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理性二乘真,或有真種子。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八
搜要云:陰唯是別,將別對通,故復名通。餘九各皆有互通及以相異,只是一法,得名不同,故名二是。
今觀陰果,若陰因者,乃煩惱境耳。別陰通諸境。
搜要云:不同陰入,況復九耶?
陰等。
搜要云:業,病也。今以怖為病,不同業境。禪定等餘境。
涅槃疏云:五屍表五不淨觀,治愛魔;五繫表五門觀,伏見魔。今云如理,恐是五門禪,如其理而治見也。搜要云:五繫魔別者,首楞嚴制非陰煩惱等。
搜要云:非心所定等上定者,觀心性等。
地住1已上別見,非小乘道品所治。
搜要云:小乘未極,挫為上慢,豈同下八。
論初陰入界三:初以四念治陰。
停心治五障。
下品惑進入中品,中品進入上品,名進分。於下品不進,名住等。
記引經云:我證阿鞞䟦致,餘人永無。若詳此文義,似得記者輕未得記者也。又記引大品觀空不證品,甞撿經,乃是夢中不證品耳。經云:魔來語無方便菩薩言:汝當來世得菩提。佛言:阿鞞跋致行類相貌,是人永無。因以名字輕弄餘人云云。學者詳之。
搜要云:從事雖隔,理具十2乘。
此是論偈也。色攝十一法。二、無作者,論云:及以無表色。以無表色與無作義同,故記主變其言也。疏:下文云:善無表色,惡無表色,故成二無作也。
善惡通大地,各十心所。
委輸。
族者,十八界同類因,各生等流果,生法之本有十八類,故名也。持者,地能成持用,水能成攝用,火能成熟用,風能成長用。性者,出體也,地堅、水濕、火煖、風動並疏文也。
謂三世門、內外門、麤細門、勝劣門、遠近門等。
無為法非色心等聚攝。
不相應行有十四種:若無為,若得、非得,若滅盡定,若無想定,在下三境中;餘者並在今法入中攝,故云並在此。
毗曇本是異時,成論本是同時,而一異與上不同者,或寫誤,或別有意。
上胡罵切,下音陀。漢時人。
音延,非。應作綫。
梁張僧瑤、晉顧愷,並名𦘕之人。
十乘對十信。
經中釋云:色是佛性者,三十二相是如來常色,常不可改,故說色名佛性。如來真實之樂,名畢竟受。如來真實之想,是為常想。行者,名壽命。行因緣故,得如來常住壽命。識者,乃是如來平等之心。彼文甚廣,今略節之,令知佛五陰耳。
手應作尸。
古人前五如是凡權,後四如是聖實。
孝獻帝相也。此時以山東豪傑並起,恐懼不寧,乃徙天子都長安,遂焚洛陽宮室,發掘陵墓,取寶貸,汙妃至等。
如太袒,將為人志大而智小,色厲而膽薄,忌刻而少威,兵多而分畫不明。後淳于兵攻之,遂發疾死等。
音童。車上網。
音卓。
葆即蓋也。周禮孔義云:羽葆,鳥羽。注:於柄頭如蓋,謂之羽葆,亦謂之羽葆。幢。
大論:祇桓寺舍利弗從佛行,有鴿為鷹所逐。佛令舍利弗言:此鴿子幾世作鴿?舍利弗以宿命智觀,至前八萬大劫,未得脫離。佛言:此鴿於恒河沙大劫中,常作鴿身,經五百世中得利根。是時佛出世,度人無數。佛涅槃後,遺法在世。是人作五戒優婆塞,從比丘聞,贊佛功德,於是發心,願欲作佛。後三祇劫,行六度行,十地具足,乃得作佛。
音搜,索也。謂索取物以祭。
為苗稼除害。
音尠。殺也。順殺氣。
音獸,謂得獸取之,無所擇。
果應作緣。
性下脫一善字。
縱下,略一佛字具足,應云縱佛燒惡譜。
據善人須有了因性,今云無者,涅槃疏.妙樂記皆云:無果,果性耳。
一者、本相,二者、隨相。本相者,疏云:5已辯命根。諸相者何?頌云:相謂諸有為,生住異滅性。疏云:有為者,所相法也。諸有為者,五蘊法因緣所造故。色、心等法從因緣生,名為有為也。生住異滅性者,出體也。謂能起名生,能安名住,能衰名異,能壞名滅。二、隨相者,疏云:此生等相既是有為,應更別有生等四相。若更別有,應致無窮,彼復有生等相故。是則相上有相,成無窮失耶?
