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名經集解關中疏卷下
〔題解〕
《淨名經集解關中疏》,又名《淨名經關中疏》、《淨名集解關中疏》、《關中集解》、《淨名經疏》。佛教經典註疏。由唐朝資聖寺沙門道液撰集而成。流通中分為二卷本或四卷本。
該疏在敦煌遺書中保存多號,已為人知的均為二卷本,早為研究者注意,並被錄文收入《大正藏》第85卷。只是《大正藏》所收該疏文字從第五品後半部分到第七品前半部分,脫漏一萬多字。現重予整理,上卷之整理本已刊在《藏外佛教文獻》第二輯中,本輯刊出的是下卷之整理本。該疏的內容簡介、研究價值、流傳概況等詳見《藏外佛教文獻》第二輯《淨名經集解關中疏》題解。該疏下卷之整理本之底、校本情況如下:
底本:北新0293號,首尾全。
校本:甲本:斯6870號,首全尾殘;
乙本:斯6418號,首尾全;
丙本:北新1274+北新1143號;此二號可綴接,原本同卷,首殘尾全;
丁本:北新0292號,首殘尾全。
其中乙本錯訛過多,為避免校記繁雜,故僅於必要時出校。其它諸本則仍遵循本書的原則,逢異必出。此外,「惠」、「慧」,「辨」、「辯」,「或」、「惑」,「得」、「德」,「牙」、「芽」,「耶」、「邪」,「道」、「導」等,已在上卷出過通註,下卷不再出註。另「華」同「花」,「嘿」同「默」時,均錄為正字,不出校記。錄校時,部分參用了《大正藏》本僧肇《註維摩詰經》中的文字,具體情況一概隨文說明。
〔錄文〕
淨名經集解關中疏卷下
文殊師利品第五
爾時佛告文殊師利: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此品受命。文二:一命,二恭命。此初,命也。肇曰:文殊師利,秦言「妙德」。經云:曾已成佛,名曰龍種尊。
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彼上人者,難為酬對。
此二,恭命。文五5:一恭命問疾,二大眾侍從,三賓主往復,四宣旨問疾,五時眾得益。初中文三:初6總自謙,二陳彼勝德,三恭旨往問。此初也。什曰:言乃超7出我上,豈直諸賢!此蓋深往者之情耳,豈其實哉!肇曰:三萬二千何必不任,文殊師8利何必9獨最。意謂至人變謀無方,隱顯殊迹,故迭為修短10應物之情事,孰敢定其優劣、辯其得失乎?文殊將適群心而11奉使命,故先歎淨名之德,以生眾會難遭之想也。其人道尊,難為酬對,當承佛聖旨,行問疾耳。
深達實相,善說法要。
二,陳彼勝德。文三:一、二智深廣,二、因果德滿,三、二利功圓。此初,深達歎實,辯才歎權。此初也,內能深達實理,外能談法要旨。肇曰:實相難測而能深達,善以約言而舉多義,美其善得說法要趣也。
辯才無滯,智慧無礙。
此歎權智,亦內慧外辯也。肇曰:詞辯圓應而無滯,智慧周通而無礙也。
一切菩薩法式12悉知,諸佛秘藏無不得入。
降伏眾魔,遊戲15神通。
其慧方便皆已得度。
此自利得度。肇曰:窮智用,盡權道,故稱度。
雖然,當承佛聖旨,詣彼問疾。
於是眾中諸菩薩、大弟子、釋、梵四天王等咸作是念:今二大士文殊師利、維摩詰共談,必說妙法。即時八千菩薩、五百聲聞、百千天人皆欲隨從。
於是文殊師利與諸菩薩、大弟子及諸天22人恭敬圍繞,入毗耶離大城。
爾時長者維摩詰心念:今文殊師利與大眾俱來。即以神力空其室內,除去所有,及諸侍者,唯置一床,以疾而臥。
此下三,明賓主往復也。文四:一空室現相,二見相知表,三稱歎善25來,四述其所歎。此初,淨名現相也。此經宗明淨土悲化,故現三相:一室空,表文殊入室,顯淨穢同為法性之土;二除侍,表愛見眾生,同歸法身無相;三一床現疾26,表大悲現化。故下文云:雖知諸佛國,及與27眾生空,而常修淨土,教化於群生。釋曰:國土空即室空表之,眾生空即除侍表之,淨土化生即現疾表之。肇曰:現疾之興,事在今也。空室去侍以生言端,事證於後。
文殊師利既入其舍,見其室空無諸所有,獨寢一床。
此二,見相,知有表也。生曰:見之者,得其旨28也。
時維摩詰言:善來,文殊師利!不來相而來,不見相而見。
此三,稱歎。什曰:贊言善者,欲明賓來得會,主亦虛受也。又相見者,發彼菴園,故來;睹斯現疾,故見。今法身29大士30不然也31,故善32。肇曰:將明法身大士33舉動進止不違實相。實相不來以之而來,實相無見以之相34見。不來而能來,不見而能35見。法身若此,何善如之。
文殊師利言:如是,居士!若來已更不來,若去已更不去。
所以者何?來者無所從來,去者無所至。所可見者更不可見。
且置是事。
此下四,正宣旨問疾。先宣佛旨,後宣40己情。初止傍論,次宣旨也。肇曰:雖貪微言而使命未宣,故且止其論而問疾也。
居士!是疾寧可忍不?療治有損?不至增乎?世尊慇勤致問無量。
此下正宣佛旨三句:可忍否?有損否?不增否41?如下答。疾既緣彼非我,問旨亦彼損於我為痊耳。
居士,是疾何所因起?其生久如?當云何滅?
此下二,宣己情,問也。文二:先問能化權疾,後問所化實疾。前中復三:一問現疾42因起,二問室空無侍,三窮疾本相。初有問答,此問也。肇曰:使命既宣,故復問疾之所由生也。疾因何而起?起來久近?云何而得滅乎?
此二,答。先雙答後二問,後卻答初問。前文有三:法、喻、合也。法有標釋。肇曰:答久近也45。菩薩何疾?悲彼而生疾46耳。群生之疾,癡、愛為本;菩薩之疾,大悲為源。夫高由下起,是因非生。所以悲疾之興,出乎癡、愛,而癡、愛無緒,莫識其源。吾疾久近,與之同根。此47明悲之始,不必48就己為言也。道融曰:眾生癡故有愛,愛故受身,受49身則病50。以彼病故,則我病51生矣。毗摩為物來久,故知悲不近也。彼病滅則我病滅52,明起病不齊限眾生也。新學菩薩未能久處生死53,為一切起病,故明大士曠懷處疾。推其前際,以發心為始;尋其後際,則與群生俱滅。新學聞之,局心自54曠,故但說病55生滅,即大悲自顯也。
所以者何?菩薩為眾生故入生死,有生死則有病。若眾生得離病者,則菩薩無復病。
譬如長者唯有一子,其子得病,父母亦病。若子病癒61,父母亦愈。
此二,喻也62。
菩薩如是,於諸眾生,愛之若子。眾生病則菩薩病。眾生病癒,菩薩亦愈。
此三,合也。並在文可見。
又言:是疾何所因起?菩薩疾者,以大悲起。
二,卻答初問。肇曰:菩薩之疾,以大悲為根,因之而起。答初問也。
文殊師利言:居士!此室何以空63無侍者?
此下問室空64無侍。有身必藉資生,有疾理宜侍奉,何以俱亡?此先問也。
維摩詰言:諸佛國土亦復皆空。
此先答室空也。眾生迷則三界妄起,諸佛悟則淨國性空。下文云:諸佛國土皆如虛空。淨土,經之本宗,故示室空以明之。
又問:以何為空?
肇曰:室以無物為空,佛土以何為空?將辯畢竟空義。
答曰:以空空。
肇曰:夫有由心生,心因有起。是非之域,妄想所存。故以空智而空於有者,即有而自空矣。豈假屏除65然後為空乎?生曰:上空慧空,下空理空。
又問:空何用空?
生曰:若理果是空,何用空慧然後空?肇曰:上空法空,下空66智空也。諸法本性自空,何假智空然後空耶?
答曰:以無分別空故空。
肇曰:智之生也,起於分別。而諸法無相,故智無分別。智無分別,即智空也。諸法無相,即法空也。以智不分別於法,即知法空也。豈別有智空,假之以空法乎67?
又問:空可分別耶?
肇曰:問智空、法空可分別耶?
答曰:分別亦空。
肇曰:向之言者,分別於無分別耳。若68能無心分別而分別於無分別者,雖復終日分別而未嘗分別。
又問:空當於何求?
肇曰:上因正69智明空。恐惑者將謂空義在正不在邪,故問空義之所在,以明邪正之不殊也。
答曰:當於六十二見70中求。
肇曰:夫邪因正生71,正因邪起。本其為性,性無有二。故欲求正智之空者,當於邪見求也。
又問:六十二見當於何求?
生曰:復於何求,得其然耶?
答曰:當於諸72佛解脫中求。
又問:諸佛解脫當於何求?
生曰:復於何求?
答曰:當於一切眾生心行中求。
又,仁所問何無侍者,
此二,答無侍。先牒問也。
一切眾魔及諸外道皆吾侍也。
此二,答。先標人也。肇曰:世之侍者,唯恭己、順命、給侍所須,謂之侍者。菩薩侍者78,以慢己、違命、違道者,同其大乖79,和以冥順,侍養法身,謂之侍者。所以眾魔、異學為給侍之先也。天台云:魔著愛80惑也,外道執見惑也。禪定伏愛,智慧破見。既愛、見順真,法身侍也。
所以者何?眾魔者樂生死,菩薩於生死而不捨。外道者樂諸見,菩薩於諸見而不動81。
此下釋也。什曰:言不見其有異相也。肇曰:魔樂著五欲,不求出世,故繫以生死。異學雖求出世,而執著己道,故繫以邪見。大士觀生死同涅槃,故82不捨;觀邪見同正見,故能不動。不動、不捨,故能即之為侍者。
文殊師利言:居士!是疾為何等相?
此下三,約法身問疾83相也。所以重有此問者,融云:有二門84入佛法,一大悲,二智慧。階淺至深,弘之有漸,故先說大悲,後說實相也。文中問答三重,此初也。肇曰:既知病起之所由,復問由生之疾相也。四百四病,各有異相,大悲之疾,以何為相乎?將明無相。大悲應物生病者,雖終日現疾,終日無相。
維摩詰言:我病無形不可見。
肇曰:大悲無緣,無緣則無相。以此生疾,疾亦無相。故曰「我病無形不可見」也85。
又問:此86病身合耶,心合耶?
答曰:非90身合,身相離故;亦非心合,心如幻故。
肇曰:身相離則非身,心如幻則非心。身心既無,病與誰合?無合91故無病,無病故不可見。
又問:地大、水大、火大、風大、於此四大,何大92之病?
三,約四大問也。肇曰:身之生也,四大所成。上總推身,今別推四大,曲尋其本。
答曰:是病非地大,亦不離地大。水、火、風大,亦復如是。而眾生病從四大起,以其有病,是故我病。
爾時文殊師利問維摩詰言:菩薩應99云何慰喻有疾菩薩?
此二,問100所化實疾。文二:前問慰喻,後問調伏。所以有此二問者,肇曰:外有善喻,內有善調,則能彌歷生死,與群生同疾。叡曰:凡夫之病,為憂苦所惱。不安所病101則生愁憂,為病所逼102則生苦惱。憂心外睮,須聞法以自慰;苦心內切,宜觀空以自調。肇曰:慰喻有疾應自文殊,而逆問淨名者,以同集諸人注心有在。又,取證於疾者,乃所以審慰喻之會也。此將明大乘無證之道,以慰始習現疾菩薩,故生此問也。
此二,答。文四:初約理喻,二約起105大悲喻,三約求106大果喻,四結成。初,列無常等四也。肇曰:慰喻之法,應為病107者說身無常,去其貪著;不應說厭離,令取證也。不觀無常不厭離者,凡夫也。觀無常108而厭離者,二乘也。觀無常不厭離者,菩薩也。是以應慰109喻初學,令安心處疾以濟群生,不厭生死,不樂110涅槃。此大士慰喻之法也。說身有苦等者,肇曰:雖見苦而不樂涅槃之樂;雖知無我,不以眾生空故闕於教導;雖見身空而不111取涅槃畢竟之道。故能安住生死,與眾生同疾。是以慰喻之家宜說其所應行;所不應行,不宜說也。
說悔先罪,而112不說入於過去。
以己之疾,愍於彼病。
此二,推己興悲以自喻。生曰:我有智慧猶以疾苦,況乃不達者乎?推己愍彼,是兼濟之懷,豈得自畏死也。
當識宿世無數劫苦,當念饒益一切眾生。
此三,追往念益以自喻也。肇曰:當尋宿世,更苦無量。今苦116須臾,何足致憂?但當力疾救彼苦耳。生曰:念欲饒益一切眾生者,方入生死,不得有畏也。
憶所修福,念於淨命。
此三,約求大果117喻也。文三。此118初,恃119福以求大果,勿邪命而苟存120。肇曰:恐新學菩薩為疾所亂,故121勸憶122所修福,悅123其情也。生曰:若有福124者,所生必勝,有何125畏哉!
勿生憂惱,常起精進。
當作醫王,療治眾病。
此三,勸求大果以廣濟也。肇曰:當為大法醫王,療治群生之疾。自疾何足憂乎?
菩薩應如是慰喻有疾菩薩,令128其歡喜。
文殊師利言:居士!有疾菩薩云何調伏其心?
此二,問內調法也。五陰患身,但可暫慰;究竟常樂,須住法身。故次勸修無相觀以內調也。肇曰:上問慰喻132之宜,今問調心之法。外有善喻,內有善調,則能彌歷生死與群生同疾,辛酸備經而不以為苦。此即133淨名居疾之所由也。將示初學處疾之道,故生斯問。
此二,答也。文三:初明般若正智觀空,次明漚和大悲涉有,三明雙亡137空有,寂照138平等。初文復三:一明我空,二明法空,三明空空。初中又三:一推病虛實,二知由著我,三除我歸真。初推病中二:初推因妄生,二悟果假合。此初也。肇曰:處疾之法,要先知病本。病之生也,皆由前世妄139想顛倒。妄140想顛倒,故煩惱以生141。煩惱既生,不得無身。既有身也,不得無患。逆尋其本,虛妄不實。本既不實,誰受病者?此明始行者初習無我觀也。
所以者何?四大合故,假名為身。四大無主,身亦無我。
又此病起,皆由著我。是故於我不應生著。
二,推知所由,由著我也。
既知病本,即除我想及眾生想。
三,正破我144也。肇曰:病本即上妄想也。因妄想故,見我及眾生。若悟妄想之顛倒,則無我、無眾生也。
當起法想。
應作是念:但以眾法合成此身。起唯法起,滅唯法滅。
此二,分別唯法無我。文二:初約因果起滅推,二約諸法互不相知推。此初也。肇曰:五陰諸法,假會成身。起唯諸法共起,滅唯諸法共滅。無別有真宰主其起滅者也。既除我想,唯見緣起諸法,故名法想。
又此法者,各不相知。起時不言我起,滅時不言147我滅。
此二,推諸法互不相知也。肇曰:萬物紛紜,聚散誰為?緣合則起,緣散則離。聚散無先期,故法法148不相知也。
彼有疾菩薩為滅法149想,當作是念:此法想者,亦是顛倒。顛倒者,即是大患,我應離之。
此三,滅除法想也。文二:初念離,二釋。此初也。肇曰:法想雖除我,於真猶為倒,未免於患,故應離之也150。
云何為離我、離我所?
此下五重151展轉推尋,明法無性。何者?因我、我所,執法二相。因二相152故,內外分別。因分別故,執153生死涅槃不等。以不等故,不知諸法但有假名,法無定性154。若悟法本無性,則一切皆如。此推我、我155所也。肇曰:我為萬物主,萬物為我所。若離我、我所,則無法不離。
云何離我、我所?謂離二法。
此二,推諸法因待,故有二相,非真二也。
云何離二法?謂不念內外諸法,行於平等。
此推內外分別。妄心取相156,故分別內外;悟法平等,故自然不念。
云何平等?謂我等涅槃等。所以者何?我及涅槃,此二皆空。
以何故空?但以名字故空。如此二法無決定性。
五,推諸法如幻,但有假名,無決定性。肇曰:因背159涅槃,故名吾我。以捨吾我,故名涅槃。二法相假,故有名生。本其自性,性無決定。故二俱空也。
得是平等,無有餘病,唯有空病,空病亦空。
是有疾菩薩以無所受而受諸受。
此二,「是有163疾」下明大悲涉有觀。若悟空而亡悲,大士之患也。故次勸也。文164五:初標勸165,二示過,三勸起大悲,四明化心,五166結勸。此初也。什曰:受,謂苦、樂、捨三受也。若能解受無受,則能為物受生而忍受三受也。復次,行於非道,通達佛道,即三界、二乘利物化生,皆無受之受也。
未具佛法,亦不滅受167而取證也。
此二,示小過。未具大悲弘願,不應自取證也。肇曰:善自調者,處有不染有,在空不染空。以心無受,故無所不受。佛法未具,眾生未度,不獨滅三受而取證也。
設身有苦,當168念惡趣眾生,起大悲心。
我既調伏,亦當調伏一切眾生。
二171,明弘願大悲。肇曰:要與群生同其苦樂。
但除其病而不除法,
三,明除其執病,不除假名化法。肇曰:諸法緣生,聚散非己。會而有形,散而無像。法自然耳,於我何患?患之生172者,由我妄想,於法自為患耳。
為斷病本而教導之。
四,明化心。文三:初標化心,二推尋病本,三為斷除。此初也。
何謂病本?謂有攀緣。從有攀緣,則為病本。
二,尋病本。此173先推能緣也。肇曰:攀緣謂妄想微動,攀諸法也。妄想既緣,則美惡已分174;美惡既175分,則愛憎並熾。所以眾結煩於內,萬病生於外。自茲已往,所176歷不能記。本其所由,微想而已。故曰攀緣為本。
二,推所緣,謂三界妄有。肇曰:明攀緣之境也。三界外法,無漏無為。其法無相,非是妄想所能攀緣。能攀緣者,三界而已耳。
云何斷攀緣?以無所得。若無所得,則無攀緣。
何謂無所得?謂離179二見。何謂二見?謂內見外見。是無所得。
二,釋妄見。肇曰:內有妄想,外有諸法。此二虛假,終已無得。
五,結勸。文二:初結勸,後喻勸。肇曰:若能善調其心,不懷異想,而永處生死,斷彼苦者,是菩薩菩提之道。若不能爾182,其所修行,內未足為有慧,外未足為有利也。
譬如勝怨,乃可為勇。如是兼除老病死者,菩薩之謂也。
此二,喻勸也。文有喻183、有合也,可見。生曰:菩薩念眾生如親無異也,若不除其老病死怨,便是己怨亦不除矣。
彼有疾菩薩應復作是念:如我此184病非真非有,眾生病亦非真非有。
此三,「彼有疾」下,雙亡空有,寂照平等,中道觀也。文二:初明觀體,二明妙用。前中復二:先正明觀,後揀非。此185初也。真者,真空也;有者,俗有也。前空觀偏真,次大悲涉有。今此中道觀非空,故智無所證;非有,故悲無所緣。悲無緣故,雖涉有而不有;智無證故,雖觀空而不住。故能寂照平等,悲智雙運。道之極186也,其在於茲。又,悟、不悟殊,有眾生、菩薩之異187。體真會極188,而法性無二。生曰:如我此病非真非有者,言己已悟也。眾生病非真非有者,云彼不悟也。是欲教之,令知此法也。
作是觀時,於諸眾生若起愛見大悲,即應捨離。
此二,揀非。文三:初約愛見揀,次約禪定揀,後約二智揀。雖眾生病非真非有,法性一如,而凡夫愛見所迷,二乘定慧未均189,菩薩二智不等。此三皆迷法性190,故須揀也。初文四:初標愛見非,二釋是非,三引佛語證,四結勸。此初也。肇曰:善自調者,應先觀己病及眾生病,因緣所成,虛假無實,宜以此心而起悲也。若此觀未純,見眾生愛之而起悲者,名愛見悲也。此191悲雖善而雜192以愛193見,有心之境,未免194於累,故應捨之。
所以者何?菩薩斷除客塵煩惱而起大悲。愛見悲者,則於生死有疲厭心。
若能離此,無有疲厭,在在所生,不為愛見之所覆也。所生無縛,能為眾生說法解縛。
此下顯得。肇曰:夫有所見,必有所滯;有所愛,必有所憎197。此有極之道,安能致無198極之用?若能199離此,則法身化生無在無200不在,生死無窮,不覺為遠,何有愛見之覆,疲厭之勞?愛見既除,法身既立,則所生無縛,亦能201解彼縛也。
如佛所說,若自有縛能解彼縛,無有是處;若自無縛能解彼縛,斯有是處。
此三,引佛語證。
是故菩薩不應起縛。
此四,結勸。並可見。
何謂縛?何謂解?貪著禪味是菩薩縛,以方便生是菩薩解。
此二,「何謂」下,約禪定揀非。肇曰:上界受生,二乘取證,皆由著禪味,所以為縛。既離生死,方便為物而受202生者,彼我無縛,所以為解。
又,無方便慧縛,有方便慧203解;無慧方便縛,有慧方便解。
此三,約二智揀。文二:初204就無相觀揀,二約無常觀揀。初文又三:初標章,二釋,三總結。此初,標四章也。肇曰:巧積眾德,謂之方便;直205達法相,謂之慧。二行俱備,然後為解耳。又解,方便無慧,愛見行也;慧無方便,二乘智也。有慧方便,無緣悲也;有方便慧,寂照智也。
何謂無方便慧縛?謂菩薩以愛見心莊嚴佛土,成就眾生,於空、無相、無作法中而自調伏,是名無方便慧縛。
何謂有方便慧解?謂不以愛見心莊嚴佛土,成就眾生,於空、無相、無作法中,以自調伏而208不疲厭,是名有方便慧解。
何謂無慧方便縛?謂菩薩住貪欲、瞋恚、邪見等諸煩惱而殖眾德本,是名無慧方便縛。
第三章。肇曰:不修空慧,以除煩惱,是名211無慧也。而勤積德,有方便也。
何謂有慧方便解?謂離212貪慾、瞋恚、邪見等諸煩惱,而殖眾德本,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有慧方便解。
第四章也。肇曰:上有方便慧解,今有慧方便解213,致解雖同,而行有前後。始行者,自有先以方便積德然後修慧者,亦有先修空慧而後積德者,各隨所宜,其214解不殊也。離215煩惱,三空自調之所能。積德向菩提,即嚴土216化人之流也。前後異說,互217盡其美耳。
此三,結也。
此二,約無常觀揀。文二。此初,就無常等四揀也。肇曰:大乘四非常觀,即平等真觀,故名為慧。以平等心而處世不惓,故名方便。慰喻之說,即其事也。
又復觀身,身不離病,病不離身,是病是身,非新非故,是名為慧。設身有疾220而不永滅,是名方便。
肇曰:新故之名,出於先後。然離身無病,離病無身,眾緣所成,誰後誰先?既無先後,則無221新故。新故既無,即入實相,故名慧也。既有此慧,而與彼同病,不取涅槃,謂之方便。自調初說,即222其事也。又解,此二章或223就初修大士觀無常理,身有實疾不捨悲願,明二智也。
文殊師利!有疾菩薩應如是調伏其心,不住其中,亦復不住不調伏心。
此二,結觀成妙用。文二:一結前觀成,二廣明妙用也224。初中又三。此初,結觀成也。肇曰:大乘之行,無言無相;而調伏之言,以形於前文。今將明言外之旨,故二俱不住;二俱不住,即寄言之本意;寄言之本意,即調伏之至也。
在於生死,不231為污行,住於涅槃,不永滅度,是菩薩行。
非凡夫行,非賢聖行,是菩薩行。
什曰:謂行三脫而不證也。
非垢行,非淨行,是菩薩行。
肇曰:不可得而名者也。
雖過魔行而234現降眾魔,是菩薩行。
肇曰:不可得而有,不可得而無者,其唯大乘行乎!何則?欲言其有,無相無名;欲言其無,萬德斯行。萬德斯行,故雖無而有;無相無名,故雖有而無。然則言有不乖無,言無不乖有。是以此章或說有行235,或說無行。有無雖殊,其致不異也。魔行,四魔行也。久236以超度而現降魔者,示有所過237耳。
求一切智,無非時求,是菩薩行。
肇曰:一切智未成,而中道求證,名非時求也。
雖觀諸法不生不238滅,而不入正位,是菩薩行。
肇曰:正位,取證之位也。三乘同觀無生,慧力弱者,不能自出;慧力強者,超而不證。
雖觀十二緣起而入諸邪見239,是菩薩行。
肇曰:觀緣起,斷邪見之道也。而能反240同邪見者,豈二乘之能也?
