,是旋假入中,能持善不失,故名45歡喜。彼十地品云:菩薩住此地,念諸佛故生歡喜,念諸佛法故生歡喜,念諸菩薩故生歡喜,念菩薩行、念諸波羅蜜、念諸菩薩地殊勝。乃至云:斷一切惡趣故生歡喜。菩薩得歡喜地46已,五種怖畏悉得遠離。
彼經云:菩薩住發光地,觀一切法不生不滅,於無量億那由他劫不積集故,邪貪、邪嗔、邪癡悉得斷除,所有善根轉更明淨。譬如真金善巧鍊治,47種量不滅,轉更明淨。
約惑以論多番。
既云無量念,且無四十二念,以至妙覺。
略無七六五之言。且寄八生後位言之。
非獨此中再釋,而諸句皆再釋,云是第一義諦,亦名第一義空,亦名首楞嚴三昧,又云是虗空三昧,亦名廣大三昧,亦名智印三昧乃至陀羅尼,亦名無礙智師子吼,亦名金剛三昧平等三昧,亦名大慈大悲。
只次第及番番以為品目,非經題目。
無生忍至一生真益也,其餘似益。
藥王品疏云:今品明化他之師。經云:宿王華!汝於我滅後,廣宣流布等。
經云:汝莫輕彼國等。
文殊於海而出。記云:菩薩入海,豈須曰之?又云:或西天梵本有入海時。
法身記後,更有餘長行文及偈頌,猶屬正宗。
此品記末云:第五品與第四信齊,初二品當初信解,第三品當第二信。
此品疏末云:四信與五品是同開,五品對十信,則四信為十。
佛說首楞嚴三昧經時,魔欲為惱,自見被縛。
實成50已久,數過微塵,此過也。近成壽短,此乃減也。又玄文中謂初住得延促劫智,或說現本壽長,或現迹壽短,亦過減也。
本迹。
心佛。
律云:止持者,方便正念,護本所受,禁防身口,不造諸惡,目之曰止。止而無違,戒體光潔,順本所受,稱之曰持。持由止成,號止持戒。作持者,惡既51已離,事須修善,必以䇿勤三業,修習戒行,有善起護,名之為作持也。
四人52已上行羯磨法名眾,今且念念修觀,若與眾同行羯磨等事故,未暇為之。
羯磨之法,眾別不同。若四人53已上至百千人,行單白、白二、白四等法者,名眾法也,其法有一百三十四番羯磨是也。若二人對首及心念之法,是別法也,其法有五十番羯磨是也。兩行共有一百八十四番。
一、波羅夷,僧祇翻極惡;二、僧伽婆尸沙,善見翻眾初殘;三、波逸提,翻墮;四、提舍尼,翻向54被悔;五、突吉羅,翻惡。作。
一、波羅夷,二、眾初殘,三、偷蘭遮,四、波逸提,五、提舍尼,六、惡作,七、惡說。
此下是將聲聞、菩薩兩戒對辯。言開、遮等者,略依菩薩戒,疏出其三。且如殺戒者,疏云:菩薩七眾同犯,與聲聞五眾大同、小異。同者,同不許殺。異者,略有三事:一、開、遮異,二、色、心異,三、輕、重異。開、遮異者,大士見機得殺,聲聞雖見不許。色、心異者,大士制心,聲聞制色。輕、重異者,大士害師犯逆,聲聞非逆。又盜戒者,開、遮如前,見機得、不得等。或復見機而盜,必無盜心;大士為物,種種運為皆得。聲聞自度,心依規矩;大士不畏罪,但令有益,即便為之。下諸戒條太略,例此。
聲聞因事制戒名漸,菩薩不爾名頓。
菩薩戒二緣捨。疏云:若捨菩提願及增上煩惱,犯十重則癈。今言無者,乃小義耳。聲聞戒捨義有五。毗曇云:一、增邪見,二、法滅盡,三、命根斷,四、犯重禁,五、罷道。若雜心毗曇云:但是穢戒,除法滅盡,及犯重禁,並言不捨。二根生時,不入僧數,又非尼攝。餘部不言失。
菩薩戒七眾同受,無擇道俗,皆應先受戒者在先坐,後受戒者在後坐。若先大後小,大依大坐,小依小坐。若先小後大,聞小夏而成大夏,依大先後。若聲聞戒五眾同受,則有異菩薩坐次也。如百夏比丘尼,禮初夏比丘足。
聲聞懺法,則有羯磨及出罪、對首、責心之異。菩薩懺法,但有要見好相及對首耳。又若犯四夷,許懺遮罪,而性罪不滅。若犯十夷,懺得好相,還同菩薩清淨戒體。
菩薩七眾同聲聞,二眾不。
大乘戒者,先以小撿,助成大儀。如首楞嚴經云:先持聲聞四棄、八棄,執持不動;後行菩薩清淨律儀。此所謂共也。小乘戒者,但專四分,此所謂別也。
緣謂罪性一切俱空,何戒可持?何罪可犯?而不知住持三寶,須依律儀及涅槃終制,有戒則存,無戒則亡。
隨喜品
初者,謂五品中之隨喜品人也。若據輔行,則隨喜又通非入品隨喜人。此五十人隨喜之心,亦何必五品之初隨喜位耶?
