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言:「末世時人,獷1強群凶,賤善尊惡,正法□棄,邪2事苦有餘。中正放逐,佞諂寵位,君子為蠻夷,小人居朝坐,大夫食糟糠,僮僕食粳糧。眾怨速疾,大命將至,時到變生,禍及門族。生此怨來久矣,非適今也。皆由宿命群凶殺生,□□貪利,快意歡喜。歡喜作罪,啼哭受報,強健作惡,羸露受殃,罪福所錄,生□□。但是故,人當慮報應,守善勿疑。」
佛告大會及諸弟子:「但遺後世福,勿遺後世罪。若弟子中,或有惡沙門、惡比丘尼、惡優婆塞、惡優婆夷,來相壞亂,當覺知魔為,但相和解。魔欲破壞法橋,欲令墮落,魔亂我意耳。為3佛弟子棄惡,當如糞掃,滲洗去垢,勿遺其餘,作後世緣,勤求至法,親敬明師。穢弱4者當依附勇健者,病5者當依仰強6健者,無目者7當依有目者8,蹇者當9依有腳,欲行賈當依有本者。人民依沙門,沙門依佛,佛依人民。人民依仰10沙門,得若干11種福,亦12可得道。得福、得道與侍13佛身,正等不異。」
佛告淨度大士及四部眾:「道尊且貴14。道以15清白為首,領梵行為道信。齋戒淨16如水月,是道之性。若有不堪任清淨戒者,不當自極17強。欲入海洗除眾垢,竟未洗垢18,而反溺19死。弟子中有不能守護經戒身口意者,不當強20入弟子輩中,更相染汙。共21同利者,其罪同等22。慎23之則為福。」
淨度白佛言:「世尊弘演大慈,愍傷眾生,盡度一切十方諸天、人民、三塗之屬,莫不過度者。今復為未來者,垂訓教24化,為後生者,深垂恩25覆蓋。願禮26如來無量覺。」
佛告淨度:「一切諸天、人民,欲自度故,乃受佛教戒,如法奉行。依佛慧,自得福德27,得度得道。佛實不度人,人自度耳。」
淨度白佛言:「佛開甘露門,演六度無極、四禪、四等、四諦28。大慈令一切依慧,施行六度,莫不免29難,度脫生死者。佛說淨度等30尊法,如我目所睹見。不可計百千之眾,莫不從佛得度者。」
佛告淨度:「如汝所言,一切依佛三尊,佛授與經戒,盡可度之。若有愚人,作惡甚健,不受聖化。佛說萬章,罪人不信。不受佛31教,不能強度。若復有宿惡之人,多罪少福,不憂死後神入惡道,但念治生。四出求利,以為家業,給與妻子。齋日不肯入塔寺受持32齋戒33,亦不念作福施。導師教戒語之,罪人端自謂為是,而34語師言:『道是我心中!戒35與法亦是我心中!佛亦人,師亦36人,我亦人37。人相似,有何異?』多辭云云也38。」
佛告淨度:「如是輩人,心無恭恪。億佛不能療,何況一佛。是故人為自度,佛不度人。」
淨度白佛言:「何等人,聞教即奉行,自憂後世?何等人,聞教而39不奉行,亦不憂後世?」
佛告淨度:「人從三惡處,罪未竟。大慈菩薩若師為救。因假來出,寄生休息,惡鬼常護40其人41,恒使其人心中注強愁念,多怒惡性,不可42觸近。其人不自覺知,但知目前一世之43事,不知恒為獄收鬼司守。不置邊人久44以知行違道,檢其人故,謂行足,自許以道,死墮地獄,甚可愍傷。人從三善45處來生,聞教即奉行。乃能自憂,求度世道。」
佛言:「如是。人從三惡處來生46者,惡心未歇,獷47強意未滅。不仁無義,骨肉相疏,不好學問,妒賢嫉48能,證49入人罪,語欲50勝人。又51不肯奉持52齋戒53。師父呵語欲使順54戒奉法,其人言:『戒法在我心中55,但56念佛及師、經戒,行坐臥起不去心口,復欲使我為那?』師日:『九齋之57日,何不詣塔寺齋戒耶58?』其人言:『我非沙門,何必塔寺?一月持六齋,一年之中妨59廢60家計百61餘日。吾62寧可止不生活耶63?我知當爾64,我不受戒,亂我心不得生活。』師曰:『吾但欲使卿得脫惡道耳。不益吾身也。致吾何為也65?』其人言:『寺中諸沙門66,何67不盡得道去?故復與我曹相似。塔寺、我舍,復何異乎68?道在我心中,不在塔寺、眾人中69得也。』如是人輩,當知地獄家,假使來小休息耳,獄鬼屯守不置。其人不自知為惡鬼所守,不知死後當入大泥梨70中,無有出期。」
淨度白71佛言:「其人為自知從泥梨中72來出不73?自知死後,當74還入泥梨75中不?」