雖攝一切眾生而不愛著,是菩薩行。
肇曰:四攝攝彼,慈慧之極,視彼猶己,而能無著。
雖樂241遠離而不依身心盡,是菩薩行。
肇曰:小離離憒鬧,大離242身心盡。菩薩雖樂大離而不依恃也。
雖行三界而不壞243法性,是菩薩行。
什曰:現生三界,處而不惑也。肇曰:三界即法性,處之何所壞244也。
雖行於空而殖眾德245本,是菩薩行。
肇曰:行空欲以除有,而方殖有德。
雖行無相而度眾生,是菩薩行。
肇曰:行246無相,欲除取眾生相,方度眾生。
雖行無作而現受身,是菩薩行。
肇曰:行無作,欲不造生死而方現受身也。
雖行無起而起247一切善行,是菩薩行。
肇曰:行無起,欲滅諸起心,而方起善行。
什曰:六度自行法。自行250既251足,然後化人,化人乃知252眾生心。肇曰:六度無相行。無相則無知,而方遍知眾生心行也。叡曰:別說六度,則各253自有對。但以總故,獨明第六。第六般若,心相寂滅而遍緣,所以為妙。六通亦然。
雖行六通而不盡漏,是菩薩行254。
肇曰:雖具六通而不為漏盡之行也。何者?菩薩觀漏255即是無漏,故能永處生死,與之同漏,豈以漏盡而自異於漏乎?
雖行四無量心而不貪著生於梵世,是菩薩行。雖行禪定解脫三昧而不隨禪生,是菩薩行。
雖行四念處而不永離身、受、心、法,是菩薩行。
肇曰:小乘觀身、受、心、法,離而取證。菩薩雖觀此四,不永離而取證也。
雖行四260正勤而不捨身心精進,是菩薩行。
雖行四如意足而得自在神通,是菩薩行。
肇曰:雖同小乘行如意足,而久得大乘自在神通之用263也。
雖行五根而分別眾生諸根利鈍,是菩薩行。
雖行五力而樂求佛十力,是菩薩行。雖行七覺分而266分別佛之智慧,是菩薩行。雖行八正道而樂行無量佛道,是菩薩行。
雖行止觀助269道之法而不畢竟墮於寂滅,是菩薩行。
雖行諸法不生不滅而以相好莊嚴其身,是菩薩行272。
雖現聲聞、辟支佛威儀而不捨佛法,是菩薩行。
肇曰276:雖現行小乘威儀,而不捨大乘之法。
雖隨諸法究竟淨相而隨所應為現其身,是菩薩行。
雖觀諸佛國土永寂如279空而現種種清淨佛土,是菩薩行。
肇曰:空本無現,而為彼現。
雖得佛道,轉於法輪,入於涅槃,而不捨於菩薩之道,是菩薩行。
肇曰:雖現成佛,轉法輪,入涅槃,而不永滅,還入生死,修菩薩法。如上所列,豈二乘之所能乎?獨菩薩行耳。
說是語時,文殊師利所將大眾,其中八千天子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此五,明時眾得益。
不思議品第六
此下五品經文廣明權實二疾。此品明權,下四品明實。上明菩薩非疾現疾,大悲為物;惑者尚疑,故此廣現神通,明無疾也。然理絕名相,一經280盡不思議281也。此品廣假事顯理,故獨標名也。
品文分六:一、身子念床,二、淨名借座,三、廣明神用,四、迦葉歎伏,五、時眾得益,六、淨名述成。前文分五:一、念,二、問,三、答,四、訶,五、得益。此初,念也。叡曰:雖復寄迹郢匠,以生無求之談。然於眾中生念者,將以小乘結業之身未免近累,心雖無勞而形有疲倦,己居僧之首識,思其座所以285生念。念食亦然。
舍利弗言:我為法來,非為床座。
三,答也。淨名為眾290稱揚入室者皆一心求法。取著心切,與道彌乖,故此廣明無求方得道眼之淨。
維摩詰言: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貪軀命,何況床座。
夫求法者,非有295色、受、想、行、識之求,非有界、入之求,非有欲、色、無色之求。
此二,訶法執也。佛為296二乘假說陰界以破我人。我人既亡,陰界如幻。小乘不達,執有實法計為宗旨,疑謗大乘,為患不輕,故此訶也。三界亦眾生妄報,非實理有之。名數並如常。
唯,舍利弗!法名寂滅,若行生滅,是求生滅,非求302法也。法名無染,若染於法乃至涅槃,是則染著,非求法也。法無行處,若行於法,是則行處,非求法也。法無取捨,若取捨法,是則取捨,非求法也。法無處所,若著處所,是則著處,非求法也。法名無相,若隨相識,是則求303相,非求法也。法不可住,若住於法304,是則住法,非求法也。法不可見聞覺知,若行見聞覺知,是則見聞覺知,非求法也。法名無為,若行有為,是求有為,非求法也。
是故,舍利弗!若求法者,於一切法應無所求。
此四,結真求也。肇曰:法相如此,豈可求乎?若欲求者,其唯無求耳。
說是語時,五百天子於諸法中得法眼淨。
此五,明絕求所以悟道也。
爾時長者維摩詰問文殊師利:仁者遊於無量千萬億307阿僧祇國,何等佛土有好上妙功德成就師子之座?
此下明淨名借座。若訶而不借,何以顯不思議之神力?神力若此,病豈實哉!文六:一問座,二答處308,三借座,四遣座,五眾見六坐座309。此初也。肇曰:文殊310大士遊化無疆,必見諸國殊妙之座。淨名欲生時會敬信之情,故問而後取。
文殊師利言:居士!東方度三十六恆河沙國,有世界名須彌相,其佛號須彌燈王,今現在。彼佛身長八萬四千由旬,其師子座高八萬四千由旬,嚴飾第一。
於是長者維摩詰現神通力。
三,淨名神力請座也。
即時彼佛遣三萬二千師子之座,高廣嚴淨,來入維摩詰室。
此五,眾見小容315大也。
此六,坐座319。文三:初命坐,及自現身坐也。
其得神通菩薩即自變形為四萬二千由旬,坐師子座320。
此二,得神通坐座。
諸新發意菩薩及大弟子皆不能昇。
此三,無力不昇321。文五。此初,無力不昇也。
爾時維摩詰語舍利弗就師子座。
二,淨名命也。
舍利弗言:此座高322廣,吾不能昇。
維摩詰言:唯,舍利弗!為須彌燈王如來作禮,乃可得坐。
此四,勸禮也。
於是新發意菩薩及大弟子即為須彌燈王如來作禮,便得坐師子座。
此五,禮已便坐也。天台曰:表迴心向大,方得昇也。
此三,因歎327廣明不思議解脫也。文二:初歎問,後維摩詰廣答。此初,身子欲明己證不真,故歎問也。
維摩詰言:唯,舍利弗!諸佛菩薩有解脫名不可328思議。
此二,廣明不思議解脫力用。文三:初明理妙,二明智證,三明理智合故有不思議廣大之用。此初也。言諸佛菩薩者,非二乘所證之解脫,蓋是婬怒癡性即是解脫,縛脫不二之解脫也。肇曰:夫有不思議之迹顯於外,必有不思議之德著於內。覆尋329其本,權智而已乎。何則?智無330幽而不燭,權無德而不修。無幽不燭,故理無不極;無德不修,故功無不就。功就在乎不就,故一以成之;理極存乎不極,故虛以通之。所以智周萬物而無照,權積眾德而無功,冥寞無為而無所不為,此不思議之極也。鉅細相容,殊形並應,此蓋耳目之粗迹,詎足以言乎?然因末以示本,託粗以表微,故因借座略顯其事耳。
若菩薩住是解脫者,
以須彌之高廣,內芥子中331無所增減。須彌山王本相如故,而四天王忉332利諸天不覺不知己之所入。唯應度者,乃見須彌入芥子中。是名不可333思議解脫法門。又以四大海水入334一毛孔,不嬈魚鱉黿鼉水性之屬,而彼335大海本相如故,諸龍鬼336神阿修羅等不覺不知己之所入。於此眾生亦無所嬈。又,舍利弗!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斷取三千大千世界,如陶家輪著右掌中,擲過恆河沙世界之外,其中眾生不覺不知己之所往337,又復還置本338處,都不使人有往339來想,而此世界本相如故。又,舍利弗!或有眾生樂久住世而可度者,菩薩即演七日以為一劫,令彼眾生謂之一劫。或有眾生不340樂久住而可度者,菩薩即促一劫以為七日,令彼眾生謂之七日。又,舍利弗!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以一切佛土嚴飾之事集在一國,示於眾生。又,菩薩以一佛土341眾生置之右掌,飛到十方,遍示一切而不動本342處。又,舍利弗!十方眾生供養諸佛之具,菩薩於一毛孔皆令得見。又,十方國土所有日月星宿於一毛孔普343使見之。又,舍利弗!十方世界所有諸風,菩薩悉能吸著口344中而身無損,外諸樹木亦不345摧折。又,十方世界劫盡燒時,以一346切火內於腹中,火事如故而不為害。又,於下方過恆河沙347等諸佛世界,取一佛土舉著上方過348恆河沙無數世界,如持針鋒,舉一棗葉,而無所嬈。又,舍利弗!住不可349思議解脫菩薩能以神通現作佛身:或現辟支佛身,或現聲聞身,或現帝釋身,或現梵王身,或現世主身,或現轉輪王身。又,十方世界350所有眾聲,上中下音皆能變之,令作佛聲,演出無常、苦、空、無我之音,及十方諸佛所說種種之法,皆於其中普351令得聞。舍利弗!我今略說菩薩不可352思議解脫之力。若廣說者,窮劫不盡。
此三,明智與理合有大353用。理既大小不二,外用亦能須彌入芥子中354。延促彼此,高下往來,例皆355然也。妙用無窮,略出十五事以示物耳。叡曰:此所辯於神通也。不思議即是神通,有神通非不思議。何者?若減356須彌而入芥子,增芥子而受須彌,是神通二乘亦有,非不思議。故此中言大小相容而無所增減,遍至十方而不動本357處。據358事而觀,淵不可測359,故曰不思議也360。
智者聞是,其誰不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二,歎智發心也。
我等何為永絕其根?於此大乘已如敗種。一切聲聞聞是不可366思議解脫法門,皆應號泣,聲振三千大千世界。
此三,自念絕分,故應號泣367。
一切菩薩應大欣慶,頂受此法。
此四,思彼堪受也。肇曰:迦葉將明大小之殊,抑揚時聽,故非分者宜致望絕之泣,已分者宜懷368頂受之歡也。
若有菩薩信解不可369思議解脫法門者,一切魔眾無如之何。
五,勸370信。肇曰:但能信解,魔不能嬈,而況行應者乎!
大迦葉說是語時,三萬二千天子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此五,明睹斯神力,發大心也。
爾時維摩詰語371大迦葉:仁者!十方無量阿僧祇世界中作魔王者,多是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以方便力教化眾生,現作魔王。
此372六,淨名述成。文四:初正述,二釋所以,三舉喻,四結成。初舉二緣,此初,作魔王。肇曰:因迦葉云信解不可373思議者374,魔不能嬈,而十方亦有信解菩薩為魔所嬈者,將明375不思議大士所為自在,欲進始學,故現為魔王,非魔之376所能也。此亦明不377思議,亦成迦葉言意。
又,迦葉!十方無量菩薩或有人從乞手足耳鼻,頭378目髓⿰骨忽379,血肉皮骨,聚落城邑,妻子奴婢,象馬車乘,金銀琉380璃,車磲瑪381瑙,珊瑚琥382珀,真珠珂貝,衣服飲食,如此乞者,多是住不可383思議解脫菩薩以方便力而往384試之,令其堅固。
所以者何?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有威德力,故行逼迫,示諸眾生如是難事。凡夫下劣,無有力勢,不能如是逼迫菩薩。
此二,釋不思議大士內無三毒,有力能試。凡夫及地前二乘下劣位人,皆不能也。肇曰:截人手足,離人妻子,強索國財,生其憂悲,雖有目前小苦而致永劫之大安。是由深睹人根,輕重相推,見近不及遠者,非其所能為也。
譬如龍象蹴踏,非驢所堪。
是名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智慧方便之門。
此四,結。肇曰:智慧遠通,方便近導,異迹所以形387眾庶所以成。物無不由,而莫之能測。故權智二門,為不思議之本也。
觀眾生品第七
眾緣生故388,理無真宰。緣之起慈,故目389品也。文三:此品廣上實疾空觀門,《佛道品》廣上大悲涉假門,《不二法門》、《香390積品》廣上中觀體用門。
此品文二:先明大乘空行成,二明天女散花揀二種解脫證空不同391。前文有四:一觀眾生空,二空具四無量心,三考392善緣之可增,四窮惑源之本妄。初文二。此初,問也。肇曰:悲疾大士自調之觀,微言幽旨亦備之前文矣。然法相虛玄,非有心之所睹;真觀冥默,非言者之所辯。而云不證涅槃393與群生同疾,又現不思議其迹無端,或394為魔王逼迫初學,斯皆自調大士之所為也395。自調之觀,彼我一空。然其事為喻396,乃397更彌甚。至令398希宗者,或亡言之致;存彼己者,增眾生之見。所以無言之道難為也。近取諸喻,遠況真觀,以去時人封言之累,故生斯問。
此上答眾生空。既為妄心所變,妄業所牽,妄情所受,離妄則真,故廣假喻顯理也。此初十喻,假有故空也402。肇曰:幻師觀幻,知其非真;大士觀眾生,有若此也。生曰:非不403有幻人,但無實人耳。既無實人,以悟幻人404亦無實矣。苟幻人之不實,眾生豈獨實哉。
如第五大,如第六陰405,如第七情,如十三入,如十九界,菩薩觀眾生為若此。
如無色界色,如燋408穀牙。
此下十五喻,假名故空。
如須陀洹身見,
如阿那含入胎,
如阿羅漢三毒,
此云煞賊,煞三毒也411。
如得412忍菩薩貪恚毀禁,
肇曰:七住得無生忍,心結永除,況毀禁粗413事。
如佛煩惱習,
肇曰:唯有如來,結習永盡。
如盲者見色,如入滅盡定出入息,如空中鳥迹,如石女兒,如化人煩惱,
肇曰:心馳動於內,息出入於外。心相既滅,故息無出入也414。
如夢所見已悟,如滅度者受身,
肇曰:未有入涅槃415而復受身者。
如無因416之火,菩薩觀眾生為若此。
肇曰:火必因鑽。
文殊師利言:若菩薩作是觀者,云何行慈?
此二,「文殊」下明大乘空具四無量也。《大品》云:般若雖空,一心具足萬行。若小乘空,但斷惑而已。初417文二,此初418,問也。肇曰:慈以眾生為緣。若無眾生,慈心何寄乎?明真慈無緣而不離緣,成上無相真慈義也。
維摩詰言:菩薩作是觀已,自念我當為眾生說如斯法,是即419真實慈也。
此二,淨名答。文二:初標答,二廣釋。此初也。慈名「與樂」。法身常樂,眾生共有,由迷我相,計著生死。大士為說我人本空,眾生如幻,令見法身,名真與樂。可謂真慈。豈比夫衣食哺養,人天420樂果,二乘涅槃,為至樂哉,為真慈哉。
行寂滅慈,無所生故。行不熱421慈,無煩惱故。
行等之慈,等三世故。
有生滅也,三世殊途;無生滅也,三世自等也425。
行無諍慈,無所起故。
既證法性一如無諍,煩惱諸邊無所起也426。
行不二慈,內外不合故。
既證無相,內外自空,故不合也。
行不壞427慈,畢竟盡故。
既得無生,煩惱永寂,萬行真常,故不退壞428。
行堅固慈,心無毀故。
行清淨慈,諸法性淨故。
照本無生,法身自淨。
行無邊慈,如虛空故。
取相故功德有邊,證無相故空無邊也。
行阿羅漢慈,破結賊故。
阿羅漢,此云煞賊。得無生忍,結賊自喪也431。
行菩薩慈,安眾生故。
既得無生,行無緣慈能利一切。
行如來慈,得如相故。
既悟法身去來相如,令悟如相,名如來慈。
行佛之慈,覺眾生故。
既自覺無生,必能覺未覺者。
行自然慈,無因得故。
法身真常,妄惑所覆,除妄修因,非真要修。
行菩提慈,等一味故。
菩提無相432,怨親平等,故一味也。
行無等慈,斷諸愛故。
既證法身,超然絕待,離愛著也。
行大悲慈,導以大乘故。
令悟無生,超度433眾苦,名大乘也。
行無厭慈,觀空無我故。
既亡彼我,疲厭永434絕,與樂濟人,不休息也。
行法施慈,無遺惜故。
令悟真空,名為法施。理含435萬德,故無遺惜。
行持戒慈,化毀禁故。
悟空法身尸羅自淨。悲願既滿,能化毀禁。
行忍辱慈,護彼我故。
諦見無生,彼我自絕,誰云彼辱,孰是我忍。
有我則疲於化人,無生則荷物不倦也436。
行禪定慈,不受味故。
攝心住禪,禪悅為味。悟心無生,味無味也。
行智慧慈,無不知時故。
無生正觀,了本妄除。對病皆藥,悉知時故。
行方便慈,一切示現故。
既證無相法身,故能隨物現相也437。
行無隱慈,直438心清淨故。
中道正觀,理無曲隱,永離二邊,故云直439心。
行深心慈,無雜行故。
行無誑慈,不虛假故。
觀空見真,稱理無虛也。
行安樂慈,令得佛樂故。
無生正觀,必得佛果。什曰:梵本云住涅槃樂也。
菩薩之慈,為若此也。
結也。上慈名雖殊,俱出正觀。經云:般若雖空,一心具足萬行。是為說法空,令悟萬行,得菩提樂,名菩薩慈。
文殊師利又問:何謂為悲?答曰:菩薩所作功德,皆與一切眾生共之。
二,問答悲也。肇曰:哀彼長苦,不自計身。所積眾德,願與一切。先人後己,大悲之行。
何謂為喜?答曰:有所443饒益,歡喜無悔。
何謂為捨?答曰:所作福祐,無所悕447望。
四,問答捨也448。肇曰:大悲苦行,憂以之生;慈喜樂行,喜以之生。憂喜既陳,則愛惡微起,是以行者捨苦樂行,平449觀眾生。大乘正捨,行報俱亡,故無所悕450望也。三等俱無相無緣,與慈同行。慈行既備,類之可知。
文殊師利又問:生死有畏。菩薩當何所依?
此三,六重問答,本積善之可增。復次,菩薩空行化物度人。故次問弘451誓令堅固也。四弘誓願,文即為四。此初,二問答眾生無邊誓願度也。肇曰:生死為畏,畏莫之大。悲疾大士何所依恃,而能永處生死、不以為畏乎?
維摩詰言:菩薩於生死畏中,當依如來功德之力。
文殊師利又問:菩薩欲依如來功德之力,當於何住?
二問也。
答曰:菩薩欲依如來功德力者,當住度脫一切眾生。
二答也。肇曰:住化一切,則其心廣大。廣大其心,則所之無難。此住佛功德力之謂也。又解:住大悲心,諸佛護念。
又問:欲度眾生,當何所除?
二問也。
答曰:欲度眾生,除其煩惱。
二答也。此二,明煩惱無邊,誓願斷也。濟物之大,斷惑為先。惑因既亡,生死自度。
又問:欲除煩惱,當何所行?
問也。
答曰:當行正念。
又問:云何行於正念?
問也。
答曰:當行不生不滅。
答也。此下二問答。無上佛道誓願成也。不善永息,善法圓滿,佛道成也。肇曰:正念謂正心念法。審其善惡,善者增而不滅,惡者滅令457不生。
又問:何法不生?何法不滅?答曰:不善不生,善法不滅。
問458答成上可見。
又問:善、不善,孰為本?
此四,六重問答。窮惑源之本妄,悟妄即自性空矣。不同二乘斷惑證空。惑次第配五住煩惱,理亦可然,隨文亦好。此問二459也。肇曰:既知善之可生,惡之可滅,將兩捨以求宗,故逆尋其本也。生曰:一善一惡者迭為根本,永無制也。要當求其大原而觀之者,然後制460矣。
答曰:身為本。
又問:身孰為本?答曰463:欲貪為本。
又問:欲貪孰為本?答曰:虛妄分別為本。
又問:虛妄分別孰為本?答曰:顛倒想為本。
四,問答也。肇曰:法本非有,倒想為有。既以為有,然後適其美惡,謂之分別。又云:有愛住468地也。
又問:顛倒想孰為本?答曰:無住為本。
此五,問答也。無明住地,妄心構立,無別依住469,故名無470住。肇曰:心猶水也。靜則有照,動則無鑒。癡愛所濁,邪風所扇,湧溢波蕩,未始暫住。以此觀法,何住不倒471。譬臨面湧泉而責以本狀者,未之有也。倒想之興,本乎不住,義存於472此乎473?
又問:無住孰為本?答曰:無住則無本。
文殊師利!從無住本立一切法。
時維摩詰室有一天女,見諸大人聞所說法,便現其478身,即以天花散諸菩薩,大弟子上。
此下第二明天女、大士、身子。小乘論二種479解脫證用不同。委曲料480簡481,知大小之懸殊,便482歸宗矣。大文分七:一、明二種解脫習盡不同。二、「止483此室」下約理明即、不即484異。三、「於三乘」下約教明乘無乘485異。四、「轉女身486」下就相明轉、不轉異。五、「沒生」下就報明生滅、不生滅487異。六、「久488如」下就修明得、不得異。七、淨名述其本迹。初文有七:第一散花供養,二、有墮、不墮,三、神力去花,四、天問所以,五、答不如法,六、彈訶解脫489釋,七、結惑盡不同。此初也。肇曰:天女即法身大士,常與淨名共弘大乘不思議490道,故現為宅神,同處一室。見大眾集,聞所說491法,故現身散花,欲以生論也492。
一切弟子神力去493花,不能令去。
爾時天497問舍利弗:何故去花?
四,問去花意。
答曰:此花不如法,是以去之。
天曰:勿謂此花為不如法。所以者何?是花無所分別,仁者自生分別想耳。
此六,彈訶。文四:初、明花無分別,二、明如法不如法,三、菩薩不著,四、二乘便著。此初也。什曰:花性本無二,故無分別也。生曰:花性無實。豈有如法、不如法之500分別哉。肇曰:花豈有心於墮、不墮乎?分別之想出自仁501者耳。
若於佛法出家有所分別,為不如法,若無502所分別,是則如法。
觀諸菩薩花不著者,已斷一切分別想故。
譬如人畏時,非人得其便。
四,明小乘便著。文三。此初,喻也。生曰:恐畏之時,情既怯弱,故得便矣,
如是弟子畏生死故,色、聲、香、味、觸得其便也。
已離畏者,一切五欲無能為也。
三,結也。生曰:既已離惡,正使五情所欲陳列於前,不復能使之好矣。
結習未盡,花著身耳。結習盡者,花不著也。
此七,結揀。生曰:向惡花去之,雖非結病511,然是其習矣。習尚招花著身而不可去,況有結乎?
舍利弗言:天止512此室,其已久如?
答曰:我止此室,如耆年解脫。
二,天答也。身子以執身止室問,天以聞515法故悟心止解脫答。肇曰:將明第一無久近之義,故以解脫為喻。解脫即無為解脫也。
舍利弗言:止此久耶?
三,身子未喻答意,故重問也。
天曰:耆年解脫亦何如久?
四,天重問516也。肇曰:逆問其所得,令自悟也。耆年所得無為解脫,寧可稱久乎?