五品入十信。
大論第十:問:諸佛功德無能勝者,一切天地誰可為尊?梵王答云:佛為無上,無過佛者。譬如一樹,名曰好55竪,在地百年,枝葉具足;一日出生,枝葉悉具等。
大四十九。小十四。
儒論七廟,釋談七佛。
古人作五十位解,傷文失理。當知五十只趣舉凡耳。
濕化兩報,多是染香為因,不須此中廣辨四生因果之相。
十二類生,攝六趣盡。今文從卵生至非無想,只舉十類,略不言若非有形、若非無形二類也。然疏記不解者,以近事故。今恐晚覺輩亦有不識者,銷經事昧,今引孤山楞嚴經疏箋之。言有形者,疏云:事日月水火,愛此光明,妄心執著,名為色想,日月星辰之類是也。
厭棄色想,思無邊空,色盡心空,沉昧幽隱,即無色外道之類。
外道凡夫,祈神禱祀,存立形影,終身奉事,經中謂鬼神精靈之類。
外道計無情有命,金石堅固,或習定灰,凝思專枯,58橋化物成,身若黃頭。外道恐身死,往問自在天,天令往頻陀山取餘甘子食之。延壽食59已,乃於林中化為石,60囑其徒曰:吾沒後,有人難者,當書石上。後陳那書難詞於石上,石不能答,遂吼碎。又如晉書:張華時,燕昭王墓有61孤,謂華表曰:我聞張司空多學,欲往手之,以為如何?對曰:我聞張司空者,博物君子也,非但損子,亦乃禍吾。狐不聽,奉刺投華,華與論天下人物,多為所折。天欲雨,辭去,華固留之,謂左右曰:我聞巢居知風,穴居知雨,不是狐狸,即是老鼠。乃密令人斫華表,然而照之,遂為狐狸而走。此並木石精恠,非究竟無情。
此二類前第二卷62已籤。
帝釋問法慧菩薩云:初住成就幾功德?經中校量云:供養十方阿僧祇眾生樂具,經於千劫後令證支佛,百千億分不及其一。前第二記63已,箋。
上去乾切,舉也。下所六切,短也。
章忍切。脣上瘡也。又說文云:脣瘍也。
64若牌切。口戾也。謂斜戾。
如玄文云:普賢觀五品在六根內,明意稍難見,而釋籤不解,令疏中每一品開為二,以難十信。
法師功德品
前疏自軌五法,通稱弟子。
五師有誦說,五品中有讀誦及解說。
疏:以普現色身而為外化,例今使十界機見菩薩像,聞菩薩法為外化。
十界群機聞菩薩功德之香,嘗菩薩甘露之味,覩菩薩智慧之光,斯亦為外。
向說六根,根根十界,而為外化;若說六塵,亦塵塵十界,普熏眾生,發菩提心。
不言受持而言讀誦者,取化他二三中之一耳。故云四種亦然,則受持者亦爾。此取五師果入六根中,方具內外莊嚴。
上中下四百,合為千二百。
三品共千二百,無文可憑,故云恨不依文。
三品名同,其數亦異,共為千二百,此更無準。又有辨中邊論說三品數,不欲引之。
若苦澁物在其舌根,皆變成上味,餘三根更不假至而變。
俱舍云:色或二,或二十。且二十者,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高、下、斜、正、雲、煙、塵、霧、影、光、明、暗。疏釋:形平曰正,不平名斜,日焰名光,星珠電等名明,餘亦可見。言二者,二十種亦不出於形色。顯色。
前持品中,67已箋。
人修戒善,所感五塵則麤;天修禪定,所感五塵則細。
一常、一無常,一思68識、一不思議。
只約安樂行以明十善,則69已攝六根清淨人也。疏中云:五種法師悉具六根清淨,而別明三業。此成繁芿。