佛言:「人在胞胎中時76,端識宿命77。欲生時,從逕道中到地,神識亂忘失宿命,不復識事。」
淨度白佛言:「吾我人,來踐迹者,盲聾如群羊,不知78命79在何時。戀80著妻子,積聚財寶。修治園圃,遺與妻子。作罪求利,賤命重財,好得惡與。師教作福,其人言『和上不知我曹81,官私百端,適82不能死,但道83閑事。和上閑居,但思美食好衣;不知我曹84官私85百事不可諧活。官家亦有役使、發調86,佛家當差87,亦復甚於官家。我受戒直為88更求役調。』師曰:『吾但欲使89卿自得後世福。福可90救,罪當棄91。』其人言:『我今交92欲餓死,妻子飢窮無知者。那知後世也93?』凡布94施之福95,自發心乃為福。不在他人勸強也。」
佛言:「如是人輩96,罪之所致,不受勸厲之諫。但自用97,心慳貪98無信,死入地獄,五99毒治之,妻子財寶盡在100世間,了無福救。受罪苦痛,無復竟已。悔言:『我平生之101時,愚癡不知益作布施,不知益作諸102善。』悔不益持齋戒,悔已103無益。」
淨度白佛言:「其人已脫地獄,來生為人。不欲還入地獄可得爾不?」
佛言:「可得爾。當求明師,受佛戒104,行歲三齋、月六齋,齋105日如法,益作福施,勤加散華、燒香、燃燈、禮拜、悔過,用師教令,數數講論,常106從師107問度世之108道,隨師節度,死不復歸三苦處109。恣意所欲,所生之處常在福地。」
淨度白佛言:「其人地獄家。假使來小休息,當還受餘罪,那得生福地?」
佛言:「猶如大長者,任獄囚110出之。囚111自112知餘罪未竟,囚黠113慧不惜所有,依因長者廣作道地,後亦得脫。人亦如是。地獄雖有餘114罪待115之,其人依因三尊作功德,何憂不生善處?」
蓮華淨116菩薩白佛言:「人已得為佛弟子,如法清淨奉持齋戒,自可長離三惡趣。行之既易,無所作為無煩勞117,不損功德118力。閑居無為,何有難乎119?而憂三趣也120。
「我自121憶122念,從本無中始出時123,得為人,常保三道:天上、人124間、十方佛前。至於今日未曾更三趣125、三惡冥路。何所志樂而受患害?」
佛告蓮華淨:「而眾生樂於欲126,為色聲香味細滑所誤,猶如鷹師持一鴿捕數127鷹。人亦如是。求六情利,竟未歡128樂,長夜受罪誅。貧富數已定,愚者謂可益,智者任宿福。如耕有限量,春種多秋收多,種少秋收129少。人之貧富皆由宿種。今不可力也130。世人不了是,貪求無厭。欲131千錢利,未132有百錢益133十倍。稍零落,歡134曰不足,言憂惱甚大多。坐是入三苦,永失135于神路。」
相淨菩薩白佛言:「何謂136為五戒相?何謂為137十戒相?何等為具戒相?」
佛告相淨菩薩及諸會者:「明聽內著心中。」
佛言:「守戒不犯,心口恒淨,不說師父短,不證138入人罪,死死不犯戒,堅住須陀洹地者,五戒相也139。十戒相者,謂捨世八事:利、衰、毀、譽、稱、譏、苦、樂140,難動如地。禪求三脫,與神同道,道141氣同無真人地,十戒相也。具戒相者,樂戒閑居,節少行來,知足不求,少欲易可,慈愍眾生,如母愛子,欲令度脫,心住阿惟越致地。是具戒相。」
佛說是時,百萬菩薩得不退轉,五十萬比丘142得三萬三昧門,十億天人發無上正真道意,八萬士女皆得道迹。
長老摩訶迦葉、摩訶143迦旃延、摩訶目犍連、須菩提、舍利弗等五百弟子,離坐頭面作禮,長跪叉手,同144白佛言:「何謂為淨?何謂為不淨?」
佛告諸弟子:「不持戒者為淨。何以故。淨145不為諸情動。外不入內,內不著外。用不著故為淨。以淨故,故不持戒。不淨者持戒,以不淨故持戒。檢諸情,使向本無,向本無淨146。是故持戒者為不淨。」
縛色長者聞佛大147會,廣度天148、人民、雜類、尊天、釋、梵,盡共大149會坐。長者有五百美女。甚重愛之,常以嚴餝諸女,如待150賓客151。以152自娛153樂不離食息。妒心在內,欲留美女,情中不能離欲154;與共155俱行,恐人眾156觀;狐疑不決。佛力感致157,即將五百美女,俱至佛所,禮拜揖讓,畢訖就坐。而坐聽佛清化,殊非流俗所用,其事盡及長者。意疑離坐,禮佛足叉手,長跪白佛言:「色者光目耀158身,人159之所尚160。好聲者悅耳之音161,忘憂除162患。色聲香味163細滑,最是天下快樂之本。佛皆反之耶?」