舍利弗默然不答。
五,身子517自思解脫無久近,故默。
六,天問所以。肇曰:五百弟子,仁者520智慧第一,默然何耶?
答曰:解脫者無所言說,故吾於是不知所云。
七,身子已離三界惑,得心解脫,永絕言數,故言不知所云。
天曰:言說文字皆解脫相。
八,天辯不思議解脫即文字也521。文三。此初,標文字即解脫。肇曰:舍利弗以言文為失,故默然無言。謂順真解,未能語默齊致、觸物無礙。故天說等解以曉其意。
所以者何?解脫者不內不外不在兩間,文字亦不內不外不在兩間。是故,舍利弗!無離文字說解脫也。
此二,解釋所以。肇曰:法之所在,極於三處。三處求文字解脫俱不可得。如522何欲離文字別說解脫乎?
所以者何?一切諸法是解脫相。
三,明諸法等解。肇曰:萬法雖殊,無非解相,豈文字之獨異也。
舍利弗言:不復以離婬怒癡為解脫乎?
此下二,明斷、不斷別。文二。初,問也。肇曰:二乘結盡為解脫,聞上等解乖其本趣,故致斯問。
天曰:佛為增上慢人說離婬怒癡為解脫耳。若無增上慢者,佛說婬怒癡523性即是解脫。
舍利弗言:善哉,善哉!天女!汝何所得,以何為證,辯乃如是?
天曰:我無得無證,故辯如是。
所以者何?若有得有證者,則於佛法為增上慢。
舍利弗問天:汝於三乘為何志求?
此下三,約教明乘、無乘別也。小乘有法執,故有差別乘。大乘不二平等,故無乘之乘。文二。此初,問也。肇曰:上云無得無證,未知何乘,故復問也。
二,答。文二:一總約化緣答,二別約今緣答。此初也。肇曰:大乘之道無乘之乘。為彼而乘,吾何乘也。生曰:隨彼為之,我無定也。又解:《法花》方便說三,意同此也。
舍利弗!其有釋梵四天王諸天龍鬼神等入此室者,聞斯上人講說正法,皆樂佛功德之香,發心而出。
二,明所化皆樂大也。
舍利弗!吾止此室十有二年。初不聞說聲539聞辟支佛法,但聞菩薩大慈大悲不可思議諸佛之法。
三,明室無小法。肇曰:大乘之法皆不可思議。上問止室久近,欲生論端,故答以解脫。今言實年,以明540所聞之不雜也。生曰:諸天鬼神暫入此541室,尚542無不發大意而出543。況我久聞妙法乎。然則不能不為大,非544能為大矣。
舍利弗!此室常現八未545曾有難得之法。
此四,明546未曾有室不說二乘之法也。文三:標、釋、結。此初,標也。
何547等為八?此室常以金色光照,晝548夜無異,不以日月所照為明,是為一未曾有難得之法。此室入者不549為諸垢之所惱也,是為二未曾有難得之法550。此室常有釋梵四天王他方菩薩來會不絕,是為三未曾有難得之法。此室常說六波羅蜜不退轉法,是為四未曾有難得之法551。此室常作天人第一之樂552,絃出無量法化之聲553,是為五未曾有難得之法。此室常554有四大寶藏,眾寶積滿,賙555窮濟乏556,求得557無盡,是為六未曾有難得之法558。此室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阿閦佛、寶德、寶炎、寶月、寶嚴、難勝、師子響、一切利成,如是等十方無量559諸560佛,是上人念時,即皆為來廣說諸佛秘要法藏,說已還去,是為七未曾有難得之法。此室一切諸天嚴飾宮殿,諸佛淨土皆於中現,是為八未曾有難得之法。
此下二,列不思議事,如文可見。大士561所陳,必有所表。金色光照晝夜不二,表大乘寂照無生滅也。二、諸垢不惱,表真562空之室入者無垢。三、釋梵常563會,表無緣564大悲常與物會。四、常說不退,表565遊真寂路萬行無退。五、法化之樂,表住此理者,言皆稱法。六、四大寶藏,表住法寶藏慈濟無盡566。七、諸佛567念來,表佛理在心,念之便至。八、宮殿淨土,表凡聖所居不離法性。
三,結無小法也。肇曰:顯室奇特之事,以成香林之義也570。
二,答。文三:一、明不轉。二、明轉。三、明非轉非不轉。初中有四:一、明無轉。二、反問。三、答。四、訶彈。此初也。肇曰:止576此室來所聞正法,未覺女人異於男子,當何所轉?天悟女相577,豈十二年而已乎?欲明此室純一等教,無有雜聲,故齊此為言耳。
二,反問。
舍利弗言:不也。幻無定相,當何所轉。
三,答不可轉也。
天曰:一切諸法亦復如是,無有定相。云何乃問580不轉女身?
四,訶彈也。肇曰:萬物如幻,無有定相。誰好誰醜,而欲轉之乎?
二,明轉而無轉也。文四:一問,二答,三解釋,四引證。此初,明轉身而問也。肇曰:將成幻化無定之義,故現變而問,令583其自悟也。
舍利弗以天女像而答曰584:我今不知何轉而變為女身。
二,答也。肇曰:吾不知所以轉而為此身,如之何復欲轉之乎?
天曰:舍利弗!若能轉此女身,則一切女人亦當能轉。如舍利弗非女而現女身,則一切女人亦復如是,雖現女身而非585女也。
三,解釋。若身子自悟雖神通變女而實性非女,亦悟一切女人雖妄心變女而法性非女。又586知天女雖大悲現女而法身非女。若能悟女非女587,一切女人亦復如是,名為轉也。肇曰:如舍利弗實非女而今現是女像,實非女也。男無定相,類以588可知矣。
是故,佛說589一切法非男非女。
四,引證可見。
即時天女還攝神力,舍利弗身還復如故。天問舍利弗:女身色相今何所在?
三,明非轉非不轉。文四。此初,問也。肇曰:將推女相之所在,故復身而問也590。
舍利弗言:女身色相無在無不在591。
二,答也。肇曰:欲言有在,今現無相;欲言無在,向復有相。幻化無定,莫知所在也。
天曰:一切諸法亦復如是,無在無不在。
三,天印許592也。
夫無在無不在者,佛所說也。
四,引證。肇曰:豈唯女相無在,諸法皆爾。稱佛說者,以明理不可易。
舍利弗問天:汝於此沒當生何所?
此五,就報明生滅、不生滅異。二乘業593生,故有生沒,菩薩法身,故無生沒。文四。此初也。肇曰:既知現相之無在,又問當生之所在。
天曰:佛化所594生,吾如彼生。
二,答也。法身無生之生,如幻化也。
曰:佛化所生,非沒生也?
三,難也。
天曰:眾生猶然,無沒生也。
四,順釋。肇曰:豈我如化,物無非化也。
舍利弗問天:汝久如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六,就修明得、不得異。小乘進修,有斷有得;大乘無相無修,無證無得。文二:初問,二難無得。前中文五。此初,問也。肇曰:身相沒生,可如幻化;菩提真道,必應有實。故問久如當成。
天曰:如舍利弗還為凡夫,我乃當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二,答。肇曰:取其必無也。
舍利弗言595:我作凡夫,無有是處。
三,非其596言也。肇曰:聖人還為凡夫,何有是處。
天曰:我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是處。
四,例也。肇曰:彼聖為凡夫,我成菩提道597,無有是處也。
所以者何?菩提無住處,是故無有得者。
五,釋。無所得故為得。肇曰:菩提之道,無為無相,自無住處,誰有得者。
舍利弗言:今諸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已得當得598,如恆河沙,皆謂何乎?
此二,難無得。身子不了無所得故為得,故有此難。文三。此599初,據得而難。
二,約理答。肇曰:世俗言數有三世得耳,非菩提第一真道有去、來、今。
天曰:舍利弗,汝得阿羅漢道耶?
三,假小況大。文三。此初,問600也。肇曰:羅漢入無漏心,不見有得;入有漏心,則見有得。今問以第九解脫自證成道時見有得耶?欲令自悟無得義耳。
曰:無所得故而得。
二,答也。謂斷九地惑故無得,得第九解脫故而601得。
天曰:諸佛菩薩亦復如是,無所得故而得。
三,況大。謂諸佛602菩薩悟本無所得故而得。
爾時維摩詰語舍利弗:是天女曾已603供養九十二億佛,已能遊戲菩薩神通,所願具足,得無生忍,住不退轉。以本願故,隨意能現,教化眾生。
佛道品第八
此二,廣上606大悲權假也。諸佛以悲化607為道故608,六道609、二乘皆佛道也。叡曰:上以天女內體妙慧而託質陋形,未達之流所以生惑,欲因其所惑,廣明大士莫礙之道。品文三:初問通達佛610道611,次明如來種,後明眷屬612家業。初文有五:一問,二答,三徵,四釋,五結。
爾時文殊師利問維摩詰言:菩薩云何通達佛道?
二,答也。什曰:凡非其實而處之,皆名非道。肇曰:以道為道,非道為619非道者,愛惡並起620,垢累滋彰。何能通心妙旨,達平等之道乎?若能不以道為道621,不以非道為非道者,則是非絕於心,遇物斯可乘矣。所以處是無是是之情,乘非無非非之意。故能美惡齊622觀,履逆常順,和光塵勞,愈晦愈明。斯可謂達平623等無礙佛道乎?
又問:云何菩薩行於非道?
此三,重徵問也。
答曰:菩薩行五無間而無惱恚。
此下四,廣釋。文有九類。此初,惡趣非道也。五無間者,煞父,煞母,煞阿羅漢624,出佛身血,破法輪僧。初二違恩,後三背德,故名逆也。叡曰:夫625法身大士內秉沖626虛627,外權道俗,是非俱乘,逆順斯入,善惡反論,靡不通達,和光塵穢而真心常寂。和光同穢,故能行五無間;真心常寂,故能而無惱恚。乃至不斷生死,是名和光;現於涅槃,所謂628常寂。類皆629然也。
至於地獄,無諸罪垢。
肇曰:罪垢,地獄因也。示受其報,實無其因。
至於畜生,無有無明,憍慢等過。
肇曰:癡慢偏,多墮畜生630。
至於餓鬼,而具足功德。
肇曰:慳貪無福,多墮餓鬼。
行色、無色界道,不以為勝。
二,善趣也。無想非想,外道計著,以為涅槃第一最勝。菩薩和光,知其卑陋。肇曰:上二界道,受有之因。雖同其行,知其卑陋。
示行貪慾,離諸染著。示行瞋恚,於諸眾生無有恚礙。示行愚631癡而以智慧調伏其心。
三632,三毒也,肇曰:行三毒而不乖三善也。
四,十蔽也。肇曰:示行六蔽而不乖六度。
示行諂偽而善方便隨諸經義。
第七方便。肇曰:外現隨俗諂詐,內實隨經方便。
示行憍慢而於眾生猶如橋樑。
九力度也。肇曰:煩惱顯於外,心淨著於內。
示入於魔而順佛智慧不隨他教。
十智度也。肇曰:外同邪教,內順正慧。
示入聲637聞而為眾生說未聞法。
五,二乘。肇曰:聲聞不從人聞不能自悟,況能為人說所未聞也。
示入辟支佛而成就大悲,教化眾生。
肇曰:大悲,大乘法,非辟支佛所能行也。
示入貧窮而有寶手功德無盡。
六雜報也。肇曰:手出自然寶,賙窮無盡。
示入形殘而具諸相好,以自莊嚴。示入下賤而生佛種姓638中,具諸功德。
外現形殘,內圓法相。外示下賤,內宿殖639德本,生佛種性也。
示入羸640劣醜陋而得那羅延身,一切眾生之所樂見。
肇曰:那羅延,天力士名也。端正姝641妙,志力雄猛。
肇曰:法身大士生死永盡,況老病乎。
示有資生而恆觀無常,實無所貪。示有妻妾綵女而常遠離五欲淤泥。現於訥鈍而成就辯才,總持無失。示入邪濟而以正濟度諸眾生。
現遍入諸道而斷其因緣。
八,生死六道。肇曰:遍入異道,豈曰慕求,欲斷其因緣耳。
現於涅槃而不斷生死。
九,涅槃。肇曰:現身涅槃而方入生死。
自上所列於菩薩皆為非道,而處之無礙,乃所以為道。故曰通達佛道。
文殊師利,菩薩能如是行於非道,是為通達佛道。
此五結也。
於是維摩詰問文殊師利:何等為如來種?
二,問如來種也。文五:一問,二答,三徵,四釋,五歎述。此初也。前生死雖非道,菩薩化之為佛道;今煩惱雖生死種,眾生悟646之為如來種也。
文殊師利言:有身為種,
二,答。文二。初列十法增647數可知648。此一法也。肇曰:有身見也。夫心無定所,隨物而變,在邪而邪649,在正而正。邪正雖殊,其種不異。何則?變邪而正,改惡而善。豈別有異650邪之正,異惡之善?超然無因,忽爾自得乎。然則正因邪起,善因惡生,故曰眾結煩惱為如來種也。
無明有愛為種,
二,法門651也。什曰:向總說,此開為二門也。一切結屬二,故偏舉二門也。自下次第廣開。又解文云:無明性即是明。又云:不滅癡愛,起於明脫。
貪恚癡為種,四顛倒為種,五蓋為種,六入為種。
七識處為種,
七法也。欲界人天,初識住。劫初652初禪,二識住。二禪,三識住。三禪,四識住。空處,五識住。識處,六識住。無所有處653,七識住。什曰:識住654者,識得安住也。識念分明,無有惱患無655壞656者,是為識住。惡趣則苦痛壞657,四禪無想壞658,非想滅定壞659,亦彼地660心想微昧,念不分明,故識不安住。
八邪法為種,
八法也。謂邪見,邪思維等。
九惱處為種,
十不善法為種,
十法也。謂煞生等如前。以要言之,六十二見及一切煩惱皆是佛種。二663,總結也。迷理為見,著事為煩惱。肇曰:塵勞眾生664即成佛道,故是佛種。生曰:夫大665乘之悟,本不近捨生死,遠更求之也666。斯為在生死事中,即用其實為悟始667者,豈非佛之萌芽起於生668死事哉!
曰:何謂也?
三,徵也。肇曰:夫妙極之道,必有妙極之因。而曰塵勞為種者,何也?
答曰:若見無為入正位者,不能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四,解釋也669。文三:初法,次670喻,後結。此初671也。既煩惱性即菩提性,而二乘斷煩惱見無為,妄安涅槃之樂,故自絕大心。凡夫為生死所迫,慕勝心猛故能發大志也。生日:以現事明之,見無為入正位者,苦忍已上,結使已斷,既至其所,始為見之。以本欲捨生死求悟,悟則在生死672外矣。無復不捨,即悟之義,故不能復發菩提心也。
譬如高原陸地不生蓮花,卑濕淤泥乃生673此花。如是見無為入正位者,終不復能生於佛法,煩惱泥中乃有眾生起佛法耳。
此二,喻也。文二。此初,喻674煩惱泥中有菩提蓮花也。二乘捨之證無為,如高原也。
又如殖種於空終不得生675,糞壤之地乃能滋茂。如是入無為正位者不生佛法。起於我見如須彌山,猶能發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生佛法矣。
此二,喻我見676之地生滋茂慧芽,二乘斷滅諸見,如空中種也。
是故當知,一切煩惱為如來種。譬如不下巨海,則不能得無價寶珠,如是677不入煩惱大海,則不能得生一切智寶。
此下結,文三,可見。若悟煩惱性,得菩提智;如不離大海,得無價寶678珠。二乘捨煩惱求菩提,如人捨大海求無價寶,其可得乎?
爾時大迦葉歎言:善哉,善哉!文殊師利!快說此語,誠679如所言,塵勞之疇為如來種。
此下五,迦葉歎述。文四:一總歎領解,二述其得失,三舉喻自傷,四結無反680覆。此初也。文殊681訶意,以實相真理,煩惱即菩提,捨之則非正求也。今迦葉領意。夫求菩提三無數劫,久住生死、廣度眾生、滿弘誓願。今阿羅漢已斷煩惱,不受後有,於大悲願永682絕因緣,如根敗之士683。凡夫業惑猶在,生死未亡,若能發菩提心,即能滿三祇劫,尅終悲願,故不斷三寶,能報佛恩。《法華經》迦葉述云:世尊往昔說法,我時在座。但念空、無相、無作,於菩提684法,淨佛國土,成就眾生心不喜樂。所以者何?世尊令我等出於三界、得涅槃證。又今我等年已朽邁,於685佛教化菩薩不生好樂之心。今聞授聲聞記,深自慶幸無量珍686寶不求自得687。此而推之往昔說法,於菩薩法生絕分想688,即今之此歎也。
我等今者不復堪任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乃至五無間罪猶能發意生於佛法,而今我等永689不能發。
此述得失。聲聞結盡不堪,五逆惑在能發也。
譬如根敗之士,其於五欲不能復利;如是聲聞諸結斷者,於佛法中,無所復益,永690不志願。
三,舉喻自傷。五根若敗,不能欲五塵也。
是故,文殊師利!凡夫於佛法有反覆,而聲聞無也。所以者何?凡夫聞佛法能起無上道心,不斷三寶。正使聲聞終身聞佛法、力無畏691等,永不能發無上道意。
四,結無反覆。凡夫能成菩提以報佛恩。二692乘息滅而永斷也。
於是維摩詰以偈700答曰: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一切眾導師,無不由是生。
二,四十二偈答。文四:初、四行明眷701屬。二、七行明資生,三、二十八行明業用,四、三行結勸。此初也。內有正智,外有方便,法身生焉。肇曰:智為內照,權為外用,萬行之所由生,諸佛之所因出,故菩薩以智為母,以權為父。
法喜以為妻,
肇曰:法喜,謂見法生內喜也。世人以妻色為悅,菩薩以法喜為悅。
慈悲心為女,
善心誠實男,
畢竟空寂舍706,
肇曰:堂宇以蔽風霜,空寂以障塵想。什曰:有非真要,時復暫遊;空為理宗,以為常宅。
弟子眾塵勞,隨意之所轉,
昔無明郎主恩愛魔王,今化令隨道為弟子也。
道品善知識,由是成正覺。
肇曰:成益我者,三十七道品也,可謂善知識乎。
諸度法等侶,
肇曰:六度大乘之要行,發心為侶,俱至道場,吾真侶也。
四攝為妓女,
肇曰:四攝悅眾,以當妓女。
歌詠誦法言,以此為音樂。
肇曰:口詠法言,以當音樂也
總持之園菀,無漏法林樹。覺意707淨妙花,解脫智慧果。八解之浴池,定水湛然滿,布以七淨花,浴此無垢人,
此下明資生也。總708持,實相理也。無漏,萬行林樹也。此樹開七覺之花,結解脫之果。什曰:解脫無為果,智慧有為果。此明慧也。八解709之池,止禪定之水,敷七淨之花,五欲熱710惱,貪愛諸塵,浴此則清涼矣。此行明定也。七淨者:一戒淨,二心淨,三見淨,四度疑淨,五分別淨,六行淨,七涅槃淨。肇曰:總持強記,萬善之菀也。於此苑樹無漏之林,敷七覺之花,結解脫之果,八711八解之池,積712禪定之水,湛然充滿。布七淨之花羅列水上,而復無垢之士遊此林菀花池,閒宴嬉遊,樂之至也。豈等俗林菀之歡乎。
象馬五通馳,大乘以為車,調御以一心,遊於八正路。
相具以嚴容,眾好飾其姿,慚愧之上服,深心為花鬘。
相具三十二相,眾好八十種好,慚愧蔽陋惡,深心飾形服也。
富有七財寶,教授以滋息,如所說修行,迴向為大利。
肇曰:七財,信、戒、聞、捨、慧、慚、愧等也。世人以玉帛為饒,菩薩以七財為富。出入法寶與人同利,兼示以滋息之法,令如說修行,迴向佛道,此利之大者。
四禪宴息猶如床座,要從持戒淨命所生。離五欲濕散亂毒蟲,猶恐貪著禪味,故令多713聞以自覺。
甘露法之食,解脫味為漿。淨心以澡浴,戒品為塗香。
摧滅煩惱賊717,勇健無能逾。降伏四種魔,勝幡建道場。
此下三,明業用。此行明自業成,下二十七行明濟物用,如世人功成祿厚慧濟貧寡。此初也。肇曰:外國法戰諍破敵,立幡以表勝。菩薩摧煩惱賊、降四魔怨,乃於道場建勝相也。
雖知無起滅,示彼故有生。悉現諸國土,如日無不見。
此下功成則濟物,體真則用大。生曰:明其有所云為也。文七。初三行總明真應自在也。肇曰:知無起滅,則得法身,無復生分。為彼有生,故無往不見。
供養於十方,無量億如來,諸佛及己身,無有分別想。
此行明雖供諸佛,肇曰:未嘗覺彼己之異。
雖知諸佛國,及與718眾生空,而常修淨土,教化於群生。
此行明雖知人國空而修淨719土以化物。肇曰:知空不捨有,所以常處中。
諸有眾生類,形聲及威儀,無畏力菩薩,一時能盡現。覺知眾魔事,而示隨其行,以善方便智,隨意皆能現。或示老病死,成就諸群生,了知如幻化720,通達無有礙。
或現劫盡燒,天地皆洞然,眾人有常想,照令知無常。無數億眾生,俱來請菩薩,一時到其舍,化令向佛道。
三,二行明大三災。水風二災文無者,略。初禪內有覺觀,外有火災;二禪內有喜受,外有水災;三禪內有喘息,外有風災;四禪無災,由不動723故。什曰:或實燒或不實燒者,眾生見燒想即悟無常,還攝不燒也。
經書禁咒術,工巧諸伎藝,盡現行此事,饒益於群生。
四,三行明世智也。什曰:以同習相感,先同而後724乖也。
世間眾道法,悉於中出家,因以解人惑,而不墮邪見。
肇曰:九十六種皆出家修道,隨其出家,欲解其惑,不同其見。
或作日月天,梵王世界主,或時作地水,或復作風火。
肇曰:遇海漂人則變身為地。水、火、風皆隨彼所須而自變形也。
劫中有疾疫,現作諸藥草,若有服725之者,除病消眾毒。劫中有飢饉,現身作飲食,先救彼飢渴,卻以法語人。劫中有刀兵,為之起慈悲,化彼諸眾生,令住無諍地。若有大戰陣,立之以等力,菩薩現威勢,降伏使和安。
五、四726行明小三災。肇曰:菩薩法身於何不為,或為藥草,令服者病除;或為飲食,令飢者得飽。刀727兵七日,疾疫七月七日,飢饉七年七月七日。東西二州有似非正,謂瞋增盛,身力羸劣,數加728飢渴等,北州全無戰陣助明刀兵可見。
一切國土中,諸有地獄處,輒往到於彼,勉濟其苦惱729。一切國土中,畜生相食噉,皆現生於彼,為之作利益。
六、二行明入惡趣救物。合有鬼趣,文無者,略也。什曰:如過去世時,人無禮義,欲殘害長老,猴象及鳥推敬長老,令人獸修善,咸相和順,如《大智論》中說。
示受於五欲,亦復現行禪,令魔心憒亂,不能得其便。火中生蓮花,是可謂730希有,在欲而行禪,希有亦如是。
七、十行明同事攝物。肇曰:欲言行禪,復受五欲;欲言受欲,復現行禪。莫測其變,所以憒亂也。自非靜亂齊旨,孰能為731之。
或現作婬女,引諸好色者,先以欲鉤732。牽,後令入佛智。
肇曰:反欲以順。
肇曰:慢心自高,如山峰不停水。菩薩現為力士,服其高心,然後潤以法水。
或現離婬欲,為733五通仙人,開導諸群生,令住戒忍慈。
什曰:世無賢聖,眾生下劣不入深法,故化以戒忍。
見須供事者,現為作僮僕,既悅可其意,乃發以道心。隨彼之所須,得入於佛慧,以善方便力,皆能給足之。如是道無量,所行無有涯,智慧無邊際,度脫無734數眾。假令一切佛,於無數億劫,贊歎其功德,猶尚不能盡。
第四,結勸,此二行結也。生曰:應適無方,皆是佛之道矣。肇曰:其權智之道,無涯無際。雖復眾聖殊辯,猶不能盡。
誰聞如是法,不發菩提心?除彼不肖人,癡冥無智者。
此行勸也。不肖,二乘也;癡冥,凡夫也。肇曰:下士聞道而大笑之。日月雖明,何益瞽者。
入不二法門品第九
此下二品廣上中道正觀。此品不二明體,下品能二明用。入者,觀照智也。不二法所觀理門者,文字教也。什曰:從始會已735來,唯二人相對,餘皆默然。今欲736各顯其德,故問,令盡說。亦云:情惑不同,發悟有737因。各令說悟,廣釋眾迷。夫勝會明宗,必以令終為美。今法座將散,欲究其深致,廣說不二乃盡妙也。問曰:亦有三四乃至無量法門,云何獨說不二耶?答:二事少而惑淺,餘事廣而累深。二尚應破,則餘可知矣。復次,萬法之生,必從緣起。緣起生法,多少不同。極其少者,要從二緣。若有一緣生,未之聞也。然則有之緣起,極於二法,二法738既廢,則入於玄境。云何不破一邪?答曰:若名數之,則非一也。若以一為一,亦未離於二。遣二則一,斯盡矣。復次,無相之一,名假而實立,實立739則體與相絕,故直置而自無也。肇曰:言為世則謂之法,眾聖所由謂740之門。又解,入者悟入也。《法華》棄縛得脫名出火宅;此經返741迷向悟名入不二。其言甚742異,其旨甚一。
品文四:一、諸菩薩說,二、妙德743說,三、淨名說,四、時眾得益。初文二。此初,淨名問也。
會中有菩薩名法自在,說言:諸仁者,生、滅為二。法本不生,今則無滅,得此無生法忍,是為入不二法門。
二、諸菩薩答。一切諸法皆因緣生滅。小乘執實為二,大乘知744法如幻,故無生滅,入不二也。肇曰:滅者,滅生耳。若悟無生,滅何所滅,此即無生法忍也。此菩薩因觀生滅以悟道,故說己所解為不二法門也。下745皆746類爾。萬法云云,離真皆名二,故以不二為言也。
德守菩薩曰:我、我所為二。因有我故,便有我所。若無有我,則無我所,是為入不二法門。
肇曰:妙主常存,我也;身及萬物,我所也。我所,我之所有也。法既無我,誰有之者。
不眴菩薩曰:受、不受為二。若法不受,則不可得。以不可得故,無取、無捨、無作、無行,是為入不二法門。
凡夫受著五陰,無學不受747。此為二也。肇曰:有心必有所受,有所受必有所不受,此為二也。若悟法本空,二俱不受,則無得無行為不二也。
凡夫倒心見750淨,二乘觀身不淨,此為二。肇曰:淨生於垢,實性無垢,淨何所淨。
善宿菩薩曰:是動、是念為二。不動則無念,無念則無分別,通達此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肇曰:情發為動,想成為念。又解,安住實性即性無動,無動751即無念。
善眼菩薩曰:一相、無相為二。若知一相即是無相752,亦不取無相入於平等,是為入不二法門。
《法華》明一實相,般若經名無相。肇曰:言一慾以去二,不言一也。言無慾以去有,不言無也。而惑者753聞一則取一相,聞無則取無相,故有二也。
妙臂754菩薩曰:菩薩心、聲聞心為二。觀心相空如幻化者,無菩薩心無聲聞心,是為入不二法門。
什曰:以施報故,手出無盡寶物,如五河流,故名妙臂755。又解曰:自利聲聞心也,利他菩薩心也。
弗沙菩薩曰:善、不善為二。若不起善、不善,入無相際而通達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肇曰:弗沙,星名也。什曰:生時所值,因以為名。不756善,十惡也。善,十善及涅槃也。
師子吼菩薩曰:罪、福為二。若達罪性與福無異,以金剛慧決了此相,無縛無解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淨解菩薩曰:有為、無為為二。若離一切數,則心如虛空,以清淨慧無所閡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善意菩薩曰:生死、涅槃為二。若見生死性則無生死,無縛無解,不然不滅。如是解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現見菩薩曰:盡不盡為二。法若究竟盡、若不盡皆是無盡相。無盡相即是空,空則無有盡、不盡相。如是入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普守菩薩曰:我,無我為二。我尚不可得,非我何可得?見我實性者,不復起二,是為入不二法門。
肇曰:非我出於我耳。見我實性者,我本自無,況於非我也。
喜見菩薩曰:色、色空為二。色即是空,非色滅空,色性自空。如是受、想、行、識,識空為二。識即是空,非識滅空,識性自空,於其中776通達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色是礙,滅色是空,二也。若悟色性自空,即空色不二。肇曰:若有不即空,無不夷迹。餘陰准知。
肇曰:四種,四大也。空種,空大也。此五眾之所由生,故名種。然此四大之性,無前、後、中,無異空大。又解:小乘以四大堅濕煖動,性異空大。《大乘楞伽》以四大是妄想性780,妄無自性,故不異空也。
妙意菩薩曰:眼、色為二。若知眼性於色不貪、不恚、不癡,是名寂滅。如是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為二。若知意性於法不貪、不恚、不癡,是名寂滅,安住其中,是為入不二法門。
肇曰:存於情塵,故三毒以生。若悟六情性,則不起三毒,此寂滅之道也。
無盡意菩薩曰:布施、迴向一切智為二。布施性即是迴向一切智性。如是持戒、忍辱、精進781、禪定、智慧,迴向一切智為二。智慧性即是迴向一切智性,於其中入一相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大論云:聲聞經明三三昧,緣四諦十六行;摩訶衍同,緣諸法實相。斯則小乘諦異,故三昧門異;大乘理同,故三昧782門不異也。肇曰:三行雖異,然俱是無緣解脫,故無心意識也。緣既是同,則三解不異。
寂根菩薩曰:佛、法、眾,為二。佛即是法,法即是眾。是三寶皆無為相,與虛空等,一切法亦爾。能隨此行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心無礙菩薩曰:身、身滅為二。身即是身滅。所以者何?見身實相者,不起見身及以滅身,身與滅身無二、無分別。於其中不驚不懼者,是為入785不二法門。
陰苦聚為身,患苦故滅身,為二。若悟陰假會,即身非身,無生無滅,名見實相,為不二也。
上善菩薩曰:身、口、意786業,為二。是三業皆無作相。身無作相即口無作相,口無作相即意無作相。是三業無作相即一切法無作相。能如是隨無作慧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肇曰:三業雖殊,無作一也。諸法之生,本乎三業,三業既無,誰作諸法?