物者,論云:命根體即壽,能持煖及識。疏云:命者,三界壽及蘊等法。
疏云:上句開,下句難。此者,前四本相也。生生等者,四小相也。謂前四相有生生等四種隨相,故成有為也。又云:諸行有為,由四本相;本相有為,由四隨相。生生等者,等取住住、異異、滅滅。上生字是小生,下生字是大生。小生生大生,故名生生;小相中住住本相,故名住住;小相中異異於本異,故名異異;小相中滅滅於本相,故名滅滅。
此通無窮難也。豈非本相如所相法,一一應有四種隨相,此復名四,展轉無窮?為通此難,故有斯頌。謂四種本相於八有能,四種隨相於一有能,功能別故,無無窮也。且如生相,生色法時,九法俱起,一是本法,謂色自體。此上必有四本、四隨,故成九法。於九法內,生不自生,能生餘八;本相中住,住餘八法。異滅亦爾,故四本相於八法中有功能故。此九法中,生不自生,是生生生;住不自住,是住住住。異滅亦爾,故本相中異,不能自異,異餘八法;本相中滅,不能自滅,滅餘八法。四本相於八法中有功能故,四隨相於一法有能,謂有功能也。由此道理,無無窮失也。6已上並俱舍文,今更寫才法師注釋文於下。彼云:剎那得得少多,義開為三:初、約一念三得者,論曰:以法生時,并其自體三法俱起:第一、本法,第二、法得,第三、得得。謂相續中,法得起故,成就本法;及以得得得起故,成就法得法得得本法,即是大得;得大得時,其得即小。法之得故,得之得故,皆依主釋。大得力強,成就二種;小得力劣,唯成一種。故一剎那三法中,大得二,小得一也。如是若善、若染7汙法,一一自體三法俱起。第二剎那六法俱起,謂三法得及三得得。第三剎那十八俱起,謂於第一、第二剎那所生諸法有法得初念三種,望第二念中起三大得,得前三法;起三小得,得三大得,故成六法。第三念中通望前二,謂初念三法、第二六法,總成九法。今第三念起九大得,得前法;起九小得,得九大得,故成十八也。二、二念九得者,準此所論然初念善心三法俱起者,唯說善心,不說相應。第二六法者,唯說第二念起得得初,不說第二自所起者。善心亦有三法,謂善心及大得、小得,并此第二念六法,便成九法。第三念等准此說。三、若約所相能以論,即第一念有二十七具起謂本法為一,此上有四大小相,并前成九,同一大得得之。此大得上復有九,謂大得及四大小相,此九即以得得之。其小得上又九,謂小得及大小相,此用大得得之。故論又云:一切過去、未來煩惱及隨煩惱并生得善,剎那剎那相應俱有,無始無終,生死輪轉,有無邊得也上注大小四相者,大則四本,小則四隨,詳解如論。
謹示剎那一念三得、二念九得圖子。
藏通真理,自天而然,惑不能染,如靈外月別8但中理在九界外地前,仰信真中二理,皆本有之,故云遠也。
如離婆多見二鬼爭屍,自推我今為有身耶?為無身耶?又槃特、掃箒之類,皆自行也。
出假之人如歌利王,彼割截身體無我人等相。又如菩薩施手時願得信手,施目時願得智眼等。
第六識與色俱生現行,非同種子。
前略引論中二法。
亦滅亦不滅自生、亦滅亦不滅他生、共及無因例作,又非滅非不滅自生、非滅非不滅他生、共及無因亦例作之。
近人云:性德境不觀。況當文自云:若不推撿,何殊鳥空?請讀若不二字。又云:如前理性,本無性過。約修門說,須明離計。約修推性,文自分明,何須固惑?又有人或將三境對於三即,或對三根,非矣。今謂只是修觀一人,以智照境,境發於智。若破執以為人演說,名化他境。義雖有三,旨歸是一。又有人云:性德不觀,謂本自二空也。修德須觀,謂推撿入空也。若爾,乃是修德自推修德耳。又有人云:性德但聞即悟。引除病品云:直聞是言,病即除愈。若觀性德悟,乃是服藥除病耳。且除病品文乃是大綱,分利鈍二根及信法兩行,何甞分對修性二境?縱將性德以對信行,不須修觀者,且法華文句辯三周根性不同喻云:如三刀斫本,利一、中二、鈍三。記釋云:此中聞悟,似是信行,非不兼法。值佛聞悟,信尚兼法,豈有末劫根鈍障重,聞而悟耶?此大不可。又有人云:性德不觀。何以知之?荊溪云:理則直達法性。今問:直達之言,是修觀否?若不修者,能達之心,又是何法?