良由性即,是故根融。有人云:楞嚴經中,如來自約根塵流變三疊,以明眼根八百功德、耳根千二百功德等,文理分明,與今經中配根數等。而大師却約界如明其數目,似非佛意。孰故信乎?嗚呼!斯言之玷,不可磨也。蓋亦不本兩經之意,故妄有彈射也。孤山楞嚴疏云:此明發覺初心,令知顛倒處所,居示凡夫六根優劣之用。意在阿難擇於耳根,以為修證之地。彼明依經修行,以發相似之解。而六根清淨,互用無方。70已上正上學本宗者,見孤山之言,亦可息疑謗也。
有人問云:若盈縮自在,可云眼根千二百,耳根八百否?今為答之。若了六自在王互用互徧,則盈縮隨時,子何不可?又問:今何不云眼千二百等耶?答:設經中云眼千二百,汝又復問何故眼根不八百邪?斯乃戲論耳。但信如來金口盈縮之言,凡夫妄情,不應臆度。
十信之名,玄文與仁王經中少異。今引玄文十名,以仁王注之,令知同異。一信同,二念精進,三精進念,四慧,五定並同,六不退施,七回向戒,八護法同,九戒願,十願回向。
五眼之外又有智眼,見諸法故;光明眼,見佛光明故;出生死眼,見涅槃故;無礙眼,所見無礙故;一切智眼,普見法界故。此華嚴經前71已籤。
法眼開出,智眼、慧眼開出,出生死眼,餘者並佛眼開出。
小他心通,所通不遠。若斥之者,如云不觀人根,不應說法,雖得宿命,所知不遠等。
在凡修於事禪,入聖發真天眼也。言等者,真天鼻、舌等也,皆聖真發也。有人問:頗有相似位人不得六根清淨否?答:因中不修事禪,果上容有不如今經者也。若今法師功德,縱因中不修事禪,而相似位中六根必清淨哉!以由在五品時,圓觀十界即空、假、中,故至似位,依理而見十界色像,依理而聞十界音聲。此乃弘經之功,非由事禪也。故今記云未論修,是也。
實相入諸法故,諸法是實相。思益經云:諸有言說,一切皆是如語,無異無別。何以故?諸有言說,一切皆是如來言說。如皷蠡等眾緣和合而有音聲,是諸音聲無所分別。以諸賢聖善知一切眾因緣故,於諸言說悉皆平等。72已上正文彼方等經說從其體,今六根位說從其用。
眼見耳聞,皆可四月至於一歲,以表諦緣。又一月表菩薩乘。若宣說之,以三乘法順開權意,皆是性海。
常不輕菩薩品
正應作證,疏云:引人為證。
一乘者,正因佛性也,豈專此品耶?
六根淨。
記主大義,在嘉祥後,故云也。亦可嘉祥後稟天台,斯為正見。
如芥子納須彌,表菩薩住不思議解脫。經中斥云:龍象蹴踏,非驢所堪。又云:此座高廣,吾不能升。皆權實異表。
疏中以不輕禮拜。遠近表之。
只天親一人以著二論,何故一說有佛性,一說無佛性?故知下,釋出。
梵語阿毗達磨,此云對法。俱舍云:敬禮如是如理師,對法藏論我當說。舊疏云:一切法中真實法,涅槃為相,故稱達磨。此智對諸法,於法現前故也。又疏云:對謂對向、對觀。以因對果,即對向也;以心觀四諦,即對觀也。
唯識論亦是天親所造,所以言三無二有者,蓋順方等斥奪之意。
人、一世界教、一為人行、一對治理、一第一義。
根淨與值佛。
化即應佛也。虗空身者,而與下句空身不類。或恐指修安73安樂行者,觀一切法猶如虗空。或恐身字是法字耳。學者詳之。
虗空身者,經云:於虗空中,具聞威音王佛所說等化事者,後更增壽命,為四眾說法,復化千萬億眾。
抑二乘覆圓74寶?