佛告164長者:「就坐諦聽,內著心中。信165五色令人目盲,愛色婬奔166,令人無色,恒為婬鬼所守。食噉五藏,飲人心血,令人髓消腦騫,視聽不聽167,老病速至,死入地獄。有何樂哉168?五音陷耳之錐169,國家用之,亡國破家。臣下用之,亂朝失位而170身危亡家。庶171人用之,男女多婬,破家滅亡,死入地獄。有何樂哉?」
長者白佛言:「天下之172人,以何為好?」
佛告長者:「頭澤衣173帛不為好,面首端正174不為好,細色好身形不為好,立行巧步175不為好,工176言綺語不為好。心端意177正178,行合179道化,死得上180天,爾乃為好。」
長者白佛言:「天下之人,以何181為樂?」
佛告長者:「不謂182藏積穢183寶。行則車184乘,坐則帷185帳,美女恣情,飲食可口,文彩服餝,眾伎自娛,坐呼立至,應心所欲,不186為樂也187。謂188奉持五戒、十善行、十法本齋、四恩、四等,入八189聖諦、空無相190願,死而191得192泥洹。是為193最樂。」
長者聞經,欲垢漸薄,五百美女結解,發無上正真道意。爾時外復有豪族長者七萬人,來欲禮世尊。前來長者,使人閈門。言:「內有宮人美女。外人聞此有上妙婦女,欲來觀我婦女194耳。我何為將美女來,用示人195眾?人196眾共觀我美女。」
佛化作大城宮殿197,竟不能閈門。外長者眾通198問得聽,便至199佛所。
坐中長者語諸美女:「皆伏地!勿為人所觀!」
諸妙首婦女盡伏地。七萬長者禮佛畢訖200,即詣坐次而坐201。
於是202佛告先來長者:「卿莫慳貪迷惑203女色,以心度他人心,以意度他人意。謂心等意同,乃復不爾。卿自謂美女好無比,吾觀從頭至足盡醜,無一好者204。譬如革囊。內滿不淨身體骨幹,肉205塗血澆,皮覆以蔽206汙207露。汙露208在內,外強以餝209,幻人耳目210。樂家縛獄,貪世不斷,是種苦本。色妒害賢,禁止他人善心,死受211重殃。」
長者白佛言:「婦人情貪,為他男子所觀,更相婬汙212,遂種罪根,故禁之耳。」
佛言:「正使人萬劫中熟觀美女,能使美女媚213好損滅214不?正使男女俱相悅色,對共相視身不相到,能有損益不耶?愛色增獄苦,離色無憂患。妻為鋃215當,子為杻216械,舍為牢獄,財為繫閈,是四為217地獄種。無著乃解脫218,離愛則近道,近愛增219苦本。婬樂自纏220,如蠶作繭。黠者能解婬縛,不婬除眾苦。心念放逸,行見婬,以為淨,恩愛意熾盛,從是造獄牢。覺意滅婬火,常念欲不淨,從是出獄牢,能斷老死患。愛欲自覆蓋,自恣可情意,自縛詣獄門。如魚入鉤口,為老死所司221。一日過去,人命稍盡。譬如牽牛向屠。牛舉一222腳223,稍近死地,可哀無救。人亦如是。寸陰以過,人命亦減。人生則有死對224,強健則有病對,丁壯則有老對。四怨共居。苦皆從愛欲225生。一由愚癡,二由貪婬,三由瞋恚。除此三者,四怨則滅,無復生老病死痛,得長226解脫,無憂患。」
長者意解,即得道迹,前受五227戒,為清信士。愛縛228以解,獄苦以滅,死昇梵天。
長者告諸美女:「吾已229得道,意已離汝。從汝所宜,吾不拘汝。」
五百美女,皆得道迹,發於230無上正真道意,求作沙門。
聖眾比丘僧皆言231:「不聽此人大好。若聽232為沙門,罪人不少。」
長者聞五百美女發意,亦甚歡喜,長跪叉手白佛言:「願垂大慈,聽為沙門!」
五百女233人解身瓔珞珠寶,散佛上234及菩薩大弟子上,化成寶蓋。其一寶蓋下有一化佛,皆235言:「聽為沙門!」
於是五百女人頭髮自然墮,袈裟便著身,以成236沙門。其女歡喜,化成男子,皆得阿惟越致。五百沙門繞佛七匝,頭面禮佛足下並大弟子眾。報恩已237訖,歡喜和顏悅色,叉手長跪白佛言:「請問四事所疑。若見聽者,乃敢發問。」
佛告五百沙門:「自恣所問。佛當為汝解釋所疑。」
五百新沙門俱同一念,白佛言:「我等蒙佛重恩,今238得過度,出於死地,還見四事:人及鳥狩,身神一等,受形不同;狩著甲戴角;鳥角239作啄;我等何緣去女為男。願釋所疑。」