福田菩薩曰:福行、罪行、不動行為二。三行實性即是空,空則787無福行、無罪行、無不動行。於此三行而不起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華嚴菩薩曰:從我起二,為二。見我實相者,不起二法。若不住二法則792無有識。無所識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由執我故,所對為二。肇曰:因我故有彼,二名所以生。若見我實相,則彼我之識無由而起。
德藏菩薩曰:有所得相為二。若無所得則無取捨。無取捨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月上菩薩曰:闇與明為二。無闇無明則無有二。所以者何?如入滅受想796定無闇無明,一切法相亦復如是。於其中平等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肇曰:二乘入滅盡定六根都滅,雖經晝夜不覺晦明之異,以喻菩薩無心於明闇。
肇曰:世間無縛,曷為而厭?涅槃無解,曷為而樂?
珠頂王799菩薩曰:正道、邪道為二。住正道者則不分別是邪是正。離此二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八正、八邪為二。若住實相,平等無分別,名為不二。
樂實菩薩曰:實、不實為二。實見者尚不見實,何況非實。所以者何?非肉眼所見,慧眼乃能見,而此慧眼無見無不見,是為入不二法門。
肇曰:實相,慧眼之境,非肉眼所見。慧眼尚不見實,而況非實。雖曰無見而無所不見,此慧眼800之體也。
如是諸菩薩各各說已,問文殊師利: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
二,文殊801說。此初,問也。
於是文殊師利問維摩詰:我等各自說已,仁者當說。何等是菩薩入不二法門?
時維摩詰807然無言。
文殊師利歎曰:善哉!善哉!乃至無有文字語言,是真入不二法門。
三,歎也。肇曰:默領者,文殊其人也。為彼待810言所以稱善。生曰:言迹盡於無言,故歎以為真也。
四,明時眾得益811。
香積佛812品第十
至人無名,隨化緣以813作稱;真法無相,逐緣相而目品。本是法身戒定等香,迹現土之香,以化物也。
於是舍利弗心念:日時欲至,此諸菩薩當於何食?
此二,淨穢雙遊,明中道用也。香積、釋迦,法身平等,應物緣殊,淨穢異也。品文三:一假緣念飯,二淨穢互遊,三聞品得益。初文三:初念,次訶,後許。此初,念也。什曰:舍利弗獨發念者,其旨有三:一者,結業之體未能無資;二,絕意大814方,樂法不深;三,推己有待,謂眾亦然。處弟子之上,宜為眾致供也。
時維摩詰知其意而語言:佛說八解脫,仁者受行,豈雜欲食而聞法乎?
若欲食者,且待須臾,當令汝得未曾有食。
三,許也。小乘以禪悅法喜為法食,以五欲段食為毒食。今香積之餐,食了得道,為未曾有。
時維摩詰即入三昧,
此第二,淨817穢互遊。文三:一明二法互化,二明二土佛事不同,三明捨穢生淨。初文中二:初明從穢遊淨,二明彼淨來穢。前文中三:初現淨土,二求往者,三現化往。初文三。此初,入三昧。叡曰:三昧,秦言正心。有二種:一修得,二報得。報得三昧都無出入818之名,況法身耶。今言入者,豈非所以迹也。
以神通力示諸大眾:上方界分過四十二恆河沙佛土,有國名眾香,佛號香積,今現在,其國香氣比於十方諸佛世界、人、天之香,最為第一。彼土無有聲聞辟支佛名,唯819有清淨大菩薩眾,佛為說法。其界一切皆以香作樓閣,經行香地,菀園皆香。其食香氣周流十方無量世界;時彼佛與諸菩薩方共坐食,有諸天子皆號香嚴,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供養彼佛及諸菩薩。
時維摩詰問眾菩薩:諸仁者,誰能致彼佛飯?
以文殊師利威神力故,咸皆824默然。
二,神力使默。肇曰:文殊將顯淨名之德,故以神力令眾默然。
維摩詰言:仁者825,此大眾無乃可恥。
三,訶也。肇曰:勵未成。
文殊師利曰:如佛所言,勿輕未學。
四,引答也826。肇曰:進始學也。
此下三,明現化往。文三:一化往,二問訊,三眾歎。初中文四。此初,現化使往也。所以化蔽眾會者,欲令彼眾睹829勝化而尋本也。
而告之曰:汝往上方界,分度如四十二恆河沙佛土,有國名眾香,佛號香積,與諸菩薩方共坐食。
二830,示去處也。
汝往到彼831,如我辭曰:維摩詰稽首世尊足下,致敬無量,問訊起居,少病少惱,氣力安不?
三,教問訊。肇曰:將示有身不得無患,故致問如來猶云少病少惱。
願得世尊所食之餘,當於娑婆世界施作佛事,令此樂小法者得弘大道,亦使如來名聲普聞。
四,陳請飯。肇曰:餘卑832遜言也。彼土因香以通大道,此國眾生志意狹劣,故請香食之餘以弘佛事。
時化菩薩即於會前昇於上方,舉眾皆見其去到眾香界,禮彼佛足。
又聞其言:維摩詰稽首世尊足下,致敬無量,問訊起居,少病少惱,氣力安不?
此二,問訊起居也。
願得世尊所食之餘,欲於娑婆世界施作佛事,使此樂小法者得弘大道,亦使如來名聲普聞。
此三,述其請事,並835如文。
彼諸大士見化菩薩,歎未曾有:今此上人從何所來?娑婆世界為在何處836?云何名為樂小法者?即以問佛。
此下三,明彼大士驚異。文四。此初,歎問837,問中有三:一問從何所來,應言誰所化來,淨名化作也。二問娑婆處。娑婆,此云「雜會」,雜惡眾生共會一處;又云「堪忍」,唯佛釋迦堪忍住故。三問何名樂小法者,肇曰:其土純一大838乘,不聞樂小之名,故此問也。
佛告之曰:下方度如四十二恆河沙佛土,有世界名娑婆,佛號釋迦牟尼,今現在於五濁惡世,為樂小法眾生敷演道教。彼有菩薩名維摩詰,住不可思議解脫,為諸菩薩說法,故遣化來,稱揚我名,並贊此土,令彼菩薩增益功德。
彼菩薩言:其人何如,乃作是化?德力無畏,神足若斯!
四,重答。令生企慕來娑婆也。
於是香積如來以眾香鉢盛滿香飯,與化菩薩。
此下二,明淨土淨穢。文三:初受飯同來,二淨名賓待,三飯作佛事。初中文四。一,化受飯,如文。
時九百萬菩薩俱發聲言:我欲詣娑婆世界供養釋迦牟尼佛,並欲見維摩詰等諸菩薩眾。
二,彼眾欲來。雖稟香國之化,亦與聲聞842教有緣,故欲同詣也。
佛言:可往。攝汝身香,無令彼諸眾生起惑著心。
三,許往誡勅。誡中文三。此初,攝身香也。什曰:大怒則狂,大喜亦迷。宜攝汝843香防其惑因。
又當捨汝本形,勿使彼國求菩薩者844而自鄙恥。
二,攝形也。什曰。恥深則殞,愧淺亦惱,二患交至,去道逾緬。上言惑著,此言鄙恥,二門互顯,約其文也。
又汝於彼莫懷輕賤而作礙想。所以者何?十方國土皆如虛空。又諸佛為欲化諸樂小法者,不盡現其清淨土耳。
三,莫845輕誡,文有標、徵、釋也。娑婆眾生遇劣則輕,見勝便恥,值好則著,故借彼以誡此也。
時化菩薩既受鉢飯,與彼九百萬菩薩俱,承佛威神及維摩詰力,於彼世界忽然不現。須臾之間,至維摩詰舍。
四,化眾同來。
維摩詰即化作九百萬師子之座,嚴好如前,諸菩薩皆坐其上。
此二,淨名賓待。「如前」,指《不思議品》。
時化菩薩以滿鉢香飯與維摩詰。飯香普熏毗耶離城及三千大千世界。
此三,飯作佛事,有二:初香,後味。前中又三。此受香普熏。彼熏十方,此但三千,緣應爾也。
時毗耶離婆羅門居士等,聞是香氣身意快846然,歎未曾有。
二,聞香得益。肇曰:異香入體,身心怡悅。
於是長者主月蓋,從八萬四千人來入維摩詰舍。見其室中菩薩甚多,諸師子座高廣嚴好。皆大歡喜,禮眾菩薩及大弟子,卻住一面。諸地神、虛空神及欲色界諸天,聞此香氣亦皆來入維摩詰舍。
三,有緣斯會。肇曰:毗耶離國無有君主,唯有五百長者共治國事。月蓋眾所推重,故名主。「諸地神」下皆聞香而後集。
時維摩詰語舍利弗等諸大聲聞:仁者可食如來甘露味飯。大悲所熏,無以限意食之,使不消也。
此下二,味為佛事,文四。此初,勸食也。世食資於毒身,此飯成於甘露。生曰:泥洹是甘露之法,而食此食者,必以得之,故飯中有甘露味焉。大悲所熏847者,我心感報,所濟有涯;大悲熏修,福慧無盡。食者當誓求佛果普利群生;若局於己身,自調自度,既背施心,則不消也。
有異聲聞念:是飯少,而此大眾人人當食。
化菩薩曰:勿以聲聞小德小智稱量如來無量福慧。四海有竭,此飯無盡。使一切人食摶若須彌,乃至一劫猶不能盡。
二,舉因釋也。肇曰:如來五分法身無盡,功德報應之飯如何可盡?
於是850鉢飯悉飽眾會,猶故不澌。
三,食不澌。
其諸菩薩聲聞天人食此飯者,身安快851樂,譬如一切樂莊嚴國諸菩薩也;又諸毛孔皆出妙香,亦如眾香國土諸樹之香。
此四,食已利益。有得樂、出香,如文。
爾時,維摩詰問眾香菩薩:香積如來以何說法?
此第二,明淨穢二土,應緣作化852佛事不同。此初,問淨土也。
彼菩薩曰:我土如來無文字說,但以眾香令諸天人得入律行。
此二,答化緣也。淺者入於律行,深者具足三昧。肇曰:其土非都無言,但以香為通道之本。如853此國因言通道,亦有因神變餘事而得悟者也。
菩薩各各坐香樹下,聞斯妙香,即獲一切德藏三昧。得是三昧者,菩薩所有功德皆悉具足。
三昧,等也。肇曰:此三昧力,能生諸功德也。
彼菩薩問維摩詰:今世尊釋迦牟尼以何說法?
此二,明穢土。文四:一問,二答,三贊,四述。此初也。
維摩詰言:此土眾生剛強難化,故佛為說剛強之語,以調伏之。
此二,答也。文三:法、喻、合。初法中又854三。此初,標也。肇曰:聖化何常,隨物而應耳。此土剛強,故以剛強之教應之。
言是地獄,是畜生,是餓鬼,是諸難處,是愚人生處。是身邪行,是身邪行報;是口邪行,是口邪行報;是意邪行,是意邪行報。
此二,列剛強語。《法華》以言通實相為柔軟音,故此中始於地獄,終855至世間、涅槃差別,皆非盡理不二之言,故悉名剛強語也。文約五乘明之。此初果離八難,因離三邪。生值佛法,正信修行,名人乘也。
是煞生,是煞生報;是不與取,是不與取報;是邪婬,是邪婬報;是妄語,是妄語報;是兩舌,是兩舌報;是惡口,是惡口報;是無義語,是無義語報;是貪嫉,是貪嫉報;是瞋惱,是瞋惱報;是邪見,是邪見報。
此二,不作十惡,即十善業報,生欲天,名天乘也。若增修禪定,生色天也。「兩舌」者,離間語。「無義語」者,什曰:胡本云雜說也。夫不為善及涅槃而起口業,悉名雜說也。
是慳吝,是慳吝報;是毀戒,是毀戒報;是瞋恚,是瞋恚報;是懈怠,是懈怠報;是亂意,是亂意報;是愚癡,是愚癡報。
此三,除六弊、修六度,即856菩薩乘也。
是結戒,是持戒,是犯戒。是應作,是不應作。是障礙,是不障礙。是得857罪,是離罪。
是淨,是垢。
此二定學。凡夫以愛心修禪定為垢,聖人無漏心修為淨也。
是有漏,是無漏;是邪道,是正道;是有為,是無為;是世間,是涅槃。
此下明慧學。七賢有漏,八聖無漏。八正正道,背此名邪道。三諦有為,滅諦無為。三界世間,出三界涅槃。
下結文可見。
譬如象馬,𢤱悷不調,加諸楚毒,乃至徹骨,然後調伏。如是剛強難化眾生故,以一切苦切之言,乃可入律。
此二,喻也。調馬有四:菩薩見鞭,二乘觸皮,人天觸肉。說三惡調,乃為徹骨也860。合文可見。肇曰:非鉤捶,無以調象馬,非苦言無以伏難化。
彼諸菩薩聞說是已,皆曰未曾有也。如世尊釋迦牟尼佛,隱其無量自在之力,乃以貧所樂法,度脫眾生。
斯諸菩薩亦能勞謙,以無量大悲生是佛土。
下歎菩薩可見。
維摩詰言:此土菩薩,於諸眾生大悲堅固,誠如所言。然其一世饒益眾生,多於彼國百千劫行。
此四,述誠。不述佛者,道力圓也。文二。此初,述益深。化善則功少,化二則功深865。叡曰:久而無功,未若近而有益。
所以者何?此娑婆世界有十事善法,諸餘淨土之所無有。何等為十?以布施攝貧窮,以淨戒攝毀禁,以忍辱攝瞋恚,以精進攝懈怠,以禪定攝亂意,以智慧攝愚癡,說除難法度八難者,以大乘法度樂小乘者,以諸善根濟無德866者,常以四攝成就眾生,是為十。
二,釋所以也,有標數列釋867可見。肇曰:夫善因惡起,淨因穢增。此土十惡法具,故十德增長;彼土純善,故施德無地,所以百千劫行不如一世也。
彼菩薩曰:菩薩成就幾法,於此世界行無瘡疣,生於淨土?
此三,明淨土之行。文二。此初,問也。肇曰:將勵此土始學菩薩,令生淨國,故發斯問868。
維摩詰言:菩薩成就八法,於此世界行無瘡疣,生於淨土。
何等為八?
此二,徵。可見。
饒益眾生而不望報,代一切眾生受諸苦惱,所有功德盡以施之;
肇曰:菩薩代彼受苦不自計身,所有功德盡施眾生,豈以有益而想其報乎?若不為眾869生,應久入涅槃。為彼受苦,令其先度,彼去我留,非代何謂?此饒益之至。一法也。
等心眾生,謙下無礙;
肇曰:怨親不殊,卑己後人,等心尊彼,情無分然。二法也。870
於諸菩薩,視之如佛;
肇曰:菩薩,眾生之橋樑,三寶之所繫。視之如佛,則增己功德。三法也。
所未聞經,聞之不疑;
肇曰:佛所說經,聞則信受,不以未聞而生疑惑。四法也。
不與聲聞而相違背;
肇曰:三乘雖異,歸宗不殊。不以大小而相違背。五法也。
不嫉彼供,不高己利,而於其中調伏其心;
常省己過,不訟彼短;
恆以一心求諸功德;
肇曰:塵垢易增;功德難集,自非一心專求,無以尅成。具此八法,則行無瘡疣,終生淨土矣。
是為八。
結文可見。
維摩詰、文殊師利於大眾中說是法時,百千天人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十千菩薩得無生法忍。
三,得益。行深大士悟淨穢之隨緣,得無生忍。行淺者聞無疣之行873,捨穢慕淨,發菩提心。
菩薩行品第十一
此下兩品大段第三,歸宗印定。前品廣佛事不同,多明淨土之宗;後品現淨名勝身勝土,多明印定。香積大士悟諸佛之平等,知淨穢之隨緣,請法退還,因以目874品也。
是時佛說法於菴羅樹園,其地忽然廣博嚴事,一切眾會皆作金色。
品文三:初明事畢歸佛,二明佛事不同,三請法還土。初文復四:一現相,二詣佛,三慰問,四佛贊。初文又三,此先現相也。肇曰:至人無常所,理會是鄰。如來、淨名雖服殊處異,妙斯875有在,所以來往興化,共弘不思議之876道者也。因遣877問疾,所明若上。今將詣如來封印茲典,故先現斯瑞,以啟群心。
阿難白佛言:世尊!以何因緣有此瑞應,是處忽然廣博嚴事,一切眾會皆作金色?
佛告阿難:是維摩詰、文殊師利與諸大眾恭敬圍繞,發意欲來,故先為此瑞應。
三,答。彼來令此生仰也。
於是,維摩詰語880文殊師利:可共見佛,與諸菩薩禮事供養。
此二,詣佛。文四。初唱往也。什曰:維摩勸共見佛,旨可尋也:一者,見其誠心,欲遂其本意;二者,欲令證明香飯多所發悟;三者,以其懷勝遠遊,宜令實返,故共詣佛所,諮請道法也。
文殊師利言:善哉!行矣。今正是時。
二,文殊稱善。肇曰:有益時也。
維摩詰即以神881力持諸大眾並師子座置於右掌,往詣佛所。到已著地,稽首佛足,右繞七匝,一心合掌,在一面立。
三,明掌擎詣佛也。
四,明次第致敬。什曰:世相迎送,必結884駟輕騎;大士迎送,則運以妙通。
於是,世尊如法慰問諸菩薩已,各令復坐,即皆受教。
此三,明佛慰。慰885辭文略,有教有奉如文。
眾坐已定,佛語舍利弗:汝見菩薩大士自在神力之所為乎?
此四,佛贊。淨名神力者,印彼已說,伏彼未聞。文四。此初,問也。
唯然,已見。
二,答也。
於汝意云何?