二十千萬偈與二十四字耳。
如來性品,迦葉白佛:若有長宿護持禁戒,從年少邊咨受,未聞當禮敬否?出家人從在家人咨受,未聞復當禮否?然出家人不應禮敬在家人也。佛乃答云:有知法者,若老若少,故應供養恭敬禮拜。
富樓那為諸新學說法,淨名訶75已,即自入三昧,令諸比丘自識宿命。時諸比丘稽首禮維摩詰足。
先曾輕賤,後方隨從,先賤而墯。
一切三法。
採龍䰅草為繩,縛身上,以水洒之,即入骨。
囑累品
秀公亦依什本安品次第。不妄有踰越也。故第二教中云。此亦是一見。
正無添品。
音丘。慈。
梵音正者,或多含者,即書之。
後魏姓拓䟦,都雲中,去晉凡二百年來。論是勒那摩提三藏譯。
但云三被移去。
心若淨於淨,見穢無咎。
妙音來時。若是淨土。文殊海出。乃亦淨土也。豈是靈山之誡耶。蓋誡本穢。
觀音分寶,不奉一分上分身者,蓋分身即釋迦也。
止,語辭也。詩云:高山仰止。
謂法華只開二乘,若菩薩人80已是大乘,而不知婆沙四階是小菩薩,必須用開,此所謂掩眼無見。
三界與八寒八熱,各作科段,廣辨苦樂相狀,反使今經成俱舍、婆沙等論。
解瓔絡即事因,法施即理因。疏云:分二分者,表事理二因。奉佛者,將二因以趣二果也。
調,去聲,謂弄也。亦平聲,謂調戲也。
唱散之後。經無復坐之文。知囑累在後。
地計囑累在經末者,謂生起次第當如是也,故今難之以為非汝。言次第者至如不輕品內明行少功多,其功既多便合勸持,如云汝等於如來滅後應一心受持等,而何故又以神力間之耶?
論云修行力有五,乃至去,如後品,即囑累在後也。若安中間,乃違論文。
彼經云:大梵自在天子。況自在天子是欲界主,豈名大梵?即名以大梵二字冠於自在天子之首者,乃是譯時回轉大梵字,不盡其理。
如疏云:其智慧門,即是嘆權智也。蓋自行道前,方便有進趣之力,故名為門。從門入到道中,為中為實,道前為權。
悋於法施。
藥王菩薩本事品
如云:勒修苦行,非涅槃因。又云:若人斷陰,不如斷心。
華嚴經:有婆羅門名為勝熱,求一切智,從刀山上自投火聚。善財疑念:是邪法耶?善財言:能入此者,是菩薩行等。善財悔過,投入火聚,遂得菩薩寂靜安樂照明三昧等。
尼犍經云:有王名嚴熾,有大薩遮來入其國,先為王說治國之法,次為王說佛身相好及種性等,乃令王觀如來身云:大王當知,依煩惱身觀如來身,依陰界入觀如來身。何以故?此身即是如來藏故。一切煩惱諸垢藏中,佛性滿足。
梵語偷蘭遮。善見云:偷蘭名大遮,言障善道,體是鄙穢。又翻為大罪,亦言麤惡,是重罪方便故也。準目連問罪報經,有犯蘭罪者,如兜率天壽四千歲,於人間歲數當五十六億六十千歲,墯地獄中。問:燒身者,本得殺罪,何故得蘭?答:四分云:倩他人殺81己,應得殺罪耶?然自82己命斷,無殺可犯,以燒身是殺方便故,故蘭耳。
須開。
不遮。
布薩坐次,一切各別。
小乘戒體,同號無盡。
但受聲聞戒而輙誦菩薩戒者,例如沙彌先誦四分,至受戒時,則無作不發,名為邊人。小誦於大,亦復如是,至受菩薩戒時,則大乘戒體不復發矣,名為招損。故戒疏云:凡未受菩薩戒者,皆名惡人。若預為說,後受不得。又曠師疏中有大乘布薩儀式,其間有遣眾慈云:未受菩薩戒者,出四分與遣眾同。
藥王愛道。
若在穢土,必先施三而然後會也。彼是淨土,云何施會耶?然淨土多種。
只一行半偈而83已。有經更添兩句,云供養諸如來者,後人擅加。笈多所譯,亦但六句;法護所譯七言偈,亦但四句。
不段聞教。故。
但疊四果,但取下方釋無作。四諦。
第一,記。
玄文云:達老死實相。寶性論云:恒即不老,不變即不死。
妙音菩薩品
八萬四千惑業是所治故。
經中百千萬億眾生,受苦稱名,菩薩悉救。
內蘊不輕之解,外禮不輕之眾,口宣不輕之教。
自行化他,悉無有異。
觀世音從人,普門從法,餘四品亦其人、法,當說出其義。
前科云:藥王下五品,是化他流通。藥王品,勗法師流通;妙音、觀音兩品,是勗子弟流通。
三千體寂,竪超一切,無相而相,名妙幢相;性淨無染,具於常、樂,名為淨德;中理徧攝,照明自在,名宿王戲;理定離計,名無緣;種智可信,名智印;十界語言,皆名佛言,名解一切眾生語言;不捨真寂,圓滿六度,名集功德;不起滅定,現諸威儀,名神通遊戲;即定之慧,能破惑闇,名慧炬;性具萬德,名莊嚴王;性淨照明,名淨光明;一念淨心,具足權、實功德,名淨藏;即邊之定,有異偏小,名不共;圓光偏滿,空不住空,名日旋。餘諸三昧,義亦可了,不復解釋。