佛告五百沙門:「諦聽,內著心中。狩所以著甲戴角,皆由宿命種行致之。前世為人時,喜240著木屐241入寺舍講堂及沙門房中242,死後入地獄。燒地熱如赤鐵,其243足到地皆燋燃244盡,毒245痛不可言。積數千萬劫,罪之未盡,故使不死。死246復入鐵刃獄。足行其上247,地生鐵刃,利如剃頭刃。人走其上,斷趺248折骨。亦積若干249億萬劫罪,竟從地獄中來250,復作著甲狩、戴角者。喜著步搖、華樹、巾角,持頭觝觸人,死後入大鷲獄。鷲立人兩肩上,嘴如鐵錐251,啄252人頭,發骨食腦。積不可計劫,乃復得出,為戴角蟲。鳥所以著角嘴253者,平生為人時,喜口強辭,寬254傳舌,闘亂255盲人256。死入鐵鉀獄。獄鬼燒鉀257正赤,以鑠258其舌。復燒鐵鉤正赤,鉤有三刃利如鋩259,獄鬼以鉤,鉤260斷其舌。復以利刃削261其舌,細262如縷。舌適263還生,復以264犁耕之。復以燒鐵杵刺其咽中。罪過265未盡,故不死。積不可計劫,形竟得出為鳥,以角為嘴266。若說君主師父,其罪未殃,墮五不請。」
佛言:「汝267所以於佛前,去其女身為男子者268,惟昔269定光佛之時,國中有一梵志。字彌蘭,博學多知270,國中儒學者皆師仰之。梵志彌蘭常將五百弟子以為左右,常修梵行。時適271講堂272,菩薩過之,一一273解釋經中要事,令五百人各得開解。終日竟夜,門徒皆悅274,菩薩捨之而去。後日同時俱見錠275光佛,佛授菩薩決,五百梵志亦發無上正真道意。爾時受莂菩薩者,今276我釋迦文身是。爾時彌蘭者,今長者優多羅身是277。爾時五百弟子者,今汝五百沙門是。雖修梵行,恣態不除,故受女身278。宿師相遭,結解得279成男子。汝等五百人卻280後十六中劫當得作佛,號寶手281如來、至真、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世尊。共同一字。國名妙樂,人民熾盛。但有菩薩眾,無小道證。其282佛住世十有六283劫,像法亦住284十六中劫。其時國中豐熟,快樂難量。」
佛說是時,三十萬比丘得不退轉,四十億菩薩得阿惟顏,九十億天人皆得無所從生法忍,八千清信士求作沙門。佛即聽為沙門。十萬凡士、七萬凡女前受五戒,六十億清信女皆得柔順忍,二十萬比丘皆發無上正真道意,二百萬天人亦發無上正真道意。
恐畏長者白佛言:「我身更是千痛萬毒已遍。今欲遠避之。何等為五不請285罪,何等為286十不救罪,何等為五無竟287罪?願佛加恩解說。」
佛告恐畏長者:「受持勿忘288。五不請289罪者,惡意向佛,破塔壞佛像,盜三尊財290物,闘亂比丘僧,證291入師父罪。為臣不忠,為子不孝,弟子不謹慎。師為弟子除殃滅罪,教去惡就善,恩倍於親,百有餘分。然弟子不深解292經律藏,濁眼觀其外,動記師過。若師有實事,弟子悔過,師為咒願,其過得除。師無實293事,弟子罪重294。師雖以佛故,慈心療救295弟子,天網296以設,不得赦。三尊極尊,度人無量。而誣謗之。父母生297之膝下,推燥298居299濕,慈感神祗,血化為湩,乳哺養育。至其長大,教詣師氏,禮義成之。其恩重天地,而更300背恩,不奉301父母。君主仰授302,能303令人尊貴,能使人貧賤,能殺人活人。而反不忠。天下有三大難事。何謂三大?一曰304佛、法、眾師,二者父母,三者君主、王侯305。得306歎其善,不得307說其惡。罪成不可救。」
恐畏長者白佛言:「君主、父母、師友有過,我欲諫之云何?」
佛308言:「大善。大309欲諫者,自可諫310君及父母耳。雖爾,當詳審其事,乃可諫。師311有可諫者、不可諫者。已知得道者不論。未得道者有二輩。一者憙行來不畏禁戒,數見犯法者,亦當詳審審諦,乃可𢉝312處竊諫三過。不止當自引,不直悔過而退,不得轉為他人說。二者守戒畏死313,兢兢念道,出入少尠314,不數犯禁。如315是內外316無過缺,雖時317有過失,或欲戒318人,或知人有過不得噵319說,故深求佛意,漚320和拘舍羅度人。是輩不可諫,但當自責我曹321。弟子曰322:『弟子中誰有不如法者?願尊師當為我曹323罪戾之人原除罪事。』師曰:『弟子盡來324。』即具香火。師問弟子:『卿戒淨不?』戒淨者燒香禮佛325。」