請熟思之,今試陳之。夫性德者,眾生之性常,諸佛之果理,三世菩薩之妙依止地。或析骨書經,或剜燈乞偈,藥王燒手,普明刎頭,只為求此也。十方如來千萬億劫說不可盡者,蓋是此也。眾生久劫以昏散故,迷於性德。今大師令以止觀觀於昏散,昏散之性執若去,明靜之性德自彰。況復昏散,本無今有。圓覺經云:一切眾生於無生中性德,妄見生滅性執。如來因地知是空華,即無輪轉,亦無身心受彼生死,非作故無推撿入空,本性無故本自二空。況又修性之言,散在廣文。今且引一十五文,以證性德須觀。先引佛言。首楞嚴經云:譬如琴、瑟、箜篌、琵琶五陰,雖有妙音性德,若無妙指,必不能發修德。若更開喻合法,使三境具足者,琴聲不從絃生,不從指生,不從絃指共生,不從無因生,有因緣故,亦可云從絃生、從指生等化他。又大經云:有國王愛箜篌聲,遂斷絃求聲,聲不可得。有大臣云:取聲之法,須有方便,聲乃出耳。眾生佛性亦復如是,無有住處性德,以方便故推撿,乃可得見成菩提道即發初住。華嚴經云:應觀修德法界性性德也。一句之中,文略義廣,下去準之。觀經云:正念思惟一實境界。大經云:能觀心性,名為上定。大師云:本性寂滅性德,若不修道修德,無由契會。又云:境雖無相,常為智緣。又初緣實相,造境即中。又云:正法者,即觀法性之慧也。又云:初心研理,稍入相似。荊溪云:由修照性。又云:智能顯理,智生則理生。又云:智能照境。又云:一心三智,照中道理。又云:一念心具十法界,還觀此心,具足三諦。上所引文,意須觀性,讀者思之。
論中三十六問,一一問中但以自生一句而責耳。如云:問觀自生心,云何四不說?又云:問觀自生心,云何是魔行等。今言徧約四性者,是舉一自以例他及無因也。故次云直舉自等責推也。於三十六境以四性推撿令空,所推之境,論云:云何是魔行?云何是外道?云何是三乘?云何巧度?云何是別教、是圓教?云何是四三昧?云何是二十五方便?云何起十境成一心、三智?云何十境成十乘法?乃至坐道場、降魔、轉法等。以自生一句責於魔外.三界.六道.三乘.四教.十境.十乘,從因至果,若四土等,故云徧也。是三十六境從自生耶.他生耶.共.無因生耶?
徧責為破,徧生為立。是知四性破9已,若魔若外,若教若觀,若正若依,若因若果,一皆是法界,大都。
許緣切。
多一短字。
莊子有齊物論,謂以性均故齊。
齊物云: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太山為小。注云:夫以形相對,則太山大於秋毫也。若各據其性分,物冥其極,則形大未為有餘,形小不為不足。苟各足其性,則秋毫不獨小,而太山不獨大矣。毫者,兔毫在秋而成,故王逸注楚辭云:銳毛也。兔毛至秋而細,故以喻之為小也。
外篇駢拇云:鳧脛雖短,續之則憂;鶴脛雖長,斷之則悲。注云:各自有正,不可以此正彼而損益之。又云:故性長非所短,性斷非所續,無所去憂。注云:知其性分非所斷續而任之,則無所去憂而憂自去也。鳧,野鴨也。脛形定功。釋名云:莖也,直而長,如物莖。莊子喻意謂鳧脛本短,或截鶴脛以續鳧脛,則有乖性分也。斷,丁管切。
尚書鴻範亦爾。
只合云字從月,今似多于反兩字。
此應作比。
損,謂銷損。皆道德經語耳。
注云:夫至仁者,百節皆適,則終日不自識也。聖人在上,非有為也,恣之使各自得而10已耳。自得其為,則眾務自適,群生自足,天下安得不自忘我哉?各自忘矣,主其安在乎?斯所以兼忘也。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九
下文勝別觀又云:多入假,少入空中等。
前文11已注,今云合謂一念真空也,散謂三千俗假也,法性清淨中理也。
故應作者。
苦諦下空無我是空門,滅諦下四行是無相門,集道下八行12并苦下兩行是無作門,具如下釋。
云云者,一、權智為實智門;二、實智為門,通至實相,事通於理也。
之,應作中。