三,徵也。
世尊!我睹其為不可思議,非意所圖,非度所測。
四,釋也。肇曰:向與文殊俱入不思議室,因借寶座,睹其神力,兼食香飯,乘掌而還。莫測其變,故自絕於圖度。又解,身子自言不測者,將以激勵聲聞迴心向大也。
爾時,阿難白佛言:世尊!今所聞香,自昔未有,是為何香?
此二,明佛事不同。文二:初因問香,二明佛事。初中文三:一阿難問,二身子述,三淨名解。初中文二:一問,二佛答。此初也。肇曰:如來將辯香飯之緣,故令886阿難問也。
佛告阿難:是彼菩薩毛孔之香。
二,佛答,彼大士香也。
於是,舍利弗語阿難言:我等毛孔亦出是香。
此二,身子自述。將明食飯之益,以顯淨名難思之事。文三。此初,述也。
阿難言:此所從來?
二,問也。
曰:是長者維摩詰從眾香國取佛餘飯,於舍食者,一切毛孔皆香若此。
三,答來處887也。
此三,明淨名解飯為佛事。文三:法、喻、合。初文四。此初,問也。
維摩詰言:至此飯消。
二,答也。
曰:此飯久如當消?
三,重問也。
曰:此飯勢力888至於七日,然後乃消。
又阿難!若聲聞人891未入正位,食此飯者,得入正位,然後乃消;
已入正位,食此飯者,得心解脫,然後乃消。
此二,無學益也。
若未發大乘意,食此飯者,至發意乃消;
此三,大乘益。有三。此初892十信益也。
已發意,食此飯者,得無生忍,然後乃消。
此二,七地益也。
已得無生忍,食此飯者,至一生補處,然後乃消。
此三,等覺益也。飯有普利之功,而食者心自大小耳。例此,文字亦然也。
譬如有藥,名曰上味,其有893服者,身諸毒滅,然後乃消。
此二,喻也。
此飯如是,滅除一切諸煩惱毒,然後乃消。
此三,合也。文並可見。
阿難白佛言:未曾有也。世尊!如此香飯,能作佛事?
此下第二,廣明佛事。大文有四:一明佛事隨化不同,二明佛身應緣故異,三明阿難伏罪,四明菩薩894悔責。前中文四:一稱歎,二廣說,三密895訶,四解釋。此即初也。小乘唯知娑婆一化音聲為作896佛事,未知十方佛化六塵皆為佛事,故有897此歎。肇曰:飯本充體,乃除結縛,未曾聞見也。
佛言:如是如是。阿難!或有佛土以佛光明而作佛事,
此下二,廣明佛事。肇曰:阿難見香飯所益,謂佛事理極於此。故廣示其事,令悟佛道之無方也。此土眾生,見佛妙光,自入道,檢亦有餘益,但以光為主。下類爾898也。
有以諸菩薩而899作佛事,
肇曰:有佛默然居宗,以菩薩為化主。
有以佛所化人而作佛事,
大論云:須扇頭佛當日成道,當日入涅槃,留化佛度眾生也。皆此比900也。
有以菩提樹而作佛事,
肇曰:此樹光無不照,香無不熏。形色微妙,隨所好而見;樹出法音,隨所好而聞。此如來報應之樹也,眾生遇者自然悟道。
有以佛衣服臥具而作佛事,
肇曰:昔閻浮提王得佛大衣,時世大疫,王以衣置高表上以示國人901。國人歸命,病皆得除,信敬益深,因是悟道也。此其類也。
有以飯食而作佛事,有以園林台觀而作佛事,
肇曰:眾香國即其事也。園林,如極樂林樹說法等。一義云,飯食以舌根通道,園林以眼根通道902。
有以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而作佛事,
有以佛身而作佛事,有以虛空而作佛事,眾生應以此緣得入律行,
肇曰:好有者存身以示有,好空者滅身以示空。如《密迹經》說也。上相雖在身,而身相不一,所因各異,故佛事不同。
有以夢幻、影響、鏡中像、水中月、熱時炎如是等喻而作佛事,
肇曰:自有不悟正言,因喻得解者。
有以音聲、語言、文字而作佛事,
肇曰:即娑婆國佛事。
或有清淨佛土寂寞、無言、無說、無示、無識、無作、無為而作佛事。
肇曰:有真淨土純法身菩薩,外無言說,內無情識,寂寞無為而超悟事外,非是言情所能稱述。此佛事之上也。
如是,阿難!諸佛威儀進止,諸所施為,無非佛事。
法身無為,應物為903故,進止威儀皆佛事也。
阿難!有此四魔八萬四千諸煩惱門,而諸眾生為之疲勞,諸佛即以此法而作佛事,
肇曰:三毒、等分,此四,煩惱之根也。因一根生二萬一千煩惱,合八萬四千。因八萬四千出無量塵垢,故名門也。眾生皆以煩惱為病,而諸佛以之為藥。如婬女,欲為患,更極其情904,然後悟道。毒龍以瞋必為患,更增其忿恚。此以欲除欲,以瞋除瞋,猶良醫以毒除毒。斯佛事之無方也。
是名入一切諸佛法門。
此三,密訶香積等諸菩薩也。真土平等,非淨非穢,應物而現,故有淨穢。若能悟淨非淨,故不貪高;悟穢非穢,故不憂沒。然淨穢不同,俱是佛大悲故,但於諸佛生淨信心,歎未曾有也。
諸佛如來,功德平等,為化眾生故,而現佛土不同。
四,解釋。真土平等,化物不等也。
此下第二,訶菴園聲聞執應身為實。文三:初喻顯等不等,二明一切平等,三正折伏。此初也。地有差別,空無差別,喻也。應物色身故有若干,淨慧法身一切平等,此法合也。肇曰:佛慧如空,應形猶地。不以地異而異空,不以空916一而釋地也。
阿難!諸佛色身、威相、種姓、戒、定、智慧、解脫、解脫知見、力、無所畏、不共之法,大慈、大悲、威儀所行,及其壽命,說法、教化、成就眾生,淨佛國土,具諸佛法,悉皆同等。
此二,明平等。文二。此初,諸佛身土真應,權實皆等有也。生曰:諸佛色身雖復若干917,而一佛無不有之,故無不等矣。
是故名為三藐三佛陀,名為多陀阿伽度,名為佛陀。
二,明名等。肇曰:秦言正遍知。見法無差謂之正,智無不周918謂之遍,決定法相謂之知。多陀等者,肇曰:秦言919如來,亦云如去。如法而來,如法而去。古今不改,千聖同轍。故名如來,亦名如去。佛陀者,肇曰:秦言覺920。生死長寢,莫能自覺。自覺覺彼,其唯佛也。
阿難!若我921廣說此三句義,汝以劫壽不能盡受。正使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眾生,皆如阿難多聞第一,得念總持,此諸人等以劫之壽,亦不能受。如是,阿難!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有限量,智慧辯才不可思議。
此下三,正明折伏阿難。文三。此初,明一人不受,正使三千等多亦不受。「如是阿難」等,明菩提無邊,故身智、權實、應化、功德不可思議。豈是聲聞所能量也。
阿難白佛言922:我從今已往,不敢自謂以為多聞。
此三,阿難伏過以激勸923。文四。此初,阿難伏也。肇曰:阿難於五百弟子中多聞強記第一,今聞佛事乃自審寡聞。
佛告阿難:勿起退意。所以者何?我說汝於聲聞中為最多聞,非謂菩薩。
二,佛慰也。肇曰:物有於上不足,於下有餘。不可以於下有餘而量於上也。
且止,阿難!其有智者不應限度諸菩薩也。一切海淵尚可測量,菩薩禪定智慧,總持辯才,一切功德,不可量也。
三,歎菩薩功德無量也。
阿難!汝等捨置菩薩所行,是維摩詰一時所現神通之力,一切聲聞、辟支佛於百千劫盡力變化所不能作。
四,結。簡924小大。大士不思議一時所現神力非二乘所能為也。
爾時,眾香世界菩薩來者,合掌白佛言:世尊!我等初見此土生下劣想925,今自悔責,捨離是心。所以者何?諸佛方便不可思議,為度眾生故,隨其所應,現佛國異。
此四,大士926悔責。文有悔有釋。肇曰:初見土穢,生下劣想。謂諸菩薩亦有昇降,聞上佛事乃自悔責。
此下第三,請法還國。文三:一請,二答,三稱歎還國。此初,請也。肇曰:既知佛事之難議,故欲請法而返土,將宣揚如來不思議道,令本土927眾生念佛功德也。
佛告諸菩薩:有盡、無盡解脫法門,汝等當學。
此下二,答。文四:初標名,二略釋,三廣釋,四結勸。此初也。肇曰:有為法有三相,故有盡;無為法無三相,故無盡也。
何謂為盡?謂928有為法;何謂無盡?謂無為法。如菩薩者,不盡有為,不住無為。
二略釋。肇曰:有為雖偽929,捨之則大業不成;無為雖實,住之則慧心不明。是以菩薩不盡有為,故德無不就;不住無為,故道無不覆。至能出生入死,遇物斯乘。在淨而淨,不以為欣;處穢而穢,不以為戚。應彼而動,於我無為,此諸佛平等不思議之道也。
何謂930不盡有為?
此下三,明廣釋。文三:初釋不盡,次釋不住,後雙釋。初中又三。此初,徵也。
謂不離大慈,不捨大悲,
此下二,釋也。既雜明萬行無別科次931。肇曰:慈悲乃入有之基,樹德之本,故發言有之。
深發一切智心而不忽忘,教化眾生終不厭倦932,於四攝法常念順行,護持正法不惜軀命,種諸善根無有疲厭,志常安住方便迴向,
外化不離慈,內修不忘智,謂求菩提心不暫忘也。又外化不厭,內順四攝;外護法橋,內求功德。皆為迴向菩提,方便化物不求二乘三界果也。肇曰:以慈為根,發心為心,然後順四攝,化眾生,護正法,種善根。以此眾德,茂其枝條,道樹日滋,不盡有為也。下諸行願,枝條之流,取其933日滋日茂,以成不盡義也。廢捨慈悲,道樹不建,眾德損耗,自隱涅槃,謂盡有為也。
求法不懈,說法無吝,勤供諸佛,故入生死而無所畏。
為法不怠,供佛無畏。肇曰:不以結生,曷為而畏?
於諸榮辱,心無憂喜。不輕未學,敬學如佛。
八風不移志,勸學不輕心。肇曰:未學當學,所以不輕;已934學當成,故敬如佛。
墮煩惱者,令發正念。於遠離樂不以為貴,不著己樂,慶於彼樂。
不樂煩惱,不貴涅槃,大士之化也。肇曰:獨善之道何足貴也。不著己樂,等大士之心也。
在諸禪定,如地獄想;
肇曰:禪定雖樂,安之則大道不成。菩薩不樂故,想如地獄。
於生死中,如園觀想;
肇曰:生死雖苦,大道之所因。菩薩好遊,故想如園觀935。
見來求者,如善師想。
捨諸所有,具一切智想;見毀戒人,起救護想。諸波936羅蜜為父母想,道品之法為眷屬想。
必因此施,成就善根至一切智。又不嫌毀戒,但念悲救想。波937羅蜜能生法身,助成菩提莫過道品,此等是大士之想念也。
發行善根,無有齊限,以諸淨國嚴飾之事成己佛土。
增廣萬善,嚴淨佛土,依報行也。
開門大施,具足相好;除一切惡,淨身口意。
肇曰:開四門恣求者,所取無礙大施法也。又解,除垢惡以淨三業,行大施以嚴相好,正報行也。
生死無數劫,意而有勇;聞佛無量德,志而不倦。以智慧劍破煩惱賊,出陰、界、入,荷負眾生,永使解脫。
大悲不屈於生死,精進不倦於佛德。以智慧劍破煩惱因938,出法身果,荷負眾生,此薩埵心也。肇曰:法身越三界,陰、界、入所不攝,故言出。若受陰界入,身處積塵之內,則自固羈鎖,安能濟彼。
精進以摧魔,無念以證真,少欲而不捨世,大士之行也。肇曰:真智無緣故無念。不捨世者,肇曰:不以無欲而捨世自異。
不壞942威儀而能隨俗,起神通慧引導眾生,得念總持所聞不忘,善別諸根斷眾生疑,以樂說辯演法無礙。
不壞943法身,起通道物,身業化也;正念總持,多聞不忘944,意業化也;差別眾根,斷疑樂說,口業化也。此大士之三密945也。不壞威儀者,肇曰:同俗俯仰不失道儀,天下皆謂我同己而我獨異人。樂說辯者,四辯也
淨十善道,受天人福。修四無量,開梵天道。
十善,欲天因;無量,梵王因。物無出世之根,故接以人天之善令離三途,此大士之方便也。
勸請說法,隨喜贊善,得佛音聲;身、口、意善,得佛威儀。
行如此法,是名菩薩不盡有為。
何謂菩薩不住無為?
此下第二,釋不住無為。文三,如前。此初,標也。
謂修學空,不以空為證。修學無相954、無作,不以無相、無作為證。修學無起,不以無起為證。
此下二,釋。文三。此初,明三脫也。二乘觀三脫樂涅槃,故取證;菩薩觀三脫樂大悲,故不證。無起者955,因緣生法無自性故,不生起也。肇曰:此空觀之別門也。
觀於無常,而不厭善本。觀世間苦,而不惡生死。觀於無我,而誨人不倦。觀於寂滅,而不永滅。
此二,四非常觀也。破常倒956故,觀無常,以大悲故不厭善;破樂倒故,觀苦957,以大悲故不惡生死;破我倒958故,觀無我,以大悲故常誨人;破喧959動故,觀寂滅,以大悲故不永滅。又,觀無常故,不住生死,不厭善本,不住涅槃。餘例然。
觀於遠離而身心修善,觀無所歸而歸趣善法,觀於無生而以生法荷負一切,觀於無漏而不斷諸漏,觀無所行而以行法教化眾生,觀於空無而不捨大悲,觀正法位而不隨小乘。
此三,雜明諸行也。雖身心離相而現身心修善,雖法性平等而現歸善法,雖理本無生而現生度物,雖漏本清淨而現行諸960漏,雖本覺無行961而現行引物,雖眾生性962空而不捨悲濟。正位者,見真入證之地也。以大悲故,不隨小乘而取證也。
觀諸法虛妄,無牢963、無人、無主、無相。本願未滿,而不虛福德、禪定、智慧。
肇曰:諸法因緣所成,虛假無本,以何為實?以何為主?雖知如此,然大願未滿,不以功德定慧虛假而不修。
修如是法,是964名菩薩不住無為。
又具福德故,不住無為;具智慧故,不盡有為。
此下三,雙釋所以。肇曰:上直967明菩薩不盡有為、不住無為,未釋所以不盡、所以不住。夫大士之行,行968各有以。妙期有在,故復對而明之。夫德之積也,必涉有津,若住無為,則功德不具。智之明969也,必由廣博,若廢捨有為,則智慧不具。
大慈悲故,不住無為;滿本願故,不盡有為。
集法藥故,不住無為;隨受藥故,不盡有為。
肇曰:採良藥必在山嶮,非華堂之所出。集法藥必在嶮有,非無為之所出也。若廢捨有為,則與群生隔絕,何能隨而授藥?
知眾生病故,不住無為;滅眾生病故,不盡有為。
此四,總結勸。肇曰:不盡有為,故無闕德之累;不住無為,故無獨善之礙。此二無礙門,是菩薩弘道之要路,佛事無方之所由。勸彼令學,示其佛事不思議道975,令必審諸佛無若干也。
爾時,彼諸菩薩聞說是法,皆大歡喜,以眾妙花若干種色,若干眾香,散遍三千大千世界,供養釋迦牟尼佛及此經法並諸菩薩已,稽首佛足,歎未曾有,言釋迦牟尼佛乃能於此善行方便。言已忽然不現,還到本國。
此三,聞法歡喜。供養稱述而還國也。
見阿閦佛品第十二
阿閦,此云無動,雖復變化萬形而實相常寂,故名也。將證淨名勝德以印經,故取佛976現土,因立品名耳。又據前半品應云見如來,以後半品顯迹證經,故從後立名也。
此品第二,顯淨名身土以證經。夫人有勝德,說必真當,故印定也。文三:初明真身真土,二明應身應土,三歡聞經之利也。初文二。此初,問也。前文殊入室論之以無來,身子求經訓之以無求,今淨名見佛見之於無見,此皆會真則言亡977相寂,引物則示有去來耳。又二乘初心皆見相迹,故因以誨之也。肇曰:向命文殊共來見佛,雖復舉目順俗而致觀不同。如來逆睹其情,將顯其來觀之旨,以明佛事不思議,故知而問。
維摩詰言: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二,顯法身。文二:一正答法身,二論以生滅。前文三:初總答實相,二別揀百非,三結成正觀。此初也。肇曰:佛者,何也?蓋窮理盡性大覺之978稱也。其道虛玄,固已妙絕常境。心不可以智知,形不可以979像測。同萬物之為而居不為之域,處言數之內而止無言之鄉。非有而不可為無,非無而不可為有。寂寞虛曠物莫能測,不知所以名,故強謂之覺。其為至也,亦以極矣。何則?夫同於得者得亦得之,同於失者失980亦得之。是以則真者同真,法偽者同偽981。如來虛照冥諧,一彼實相。實相之相即如來相,故經曰:見實相法為見佛也。淨名自觀身實相,以為如來相義存於是也。
我觀如來,前際不來,後際不去,今則不住。不觀色982,不觀色如,不觀色性,不觀受想行識,不觀識如,不觀識性。
此下二,別揀百非。意明諸相非相即實相也。法身非生滅故非三世,非983有故非色,非空故非如,無自性故無性。肇曰:法身超絕三世,非陰、界、入所攝,故不可以生住去來而睹,不可以五陰如性而觀也。
非四大起,同於虛空。六入無積,眼耳鼻舌身心已過,不在三界。三垢已離,順三脫門,三明與無明等。
金剛之體非四大起,本覺性故不積六情,法界同真不在三界,性離三垢常順三脫。明與無明其性不二,不二之984性即法身性也。
不一相不異相,不自相不他相,非無相非取相,不此岸不彼岸不中流,而化眾生觀於寂滅亦不永滅。
法身非聚散,故非一異;亡彼我,故無自他;不同太985虛,故非無相;不受著,故非取相;生死即涅槃,故無彼此岸986;邪正道不二,故無中流。雖眾相987都泯988而不住滅,故教化眾生,是即常寂滅而無滅也。
不此不彼,不以此不以彼,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識識。
無晦無明,無名無相,無強無弱,非淨非穢。
性不可蔽故無晦,離覺所覺故無明。不可以名呼,不可以相示,豈強弱淨穢而分別哉!
不在方不離方,非有為非無為,無示無說。
佛身住法性,故不在方;菴園即法性,故不離方。真身不生滅,故非有為;丈六即真,故非無為。應物而相非實相,故不可示;應物而名非實991名,故不可說。
不施不慳,不戒不犯,不忍不恚,不進不怠,不定不亂,不智不愚,不誠不欺,不來不去,不出不入,一切言語道斷。
法身真淨,不可以六蔽覆,不可以六度度,不可以善誠,不可以惡欺。感物而來非來,感謝而往非去。既無形於去來,亦無心於出入。斯言逕自絕也。
非福田非不福田,非應供養非不應供養,非取非捨,非有相非無相,同真際,等法性,不可稱不可量,過諸稱量。
無心福物非福田,有求見益非不福。無證無得非應供,德洽無邊非不應。取之則失真,捨之則乖道。豈有相可相?無相可相992,斯同真際,等法性,越稱量之境哉!
非大非小,非見非聞,非覺非知,離眾結縛。等諸智同眾生,於993諸法無分別。
不可以世界量非大,不可以微塵比非小。離六塵之境,不可以合覺,不可以離見。無漏之體,體絕結縛。等實相之智,同眾生之性,渾然無際,豈與994法有別。
一切無失,無濁無惱,無作無起,無生無滅,無畏無憂,無喜無厭。
肇曰:無得故無失,無清故無濁。事外之體,何可惱亂?孰能作之令起,生之使滅?恬淡寂泊995,無為無數,豈容憂畏喜厭於其間哉?
無已有,無當有,無今有。不可以一切言說分別顯示。
既亡三世之有,都絕言說之迹996。
世尊,如來身為若此也。作如是觀,以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三,結成觀也。肇曰:窮言盡智莫能顯示,來觀之旨為若是也。又解,他觀者,謂二乘凡夫見生滅憂畏等背理為他。
爾時,舍利弗問維摩詰:汝於何沒997而來生此?
二,論生滅。文三:舍利弗約法問,二淨名約幻況出,三釋其生滅。前文又四。此初,身子問也。離生滅見不生滅者,二乘之見非實相義998,若即因緣生滅悟不生滅者,此法身義999也。有此差別故再論焉。上雖具顯百非,今但論於生滅。若悟生則無生,自然無生。自然無生,自然眾非可見矣。肇曰:上云「如自觀身實相」,實相無生而今1000現有生,將成1001其自觀之義,故以沒生問也。
維摩詰言:汝所得法有沒生乎?
二,反質也。肇曰:逆問所得,以證無沒生也。所得法,即無為無相法也。
三,答。無沒生也。
若1002諸法無沒生相,云何問言汝於何沒而來生此?
四,訶也。若觀諸法因緣生滅本無自性,云何乃問此沒生耶?
於意云何?譬如幻師幻作男女,寧沒生耶?
二,舉幻況。文五。初,舉幻問。
舍利弗言:無沒生也。
二,答也。
汝豈不聞佛說諸法如幻相乎?
三,重問。
答曰:如是,
四,重答。
若一切法如幻相者,云何問言汝於何沒而來生此?
五,訶。若佛說諸法如幻相者,即幻生非生,幻沒非沒。云何更問此沒生也?肇曰:生猶化存,死猶化往,物無不爾,獨問我1003為。
舍利弗!沒者為虛誑法,敗壞1004之相;生者為虛誑法,相續之相。菩薩雖沒不盡善本,雖生不長諸惡。
是時,佛告舍利弗:有國名妙喜,佛號無動,是維摩詰於彼國沒而來生此。
此下二,明應身應土。文二:初論應事,二現身土。前文又四:一佛示國名,二身子生疑,三約喻質問,四解釋應1005事。此初也。上既即生非生是真身,此明不生能生是應身。國土亦然。故佛示其生沒也。
舍利弗言:未曾有也。世尊:是人乃能捨清淨土,而來樂此多怒害處?