佛言:「戒淨懺悔而退,戒不淨者首過如事說。師當教悔過,過乃除滅。不實守326萬劫,罪不除。是為五不請327罪328。
「十不救罪,一者貪無厭足。二者婬無厭足。三者瞋恚難諫曉。四者愚癡所為,無道難與共語。語之正事,反引邪329事為喻,不信正法。五者嫉惡他人。六者憎330妒他人。七者主求他331人短,不自見過。八者禁固他332人,使不得聞經、行道、布施為福。九者不信罪福。十者習惡不止。是為十不救罪。
「五無竟罪者,一者殺生,心口念殺,受罪無竟。二者貪利劫盜,心貪意念,受罪無竟。三者婬嫉無厭,受罪無竟。四者兩舌、惡口、妄言、綺語、傳舌相闘,受罪無竟。五者嗜酒貪味勃333亂無禮,受罪無竟。是為五無竟罪334。」
恐畏長者白佛言:「人處世間甚為危險。度世大難,我甚憂怖。唯有作335沙門,閉房自守,不豫世336事,雖不得道,足免337苦地。我今年已338過,妻兒累重,情中戀戀,生相棄復劇。這339住家,眾罪日滋。云何自度?」
佛告恐畏長者:「汝乃能自憂度世道,能減我憂,何甚快。汝今遇340大福德341,遭342值佛世,尚復可可耳。乃得復343聞淨度三昧,其344福功德無以為喻。十方須彌山,段段解稱量,可知斤兩銖345數;十方各十萬346恒河347沙佛剎海水,可量知斛斗升合數;其聞是尊經348三昧,歡喜奉行如法者,其福尊無比。是皆非凡349人行。如中事不失毛分者,尊過十方天上世間,德無能與等者。汝350莫憂,行者得度。雖不能出家作沙門,居家亦可修道。堅持五戒,行九齋,使如齋法,齋日詣塔寺351受齋,蕩滌六垢,論講道化,求度352世道,自可得度。何憂之有353耶?」
恐畏長者白佛言:「我所居處,去王舍國五百里。遠354田既無塔寺,亦無沙門。佛行度人非355一處住。我翼356從三十餘人,我年復357老,或復小弱,不能行358遠道者。既到塔寺行齋一日,妨廢五日,所得既少,所損甚多。目月久長,於生死意359久則疲厭墮落,續360入惡道。當云何?」
佛告恐畏長者:「人身難得,度身急事。人來生時,不手將妻子來也,死去亦不361將去。我且362非我。何況妻子財363。且自憂身。身自未度,那何度他人?自不能泅,莫負他渡364水,兩死水中耳365。自366未能得度,戀367念妻子,枯並不度。求道,身中急事也368。男女各自當盡心敬意。不避勤苦,乃可免369難。自作自得,不370與他人計日疑難也371。若彼聚落賢眾372少,不能起373塔寺374居沙門者,當棄頑闇之群,馳就賢者之眾。孩375兒可度,何況成人任戒376者。八歲男、十歲女可行千里,各自有腳。欲求377度378身,不當379疑難。」
恐畏長者白佛言:「已解。居聚落380無佛弟子,但有俗人。我當從業移,近善友塔寺,我自得其福。」
阿難白佛言:「是尊三昧,度人乃爾。眾生之類,有識之屬,莫不得度者。尊巍巍381,諸經中最,眾行之首,立道之元382,百福之王,尊妙乃爾。名為何經,云何奉持383?」
佛告阿難:「是經名斷諸苦本,一名總持諸法門三昧。又名淨度三昧。度諸天、人民、鬼神、龍、阿須倫384,下及三塗,莫不度脫。淨諸情385、淨三界386,故名淨度。過去諸佛皆奉行是淨度三昧,自致得佛;現在諸佛從是三昧,自致得佛;當來諸佛亦當學是三昧,從中得佛。當奉行之387。阿難,供養是三昧,復當過於六度。阿難,是經從生死大難中拔度眾生,恩重不可量。阿難,當念報恩。阿難,諷誦說是經處,魔皆愁毒。劇如人388一朝亡失妻子、父母、財產、寶物,身復在牢獄,號389哭愁毒如是。魔恒390司便,欲斷是法。當堅持之,勿391為魔得便。阿難,我滅度後,當廣為一切諸天、人民,布露演說,令得度脫,如我今392日393。阿難,我周遍說法,一人不度,終394不捨去。阿難,我般泥洹後,末世時人,少有信佛395奉行經戒396者,倚法倚397界難名。設有奉法者,皆言:『是398狂人!』耳。一日不作,百日399不食。云何不作?正使沙門萬萬,未有能樂戒400究竟者也401。」
阿難白佛言:「人道難得。已得402為人,復得聞佛403經戒404,何故不精進?」