大品經云:三千大千世界中諸火一時皆然,譬如劫盡燒時,菩薩摩訶薩欲一吹令滅,當學般若。論三十二釋云:火多無量,口風甚少,何能滅之?答: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時,因得神通,能變身令大,口風亦大,故能滅之。又以神力,小風能滅,如小金剛能滅大山。菩薩以火為害處廣,憐愍眾生,故以神力滅之。此是事釋也。13若就理解,三千即空,一唾也;三千即假,一吹也。即唾即吹同時者,即中也。
或多一字或一字,應作為。
四句中,前三句是能、是自,後生生一句是他、是所。所破惑是事,能破空是理。於六句中,判前三教解惑是思議,圓教解惑是不思議。智斷可見。
經云不至者是大涅槃,凡夫造罪故未至不至也。不至至者名大涅槃,不造諸惡名不至。至至不至者,至者名二十二,五有菩薩永離故名不至,為度眾生故亦名至也。至至者,至名二十五,十有凡夫初二三果煩惱因緣故名至至。
惡五陰是也。
不生生是了因性,生不生是緣因性,不生不生是正因性,生生是境界性。
章安云:初句證智,次句明證理,第三句明證斷,第四句明證應。復次不聞聞是證聖行,聞不聞是證梵行,不聞不聞是證天行,聞聞是證嬰兒行。又云:不聞聞是圓淨記主一塗之說。意云:並不似智斷因果釋也。
大都四句攝諸法盡,今且以四句說無生破徧之一途耳。
論中本有十二住,今且引六耳。十二住,如備撿第四卷末。
諸法不生。
果由因剋。
智斷圓。
前云生生者,一切有漏念念生,故明化用之所耳。
十事功德,在高貴德王菩薩品中。經中涉五卷解釋:一者、不聞者聞,聞14已能為利益等;二者、修大涅槃,昔不得而今得之;三者、得無緣慈;四者、唯修九事,不修淨土;五者、諸根完具;乃至十者、入大涅槃等。具如備撿錄出也。
記主一往許之,以其有從淺至深之義故也。若據章安所斥,未全為當。疏文云:第九功德初發,五事悉得成就,此不應深。聖行以大涅槃心修嬰兒行,云得涅槃,此那忽淺?
光宅云:五行十德體一義異,同是因善起自外凡終於窮學,感於習果謂之為行,酬前習因謂之功德,乃是行因德果也。記主以其於外凡聞涅槃理,亦一往判為圓章安引。光宅云:習因習果乃菩薩之位,不開佛乘,故記云似當耳。豈比法華五乘七善一例佛乘耶?然涅槃自有次第五行,故今少分許之為圓。若據經中先明五行次說十德,則五行多分在因十德。至地下記中自釋云:約次第邊由五行滿得入初地,初地是第一功德,乃至以十德對十地。若作總別解者,始從初地至第十地,恒具五行及十功德,十德對地又復宛然。
疏中無非字。
洎應作測。
邪應作斜。
長阿含云:從月初一,白銀面現。至十五日,銀面全現,琉璃全隱。從十六日去,琉璃面現。至三十日,琉璃全現,白銀全隱。經中又云:十六日去,黑衣侍臣一兩上侍。至三十日,諸臣併上,故稍稍虧。從月初一日,諸臣漸下。至十五日,諸臣都下,故稍稍滿。又云:日天子放六十種光,奪月故虧。若月天子處正殿後,光對日天子,是故盛滿耳。
並在諸見境列釋。大論總以十四難而攝六十二見,謂三世各四句,并。
十四難者,謂世界及我常、世界及我無常、世界及我亦常亦無常、世界及我非有常非無常。又世界及我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又死後有神去後世、無神去後世、亦有神15亦無神去後世、非有神非無神去後世,是身、是神,身異、神異。外人曰:若佛是一切智人,此十四難何以不答?答曰:此事無實故不答。諸法有常、諸法有斷,都無此理,是故不答。譬如人問:𤚲牛角得幾斗乳?是為非問,故不應答。
謂有邊無想,無邊無想,雙亦無想,雙非無想。
謂有色無想、無色無想等。
單中雙亦雙非各一人,複中雙亦雙非各兩人,具中雙亦雙非各四人。
論中却云:亦有亦無,亦有亦無。雙非爾。
俱舍頌云:無漏謂道諦,及三種無為,謂虗空二滅,此中空無礙。擇滅謂離繫,隨事繫各別,畢竟礙當生。
疏釋云:此中者,於略所說三無為中,虗空但以無礙為性,由無礙故,色於中行。又云:道諦是有為無漏,三無者是無為無漏。今記云謂太虗空為性等者,乃是記主釋耳,非彼疏也。意謂無漏之法是無礙性,非是頑空,乃窮隙等之無礙也。