二,生疑。但可棄穢生淨,曷有捨淨來穢耶?肇曰:此土方餘國,怒害最多。
維摩詰語舍利弗:於意云何?日光出時與冥合乎?答曰:不也。日光出時則無眾冥。維摩詰言:夫日何故行閻浮提?答曰:欲以明照為之除冥。
三,質問。初問答,明日光自明,闇不能蔽,喻真身處染不染。後問答,明日光能破彼闇,喻菩薩化生雜染。
維摩詰言:菩薩如是,雖生不淨佛土,為化眾生,不與愚闇而共合也,但滅眾生煩惱闇耳。
此四,合喻解釋。二重亦然。
是時大眾渴仰,欲見妙喜世界無1006動如來及其菩薩聲聞之眾。
此二,正現身土。文六:一時眾渴仰,二佛命令1007現,三奉命移取,四勸修行,五大眾發心,六利益還本也。此初也。
佛知一切眾會所1008念,告維摩詰言:善男子!為此眾會現妙喜國無動如來及諸菩薩聲聞之眾,眾皆欲見。
此二,命令現土。肇曰:既睹大眾渴仰之情,將顯淨名1009不思議德,故告令現本國也。
於是維摩詰心念:吾當不起於座,接妙喜國鐵圍山川、溪谷江河、大海泉源、須彌諸山及日月星宿、天龍鬼神、梵天等宮,並諸菩薩聲聞之眾,城邑聚落、男女大小、乃至無動如來,
三,奉命。文六。此初,念取彼佛國土及妙蓮花,寶階嚴飾,盡皆現也。
及菩提樹諸妙蓮花,能於十方作佛事者。
肇曰:彼菩提樹及妙蓮花皆能放光明於十方作佛事,及花上化佛菩薩亦於十方作佛事,皆通取來。
作是念已,入於三昧,現神通力,以其右手斷取妙喜世界置於此土。
彼得神通菩薩及聲聞眾並餘天人俱發聲言:唯然,世尊!誰取我去,願見救護。
三,得通驚覺。肇曰:神1016通菩薩逆睹變端為眾而問,其餘諸天未了而問。恐畏未盡,故求救護。
無動佛言:非我所為,是維摩詰神力所作。
四,佛稱淨名作也。
其餘未得神通者,不覺不知己之所往。
五,明不覺。
妙喜世界雖入此土而不增減,於是世界亦不迫隘,如本無異。
六,入1017不增減。
此四,勸修行。文三:此初,勸觀也。二,「皆曰:唯然」,答見。「佛言」已下,勸修並可見。肇曰:登高必由其本,求果必尋其因。
現此妙喜國時,娑婆世界十四那由他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皆願生於妙喜佛土。釋迦牟尼佛即記之曰:當生彼國。
此五,明眾益。文三:發心,發願,佛記。如文。妙喜現此二意,一為證淨名淨土,二為若干有緣發心。
時妙喜世界於此國土所應饒益其事訖已,還復本處,舉眾皆見。
此六,利益已還本。
佛告舍利弗:汝見此妙喜世界及無動佛不?唯然,已見。世尊!願使一切眾生得清淨土如無動佛,獲神通力如維摩詰。
此下第三,明聞經益。文二:一身子發願,二聞經利益。初文又三:一問,二答,三發願。如文。妙喜淨土、淨名神通不思議事,二乘所無,故啟即願也。
世尊,我等1020快得善利,得見是人親近供養,
其諸眾生,若今現在,若佛滅後,聞此經者,亦得善利。
此二,歎諸眾生聞1023經益。文三。初,歎聞經。
況復聞已,信解受持,讀誦解說,如法修行。
二,總歎受持。
若有手得是經典者,便為已得法寶之藏。
三,別歎。有六。此初也。八難眾生,尚不聞名,況乎得哉!深種信根,值1024佛得經,解脫寶藏,即為已得。
若有讀誦,解釋其義,如說修行,則為諸佛之所護念。
肇曰:行應於1025內,護念於外。理會冥感,自然之數。
持1026法藏者,行如來事,故如供佛。
其有書持此經卷者,當知其室則有如來。
經是佛母,故經卷住處,佛及弟子、梵、釋、龍、天護如塔廟。
若聞是經能隨喜者,斯人則為取一切智。
千裡之行,難於發足。一切智果,始於隨喜。既能喜之,必當尅證。
若能信解此經,乃至一四句偈為他人說者,當知此人即是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法供養品第十三
此下二品,大段第三,證已須傳,流通分也。讀說護持,遠津遐劫,聞經修證,聖聖不絕,故曰流通。文二,此品贊法尊益大,後品睹益護持。大乘理教,名之為法;修讀傳通,名為供養。如文。
品文二:初天帝發誓弘經1029,二如來述可。初中又三:初歎法勝,次歎人益,三睹益1030誓傳。此初也。百千經,方1031便教也。決定實相,修證理;自在神通,所證用。肇曰:此經言雖簡約,而義包1032群典。坐不踰日,而備睹通變。大乘微1033遠之言,神通應感之力,一時所遇,理無不盡。
如我解佛所說義趣,若有眾生聞是經法,信解受持讀誦之者,必得是法不疑。
此二,歎人,文二。此初歎信解。肇曰:是法者,自在神通實相法也。什曰:若累深信薄者,經涉生死,究竟必得。若善積而悟深者,隨願輒成之。
何況如說修行?斯人則為閉眾惡趣,開諸善門,常為諸佛之所護念,降伏外學,摧滅魔怨,修治菩提,安處道場,履踐如來所行之迹。
此二歎修行也。一念修行,閉八難惡趣,開五乘善門。行應則諸佛冥1034護,修正則外魔摧伏。隨順佛理,名修菩提。不移此心,必安道樹。無上佛果,信心為本。萬行菩提,一念為階。所以始於一念修行,即是履踐如來所行之迹。
世尊,若有受持讀誦如說修行者,我當與諸眷屬供養給事,所在聚落、城邑、山林、曠野,有是經處,我亦與諸眷屬聽受法故,共到其所,其未信者當令生信,其已信者當為作護。
此三,天帝睹法真益大,發誓弘護之1035。護持正法,菩薩行本,所以誓修。
佛言:善哉善哉!天帝!如汝所說,吾1036助爾喜。
此經廣說過去1037、未來、現在諸佛不可思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下二,佛贊天帝所以。文三,如前。此初,述歎法也。肇曰:善其護持之意也。三世菩提不思議道皆陳在此經,若受持護養則為供養三世諸佛,故助爾喜。
是故,天帝!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供養是經者,則為供養去來今佛。
二,述人益深1038。文二。此初,正述也。經是三世佛母,供其母則供其子也。又教能顯理,理能悟佛,故受持讀誦則為供養三世佛矣。
天帝!正使三千大千世界如來滿中,譬如甘蔗竹葦稻麻叢林。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若1039一劫或減一劫,恭敬尊重贊歎供養奉諸所安,至諸佛滅後,以一一全身舍利起七寶塔,縱廣一四天下,高至梵天,表剎莊嚴,以一切華香瓔珞幢幡伎樂微妙第一,若一劫若減一劫而供養之,於天帝意云何?其人殖福寧為多不?
此二,校量。文四。此初,舉況問1040也。大千諸佛,福田最上,施安起塔,二世供養,是人殖福為多不耶?
佛告天帝:當知是善男子、善女人聞是不可思議解脫經典,信解、受持、讀誦、修行,福多於彼。
所以者何?諸佛菩提皆從是生,菩提之相不可限量。以是因緣,福不可量。
四,釋勝所以。諸佛從經生,供佛福尚多,何況供養1043經本乎!肇曰:高木必起重壤,瓊瑜必生荊岫。所以無量之果必由無量之因。諸佛菩提皆從習此經生,而菩提之道以無相為相。無相之相不可限量,因是生福,福何可量?
佛告天帝: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時,世1044,有佛號曰藥王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世界曰大莊嚴,劫曰莊嚴1045,佛壽二十小劫。其聲聞僧三十六億那由他,菩薩僧有十二億。
此下三,述弘護之報。我為月蓋,護法成佛。天帝所願,報可知矣。文四:初明有佛,二明供養,三結會,四勸修。此初,明時有佛也。藥王別號「如來」等通號有十:一如來,乘真如理來成正覺故;二應供,破魔度物應供養故;三正遍知,正覺諸法不顛倒故;四明行足,萬行滿足至三明果故;五善逝,逝往也,直1046往菩提不退還故;六世間解,大悲權智解世間故;七無上士,德業最勝無能過故;八調御丈夫,受化調伏皆丈夫故;九天人師,雖師範六道1047天人益多故;十佛1048,佛馱,覺也。生死長夜,自覺覺他故。餘劫名眷屬等可見。
天帝!是時有轉輪聖王名曰寶蓋,七寶具足,主四天下。王有千子,端正勇健1049,能伏怨敵。爾時,寶蓋與其眷屬供養藥王如來,施諸所安,至滿五劫。
過五劫已,告其千子:汝等亦當如我以深心供養於佛。於是千子受父王命,供養藥王如來,復滿五劫,一切施安。
二,千子供養,有告有奉可見。
其王一子名曰月蓋,獨坐思惟:寧有供養殊過此者?
以佛神力,空1055中有天曰:善男子!法之供養,勝諸供養。
即問:何謂法之供養?
三,問天也。
天曰:汝可往問藥王如來,當廣為汝說法之供養。
四,令往問佛也
即時月蓋王子行詣藥王如來,稽首佛足,卻住一面,白佛言:世尊!諸供養中,法供養勝。云何為法之1056供養?
五,詣問佛。
佛言:善男子!法供養者,諸佛所說深經,一切世間,難信難受,微妙難見,清淨無染,非但分別思惟之所能得。
六,示1057佛答法養。文二:初明法體1058,二明供養。法中文五:初明理法,二明教法,三明行勝,四明果勝,五總結也。此初,明1059實相理法也。肇曰:深經,謂之方等第一義也。其旨深玄,非有心之所得;微妙無緣,非明者之所睹。超絕塵境,無染若空。欲以有心有明而信受者,不亦難乎!又解,實相深理,難信難見,性淨無染,但可智悟,非分別思惟能得。又解,情與理違,故難信;行與理違,故難受;惑與理違,故難見。
菩薩法藏所攝,陀羅尼印印之,
此二,明菩薩法教,非小乘也。陀羅尼1060印者,無名相理,假名相說,終日名而無名,終日相而無相,此陀羅尼印也。故《勝天王》云:總持無文字,文字顯總持,般若大悲力,離言文字說。又,即名非名,即相非1061相,亦名實相印也。肇曰:菩薩法藏所攝,固非小乘之寶;總持所印,固非域中之道。總持所印,所印必真;法藏所攝,所攝必寶。豈是常人所能開發?以明法寶深固,難可闚𨵦也。
此三,明理深教妙,起行必勝。文四。此初,不退行也。如彌勒章明。肇曰:不退所以至,六度所以成,大乘1062之所出,何莫由斯典。
善分別義,順菩提法,眾經中上。
此二,廣說1063行也。肇曰:善分別實相之義,順菩提無相之法,此經之上也。
入大慈悲,離眾魔事及諸邪見。
此三,離過行也。大悲故超二乘,離著故超諸魔,無邪見故超外道。此皆深經之所能也。
順因緣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命,空、無相、無作、無起。
此四,證真行也。謂順因緣,悟真理也。無我等,我空也。空無相等,法空也。肇曰:法從因緣生,生則無自性,無自性則無主,無主則無我、人、眾生、壽1064命,唯空無相、無作、無起。此深經之所順也。
能令眾生坐於道場,而轉法輪。諸天、龍神、乾闥婆等,所共歎譽。
此下四,明理深行妙,得勝果也。文三。初,明證道法身果1065。既成道樹,必轉法輪,所以天龍預懷忻歎。
能令眾生入佛法藏,攝諸賢聖一切智慧,說眾菩薩所行之道。
此二,明一切智果。既坐道樹,具佛法藏,獲賢聖智,得菩提道,因圓果滿,名行足也。
此三,明大悲利益果。既坐道場,獲一切智,普雨法雨,利益眾生,令諸菩薩依實相義,權1068為二乘宣無常理,聞經隨喜,毀禁罪除。諸魔外道,怖邪歸正。自非深信大乘、堅固悲願,安能致此無邊益哉。
諸佛賢聖,所共稱歎。背生死苦,示涅槃樂。十方三世1069諸佛所說,
若聞如是等經,信解、受持、讀誦,以方便力,為諸眾生分別解說1072,顯示分明。守護法故,是名法之供養。
此二,明供養。文二。此初,信行讀誦。肇曰:如是等經,盡諸佛法身也。若聞斯經,能信解護持,宣示分別,明令大法增廣,名法1073之供養。養成法身也。
又於諸法如說修行,
隨順十二因緣。離諸邪見,得無生忍,決定無我,無有眾生。
此二,無我觀也。肇曰:不悟緣起,故有邪見之迷,封我之惑。若如說行,則得明慧。明見十二因緣根原所由,故能離邪見,得無生忍,無復吾我、眾生之想也。見緣如緣,謂之隨順。明白有無,謂之決定。皆智用之別稱。
而於因緣果報,無違無諍,離諸我所。
依於義不依語,依1078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於法不依人。
二,四依簡1079失。《大集經》云:語者說生死,義者知生死無性;語者說涅槃味,義者說涅槃無性;語者說諸乘隨所安止,義者說諸乘入一相智門等。又,識者識四大,智者1080住四大無性;識者識六根、六識,智者住內外寂滅等。又,不了義經說生死苦惱,了義經說生死、涅槃一相;不了義經說我、人諸法,了義經說三空、無我也。又,人者攝取人見,法者解人無人見;人者凡聖三乘人也,法者知一切法無別無異,如虛空也。
隨順法相,無所入,無所歸。
作如是觀,十二因緣無有盡相,不復起見,是名最上法之供養。
七,聞法得益也。《仁王》云:四五六地得此忍也。肇曰:心柔智1091順,堪受實相。未及無生,名柔順忍。
即解寶衣1092嚴身之具,以供養佛。
二,解衣供養。
白佛言:世尊!如來滅後,我當行法供養,守護正法。願以威神,加哀建立,令我得降魔怨,修菩薩行。
三,請加護也。肇曰:聞法供養,欣1093欲行之。然經道深遠,非己力所弘,故願加威神也。
佛知其深心所念,而記之曰:汝於末後守護法城。
八,明1094受記。什曰:欲令後人信伏,故記其守護法藏。
九,出家護法。文三。此初,出家得道。神通,身業;陀羅尼,心業;辯才,口業也。
於佛滅後,以其所得神通、總持、辯才之力,滿十小劫,藥王如來所轉法輪,隨而1095分佈。
二,以具三業功德,故弘法也。
月蓋比丘以守護法,勤行精進,即於此身化百萬億人,於阿耨多三藐三菩提立不退轉,十四那由他人深發聲聞、辟支佛心,無量眾生得生天上。
三,明所化眾數。
天帝!時王寶蓋豈異人乎,今現得佛,號寶炎如來。其王千子,即賢劫中千佛是也。從迦羅鳩孫馱為始得佛,最後如來號曰樓至。月蓋比丘則我身是。
三,結會。古今迦羅鳩孫馱,亦曰拘留孫,賢劫千佛之首,樓至千佛之終也。
四結勸。肇曰:吾成正覺,由法供養,以是可知法養為上。
囑累品第十四
此品付囑。護持傳法事大,緣累不輕,殷勤付囑,故云囑累。又云殷勤再三,故云囑累1098。
於是佛告彌勒菩薩言:彌勒!我今以是無量億阿僧祇劫所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付囑於汝。如是輩經,於佛滅後末世之中1099,汝等當以神力廣宣流布,於閻浮提,無令斷絕。
品文三:一付囑彌勒等,二付囑阿難等,三經畢慶聞。前文又二:初付1100,後受。付文1101三。此初,正付也。肇曰:不思議經,即佛無上菩提之道。其道深遠,難可尅成。吾無量劫不惜身命,骨施踰須彌,血施過江海,勤苦積集,今始得就。哀彼長迷,故垂之竹帛。然群生德薄,魔事熾盛,吾道多難,非汝不弘。嗣正之第,所以重累。又城高衝生,道尊魔盛,自非神力無以制持,故勸以神力也。
所以者何?未來世中當1102有善男子、善女人,及天龍、鬼神、乾闥婆、羅剎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樂于大法。若使不聞如是等經,則失善利。如此輩1103人聞是等經,必多信樂,發希有心,當以頂受,隨諸眾生所應得利而為廣說。
二,釋付所以。緣不感佛,發在當來。不聞則失,聞之必益,故當頂受廣說。肇曰:法之通塞損益若此,故勸彌勒頂受廣說也。
彌勒當知,菩薩有二1104相。何謂為二?一者好於雜句文飾之事,二者不畏深義如實能入。若好雜句文飾事者,當知是為新學菩薩。若於如是無染無著甚深經典,無有恐畏,能入其中,聞已心淨,受持、讀誦、如說修行,當知是為久修道行。
彌勒!復有二法,名新學者,不能決定於甚深法。何等為二?一者,所未聞深經聞之驚怖生疑,不能隨順,毀謗不信,而作是言:我初不聞從何所來。二者,若有護持解說如是深經者,不肯親近供養恭敬,或時於中說其過惡。有此二法,當知是新學菩薩,為自毀傷,不能於深法中調伏其心。
彌勒!復有二法,菩薩雖信解深法,猶自毀傷,而不能得無生法忍。何等為二?一者,輕1109慢新學菩薩,而不教誨。二者,雖解深法,而取相分別。是為二法。
彌勒菩薩聞說是已,白佛言:世尊!未曾有也。如佛所說,我當遠離如斯之惡,
奉持如來無數阿僧祇劫所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若未來世中善男子、善女人求大乘者,當令手得如是等經。與其念力,使得受持讀誦為他廣說。世尊!若後末世有能受持讀誦為他說者,當知是彌勒神力之所建立。
此二,領通經旨。如來得法,益通三世。未來有緣,我當令手得心持,自行兼說。彌勒神力者,肇曰:定己功於未然,息眾魔之候斷。
佛言:善哉善哉!彌勒!如汝所說,佛助爾喜。
此二,佛贊。如文可見。
於是一切菩薩合掌白佛言:我等亦於如來滅後,十方國土,廣宣流布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復當開導諸說法者,令得是經。
二,諸1114菩薩受。法燈遍照,故誓宣十方。
此下三,四天王受旨。經卷住處,災難自清。況天力護持,彌增法化。
是時佛告阿難:受持是經,廣宣流布。阿難言:唯!我已受持要者。世尊!當何名斯經?佛言:阿難!是經名《維摩詰所說》,亦名《不可思議解脫法門》。如是受持。
下二,付囑阿難。付受問答,欲令結集之時無所遺漏。
已下說付既周,慶聞修奉。
淨名經關中疏卷下1119
〔錄文完〕
校注
- 【原】「責」,底、甲、乙本作「折」,據文意改。
- 【原】「得」,底本無,據甲、乙本補。
- 【原】「目」,乙本作「自」。
- 【原】「明」,甲本無。
- 【原】「五」,乙本作「土」。
- 【原】「初」,底本無,據甲、乙本補。
- 【原】「超」,甲本作「起」。
- 【原】「師」,甲本無。
- 【原】「必」,底本無,據甲、乙本補。
- 【原】「短」,甲本作「矩」。
- 【原】「而」,乙本作「面」。
- 【原】「式」,甲本作「或」。
- 【原】「式」,甲本作「或」。
- 【原】「秘密」,底本作「彼密」,乙本作「秘」,據甲本改。
- 【原】「戲」,乙本無。
- 【原】「曰」,甲本無。
- 【原】「之」,底本無。
- 【原】「當承佛聖旨」,底本無,甲本作「當承聖旨」,據乙本補。
- 【原】「耳」,甲本作「問」。
- 【原】「從」,底本無,據甲、乙本補。
- 【原】「率」,甲本無。
- 【原】「天」,乙本作「大」。
- 【原】「眾」,乙本無。
- 【原】「羅」,底本無,據甲、乙本補。
- 【原】「善」,甲本作「如」。
- 【原】「疾」,乙本無。
- 【原】「及與」,底本作「及及與」,乙本作「及」,據甲本改。
- 【原】「旨」,底本作「志」,據甲、乙本改。
- 【原】「身」,甲本無。
- 【原】「士」,乙本作「土」。
- 【原】「也」,甲本無。
- 【原】「善」,甲本作「善也」。
- 【原】「士」,乙本作「土」。
- 【原】「相」,甲本作「而」。
- 【原】「能」,甲本無。
- 【原】「來」,乙本無。
- 【原】「際」,甲本作「除」。
- 【原】「想」,乙本作「相」。
- 【原】「返」,甲本作「反」。
- 【原】「後宣」,底本無,據甲、乙本補。
- 【原】「不增否」,甲本無。
- 【原】「疾」,底本無,據甲、乙本補。
- 【原】「病」,乙本作「疾」。
- 【原】「病」,乙本作「疾」。
- 【原】「也」,底、乙本無,據甲本補。
- 【原】「悲彼而生疾」,乙本無。
- 【原】「此」,乙本無。
- 【原】「必」,乙本作「忍」。
- 【原】「受身,受」,乙本作「愛身愛」。
- 【原】「病」,乙本作「疾」。
- 【原】「病」,乙本作「疾」。
- 【原】「彼病滅則我病滅」,乙本作「彼疾滅」。
- 【原】「死」,底本作「死生」,據甲、乙本刪。
- 【原】「自」,乙本作「日」。
- 【原】「病」,乙本作「疾」。
- 【原】「釋」,乙本作「擇」。
- 【原】「由起」,底本作「而起」,據甲、乙本改。
- 【原】「然為彼」,甲本作「彼然為」。
- 【原】「得」,乙本無。
- 【原】「彼離」,底本作「離彼」,據甲、乙本改。
- 【原】「愈」,甲本作「俞」。下同。
- 【原】「也」,甲本無。
- 【原】「何以空」,乙本無。
- 【原】「空」,乙本無。
- 【原】「除」,乙本作「塗」。
- 【原】「空」,乙本作「也」。
- 【原】「乎」,乙本作「也」。
- 【原】「若」,底本作「善」,據甲、乙本改。
- 【原】「正」,乙本作「心」。
- 【原】「見」,底本無,據甲、乙本補。
- 【原】「正生」,乙本無。
- 【原】「諸」,乙本作「言」。
- 【原】「背」,乙本作「皆」。
- 【原】「孰」,底本作「熟」。
- 【原】「為其源」,甲本無。
- 【原】「又」,乙本無。
- 【原】「嘗」,底、乙本作「當」,據甲本改。
- 【原】「菩薩侍者」,乙本無。
- 【原】「乖」,底、甲、乙本作「乘」,據僧肇《註維摩詰經》改,見《大正藏》第38卷第374頁上。
- 【原】丁本自此始。
- 【原】「動」,底本作「種」,據甲、乙、丁本改。
- 【原】「故」,底、乙、丁本無,據甲本補。
- 【原】「疾」,甲、乙本作「病」。
- 【原】「二門」,乙本作「三門」,丁本作「二問」。
- 【原】「也」,乙本無。
- 【原】「此」,乙本作「此二」。
- 【原】「或」,甲本作「惑」。
- 【原】「見」,乙本無。
- 【原】「云」,甲本作「之」。
- 【原】「非」,乙本作「謂非」。
- 【原】「無合」,乙本無。
- 【原】「大」,乙本無。
- 【原】「也」,丁本作「曰」。
- 【原】丙本自此始。
- 【原】「疾」,丁本作「病」。
- 【原】「病」,甲、乙、丙、丁本作「疾」。
- 【原】「尋」,乙、丙、丁本無。
- 【原】「形」,底、乙、丙、丁本無,據甲本補。
- 【原】「應」,甲本無。
- 【原】「問」,丙本無。
- 【原】「病」,乙本作「疾」。
- 【原】「逼」,丙本作「適」。
- 【原】「有」,乙本無。
- 【原】「空」,甲本作「空空」。
- 【原】「起」,丙本無。
- 【原】「求」,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病」,丙本作「疾」。
- 【原】「常」,丁本無。
- 【原】「慰」,丙本無。
- 【原】「樂」,丙本無。
- 【原】「不」,丙本無。
- 【原】「而」,乙本作「而而」。
- 【原】「病」,乙本作「疾」。
- 【原】「法。罪」,丙本無。「法」,僧肇《註維摩詰經》作「往」,且與下句連讀。見《大正藏》第38卷第375頁中。
- 【原】「繫」,丙本作「輕」。
- 【原】「無量。今苦」,乙本無。
- 【原】「求大果」,底本作「大果」,丙、丁本作「求大過」,據甲、乙本補。
- 【原】「此」,甲本無。
- 【原】「恃」,甲本作「恃生死不有畏也」。
- 【原】「存」,甲本作「在」。
- 【原】「故」,乙本無。
- 【原】「勸憶」,丙本作「觀意」,丁本作「勸意」。
- 【原】「悅」,底本無,此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福」,丙本無。
- 【原】「何」,乙本作「所」,丙本無。
- 【原】「因病」,乙本作「病」,丁本作「因疾」。
- 【原】「愈」,底本作「喻」,丙本作「愈」,據甲、乙、丁本改。
- 【原】「令」,甲本作「命」。
- 【新增】歡【CB】,勸【藏外】
- 【原】「勸」,丁本作「歡」。
- 【原】「也」,丙本無。
- 【原】「喻」,底、乙、丙、丁本無,據甲本補。
- 【原】「此即」,底本作「此則」,丙、丁本作「即此」,據甲、乙本改。
- 【原】「此」,丙、丁本作「此此」。
- 【原】「前」,乙本無。
- 【原】「妄想」,甲本作「忘相」。
- 【原】「亡」,底本無,據甲、乙、丙、丁、己本補。
- 【原】「寂照」,底本作「照寂」,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妄」,甲本作「忘」。
- 【原】「妄」,甲本作「忘」。
- 【原】「煩惱以生」,丙、丁本無。
- 【原】「譬」,甲本作「譬如」。
- 【原】「油」,丙、丁本作「由」。
- 【原】「我」,甲本無。
- 【原】「我」,甲本作「空」。
- 【原】「以」,甲、丁本無。
- 【原】「我起,滅時不言」,乙本無。
- 【原】「法法」,底、丙、丁本作「法」,據甲、乙本補。
- 【原】「法」,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也」,甲本無。
- 【原】「重」,底本作「種」,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相」,丁本作「相因」。
- 【原】「執」,丙本無。
- 【原】「性」,乙、丁本作「性相」。
- 【原】「我」,丁本作「推我」。
- 【原】「相」,丁本作「想」。
- 【原】「計」,甲本作「汁」。
- 【原】「非」,丁本作「非非」。
- 【原】「背」,丙本作「皆」。
- 【原】「爾」,底、乙、丙、丁本作「示」,據甲本改。
- 【原】「階」,底本作「皆」,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空」,底本作「空我」,據甲、乙、丙、丁本刪。
- 【原】「有」,甲本無。
- 【原】「文」,丁本無。
- 【原】「勸」,甲本無。
- 【原】「五」,甲本作「吾」。
- 【原】「受」,丁本作「受受」。
- 【原】「當」,底、甲、乙本無,據丙、丁本補。
- 【原】「起」,底、乙、丙、丁本作「求」,據甲本改。
- 【原】「起」,丁本無。
- 【原】「二」,乙本作「一」。
- 【原】「生」,底、甲、乙、丙、丁本無,據僧肇《註維摩詰經》補,見《大正藏》第38卷第377頁中。
- 【原】「此」,甲本無。
- 【原】「美惡已分」,甲本無。
- 【原】「既」,丁本作「已」。
- 【原】「所」,底、甲、丙、丁本作「巧」,據乙本改。
- 【原】「相」,甲本作「想」。
- 【原】「自息」,底本作「自意息」,丙本作「息自」,據甲、乙、丁本改。
- 【原】「離」,底、甲、乙、丁本無,據丙本補。
- 【原】「是」,底本作「是是」,據甲、乙、丙、丁本刪。
- 【原】「無」,甲本作「至」。
- 【原】「爾」,底、丙本作「示」,據甲、乙、丁本改。