佛告阿難:「有四輩弟子,無本心故不精進。何謂為405四?一者家居貧苦,來406受佛戒407,冀望富樂。二者疾病,來作佛408弟子,趣求一409時利。三者強教410人,來受佛戒411。四者聞作佛弟子,後脫地獄,可得生天,謂直一受戒412,後得所願,不知行之委曲。是為413四輩。人愚癡,不曉求後世濟414神離苦,唯求目前利415。其人既不精進,乍前乍卻,反為魔得便。所向不偶,謂呼416受戒,反得其殃。不知自行違所致,用無本心故。
「復有四輩人能精進。一者畏三惡道。二者從人道中來。三者從天上來。四者從他方佛國來,便能精進。
「沙門亦有四輩,無本心不承至法。一者417避世間苦,來418作沙門。二者避官役,來作沙門。三者不能得衣食,來作沙門。四者避病,來作沙門。無本心故,不能精進,亦不能免419三苦。
「復有四輩420人作421大精進。一者念生老病死痛。二者宿世沙門中來。三者天上來。四者他方佛國來,乃能精進。
「我般422泥洹後千423歲欲末424,若有沙門、若清信士,中有守戒425精進如律行者,此非凡人。或是文殊師利、或維摩詰、或惠法大士、或颰陀和菩薩426、或彌勒輩427,示428現作沙門429,建立懈廢430之人。清信士女中有能殷勤齋戒,死死不缺431犯者,亦他方上士。或罪謫來生閻浮提432,或因緣來生閻浮提433。亦非凡人也434。」
阿難白佛言:「弟子於閻浮提435五燒、五毒、愁苦436之世、眾雨之中,奉行淨度三昧一日一夜,其福何所為喻?」
佛告阿難:「若有菩薩,起七寶塔滿閻浮利,作七寶講堂,一一堂上,施設金銀水精流離車渠馬瑙珊瑚437真珠438,作床439坐、床綩綖、坐具,遍諸床榻440上,繪綵華蓋,燒好雜香、澤香、搗441香442,供養百劫。其福寧多不?」
阿難言:「甚多甚多,天中天。」
佛言:「不如443活一人福倍多。阿難,不可為比。活滿四天下人,不如自守一日福倍。復倍相去甚遠,不可為譬喻。人能於是五燒毒燃之中,清淨自守齋戒,如法一日,其福隆盛,轉身得度不久。」
阿難白佛言:「若弟子中有精進如法者,後自可度444,不須師耶445?」
佛告阿難:「弟子精進,雖足免446難,非師不度。師為重任。如人生無父母難名,又無所寄屬,云何名447字之448?」
阿難白佛言:「如佛言者,末449世時,弟子皆共更相放效,不奉律行。已為廢450棄,尚不能自度451,何能度弟子?」
佛告阿難:「人欲求度世道者,當求明師。譬如人452欲渡453海,當隱視船,為可任454用不?足能到彼岸不?船師為本船師不455?為新來也456?船完堅、師本故師,便可度無憂。船有457不牢,師復新人458,如是者不可強度。當觀師戒行完不?堪任我師不?我行可師意不?我中師弟子不?師為459有律行不?師法難易耶460?我能堪任奉事師461不?我為能持師戒不?若觀中師者,當奉敬如事神明462,當護師意。師為我曹故勤苦。我曹亦不當於師有所愛惜。當知師性463所喜不喜,語言464不得觸師,諱傷師意,師意微恨465,後成大罪。慎之慎之。是為求法。」
阿難白佛言:「末世之466人,不467用正化,律行者少,國中無持戒律468者,可469止不作佛弟子不470?人身難得一爾,當更劫數,云何?」
佛告阿難:「經法所到之處,時時往往,有持律行471沙門,出繼佛種不絕。域472中凡有若干473億萬菩薩弟子、若干474億萬清信士女。十方諸佛一日一夜各三時放道眼,普475視諸天人民幾許精進476,幾許不精進,幾許為俗,幾許為道,幾許為惡,幾許為善,佛盡知之477。從478五戒上至具戒,入律行者,十方佛悉479皆稱譽受作弟子。不入律行者,十方諸480佛亦自不受。是為棄人耳。是故,四部弟子當念精進,晝夜各三時禮拜首481過。雖不能日日三時禮拜,莫失齋日勤修,講誦482淨度三昧。信樂受持,眾垢漸少,心明意淨483,稍近泥洹。若人布施萬億劫,不如一日諷誦是三昧,其德出彼福484上。施萬億劫,心485無懈倦想,不如讀是經。一竟486思惟487解慧,其德正直488等。是經累汝,阿難。是經度人489無量,阿難。是經中有大尊天490神,與是經俱。」