出擇滅體也。擇滅以離繫。
三界九地各有九品煩惱,九九八十一品,斷一品惑,證一擇滅,是則八十一品擇滅,故體各別。
釋擇滅也。言礙當生者。此當生法。緣會即生。緣闕不生。於不生時。得非擇滅。此非擇滅。礙當生法。令永不起。名畢竟礙。
謂非擇滅有實體性,緣闕位中起別得得,故非擇滅得不由擇,但由闕緣名非擇滅。
如眼與意識專一色時,所餘不見聞等色、聲、香、味、觸,落謝過去也。於專一色時,合有一類五識,緣彼21已謝五境。由正專一色,餘五識不得起,此未起五識畢竟不生。謂五境22已謝,故五識唯現在,不合緣過去境,故未來五識得非擇滅。言觸等者,等取法界中有與能緣同時為所緣境,謂他心智所緣心所也。五識等,等取意識中亦有能緣同時所緣境也。謂他心智唯緣現在,緣心不緣所,緣所不緣心。正緣心時緣所,他心智得非擇滅;正緣所時緣心,他心智得非擇滅。此約同時合緣者說也。23已上皆疏中釋。
住應作假。
若類上文,應云在彼,則以此為彼耳。
滅恐應作識。
上文云:無緣思不生。
大論云:生時無所從來,散時無所去處。是諸法皆如幻化,無來處故,集不可得;無去處故,散不可得。又生無故,集不可得;滅無故,散不可得;畢空故,集不可得;業因緣不失故,散不可得。
楞伽第二云:第一相空,謂一切法自相共相空,分析推求自他及共皆不生故。第二名自性空,謂一切法自性不生。第三名無行空,所謂諸蘊本來涅槃無有諸行。第四名行空,諸蘊由業及因和合而起,離我我所。第五名一切法不可說空,謂一切法妄計自性無可言說。第六名第一義聖智大空,謂得自證聖智時,一切諸見過習悉離。第七彼彼空,謂於此無彼,譬如鹿子母堂無象馬牛羊。我說彼堂空,非無比丘眾,非堂無堂自性,非謂比丘無比丘自性。一切諸法自相共相,彼彼求不可得,名彼彼空。此彼彼空,空中最麤,汝應遠離。
受、想等滅,是有情異無為之非情。
如緣色時餘塵24已謝,謝名闕緣,則餘聲耳識等不生名闕。
今相待假,於所緣處,心有生滅。若非擇滅中,眼識對色者則生,餘聲香識則滅。此之生滅,與相待中生滅義同。
破有見前總論止觀,若歷三假得入名利,若不入者,應回轉六十四番名鈍。
引大品.楞伽等三總文。
於單四見前,用止觀二法,彼假入空,彼雙寂畢竟清淨之止,能觀所觀,猶如虗空之觀,文在四見之前,故云總對四見,名之為總。
前單四見之初,總對四見名總,亦可名為總中總別。今無見中,又論總別,亦可名為別中總別。
彼文云:性相俱空者,是為總相;從假入空觀。
若云我知是,我見是,是大妄語,犯波羅夷。
此中分科,或恐誤合在下文也。若此中分科,應云破無生,為二:初正破,次有人下難中論師。初文二:初徵起。
一、我見,二、非因計因,三、疑。我即身見,非因計因即戒取。下第十記。初釋。
上表滅佛法,有文在下。
押應作壓。
恒,應作垣。垣,墻也。
老云: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又云:常無欲以觀其妙。
老云:名可名,非常名。道可道,非常道。
老曰:知雄守雌。
智慧出於大偽。又云:絕聖棄智。
吾所以有大患者,吾所以有身。
音篤。
苦音戶。
在帝王柱之傍,為史官。
史記云:莊子,蒙人,乃梁國蒙縣人也。為蒙之漆吏,終身不仕,以快其志。
足,即喻反。
思軋軋若其抽,如抽絲也。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十
助應作即。
音標。
又音含。
部,類也。四諦下惑為四,九地思合為一,共是五部也。
一月兩次行欲,可以養生。
記引大論,次引大品,文意是同。搜要云:大品過一切色,是滅可見有對色也。滅有對色,是滅不可見有對色也。不念種種色,是滅不可見無對色也。初色是色,次色是五根四塵,第三色即法入少分無表色也。空觀成時,無表28亦破。
五根有對,聲、香、味三不可見。
無表之名。
如論借別名,通菩薩位中,一番約三地,不出觀斷見,又一番約忍智四地,不出觀斷見。