- 【原】「有喻」,丙本無。
- 【原】「此」,丙本無。
- 【原】「此」,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極」,乙本無。
- 【原】「異」,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極」,乙本無。
- 【原】「均」,乙本作「約」。
- 【原】「性」,甲本作「悟」。
- 【原】「此」,丙本無。
- 【原】「雜」,丙本作「離」。
- 【原】「愛」,丙本無。
- 【原】「免」,乙本作「先」。
- 【原】「徵」,底、甲本作「微」,據乙、丙、丁本改。
- 【原】「滋」,底本作「[磁-石+言]」,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憎」,底、丙本作「增」,據甲、乙、丁本改。
- 【原】「無」,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能」,甲本無。
- 【原】「無」,乙本作「死」。
- 【原】「亦能」,甲本作「亦能疲」,乙本作「久不」,丁本作「亦不能」。
- 【原】「受」,丁本作「愛」。
- 【原】「方便慧」,甲本作「慧方便」。
- 【原】「初」,底本作「扔」,丁本作「初初」,據甲、乙、丙本改。
- 【原】「直」,丙本作「真」。
- 【原】「雜」,乙本作「離」。
- 【原】「調」,乙、丙、丁本作「謂」。
- 【原】「而」,甲本無。
- 【原】「王」,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二行俱」,甲本作「二行」,乙本作「行俱」。
- 【原】「名」,甲、乙、丙、丁本無。
- 【原】「謂離」,甲本作「離」。
- 【原】「解」,丙本無。
- 【原】「其」,丙本無。
- 【原】「離」,此字前丁本有「離不殊也」四字。
- 【原】「土」,甲本作「本」。
- 【原】「互」,甲本作「至不」,乙本作「云」。
- 【原】「又復」,乙本作「又復又復」。
- 【原】「饒」,甲本作「僥」。
- 【原】「疾」,乙本作「苦疾」。
- 【原】「無」,丙本無。
- 【原】「即」,底本作「既」,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或」,丁本作「惑」。
- 【原】「也」,丙、丁本無。
- 【原】「若住不調伏心,是愚人法」,乙本無。
- 【原】「是」,乙本無。
- 【原】「不」,丁本作「不不」。
- 【原】「住」,乙本無。
- 【原】「此」,甲、乙、丙、丁本無。
- 【原】「者,方能雙二邊」,乙本無。
- 【原】「不」,乙本無。
- 【原】「生」,丙本無。
- 【原】「住」,甲本無。
- 【原】「而」,丁本作「而而」。
- 【原】「或說有行」,乙本無。
- 【原】「久」,乙本作「無」。
- 【原】「過」,底本原作「遏」,上有硃筆校改,惜漫漶難識,據甲、乙、丙、丁本錄文。
- 【原】「不」,甲本無。
- 【原】「見」,丁本作「道見」。
- 【原】「反」,甲本作「返」。
- 【原】「樂」,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離」,甲本作「離離」。
- 【原】「壞」,底、甲本作「懷」,據乙、丙、丁本改。
- 【原】「壞」,底、甲、丁本作「懷」,據乙、丙本改。
- 【原】「德」,丙本作「得」。
- 【原】「行」,乙本無。
- 【原】「而起」,甲本無。
- 【原】「知」,甲本作「智」。
- 【原】「是」,丙本作「是行」。
- 【原】「法。自行」,乙本無。
- 【原】「既」,丙本作「已」。
- 【原】「知」,乙本無。
- 【原】「各」,乙本作「有」。
- 【原】「滅而遍緣……是菩薩行」二十三字,乙本無。
- 【原】「漏」,丁本作「漏盡」。
- 【原】「受」,甲本作「愛」。
- 【原】「因」,丁本作「因大士知三界受生因」。
- 【原】「如幻」,乙本作「約」。
- 【原】「不」,乙本無。
- 【原】「四」,乙本無。
- 【原】「無」,乙本無。
- 【原】「同其行,而不」,乙本無。
- 【原】「用」,據甲、乙、丙、丁本作「因」。
- 【原】「知」,底、乙、丙、丁本無,據甲本補。
- 【原】「俱」,丁本無。
- 【原】「分而」,丁本作「分為」。
- 【原】「聞」,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行」,甲本無。
- 【原】「助」,乙本作「助佛」。
- 【原】「止」,丁本作「觀止」。
- 【原】「止觀」,乙本無。
- 【原】「行」,丁本無。
- 【原】「方」,乙本作「分」。
- 【原】「以」,丁本無。
- 【原】「其」,底、乙、丙、丁本無,據甲本補。
- 【原】「肇曰」,乙本無。
- 【原】「理」,甲本無。
- 【原】「而」,乙本無。
- 【原】「如」,丁本作「非」。
- 【原】「經」,甲本作「徑」。
- 【原】「議」,丁本作「儀」。
- 【原】「弗」,甲本作「佛」。
- 【原】「有」,乙本作「相」。
- 【原】「是」,甲本無。
- 【原】「以」,乙本無。
- 【原】「語」,乙本作「詰」。
- 【原】「座」,甲本作「坐」。
- 【原】「弗」,丁本作「弗言」。
- 【原】「語」,乙本作「詰」。
- 【原】「眾」,乙本無。
- 【原】「訶違真」,乙本作「違真訶」。
- 【原】「也」,甲本無。
- 【原】「此」,丁本無。
- 【原】「真求乃」,底本作「乃真」,甲、乙、丙、丁本作「真乃」,據《註維摩詰經》改,見《大正藏》第38卷第381頁中。
- 【原】「有」,乙本無。
- 【原】「佛為」,甲本作「弗」。
- 【原】「修」,乙本無。
- 【原】「法」,丁本作「法所以者何法」。
- 【原】「斷」,丁本無。
- 【原】「迹」,乙本無。
- 【原】「有」,底、乙、丙、丁本無,據甲本補。
- 【原】「求」,丁本作「求求」。
- 【原】「求」,丁本作「求求」。
- 【原】「住於法」,丙本作「於法住」。
- 【原】「求」,甲本無。
- 【原】「也」,甲本無。
- 【原】「億」,乙本無。
- 【原】「處」,丙本作「處所」。
- 【原】「坐座」,底本作「座座」,丁本作「坐」,據甲、乙、丙本改。
- 【原】「文殊」,甲本作「文殊師利」。
- 【原】「座」,底、甲、乙、丙、丁本無,據文意補。
- 【原】「神」,乙本無。
- 【原】「受」,甲、乙、丙、丁本無。
- 【原】「於」,底本作「於是」,據甲、乙、丙、丁本刪。
- 【原】「容」,底本作「客」,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語」,乙本無。
- 【原】「殊」,甲本作「珠」。
- 【原】「坐」,甲本作「座」。
- 【原】「座」,丁本作「坐」。
- 【原】「坐師子座」,底、乙、丙、丁本此四字在「此二得神通坐座」後,此據甲本置前。
- 【原】「昇」,甲、乙、丙、丁本作「勝」。
- 【原】「高」,乙本無。
- 【原】「摩」,乙本作「摩詰」。
- 【原】「來」,丙、丁本作「未」。
- 【原】「嘗」,乙、丙本作「曾」。
- 【原】「礙」,乙本無。
- 【原】「歎」,丁本作「歡」。
- 【原】「可」,乙本無。
- 【原】「尋」,丁本無。
- 【原】「無」,底、乙、丁本無,據甲、丙本補。
- 【原】「中」,甲本無。
- 【原】「忉」,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可」,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入」,丁本無。
- 【原】「彼」,甲本無。
- 【原】「鬼」,丁本無。
- 【原】「往」,底本作「住」,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本」,甲本作「大」。
- 【原】「往」,底本作「住」,據甲、乙、丙本改。
- 【原】「不」,乙本無。
- 【原】「土」,乙本無。
- 【原】「本」,丙本作「太」。
- 【原】「普」,甲本作「並」。
- 【原】「口」,甲本無。
- 【原】「不」,乙本無。
- 【原】「時,以一」,甲本作「一時以」。
- 【原】「河沙」,丙本作「沙河」。
- 【原】「過」,底、甲、乙、丁本無,據丙本補。
- 【原】「住不可」,底本作「住不」,甲、丁本作「不可」,據乙、丙本改。
- 【原】「世界」,丙本作「世界世界」。
- 【原】「普」,甲本作「並」。
- 【原】「可」,底本無,據甲、乙、丙、丁補。
- 【原】「大」,丙本無。
- 【原】「子中」,甲、丁本無,乙本作「子」。
- 【原】「皆」,乙本無。
- 【原】「減」,甲本作「咸」。
- 【原】「本」,丁本無。
- 【原】「據」,丁本無。
- 【原】「測」,丁本作「惻」。
- 【原】「也」,丙本無。
- 【原】「可」,底本無,據甲、乙、丙本補。
- 【原】「可」,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不」,乙本無。
- 【原】「明」,甲本無。
- 【原】「傷」,丙本作「揚」。
- 【原】「可」,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泣」,甲本作「位」。
- 【原】「懷」,丙本作「壞」。
- 【原】「可」,甲本無。
- 【原】「勸」,底、乙本作「歡」,據甲、丙、丁本改。
- 【原】「語」,乙本無。
- 【原】「此」,丁本作「此初」。
- 【原】「可」,甲、乙、丙、丁本無。
- 【原】「者」,甲本無。
- 【原】「明」,乙本無。
- 【原】「之」,甲本作「王」。
- 【原】「不」,丁本作「不可」。
- 【原】「頭」,底本作「項」,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髓⿰骨忽」,甲本作「髓腦」,乙本作「體髓」。
- 【原】「琉」,乙本無。
- 【原】「瑪」,底、甲、乙、丙、丁本作「馬」,據文意改。
- 【原】「琥」,底、甲、乙、丙、丁本作「虎」,據文意改。
- 【原】「可」,乙本無。
- 【原】「往」,乙本作「住」。
- 【原】「哥」,甲、乙、丙、丁本作「歌」。
- 【原】「俱」,甲本無。
- 【原】「形」,甲本無。
- 【原】「故」,乙本無。
- 【原】「目」,乙本作「自」。
- 【原】「香」,乙、丙、丁本作「者」。
- 【原】「同」,丙本作「用」。
- 【原】「考」,乙本作「者」。
- 【原】「槃」,底本作「般」,甲本作「盤」,據乙、丙、丁本改。
- 【原】「或」,丁本作「惑」。
- 【原】「自調大士之所為也」,底、甲、乙、丙、丁本無,據僧肇《註維摩詰經》補,見《大正藏》第38卷第383頁下。
- 【原】「喻」,底、甲、乙本作「愈」,據丙丁本改。
- 【原】「乃」,底、甲、乙、丙、丁本無,據僧肇《註維摩詰經》補,見《大正藏》第38卷第383頁下。
- 【原】「令」,底本作「今」,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熱」,丁本作「執」。
- 【原】「炎」,甲本作「焰」。
- 【原】「聲響」,乙本無。
- 【原】「也」,甲本無。
- 【原】「不」,丁本無。
- 【原】「以悟幻人」,乙本無。
- 【原】「陰」,底本作「陰界」,據甲、乙、丙、丁本刪。
- 【原】「無」,甲本作「無有」。
- 【原】「數」,甲本作「數也」。
- 【原】「燋」,甲本作「蕉」。
- 【原】「云」,底、乙、丙、丁本作「文」,據甲本改。
- 【原】「流,故」,乙本作「流」,丙本作「須」。
- 【原】「也」,丁本無。
- 【原】「得」,甲本作「德」。
- 【原】「粗」,丁本作「粗惡」。
- 【原】「也」,甲本無。
- 【原】「槃」,甲本作「盤」,下同。
- 【原】「因」,丙本作「洇」。
- 【原】「初」,甲本無。
- 【原】「初」,乙本無。
- 【原】「即」,甲本作「即行」。
- 【原】「養人天」,乙本作「人天養」。
- 【原】「熱」,丁本作「執」。
- 【原】「也」,丙、丁本無。
- 【原】「既」,甲本作「已」。
- 【原】「離」,甲本作「理」。
- 【原】「也」,甲本無。
- 【原】「也」,底本作「故」,丁本作「故也」,據甲、乙、丙本改。
- 【原】「壞」,底本作「懷」,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壞」,底、乙、丙本作「懷」,據甲、丁本改。
- 【原】「無」,甲本作「無無」。
- 【原】「無」,丙本作「無無」。
- 【原】「也」,甲本無。
- 【原】「無相」,底本作「無想」,丁本作「既相」,據甲、乙、丙本改。
- 【原】「度」,乙本作「廣」。
- 【原】「永」,丙本作「水」。
- 【原】「含」,甲本作「合」。
- 【原】「也」,甲本無。
- 【原】「也」,甲本無。
- 【原】「直」,丁本作「真」。
- 【原】「直」,乙本作「真」。
- 【原】「趣」,甲本作「取」。
- 【原】「雜」,底本作「離」,丙本作「親」,據甲、乙、丁本改。
- 【原】「乘」,甲本作「乘行不雜二乘」。
- 【原】「有所」,甲本作「所有」。
- 【原】「也」,底、乙、丙、丁本無,據甲本補。
- 【原】「眾」,乙本作「眾生」。
- 【原】「同歡」,丙本作「因觀」。
- 【原】「悕」,甲本作「希」。
- 【原】「也」,底、乙、丙、丁本無,據甲本補。
- 【原】「平」,丁本作「乎」。
- 【原】「悕」,甲本作「希」。
- 【原】「弘」,乙本作「弘願」。
- 【原】「也」,丁本無。
- 【原】「云」,丁本無。
- 【原】「也」,甲本無。
- 【原】「也」,甲本無。
- 【原】「又解,萬善」,底本刪,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令」,甲本作「而」。
- 【原】「問」,底本作「問曰」,據甲、乙、丙、丁本刪。
- 【原】「二」,丙本無。
- 【原】「制」,甲、乙、丙、丁本作「判」。
- 【原】「也」,底本作「也也」。
- 【原】「善」,底本作「善為」,據甲、乙、丙、丁本刪。
- 【原】「曰」,乙本無。
- 【原】「也」,底本作「曰」,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愛」,丁本作「受」。
- 【原】「則」,乙本無。
- 【原】「是」,丁本作「是本」。
- 【原】「住」,乙本無。
- 【原】「住」,丁本無。
- 【原】「無」,底本作「為」,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倒」,丙、丁本作「到」。
- 【原】「存於」,底本作「存」,據甲、乙、丁本補。
- 【原】「乎」,甲本無。
- 【原】「無明」,甲本無,丙本作「無則」。
- 【原】「無」,丙本刪。
- 【原】「法」,丁本無。
- 【原】「末」,底、甲、乙、丙、丁本作「本」,據僧肇《註維摩詰經》改,見《大正藏》第38卷第386頁下。
- 【原】「其」,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種」,底本作「重」。
- 【原】「料」,丁本作「斷」。
- 【原】「簡」,底本作「間」,據甲本改。
- 【原】「便」,甲、乙、丙、丁本作「使」。
- 【原】「止」,底本作「正」,丁本無,據甲本改。
- 【原】「即」,丙本無。
- 【原】「無乘」,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身」,丁本作「耳」。
- 【原】「滅」,乙、丁本無。
- 【原】「久」,底本作「文」,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脫」,甲、乙、丙、丁本無。
- 【原】「議」,丙本作「議義」。
- 【原】「所說」,乙本作「說所」。
- 【原】「也」,甲本無。
- 【原】「去」,丙本作「至」。
- 【原】「辨」,甲本作「辦」。
- 【原】「花」,甲本作「花之」。
- 【原】「一切弟子神力去花……故使花若此」,乙本無。
- 【原】「天」,丁本作「天女」。
- 【原】「答」,底本作「答曰」,據甲、乙、丁本刪。
- 【原】「法」,底本無,據甲、乙、丁本補。
- 【原】「不如法之」,乙本無。
- 【原】「出自仁」,底本作「自出人」,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無」,乙本無。
- 【原】「戒」,甲、丙、丁本作「犯」,乙本作「戒犯」。
- 【原】「律」,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無漏」,乙本無。
- 【原】「二」,乙本無。
- 【原】「意」,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槃」,底本作「般」,據丙本改。
- 【原】「異」,乙本作「理」。
- 【原】「槃」,底本作「般」,據丙本改。
- 【原】「病」,甲本作「疾」。
- 【原】「止」,丙本作「正」。
- 【原】「種」,底、甲、乙、丙本作「重」,據丁本改。
- 【原】「辯」,甲本作「辦」。
- 【原】「天以聞」,乙本無。
- 【原】「問」,甲、丙本作「答」。
- 【原】「子」,甲本作「自」。
- 【原】「如何」,甲本作「何如」。
- 【原】「而」,乙本無。
- 【原】「者」,丙本作「者何」。
- 【原】「文字也」,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如」,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癡」,乙本無。
- 【原】「上慢」,甲本作「慢上」,乙、丁本作「慢者」。
- 【原】「既」,甲本作「已」。
- 【原】「脫」,丙本作「解」。
- 【原】「入」,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法門」,底本作「問」,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證、不」,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問」,丙本無。
- 【原】「正」,甲本作「亡」。
- 【原】「門」,底、甲本作「問」,據乙、丙、丁本改。
- 【原】「瞻蔔林,唯嗅瞻蔔」,乙本無。
- 【原】「聞」,底本無,據甲、丙本補。
- 【原】「聞」,甲本無,丙本刪。
- 【原】「聲」,乙本無。
- 【原】「一」,丁本無。
- 【原】「香」,丙本作「止乘」。
- 【原】「聲」,乙本無。
- 【原】「明」,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此」,丙本無。
- 【原】「尚」,甲本無。
- 【原】「出」,底、甲、丙本作「出哉」,據乙、丁本刪。
- 【原】「非」,乙本作「悲」。
- 【原】「未」,甲本作「味」。
- 【原】「未曾有難得之法。此四,明」,乙本無。
- 【新增】等【CB】【大-CB】,謂【藏外】
- 【原】「晝」,底本作「盡」,據甲、丙本改。
- 【原】「不」,乙本無。
- 【原】「法」,乙本無。
- 【原】「難得之法」,甲本無。
- 【原】「樂」,乙本作「樂常」。
- 【原】「聲」,乙本無。
- 【原】「常」,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賙」,丙本作「周」。
- 【原】「乏」,甲、乙本作「之」。
- 【原】「得」,甲本無。
- 【原】「法」字下乙本衍「此室有四大寶藏,眾寶積滿,周窮濟乏,求得無盡,是為六未曾有難得法」諸字。
- 【原】「無量」,底、甲本無,據丙本補。
- 【原】「諸」,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士」,乙本作「土」。
- 【原】「真」,乙本作「乘」。
- 【原】「常」,乙本作「光」。
- 【原】「緣」,乙本無。
- 【原】「表」,丙本無。
- 【原】「盡」,丙本作「晝」。
- 【原】「佛」,丙本無。
- 【原】「弗」,丁本作「弗言」。
- 【原】「誰」,乙本作「雖」。
- 【原】「也」,丙本無。
- 【原】「不轉」,乙本無。
- 【原】「相」,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無所轉也」,乙本作「也」。
- 【原】「來」,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人」,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止」,乙本作「至」。
- 【原】「相」,乙本作「於」。
- 【原】「轉」,甲、丙本作「變」。
- 【原】「人」,甲本無。
- 【原】「問」,乙本作「聞」。
- 【原】「時」,甲本作「問」。
- 【原】「令」,甲本無。
- 【原】「令」,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曰」,丙本作「言」。
- 【原】「非」,乙本無。
- 【原】「又」,甲本「有」。
- 【原】「非女」,乙本無。
- 【原】「以」,丙本作「已」。
- 【原】「說」,甲、乙、丙、丁本作「說諸」。
- 【原】「復身而問也」,乙本無。
- 【原】「在」,丁本無。
- 【原】「許」,丙本作「計」。
- 【原】「業」,底本作「葉」,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化所」,丁本作「所化」。
- 【原】「言」,乙本無。
- 【原】「其」,丙、丁本作「真」。
- 【原】「道」,丁本無。
- 【原】「當得」,乙本無。
- 【原】「此」,乙本無。
- 【原】「問」,乙本無。
- 【原】「而」,底、丙本無,據甲本補。
- 【原】「佛」,丙本無。
- 【原】「曾已」,甲本作「已曾」。
- 【原】「淺」,乙本無。
- 【原】「生眾」,底本作「眾生」,據甲、丙本改。
- 【原】「上」,丁本無。
- 【原】「化」,丙本無。
- 【原】「故」,甲本作「故也」。
- 【原】「道」,丙本無。
- 【原】「佛」,丙本無。
- 【原】「道」,底、乙本無,據甲、丙、丁本補。
- 【原】「屬」,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也」,丁本無。
- 【原】「為得」,乙本無。
- 【原】「通」,丙本無。
- 【原】「通」,底本作「道」,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非」,乙本無。
- 【原】「道」,乙本無。
- 【原】「道,非道為」,乙本無。
- 【原】「起」,丙、丁本作「赴」。
- 【原】「不以道為道」,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齊」,乙本無。
- 【原】「平」,丙本作「乎」。
- 【原】「漢」,底本作「漠」,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夫」,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沖」,乙本作「中」。
- 【原】「虛」,底、乙、丁本作「虛沖」,據甲、丙本刪。
- 【原】「謂」,甲本作「以」。
- 【原】「皆」,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生」,甲、乙、丙、丁本作「生也」。
- 【原】「愚」,甲本作「遇」。
- 【原】「三」,乙本無。
- 【原】「懼」,甲本作「慳」。
- 【原】「而」,甲本無。
- 【原】「下」,乙本作「不」。
- 【原】「也」,底、乙、丙、丁本無,據甲本補。
- 【原】「聲」,乙本無。
- 【原】「姓」,丙本作「性」。
- 【原】「殖」,丙本作「[打-丁+(直-十)]」。
- 【原】「羸」,乙本無。
- 【原】「姝」,甲、乙、丁本作「殊」。
- 【原】「病」,甲本作「宿」,乙、丙本作「病死」。
- 【原】「越」,底本作「超」,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可」,乙本無。
- 【原】「正濟,外道名」,乙本無。
- 【原】「悟」,丁本作「語」。
- 【原】「增」,丙本作「憎」。
- 【原】「知」,乙本無。
- 【原】「而邪」,乙、丙本無。
- 【原】「異」,丙本無。
- 【原】「門」,丙本作「問」。
- 【原】「初」,丙本作「劫」。
- 【原】「處」,乙本下衍「初禪二識住二禪三識」諸字。
- 【原】「住」,甲本作「住處」。
- 【原】「無」,丁本作「惱患無」。
- 【原】「壞」,底本作「懷」,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壞」,甲本作「懷」。
- 【原】「壞」,甲本作「懷」。
- 【原】「壞」,甲、乙本作「懷」。
- 【原】「地」,底、乙本作「他」,據甲、丙、丁本改。
- 【原】「憎」,甲、丙本作「增」。
- 【原】「義云:九結也」,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二」,乙、丙本作「此」。
- 【原】「生」,底、甲、乙、丙、丁本作「力」,據《註維摩詰經》改,見《大正藏》第38卷第392頁上。