爾時四天大王,自與眷491屬俱白佛言:「是經所在之處,我自擁護持經之人。」
第二忉利天、帝釋492與諸官屬俱白佛言:「若後有善男子善女人執持經卷者,我自護是善男子善女人。」
鹽天、兜率493天、不憍494樂天、化應聲天、梵天、大495梵天、梵輔496天,上至不入慧天等,皆白佛言:「若善男子善女人,信樂執持是經卷者,我自護是善男子善女人。」
佛告阿難:「如497是經卷所止498之處,當令有五清淨。一者枰閣令清淨。二者掃灑499令清淨。三者香火供養令清淨。四者讀是經,當用鮮500潔手巾。五者齋戒清淨,無食葷辛501。是為五502清淨。初聞是經者,心意不堅。魔憙亂欲,斷是經法。讀是經時503,若男子,若504女人,持異種不好語來聞善男子、善女人耳者,不當受。當逆呵之:『卿欲亂我意耳』。受者魔已505深入,為魔506得便。知是善男子、善女人不507久得聞法,聞亦不能究竟。以為魔得便,以失善師意。師與第子已508有瑕509釁,師案法律510行事。沙門欲得情淨無勞垢者,一時一從,則無塵勞。久則生511垢,敬意以盡,慢意以生,兩不得福。俗人不知清信士女法,清信士女不知沙彌法,沙彌不知沙門法,展轉不相知行事。不能承用法教者,但種罪根,俱墮惡道。不如512早解,後可無對。」
佛說經竟,諸天、阿須倫513、鬼神、龍王、地獄官屬、國王、臣民、四輩弟子、不可計菩薩眾莫不歡喜,作禮而去。
〔附〕《淨度三昧經》的編纂與撰述
序言
北魏編集的《淨度三昧經》(以下簡稱《淨度經》)寫卷,現分散保存在中國、英國、俄國和日本516。此次通過錄校,該《淨度經》之全貌得以呈現,由此也就可以提出諸多問題。諸如敦煌石室本與日本傳承本第一卷卷末部分的不同,與《提謂波利經》的關係,曇曜與曇靖517的交涉,竺法護所譯諸經之辭彙對本經的影響,中國思想、特別是道教的影響,對當時民眾佛教的思考及要求,可與此對應的教團的佛教意識,六朝漢語的語法等等。雖說這部經典包含了如此眾多的問題,但此處僅擬考察《淨度經》的編集者創作這一疑偽經時所使用的方法——編纂與撰述。518所謂「編纂」,指引用已經翻譯的佛典及現存的外典中的文字,重新加以排列;所謂「撰述」,指作者撰寫的表述自己獨立見解的文字。
對鳩摩羅什以後翻譯出來的失譯經典而言,通過考察它受哪些譯典的影響來確定其譯者,這是很困難的。而疑偽經則可相當明確地查出其出現年代及其從特定譯者、譯典中摘引的引文(即編纂)。這不僅因為在辭彙、語法方面有迹可尋,還在於它往往整句整段地引用別的譯典。這是疑偽經編集者必定要做的工作。可以這樣說,這不僅是《淨度經》,也是大多數疑偽經共同的特點。
(一)、從竺法護所譯經典的引文
假設《淨度經》是由北魏沙門統曇曜等組織撰述的,則它可能出現在五世紀後半葉。519北魏於大延五年(439)統一中國大陸的北方後,鳩摩羅什翻譯的佛典自然也傳到了平城。但我們現在從《淨度經》中看不到有鳩摩羅什所譯經典的辭彙的影響;相反,可以看到很多在古譯中出現的辭彙,其中特別顯著的是西晉竺法護(譯經時間為西元266年~308年)使用的辭彙。雖然也有相當多安世高以來使用的佛教用語或漢語辭彙,但下面提出的這些例子,只能歸於竺法護。520
在此先列舉《淨度經》中與竺法護所譯經典具有共同特徵的例句。
1.「世尊現變,感動魔眾,盡一佛境界,天地六返震動。……佛悉愍傷,放白毫相光,往而安之。光明徹照三十三天,下照十八地獄,極佛境界。疆場左右,莫不歡喜,尋光即到佛所。」(《淨度經》卷第一)
在竺法護譯《月光童子經》中有大體相同的表現法:「時世尊放大光明,上照三十三天,下徹十八地獄,極佛境界。」521
2.「貪為死徑,愚癡為泥塗,沒溺不得出。嫉妒為罪本,貪利為自衰。老不止婬。夙夜不學。有財不施。不受佛言。有此八者,為自欺身,放逸入三塗。百罪從心生。」(《淨度經》卷第一)
在竺法護所譯《四自侵經》中有「夙夜不學,老不止婬,得財不施,不受佛言。是四出心,還自侵身。」522《淨度經》列舉了八種在五道中輪廻不止的理由,其中四種即《四自侵經》中所論述的,還有四種是另加的。