梵釋名體銷經時,不可不識,今亦略箋。梵王者,菩薩修白色三昧,不取不捨。不取故,不隨禪受生;不捨故,應為梵王說出。欲論以權引實。
修難伏三昧,不取不捨,說種種勝論。
欲界頂即魔王也,修赤色三昧。
色界頂即摩醯首羅,騎白牛八臂三目。
或云:天王為大,人王為小,輪王為大;粟散大,附庸為小。
普賢品中旋陀羅尼等三。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
因緣中須具四悉:通、別、異。世界與拔等為人,智能斷惑對治,觀冥於境,是法身等第一義。此通、別義悉在於圓,約教也。本迹如文。
人法各有四教不同。
邊際定力,回福為壽。至彌勒下,生回福為智,即便入滅。
也應作意。
謂若依境起觀,應名為世音觀。
道前、道後,義亦多種。今文以二乘歷別,名道前;入王三昧,名道後。
法師功德品。
疏:例如佛未值定光佛等文。
疏若入王三昧、一切三昧等文。
今疏先結他化也,次結自行。玄文中先結自行,次結化他義,亦無任。
史記張祿元是范睢,魏人也。初仕魏,與中大夫須賈使於齊,以睢為賢,私賞金壁。賈嫉之,纔於魏云。范睢以魏密事告齊,魏大怒,拉脇折齒棄廁中。睢求圊者出之,遂易姓名曰張祿,隨秦使見昭王。王悅之,拜為客卿,稍遷左丞相。後須賈為秦使,睢微服而出。賈見大驚,知是秦相,乃脫冠肉袒入謝罪。
經中歷一切因果凡聖依正,以明空義。
經云:一切諸法因緣果報無盡,一切諸法不可盡,初發菩提心84已不可盡。譬如虗空不可窮盡,為一切智發菩提心,豈可盡乎?諸佛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十力、無畏等無盡,因如是等發菩提心,故不可盡。乃至六波羅蜜無盡等。
為因智,故境;不因智,故境;亦因智,亦不因智,故境;非因智,非不因境,故境。此權境無性。又因境,故智;不因境,故智;亦因境,亦不因境,故智;非因境,非不因境,故智。此權智無性。然後以無性之智冥無性之境,境、智和合,能顯中道。
疏云:聞有四義,若能通達四種聞義,即聞慧;心無所依,無住,無著,即思慧;一心稱名,即修慧。
觀世音即時觀其音聲。
一心稱名觀世音菩薩。
連上句讀者,則云一心稱名觀世音菩薩、觀世即時觀等。
隨有改惡修善之處,若五戒十善,多為惡業所難。經云:燒諸善根,無過瞋恚。術婆伽為欲火所燒。金光明云:憂愁盛火,今來燒我。能破善業,皆名為火。
行人修道之時,並為五住煩惱惑火之所燒害,方便未成,火難恒逼。
如救𦦨口經:施鬼神食時,令稱四佛名。稱多寶佛名者,令鬼神轉煩惱障及業障。稱妙色身、廣愽身、離怖畏如來名者,令鬼神俱除。報障。
別行疏中釋之或異,彼云:田有高下薄瘠所致,如供百初果,不如一二果,乃至無學。此亦非嘆德之意,乃是以下比高,法應優劣耳。今明一多性不可得,無有二相,二則非一,多則非多,同入實際,正等無異。一中解無量,故說六十二億;無量中解一,故說觀音。是為正等。
疏云:心有濃淡,皆是前人心力所致,何關觀音?正文準一多相即,乃是正義也。
經云:難解難入。疏云:十住始解,十地為入。論中此前更加三句,謂難見、難覺、難知。記云:此難解方便,可對聞、思、修。解字誤,應云難見。
謂建大法幢,然大法炬,不斷大法皷。
首楞嚴經,孤山判在法華部類。而經中觀音菩薩說三乘法,如云:若諸有學,寂靜妙明,勝妙現圓,我現獨覺身而為說法。若諸有學,斷十二緣,我現緣覺身而為說法。若諸有學,得四諦空,我現聲聞身而為說法。讀者須和融之,令無相違。
疏云:頸者,表中道一實之理,以眾多無著法門莊嚴。解者,表菩薩修常捨行,故一切願行功德,乃至佛智、菩提、涅槃,亦不住,亦不著。
疏云:正以財通於法,名財即法。財即因緣生,法即空、假、中。三諦一心,一切具足,於法平等,於財亦等,名法施。
別行記中云:五觀字皆去聲呼。真觀,空也;清淨觀,假也,令地淨故;智慧觀,中也,雙遮雙照,平等大慧故;慈悲觀者,以無緣慈觀察眾生。又慈悲之法,必用三觀。霅上音五觀字皆平聲。
上一常字,據玄寂僧錄音訓云:據藏經中及諸處古本,皆是當字耳。類如云:當願眾生,應當發願,應當繫念,當離放逸。
記云:悲體下,一行,誦口業。初二句,頌二輪化本。說雖在口,必假身意,為授法本。為法現形,本期救苦,故說法身,名為悲體。此身先用戒德警人,如天震雷,物無不肅。慈意普覆,名曰大雲。二輪既施,然可授法。