謂初地有十功德,二地有八功德,三地有五功德等。
三、地行五法。四、地不捨十法。
五、地遠離十二法。六、地具足六法。
七地不著二十法。八地具足五法。
九地具足十二法。十地當知,如佛十五心,雖29已有七智、八忍,未入果位,故道比忍猶名。
世第一後無漏因緣引苦法忍。初心入見道,有無漏法生,名苦法智忍。此剎那心斷苦下十惑一心。次起一剎那心,名苦法智擇滅無為二心。次觀上界苦,名苦類智忍三心。斷上界苦諦下煩惱法,後得苦類智四心。次觀欲界集,集法智忍五心,集法智六心。次觀上界集,集類智忍七心,集類智八心。次觀欲界滅,滅法忍智九心,滅法智十心。次觀上界滅,滅類智忍十一心,滅類智十二心。次觀欲界道,道法智忍十三心,道法智十四心。次觀上界道,類智忍十五心。30已上名未入初果。31已前七智八忍,此十五心後無間道斷諦下見惑,名初果向。次起一剎那道類智,是第十六心。
論云:爾時眾中天人菩薩作是念:般若波羅蜜,三世諸佛皆從此中生。須菩提小人,云何佛讚?欲說般若波羅蜜,當如所說。是故言:須菩提所說,皆承佛力云云。今記中文略云:須菩提作是念者,本是人天菩薩念耳。
眾僧默擯。
派水曰港,隈字恐誤。
所施物空,能施人空,受施者亦空。
所觀之境空,能觀之智空,及能觀之識空,中間尸.忍.進.禪,皆須一一三空,故云乃至。
撿疏略消。32但由悲普施者,明施也。若施時乃至眼髓而無悋惜,33但由悲心非求人天生也。此明布施滿也。被析身無忿者,明戒忍二也。若時菩薩被析身支心無少忿,析身不報戒滿,心無忿忍滿也。讚歎底沙佛者,此身明精進。若時菩薩勇猛精進,見底沙佛忘下一足,經七日無怠淨心讚佛云云。此精進滿也。次無上菩提者,明定慧也。金剛喻定隣次成佛,名無上也。此定慧波羅蜜多滿也。如是四位者,初是施位,第二無忿位也,第三精進位,第四次無上位。一二又一二者,一者初施位一波羅蜜多也,二者無忿位二波羅蜜多也。又一者精進位波羅蜜多也,又二者無上位二波羅蜜多也。如次對四句是記主言,非俱舍語。
破假一法,開十六門。
內正直是,外邪曲非。
孟浪,莊子釋云:率,略也。文選注云:鄙,野也。南山云:高談虗論,世表有餘;攝心順教,一事不徹。今以行不符其說,非孟浪是何?
說身無常是經,不同凡夫等計以為常。淨名疏語:不說厭離是經,不同二乘是疏。並如初釋者,亦應例云:說身有苦,不同凡夫計之為樂;說身無我,不同凡夫計之為我;說身空寂,不同二乘一向入空。
謂身力雄莊,乃至無能當者。
謂吐下、塗身、灌鼻、熏洗、丸散。又有八,謂治身、治眼、治胎、治小兒,乃至知星辰。
十功德對十地,今七功德知是第七地。
飯,上聲。書注云:以雜草飼牛。
膳應作禪,謂舜禪位與大禹。
或應作單,音丹。
不見言見,不聞言聞,乃至觸言不觸。
二,國名。以二主婬亂,乃變雅樂為婬樂,今之俗樂是也。詩序云: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亦非古樂,今之打水甌者是也。缶,燒土為之,八音中謂上,恐是吹塤耳。
前破見假有信法二行在初果前,若入初果轉二行為信解見得。文中並皆云四悉是惑者,以菩薩出假二乘之空是所破故爾。
奴巧反。
墨則黥額,38劓則削鼻,剕則刖足,宮則男子去其勢,女則幽閑之。大辟死。
春神句芒,夏神祝融又后土,秋神蓐収,冬玄冥。
星名也。其星有六,在北極紫微宮中。
搜要云:不可率爾。
如汙穢陰,凡夫計堅,得觀名瀾;如汙穢骨,得觀名散,不可違。深致者,九想是因緣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九名法界,攝一切法。
作記時,論中集上有苦字,今論中削去也。
扁,婢典切。後語,即春秋後語。史記云:勃海郡鄭人也,姓秦,名越人。
脊骨邊。
扁鵲傳云:雖司命,無可奈何。司命者,主壽命之神也。
女庚,反。
佛經名混沌之名,今借混沌名耳。
失譯人名也。此經又名優婆塞行經。然亦獨此經有孔子名也。至若須彌四域經。并灌頂部經。皆有名驗。大師所指不繆。