- 【原】「大」,底、甲、乙、丙、丁本作「人」,據《註維摩詰經》改,見《大正藏》第38卷第392頁上。
- 【原】「也」,乙、丙本無。
- 【原】「悟始」,丙本作「始悟」。
- 【原】「生」,乙、丙本無。
- 【原】「也」,底、甲、乙、丙本無,據丁本補。
- 【原】「次」,甲本作「欲」。
- 【原】「初」,乙、丙本無。
- 【原】「求悟,悟則在生死」,乙本無。
- 【原】「生」,甲本作「生生」。
- 【原】「喻」,甲本作「喻也」。
- 【原】「得生」,甲本作「能生」,乙本作「得」。
- 【原】「見」,甲本無。
- 【原】「是」,乙本作「立是」。
- 【原】「寶」,甲、乙、丙本無。
- 【原】「誠」,乙本作「滅」。
- 【原】「反」,乙、丙本無。
- 【原】「文殊」,乙、丙本作「文殊師利」。
- 【原】「永」,乙本作「求」。
- 【原】「士」,乙本作「士事」。
- 【原】「提」,甲、乙、丙本作「薩」。
- 【原】「於」,甲、乙、丙本作「故於」。
- 【原】「珍」,甲本作「珠」。
- 【原】「世尊往昔說法……不求自得」,參見《大正藏》第9卷16頁中,文字略有不同。
- 【原】「想」,甲本作「相」。
- 【原】「永」,乙本作「求」。
- 【原】「永」,乙本作「求」。
- 【原】「畏」,甲本作「礙」。
- 【原】「二」,乙本無。
- 【原】「眷」,乙本作「春」。
- 【原】「奴」,乙本作「好」。
- 【原】「車」,乙本作「吏」。
- 【原】「眷」,乙本作「春」。
- 【原】「上」,甲本作「生」。
- 【原】「所」,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眷」,乙本作「春」。
- 【原】「偈」,甲本作「竭」。
- 【原】「眷」,乙本作「春」。
- 【原】「悲」,底、甲、乙、丙、丁本作「戀」,據《註維摩詰經》改,見《大正藏》第38卷第393頁中。
- 【原】「情」,底、乙、丙、丁本作「性」,據甲本改。
- 【原】「子」,底、甲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也」,甲本無。
- 【原】「舍」,丙本作「捨」。
- 【原】「意」,甲本作「竟」。
- 【原】「總」,甲本作「物」。
- 【原】「解」,甲本作「解脫」。
- 【原】「熱」,甲本作「執」。
- 【原】「八」,甲本作「嚴八」。
- 【原】「積」,甲本作「即」。
- 【原】「多」,甲本無。
- 【原】「身心」,甲、丙本作「真身」。
- 【原】「也」,丙本無。
- 【原】「身戒」,甲本作「身戒身戒」。
- 【原】「賊」,甲本作「賤」。
- 【原】「與」,丙本作「以」。
- 【原】「淨」,底、甲、乙、丙、丁本無,據文意補。
- 【原】「化」,丙本無。
- 【原】「二」,底、甲、乙、丙、丁本無,據文意補。
- 【原】「死」,甲本無。
- 【原】「動」,底本作「種」,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後」,甲、丙本作「復」。
- 【原】「服」,底、乙本作「復」,據甲、丙、丁本改。
- 【原】「四」,丙本無。
- 【原】「刀」,丙本作「力」。
- 【原】「加」,丙本作「迦」。
- 【原】「惱」,甲本無。
- 【原】「謂」,甲本作「為」。
- 【原】「為」,底、校本作「雨」,據僧肇《注維摩詰經》卷第7改,見《大正藏》第38卷第396頁上。
- 【原】「鉤」,底本作「勾」,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為」,甲本無。
- 【原】「無」,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已」,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今欲」,甲本作「今」,丙本作「令欲」。
- 【原】「有」,甲本作「又」。
- 【原】「二法」,丙本無。
- 【原】「實立」,丙本無。
- 【原】「是」,底本作「為」,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返」,底、甲、乙、丙、丁本作「反」,同「返」。
- 【原】「甚」,甲本作「堪」。
- 【原】「德」,甲本作「得」。
- 【原】「知」,甲本作「如」。
- 【原】「下」,甲本作「不」。
- 【原】「皆」,底、甲、乙、丙、丁本無,據《註維摩詰經》改,見《大正藏》第38卷第397頁上。
- 【原】「不受」,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性」,甲本作「情」。
- 【原】「是」,底本作「見」,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見」,底本作「不」,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無動」,丙本無。
- 【原】「相」,底本作「想」,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者」,甲本作「者言」。
- 【原】「臂」,甲本作「譬」。
- 【原】「臂」,甲本作「譬」。
- 【原】「不」,甲本作「不不」。
- 【原】「則」,甲本無。
- 【原】「二」,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平」,甲、丙本無。
- 【原】「流」,甲本無。
- 【原】「直」,丙本作「真」。
- 【原】「故」,丙本無。
- 【原】「二」,甲本作三。
- 【原】「即」,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間」,底、乙、丁本無,據甲、丙本補。
- 【原】「無入」,甲本無。
- 【原】「世」,丙本無。
- 【原】「妄」,甲本無。
- 【原】「縛」,甲本作「傅」。
- 【原】「故」,丙本無。
- 【原】「不盡」,甲本無。
- 【原】「無」,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者」,甲本無。
- 【原】「待」,甲本作「侍」。
- 【原】「故」,丙本無。
- 【原】「中」,丙本作「中如」。
- 【原】「異」,底本作「相」,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是」,甲本無。
- 【原】「際」,丁本作「際際」。
- 【原】「性」,甲本作「法」。
- 【原】「進」,丙本作「集」。
- 【原】「昧」,甲本作「昧不」。
- 【原】「身,佛」,底本作「佛,身」,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迹」,底本作「著」,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入」,底本作「土」,據甲、乙、丙、丁本改。
- 【新增】業【CB】,善【藏外】
- 【原】「則」,甲本作「即」。
- 【原】「動」,底本作「種」,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動」,底本無,據甲、丙本補。
- 【原】「行」,乙、丁本作「行離動為行」。
- 【原】「動」,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則」,甲本作「即」。
- 【原】「於」,甲本作「有」。
- 【原】「得」,底本作「取」,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有」,甲本作「為」。
- 【原】「想」,甲、丙、丁本作「相」。
- 【原】「無」,甲本無。
- 【原】「縛」,底本作「解」,據甲、乙、丙、丁本改。
- 【原】「王」,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眼」,甲本無。
- 【原】「文殊」,甲本作「文殊師利」。
- 【原】「示」,甲本作「爾」。
- 【原】「門」,甲本作「問」。
- 【原】「二」,甲本無。
- 【原】「言」,底本無,據甲、乙、丙、丁本補。
- 【原】「靜」,甲本作「靜名」。
- 【原】「詰」,丙本作「諸」。
- 【原】「言」,甲本無。
- 【原】「於」,底、校本無,據《註維摩詰經》補,見《大正藏》第38卷第399頁下。
- 【原】「待」,甲本作「侍」。
- 【原】「益」,甲本至此止。
- 【原】「佛」,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以」,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大」,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身」,丙、丁本作「身也」。
- 【原】「誡」,丁本作「滅」。
- 【原】「淨」,丙本作「法」。
- 【原】「出入」,丙、丁本作「入出」。
- 【原】「唯」,底、校本作「維」,據《註維摩詰經》改,見《大正藏》第38卷第400頁上。
- 【原】「睹」,乙本作「都」,丁本作「都睹」。
- 【原】「期」,底本作「其」,乙本作「斯」,據丙、丁本改。
- 【原】「此」,丙本無。
- 【原】「現」,底本作「睹」,據乙、丙、丁本改。
- 【原】「皆」,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者」,底、乙本無,據丙、丁本補。
- 【原】「也」,乙、丙、丁本無。
- 【原】北新1274至此止。
- 【原】北1143自此始。
- 【原】「睹」,丁本作「都」。
- 【原】「二」,丁本作「二乘」。
- 【原】「彼」,丙本無。
- 【原】「卑」,丁本作「界」。
- 【原】「初」,底本作「初禮」,據乙、丙、丁本刪。
- 【原】「到」,丙本無。
- 【原】「並」,丙本作「普」。
- 【原】「處」,丙、丁本作「許」。
- 【原】「問」,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大」,丙本無。
- 【原】「第」,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姓」,丁本作「性」。
- 【原】「尼」,丙本無。
- 【原】「聞」,丙本無。
- 【原】「汝」,丙本作「汝身」。
- 【原】「者」,底、乙、丁本作「道」,據丙本改。
- 【原】「莫」,丙本無。
- 【原】「快」,底本作「決」,據乙、丙、丁本改。
- 【原】「熏」,底本作「重」,據乙、丙、丁本改。
- 【原】「量」,丁本無。
- 【原】「盡」,底本作「量」,據乙、丙、丁本改。
- 【原】「是」,底本作「盡」,據乙、丙、丁本改。
- 【原】「快」,丙本作「決」。
- 【原】「作化」,底、丙本作「化作」,據乙、丁本。
- 【原】「如」,丁本無。
- 【原】「又」,丁本作「文」。
- 【原】「終」,丙、丁本作「終生」。
- 【原】「即」,丁本無。
- 【原】「得」,丁本無。
- 【原】「明」,底本作「相」,據乙、丙、丁本改。
- 【原】「名犯。開故」,丁本無。
- 【原】「也」,丙本無。
- 【原】「贊」,底本作「諸」,據乙、丙本改。
- 【原】「贊述。文二,此初」,丁本無。
- 【原】「佛」,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迹有參差」,丙本無。
- 【原】「深」,丁本作「多」。
- 【原】「德」,底本作「得」,乙本作「得德」,據丙、丁本改。
- 【原】「釋」,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問」,底本作「聞」,據乙、丙、丁本改。
- 【原】「眾」,丁本無。
- 【原】「也」,丁本無。
- 【原】「則」,底本刪,據乙、丙、丁本保留。
- 【原】「則」,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行」,丁本作「得」。
- 【原】「目」,丙本作「自」。
- 【原】「斯」,乙、丙、丁本作「期」。
- 【原】「之」,丙本無。
- 【原】「遣」,乙、丁本作「遣遣」。
- 【原】「化」,底本作「禮」,據乙、丙、丁本改。
- 【原】「侍」,底本作「待」,據乙、丙、丁本。
- 【原】「語」,丙本無。
- 【原】「神」,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座」,底本作「坐」,據乙、丙、丁本改。
- 【原】「座」,底本作「坐」,據乙、丙、丁本改。
- 【原】「必結」,丙本無。
- 【原】「慰」,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令」,底本作「今」,據乙、丙、丁本改。
- 【原】「處」,底本作「應」,據乙、丙、丁本改。
- 【原】「力」,丙本無。
- 【原】「此」,丙本無。
- 【原】「知」,丙作「知一」。
- 【原】「人」,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初」,丙本作「袧」。
- 【原】「有」,底、丙本作「又」,據乙、丁本改。
- 【原】「菩薩」,丙作「菩提」。
- 【原】「密」,丙作「蜜」。
- 【原】「作」,丁本無。
- 【原】「有」,丁本無。
- 【原】「爾」,丙作「企」。
- 【原】「而」,底本作「如」。丙作「而」。
- 【原】「比」,丁本作「化」。
- 【原】「人」,丙、丁本無。
- 【原】「園林以眼根通道」,丁本無。
- 【原】「為」,乙、丙、丁本作「故為」。
- 【原】「情」,乙、丙、丁本作「情慾」。
- 【原】「或」,丙本作惑。
- 【原】「或」,丙本作惑。
- 【原】「或」,丙本作惑。
- 【原】「或」,丙本作惑。
- 【原】「以」,乙、丙、丁本無。
- 【原】「諸」,底本作「語」,據丙、丁本改。
- 【原】「佛」,丙、丁本無。
- 【原】「好」,丙、丁本作「妙」。
- 【原】「生」,底本作「土」,據乙、丙、丁本改。
- 【原】「耳」,丙本作「身」。
- 【原】「干」,丙作「干耳」。
- 【原】「空」,丙作「地」。
- 【原】「干」,丙作「千」。
- 【原】「周」,底、丙本作「同」。
- 【原】「言」,乙、丙、丁本作「云」。
- 【原】「覺」,丙本作「覺也」。
- 【原】「若我」,丙本作「我若」。
- 【原】「言」,底本無,據乙、丙本補。
- 【原】「勸」,丙、丁本作「勸人」。
- 【原】「間」,底本作「聞」,據乙、丙、丁本改。
- 【原】「想」,丁本作「相」。
- 【原】「士」,丙、丁本無。
- 【原】「土」,乙、丙、丁本作「國」。
- 【原】「謂」,丙、丁本作「為」。
- 【原】「偽」,乙、丙、丁本作「為」。
- 【原】「謂」,底本作「為」,據丙、丁本改。
- 【原】「科次」,丙本作「料決」,丁本作「料」。
- 【原】「倦」,底、丙本作「惓」,據文意改。
- 【原】「其」,底本作「斯」,據乙、丙、丁本改。
- 【原】「已」,丙、丁本作「以」。
- 【原】「觀」,乙、丙、丁本作「觀也」。
- 【原】「波」,丙本作「彼」。
- 【原】「波」,丙本作「彼」。
- 【原】「因」,丙、丁本作「賊」。
- 【原】「精」,底本作「積」,據乙、丙、丁本改。
- 【原】「相」,底本作「想」,據乙、丙、丁本改。
- 【原】「世」,丙、丁本作「世間」。
- 【原】「壞」,丁本作「懷」。
- 【原】「壞」,丙、丁本作「懷」。
- 【原】「忘」,底本作「妄」,據丁本改。
- 【原】「密」,丙本作「蜜」。
- 【原】「音」,丁本作「意」。
- 【原】「云」,丙本作「之」。
- 【原】「密」,丙本作「蜜」。
- 【原】「無」,丙本作「天」。
- 【原】「深」,底本作「除」,據乙、丙、丁本改。
- 【原】「導」,丁本無。
- 【原】「壞」,丙本作「懷」。
- 【原】「廢」,丙、丁本作「慶」。
- 【原】「相」,底本作「想」,據乙、丙、丁本改。
- 【原】「無起者」,丁本無。
- 【原】「倒」,丙本作「例」。
- 【原】「苦」,丙本作「菩薩」。
- 【原】「倒」,丙、丁本作「例」。
- 【原】「喧」,底、乙、丙本作「暄」,據文意改。
- 【原】「諸」,底本作「之」,據乙、丙、丁本改。
- 【原】「行」,底本作「生」,據乙、丙、丁本改。
- 【原】「性」,丙、丁本作「情」。
- 【原】「牢」,丙本作「勞」。
- 【原】「法,是」,底本作「行」,據乙、丙、丁本改。
- 【原】「法」,乙本無。
- 【原】「為」,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直」,丙本作「真」。
- 【原】「行」,丙本無。
- 【原】「明」,底本作「相」,據乙、丙、丁本改。
- 【原】「知」,丙本作「之」。
- 【原】「病」,丁本無。
- 【原】「病」,丙本作「病為」。
- 【原】「士」,丙本作「爭」。
- 【原】「法」,丙本無。
- 【原】「道」,丁本無。
- 【原】「佛」,丙本作「佛而」。
- 【原】「亡」,丙本作「云」。
- 【原】「之」,底本作「覺」,據乙、丙、丁本改。
- 【原】「以」,丙、丁本無。
- 【原】「失」,丙本無。
- 【原】「偽者同偽」,丙本無。
- 【原】「色」,丙本無。
- 【原】「非」,丙本無。
- 【原】「之」,丙、丁本作「之情」。
- 【原】「太」,丙本作「大」。
- 【原】「岸」,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相」,丙本作「相太」。
- 【原】「泯」,丙、丁本作「滅」。
- 【原】「不以此」,丙、丁本無。
- 【原】「能」,丁本作「能滅」。
- 【原】「實」,丙本作「真」。
- 【原】「相」,丙、丁本作「無」。
- 【原】「於」,底本作「相」,據乙、丙、丁本改。
- 【原】「與」,底本作「有」,據乙、丙、丁本改。
- 【原】「泊」,丙、丁本作「怕」。
- 【原】「迹」,丙、丁本作「陸」。
- 【原】「沒」,丁本作「滅」。
- 【原】「義」,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義」,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今」,丙、丁本無。
- 【原】「成」,丙本作「咸」。
- 【原】「若」,丁本作「若觀」。
- 【原】「我」,僧肇《注維摩詰經》作「何」,見《大正藏》第38卷第412頁下。
- 【原】「敗壞」,丙本作「懷敗」,丁本作「壞敗」。
- 【原】「應」,丙本作「摩」。
- 【原】「無」,底、乙、丙、丁本作「不」,據上下文意及《大正藏》改。
- 【原】「令」,丙本作「今」。
- 【原】「所」,底本作「心」,據乙、丙、丁本改。
- 【原】「淨名」,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從」,丁本無。
- 【原】「閻」,丙本作「闇」。
- 【原】「凌」,丙、丁本作「陵」。
- 【原】「戲遊」,丙本作「遊戲」。
- 【原】「土」,丙本作「至」。
- 【原】「返」,丙本作「反」。
- 【原】「神」,丙、丁本作「大」。
- 【原】「入」,丙本無。
- 【原】「佛」,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世」,丙本無,丁本作「界」。
- 【原】「等」,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下」,乙本無。
- 【原】「聞」,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聞」,底本無,據丙、丁本補。
- 【原】「值」,丙本作「俱」。
- 【原】「於」,底本作「于于」,據乙、丙、丁本刪。
- 【原】「持」,丙本作「侍」。
- 【原】「此」,丙、丁本無。
- 【原】「議」,丙本作「儀」。
- 【原】「弘經」,乙本無。
- 【原】「益」,底本作「盡」,據乙、丙、丁本改。
- 【原】「方」,丙本作「萬」。
- 【原】「包」,丁本作「色」。
- 【原】「微」,丙、丁本作「徹」。
- 【原】「冥」,丙、丁本作「莫」。
- 【原】「之」,底本作「人」,乙本作「又持」,據丙、丁本改。
- 【原】「吾」,丙、丁本作「五」。
- 【原】「行本,所以誓修。」至「此經廣說過去」,乙本無。
- 【原】「深」,底本作「塗」,據乙、丙、丁本改。
- 【原】「若」,丙、丁本作「或」。
- 【原】「問」,丙、丁本作「聞」。
- 【原】「至」,底、乙、丙、丁本作「之」據《註維摩詰經》改,見《大正藏》第38卷第414頁下。
- 【原】「優」,丙、丁本作「優義」。
- 【原】「養」,丙、丁本作「於」。
- 【原】「時,世」,底、乙本作「是時」,據丙本改。
- 【原】「劫曰莊嚴」,丁本無。
- 【原】「直」,丙本作「真」。
- 【原】「道」,丙本作「遒」。
- 【原】「佛」,丙本無。
- 【原】「健」,丙本作「楗」。
- 【原】「像寶」,丁本無。
- 【原】按:臣寶、兵神寶,在七寶中實為一寶。
- 【原】「此」,丙本無。
- 【原】「坐」,丙本無。
- 【新增】攄【CB】,據【藏外】
- 【原】「空」,丙本作「定」。
- 【原】「之」,丙、丁本無。
- 【原】「六,示」,乙、丙、丁本作「下六」。
- 【原】「體」,底本作「身」,據乙、丙、丁本改。
- 【原】「明」,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尼」,底、乙本無,據丙、丁本補。
- 【原】「非」,丙本作「非名」。
- 【原】「乘」,底、乙、丙、丁本作「業」,據《註維摩詰經》改,見《大正藏》第38卷第415頁下。
- 【原】「廣」,乙、丙、丁本作「演」。
- 【原】「壽」,丙、丁本作「壽者」。
- 【原】「道法身果」,丙、丁本無。
- 【原】「救」,底本作「滅」,據乙、丙、丁本改。
- 【原】「者」,丁本無。
- 【原】「權」,丙本作「摧」。
- 【原】「三世」,底本作「世界」,據乙、丙、丁本改。
- 【原】「雖」,丙本無。
- 【原】「差」,丙、丁本作「差也」。
- 【原】「說」,丙本作「脫」。
- 【原】「法」,丙、丁本無。
- 【原】「除邪執」,乙本作「邪除執」,丙、丁本作「除邪報」。
- 【原】「簡」,底本作「間」,乙本作「以間」,據丙、丁本改。
- 【原】「執」,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文」,乙、丙本作「又」。
- 【原】「依」,丙、丁本作「依於」。
- 【原】「簡」,丙本作「間」。
- 【原】「者」,底、校本無,據文意補。
- 【原】「從緣而有」,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歸」,底本作「從」,據乙、丙、丁本改。
- 【原】「滅」,乙本無。
- 【原】「生」,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始終常滅」,丙本無。
- 【原】「有」,丙、丁本無。
- 【原】「生」,丙、丁本無。
- 【原】「滅」,丙本無。
- 【原】「天帝,王子月蓋」,乙本作「月蓋王」。
- 【原】「從藥王佛」,底、乙、丙本無,據《註維摩詰經》補,見《大正藏》第14卷第556頁下。
- 【原】「智」,丙、丁本作「智聞」。
- 【原】「衣」,丙本作「夜」。
- 【原】「欣」,丙本作「順」。
- 【原】「明」,底本作「相」,據乙、丙、丁本改。
- 【原】「隨而」,丙、丁本作「而隨」。
- 【原】「當」,丁本作「常」。
- 【原】「供養」,底、乙本無,據丙、丁本補。
- 【原】「再三,故云囑累」,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中」,丙本無。
- 【原】「付」,丙、丁本無。
- 【原】「文」,丙、丁本無。
- 【原】「當」,底本作「常」,據乙、丙、丁本改。
- 【原】「輩」,底本作「背」,據乙、丙、丁本改。
- 【原】「二」,丙本作「一」。
- 【原】「簡」,丙、丁本作「以聞」。
- 【原】「得」,丙本作「德」。
- 【原】「菩薩」,丙、丁本無。
- 【原】「文」,底本無,據乙、丙、丁本補。
- 【原】「輕」,底本作「輕輕」,據乙、丙、丁本刪。
- 【原】「壞」,丙、丁本作「懷」。
- 【原】「要」,丙、丁本作「惡」。
- 【原】「文」,丙、丁本無。
- 【原】「初領旨,二」,丙、丁本無。
- 【原】「諸」,底本作「者」,據乙、丙、丁本改。
- 【原】「言」,丙、丁本無。
- 【原】「野」,底本錯後未改,據乙、丙、丁本補。
- 【原】「率」,丙、丁本作「率爾」。
- 【原】「擁」,丙本作「權」。
- 【原】底本尾有題記兩行,「癸卯年三月十日靈圖寺僧苾蒭道廣故記之耳」,「癸年三月一日曹僧政和尚說經已,至四月盡說了」。乙本尾有題記一行,「乙丑年二月十四日」。


前室外三品明訶責1,此下六品明攝受。復次,前明不堪,仰德生信;此明堪問,聞法悟入。六品經文宗緣問疾,此品居初故獨得2名,下隨別義受別品目3。疾有二種:一者眾生實報,二者菩薩權現,如品文明。大文分二:初此品略明二疾,下五品廣明4二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