記云:五音字皆眾生稱唱之音,菩薩妙智觀故,成三諦境。雙遮空有即妙音,雙照空有即世音,此二字中智境也。梵音是慈悲喜捨四觀,照之即俗諦,照機不差名海潮音,此二音字假智境也。畢竟空智出九界情,照眾生音起二世相,名勝世間音,此一音字空智境也。
如淨佛國品,五百長者得無生忍,此益大也;求聲聞乘三萬二千人,90智有為法皆悉無常,得法眼淨,此益小也。
如弟子品目連章中云:法住實除,諸邊不動故;法無動搖,不依六91鹿故。說是法時,時八百居士發菩提心。此益大也。須菩提章中云:不著文字,文字性離,是則解脫。說是法時,二百天子得法眼淨。疏云:是悟通教即空之理,得入見道真中分之。通亦名小。
如金光明懺悔品,通三乘懺悔,三乘該四教,三障滅時,各自得益。又最勝王經云:若欲求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亦應懺悔,滅除業障。欲求三明、六通、聲聞、獨覺、自在菩薩,至究竟地,求一切智等,亦應懺悔,滅除業障。此品大小,具四教義足。
類密不定。
陀羅尼品
謂以呪通之,令淺識者恭謹受持。
挾,護;贊,助也。幽謂鬼神,顯為菩薩。
巫覡多詐。
未檢。
呪謂呪願,有二種,謂顯密也。顯露者,大明等三是也。秘密者,今之存梵音者是也。大論有問釋提桓因:何以般若為無上明呪?答:諸外道聖人有種種呪術利益人民,誦是呪者得大名聲入民歸伏,貴是呪故名般若以之為呪。帝釋白佛:是般若呪常與眾生道德樂故,餘諸呪術能增長惡,般若神呪能滅諸佛涅槃諸著,何92況貪等?是故名為大明呪。無上呪者,大或有上,故次名無上。無等等者,等此無等名無等等,皆破無明故並云明。又諸佛於一切眾生中無等,故般若名無等。又無等等者,妙覺位也。無能等此無等之位,故名無等等。93已上並大論文。
大明破三藏小外之不明,無上破別地前之有上,無等等破圓金剛前心之有等。若大論言破無明者,三惑皆通稱之。
禳災如熾盛光,增益如功德天,呪滿所求,攝召如灌頂呪。又責鬼神。
托神呪以觀真心,如誦大悲呪。欲求智慧者,經云:當於寶鏡乎以觀心鏡,鏡明性十界,像生修十界,故名真。
明真言、無上明、無等等明、言。
有佛頂陀羅尼,名佛頂種子。誦之者,是了因佛之種子故。
涅槃經有四物,謂鹽、水、器、馬,通名先陀婆。
有人呼于為千,非矣。准禪秘要經作釋看切,周本作書安切。
人用起尸鬼,夜叉用起尸鬼。
或是義。
妙莊嚴王品
愀親小切,容色變也。非矣應作湫,子了切,隘也。
音客。謂失於一飡。
力居切閭侶:周禮:五家為比,使之以相比保;五比為閭,使之以鄰侶相愛。
慍,於運切,怒也。僕奉主優客之則甘而有喜,過勞之則苦而無慍。
噏,許及切。此乃內息耳,應作翕,謂盛也。
音茲。貨財。用之無盡曰貲。
樊謂藩籬也。詩云:青蠅于樊。取飛舞不能出之義也。
今佛前者,妙音品也。此菩薩事訖94已歸本國,今懸指之耳。言光照者,或釋尊光照其身,或菩薩光明遍照。言莊嚴相者,經云百千功德莊嚴其身等。
燒身在前,獻呪在後。
此謂妙音也。誡云汝莫輕,彼國及所將謂雙。
為字去聲呼。
國名。
應作等。
不將慈、悲、喜、捨對願、智、神通、方便四波羅蜜。
大論云:三十七道品是菩提。大品云:欲以一切種智修四念處者,念處法界攝一切法,一切法趣念處是趣不過。
九想、十想、不淨觀等。
右脇出水,左脇出火,左脇出水,右脇出火,并身上下出水火為四,共為八。履地如水,履水如地,又空沒現地,地沒現空,及空中行住坐臥,95已上十六,第十七現大身滿虗空中,第十八大復小現。
指方便品。諸法實相,界如因果,
普賢菩薩勸發品
逕應作經,經云所經諸國。
法歸,如疏云:慈悲覆物,惠利歸96己,名之為室。遮彼惡障,以醜名之為衣。餘二例此。
約位、約智、約門,觀心。
斥無啟心投想之人。
家語,有問魯人曰:仲尼何人也?對曰:東家丘,我知之矣。
法華文句記箋難卷第四
法華隨經音切凡為字平去二聲,慈恩別有章門,今於平聲人多去呼者音之,其聞易解并去聲者,此則存略
序品
上平聲,下惹音。
巨焉切。
上遏音,下乃候切。
唐賀切。
下離音。
丑夷切。
句。
句。
平聲。
文問二音。
句。
上虔音下他達切。
上𱷱音。
直利切。
丘迦切。
愆音。
去聲。
句。
去聲,下雨曼同。
毋官切。
陟駕切。
平聲,應師去聲。
上鉢音,下奴結切。
而兗切。
去聲。
力展切。
預音。
食尹切。
上戶瓜切,亦通華。
平義切。
昌以切,下常處處林並同。
上之委切,下頂音。
胡交切。
時戰切。
莫候切。
二俱去聲。
上即容切。