識論師計三無二有。
從一須彌至一須彌,喻從空門至無相門,從無相門至無願門。以次文云:欲從菩薩三解脫門,遊於無量佛法。
經有問答,無授記語。
淨名眾中小賢聖皆如,亦應得受記。大品記:三百比丘從是40已後六十一劫當得作佛,皆號大相等。此是記未入餘界者也。
經云:昔於王舍城授聲聞記,今復於舍衛國復授聲聞記,昔於波羅奈授聲聞記,乃至云第二第三授我等聲聞記。文殊語舍利弗言:枯樹生枝不?焦糓更牙不?夫授記法如虗空無色無形,如來以如如性授汝等記不?即如不離等。今詳是授聲聞應佛記,非法性記,況又是斥奪之意耳。
入無餘界,入方便土人也。
求聲聞涅槃者。
論除了。
加了。
老子謬說化胡王成佛,42已自非矣。今云自化佛,更非也。又是一訛說耳。釋迦本出周昭王時,老子出周定王時,相去三百四十五年,又何甞化胡耶?釋迦既非胡人,又不曾為王。有云:老子死,葬在扶風。扶風,秦地也。莊子云:老子死,秦佚入吊,三號而出。史記云:蓬⿱〦糸而行,不知所終。驗非化胡明矣。
章安云:爾雅作蘆菔。郭璞蘿茯,蘆音盧,菔音扶福切。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十一
前二論之未釋。
應作謂。
音朔。
經論生緣,同亦可見。法緣者,經云一切法論四緣空,謂羅漢、支佛、諸佛及菩薩、聖人,皆從空性中生,破我五陰法。一切法即四緣等也。經云不住法相,即論中不住有無法同。
經云:修習慈心,能生無量善根,謂無常、生滅、生滅、四念處、七方便、十二因緣、煖、頂、忍、世第一、見道、修道、正勤、如意、七菩提分、八道、四禪、四無量心,乃至三昧智、他心智、神通智、本際智、聲聞智、緣覺智、菩薩智、佛智。如是等法,慈為根本耶云云?
從,去聲。輔翼侍從者。
呼謂是血寫倒。
佛欲入涅槃,始入拘尸那城,五百力士平治道路,有一大石眾不能舉,佛以足指舉此大石擲置虗空,令諸力士貢高心息。
舍衛城有婆羅門女,唯有一子,遇病命終。女人愁毒入心,狂亂失性,裸形無耻,啼哭失聲:子何處去?我於爾時,起慈悲心。是時,女人見我,便生子想,還得本心矣。
波羅奈城有優婆夷,見一比丘有病,毉須肉藥。時女人割其股肉,因是患瘡。佛起慈悲:是女尋見我持良藥塗其瘡上,還復如本。
疏中不解。今詳不燒薪者,恐是木中具猛火性耳。何以知之?次句云火出薪壞,知不能燒者,是火性也。記云:火然薪壞,語異意同。
經云:異法出生,異法無故,異法滅壞。疏云:異法有故,異法出生。諸法皆為因緣所起,因緣於諸法,名之為異。有異因緣,便有諸法,故云異法有故,異法出生。如葵藿以日為異緣,芭蕉以雷為異緣,眾生以法身慈誓為異緣亦爾。若無佛慈,眾生終不自能覺悟,如磁石吸鐵。
萬派所聚也。故海名朝夕池。又名醎池。
同應作異。疏云:若眾生如不生不滅不得受記,彌勒如亦然。若彌勒如不生不滅得受記者,則二如為異,異則非如。若如無異,記則應同。
文殊欲引尼乾子,亦先學彼法,後導歸佛道。今記文少誤。經云:爾時文殊師利童子及五百化弟子聽次第坐,受用尼乾戒法,威儀殊勝。於彼時時讚說三寶功德,亦復讚歎薩遮功德,令彼諸人心相親附。復於異時知眾44已集,文殊師利便作是言:我等所行呪術經、書毗提遮經,若讀誦時,沙門瞿曇所有功德,有入我等經中來者,是沙門瞿曇有實法功德。何以故?是沙門瞿曇所生成就父母清淨轉輪王種,以百福相莊嚴其身云云。轉正法輪經作轉輪王種耳。
明中道之難,引空假之易。
似多故字。
足,應作是。
周禮:司兵掌五盾。盾者,于櫓之屬,所以扜身蔽目也。
言不常者,一切邪見及四性等,常與無常皆不可得。不生無常,何得有斷?斷無常故,故常本無。餘例耳。
始從破假入空,終至破邊入中,此之竪門並橫者,如一無生門,則三諦皆無生,乃至三諦皆不出。
還以無明、法性相對論滅。若無明滅而生法性者,則無明是自滅,而法性名他也。若無明不滅而生法性名他滅者,以法性生時而無明即滅,名為他滅。
生死始,涅槃終。行則觀成破惑,位則三根出假等。