莫半切。
上平聲,下為當為說同。
上御音。
上雨去聲,下雨字音。
上去聲,舊音平呼。
平聲。
叵音。
平聲。
去聲。
古隘切。
平聲。
上䧗兗切。
待音。
方便品
上即忍切,下伺音。
上徒各切。
于鬼切。
上余救切,亦通平聲。
去聲。
必利切。
上通平去二聲。
上以水切。
平聲。
句。
句。
上霞音下疾移切。
平聲。
傳音。
君陵切。
上梅音,下回音。
上牡音,下教音。
寧音。
偷音。
石音。
與奪切。
昔音。
盧盍切。
胡卦切。
毗音。
薄賣切。
謨音。
第狸二音。
必袂切。
冥音。
史音。
上平聲。
平聲。
譬喻品
杵音,下我處同。
扶問切。
文問二音。
平聲,此偈為字平同。
上直略切。
平聲。
知略切。
上所學切。
去聲。
所追切。
社回切。
輔音。
許勿切。
許其切。
古得切。
匣音。
直利音。
酉音。
喻音。
上去聲。
䎢音。
以制切。
上以惟切應師二音一同上二土回切。
上莊音。
食準切。
虗偃切。
於遠切。
趺音。
昌朱切。
去聲。
求位切。
否切。
上弗音。
去聲。
區音。
𢍉詣切。
於表切。
於艷切。
毗禮音。
皮彼切。
丑格切。
池亦切。
上副下失亷切。
直員切。
呂音。
上楚宜切,下他活切。
處之切。
古堯切。
凋音。
就音。
五官切。
孚六切。
許竭切。
由音。
延音。
余敕切。
力之切。
號音。
去聲。
慈呂切。
徒合切。
在詣切。
五結切。
博音。
七活切。
力危切。
都豆切。
側加切。
尺制、尺列二切。
五皆切。
士皆切。
毫音。
上丑知切,下媚音。
而注切。
存音。
居御切。
朵音。
平角切。
落音。
即果切。
煙音。
步紅切。
去隨切。
酉音。
北教切,又剝音。
食哲切。
七亂切。
上平聲。
孛音。
上去聲。
上萬音,下以線切。
舊難處二字皆去聲呼,今依應。師,上平聲,下上聲。
都含切。
彌兗切。
其敬切。
去聲。
情音。
曠音。
疊音。
辱音。
必刃切。
去聲。
上聲,下常。處,臭處、獨處,並同呼。
去聲,常生難處同呼。
平聲。
并去聲。
良偽切,去聲。
頻音。
足音。
苦骨切。
力號切。
他感切,應師於斬奴。
奴了切。
上污切。
牝落二音。
陀音。
之委切。
上平聲。
莫廣切。
五楷切。
昨和切。
力員切。
僻音。
於武切。
直之、直至二切。
極音。
初教切。
上去聲。
貫聲。
七余切。
上平聲。
信解品
二皆古音。
容音。
乃禁切。
上又瑞切,下而瑞切,此依江南古師讀之,應師出字同上,內字如常。
上上聲,下強牽、勿強並同。
五各切。
平聲。
毗益切。
語,御音。下文除莫復與語,又以輭語作上聲呼之,其餘並同御音。
平聲。
最焦切。
秦醉切。
上上聲,下使人同。
上平聲。
蒲悶切。
當沒切,又掇音。
下去聲,下無難同。
上通平去二聲。
良刃切。
紫音。
勸音。
上芳六切。
上五教切,又落音。
上平去二聲。
上聲。
平聲。
藥草喻品
許貴切。
平聲。
句。
注音。
狹音。
下雨於等雨、我雨皆去聲,餘並上聲。
上去聲。
上去聲。
下我為名皆平聲,餘並去聲。
胡廣切。
預音。
於儉切。
愛逮切。
私醉切。
下獨處於並上聲。
帝音有作滴。
授記品
下烏各切。
歷音。
居力切。
房入切。
下見下下眾為佛常為皆去聲,餘並平聲。
力質切。
上古電切。
機音。
食戰切。
下教食並去聲,舊音平呼不取。
昌朱切。
下去聲。
上御音。
梅回切。
情音。
下去聲。
化城喻品
上聲。
上去聲,下文例此。
下更雨、常雨、普雨,皆去聲。
於垂切。
下上聲。
他禮切。
淡魄音。
去聲。
下為佛、為眾生、佛為、以為、為沙,皆平聲。
上平聲。
杵音。
二樂皆落音。
初六切。
上御音。
二應皆平聲。
法師品
下去聲。
胡可切。
都耳切。
士戀切。
下史音。
上去聲。
下是為、為室、為座皆平聲。
下平聲。
豆音。
蘇光切。
下處此皆上聲。
下去聲。
卦音又胡卦切。
見寶塔品
上去聲。
為一、則為、此為,皆平聲。
上去聲。
蘇厚切。
莫半切。
袒號切。
居六切。
下去聲。
藥音。
二俱平聲。
下博馬切。
下去聲。
提婆達多品
息委切。
區音。
與專切。
槌音。
郎果切。
下去聲。
昌善切。
否音。
上行平聲,下行去聲。
良偽切。
否音。
上通平去二聲。
安樂行品
下以為名為,則大失常為。比丘能為,為諸而為,俱若皆平聲。
上平聲,下文例此。
下去聲,下文例此。
䖍音。
叉切。
田音。
良涉切。
步音。
下去聲。
句。
苦回切。
古外切。
縣音。
必靜切。
莫結切。
上去聲。
隨喜功德品
下寧為、為人皆平聲。
知兩切。
上知兗切。
側救切。
上落音。
上去聲。
音同。
啞同。
下楚宜切。
衍音。
色立切。
軫音。
口淮切。
力號切。
下烏故切。
𢍉典切。
麗音。
候甲切。
直良切。
烏瓜切。
四交切。
上平聲,下為人例此。
預音。
上胡買切,又佳買切,義通。
妙音菩薩品
下於各切。
下平聲應,師作去聲。
上去聲。
句。
行平聲。下文除不孝父母,不敬沙門外,皆讀為否。亦有用無不孝之無,字字總貫於下。謂無不敬沙門邪見,無不善心,無不攝五情否。
下平聲。
句。
上平聲。
校注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歡【CB】,勸【卍續】
- 【新增】歡【CB】,勸【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倒【CB】,到【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門疑悶
- 【原】僧下應有祇字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末疑未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超疑起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己【CB】,巳【卍續】
- 【新增】己【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何以疑寫倒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嚚【CB】,囂【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節疑篩次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訓應作詶
- 【原】觀應作歡
【CBETA】歡【CB】,觀【卍續】,觀應作歡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種疑稱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被疑彼
- 【原】竪應作堅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橋疑槁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囑疑屬
- 【原】孤應作狐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若疑苦
- 【原】*烏疑烏(烏ハ本文ニ鳥トツクル。⿴○編)
- 【原】衷疑戾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識應作議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剩一安字歟
- 【原】寶疑實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己【CB】,巳【卍續】
- 【新增】己【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陽疑湯
- 【新增】已【CB】,巳【卍續】
- 【原】徧疑偏
- 【原】智與知通
- 【原】鹿疑塵
- 【新增】況【CB】,呪【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己【CB】,巳【卍續】
- 【新增】圮【CB】,𡉏【卍續】
- 【新增】券【CB】,劵【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 【新增】已【CB】,巳【卍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