金剛偈云:遠離取想。論云:不見施物、受者、施者。無著云:不住相想,以心境俱空,則微細相盡袪。
經云:垢淨為二,見垢實性則無淨相,順於滅相,是為入不二法門。
搜要云:行計未窮,故名却入,自未極故。
小乘但有習果而無報果,今云隔世報者,以大則之生變易報。
搜要云:前云識者,是諸心家之識。今云欲等,是識家之諸心。
雖即屬陰,攝陰不盡。
識心是總,欲、瞋、慢是別。
五陰但一色是麤,入中開色為十入半則細;陰中四心則麤,界中開四為六識等則細。
三科皆報,所發者非報。
此通人也。四見地三八人,初應是慧性,二地上上根也,此三根人證空位。
四者,謂九夷、八狄、七戎、六蠻,謂之四海。注云:九夷在東,八狄在北,七戎在西,六蠻在南。夷字從人執弓,狄是犬種,戎人荷戈,蠻亦蟲種,皆無禮教,故以夷狄之字賤之。夷有九者,一玄菟,二樂浪,三高麗,四滿飾,五鳧㬰,六索家,七東屠,八倭人,九天鄙。餘狄戎各有名。
四者謂觚竹、北戶、西王母、日下。注云:觚竹在北,北戶在南,西王母在西,日下在東,皆昏荒之國。次於四極。
語出莊子。彼云:肩吾問於連叔曰:吾聞言於接與,大而無當,往而不反。吾驚怖其言,猶河漢而無極也。大有逕庭,不近人情。注云:上古定切,下透定切。逕庭,激過也。謂言語宏大,不近人情。彼云激過,今云越次,義亦同。
空本一切智耳。搜要記中無種字。
妙樂記云:此三徧攝一切見惑。問:下分有五,本是思惑,何故三分屬見?答:此惿舍中明隨眠煩惱,乃於辨九結中云:見結者,謂三見、二取。三見有十八物,二取亦十八物。見十八者,苦下有身見、邊見,四諦下各有邪見,合成六見。三界各六,故成十八也。取十八者,苦下二取,集、滅各謂見取,道下亦二取,故成六取。三界各六,名十八取。三見是所取、見取,戒取是能取、預流。斷三結者,頌云:攝門根故三。言攝門者,謂身見在苦門,戒禁取在苦道門,疑通四門,斷三結者攝彼三門。言攝根者,謂邊見45依身,見取46依戒,邪見依疑,故斷三結攝彼三根。若據此文釋五下分,酌然三結屬見明矣。若大師判為思惑者,通總而舉之耳,而別取貪、瞋二分攝欲界思也。
緣無明,緣法性,真緣為所,以所顯能。
此是通結也。若觀則能觀諦緣度之心,若境則所觀諦緣度之法,恐行人於通起塞,故須撿校體法,觀亦爾,故云下去。若例上三諦之言,觀則三諦之心,境則三諦之法,亦爾。
萬億下必闕眾生字。
唯識云:三人永不發心。
上應作至。
寄犯國法者,喻之。
搜要云:前破遍文,48已成一心。此中亦應只存一心,亦以次第成前次第,自以一心成前一心云云。意云:前破徧義,便是一心。此中只應存於一心,不須云破徧也。以文次第故,節節如是耳。
前三破徧,為成一心破徧。
却指前文,以諦緣度橫入空假中,故使三橫織竪成竪。
有師謂止觀大意一章并章安釋十二部經觀心一句是頓頓,其論十乘漸頓,故義例敘他。問云:圓頓止觀是何頓?答:是漸頓。何以得知?如第一卷以三喻喻止觀,以通者騰空喻於圓頓,至識通塞中破於神通,神通被破,故非圓頓。
三種止觀,本傳之南嶽。
經中本喻人身難得,如瓜上土耳。
現前是三昧成就。
準餘處釋趣義,此中文略,應云:一切法趣念處,是趣不過。念處尚不可得,何況有趣非趣?釋成三諦者,一切法是能趣,念處是所趣。有能所是俗,念處不可得是真。非趣非不趣,是中。
文句釋種三道,是三德種,此性種也。低頭舉手等,是類種相體性,即十如中前之三如是,是三德之異名。
甞撿經非誤。
經中佛言:凡言住者名為色法,從因緣生故名為住,因緣無處名無住住。如來51已斷一切色縛,云何當言願如來住。
前論云:轉色成法身,法身常、樂。轉想、行成般若,般若即淨。轉受、識成解脫,解脫則我。○又依念處,轉識成常,轉受成樂,轉想、行成我,轉色成淨也。
止觀輔行傳弘決助覽卷第三
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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