3.「有此八者,為自欺身,放逸入三塗。百罪從心生。心為泥洹君,道在身中。自心致之,不從他人求,何有難乎?從他人得者,爾乃為難。心之出入往來無門,周流遊洋,住止無處。」(《淨度經》卷第一)
上文之依據應為竺法護譯《修行道地經》卷三之「當作是觀,疾速成就真如泥。不從他求,自因心致。從他人得,乃為難耳。由己勤獲,何所難乎?」523
4.「如來、至真、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世尊。」(《淨度經》卷第二、卷第三)
上述佛號中的「明行成為」、「道法御」是竺法護譯經的特徵。524不過曇曜、吉迦夜譯經也有這種用法。
5.「三潤之法水,洗心垢穢,心淨得度。一切眾生擾擾,但諍咽唯不急之事,萬罪還自纏繞。或相害傷,忿怒成仇,皆由貪生,競諍利欲。群迷雷同,不識道義。老死日加,常與罪對。溺于五陰六衰,侵漏三苦,受罪無竟。」(《淨度經》卷地二)
上文與竺法護譯《四自侵經》之「一切擾擾紜紜,但諍咽喉唯不急之事,禍從口出,千殃萬罪還自纏繞。或相害傷,忿怒成仇,皆由貪生,競諍利欲。群迷雷同,不識道義之真、俗偽之惑。老死忽至」525正相符合。
6.「愛色增獄苦,離色無憂患。妻為兩當,子為扭械,舍為牢獄,財為繫閉。是四為地獄種。無著乃解脫,離愛則近道。」(《淨度經》卷第三)
上文與竺法護譯《生經》卷第一之「棄家牢獄,鐺扭械,想著妻子,而自繫縛」526相當。
下面摘引若干與竺法護譯經共同的辭彙:
1.羅網:「顛倒羅網」
佛典中提及「羅網」,一般是指佛國土的莊嚴具、捕魚鳥之類的網、有時喻為防止犯罪的法律。但這裏泛指煩惱。係從捕獲魚、鳥的羅網這一意義衍生,指煩惱蠱惑並束縛身心。527有時亦指疑惑。
2.含毒:「平生為人時,含毒嗔恚」(另兩例略)
從毒蛇、毒蟲害人之事派生,指危害他人的人。與「嗔恚」為同義詞。
意為聽不進別人的意見,傲慢自大。
4.若干:「域中凡有若干億萬菩薩弟子,若干億萬清信士女」(另八例略)
該詞在安世高譯經中經常出現。在現代「若干」一詞意為數量較少,但正如《陰持入經》之陳慧注稱「其事多故,曰若干也」528,古代將數量較多稱為「若干」。該詞本來表示數目不定,但佛典中幾乎無例外地將它與大數接續使用,如「無量若干」、「若干億萬」。
5.不起法忍:「二十萬比丘逮得無所從生法忍,百萬天人得不起法忍。」(另一例略)
在《淨度經》的上述例子中,「不起法忍」與「無所從生法忍」似乎不同,實際兩者同義。
6.道迹:「二百清信女皆得道迹。」(另五例略)
安世高以後,將須陀洹譯作「溝港」、「道迹」。竺法護的用例甚多。
7.反復:「但治惡逆無行無義,……不信三尊,無反復。」(另一例略)
指不返報雙親、師尊的恩義。亦寫作「返復」、「反復」。在疑偽經中甚為常見。
8.放心:「行來至趣,放心恣意。」(另三例略)
放縱、任性之義。
9.獨步:「滅三界苦,除五處籍,獨步無畏。」
無與倫比、突出的意思。
10.為~所見:「為五道主所見錄籍,生死名不除。」
被動語法。如又有「坐何等,而見考治?」
與「我所」、「我所有」相同。「許」、「所」自古互用。
12.更樂:「為名色、六入、更樂、痛癢、思想、529生死識、五陰、六衰所誤。」
亦譯作「觸」、「細滑」、「粗細」、「細」、「所更」、「更」、「所觸」。也作為動詞,表示「經歷」、「體驗」等。進而轉訛為「情況」、「生活」、「存在」等。
13.阿惟顏:「坐中萬菩薩皆得阿惟顏。」(另二例略)
該詞在竺法護譯經中經常出現。意為「一生補處」,常寫作「阿惟顏一生補處」。有時亦作「阿惟越致」。但《毗羅三昧經》卷下謂「王曰:『阿惟越致與阿惟顏,有異不?』居士言:『明有異也。』」可見亦有其他解釋。
14.往來道:「五道大王與眷屬,具足得往來道。」
與斯陀含道同。
15.對:「人生則有死對,強健則有病對,丁壯則有老對。」(另十三例略)
意為惡報。沮渠京聲譯《五無反復經》謂:「人生受死,物成有敗。善有善報,惡有惡對。」530可知「報」為善報,「對」為惡報。因此,所謂「對」即為過去罪業之報。
16.偶:「財物不聚,所向不偶,死入地獄。」(另一例略)
此處之「偶」即「諧偶」。「偶」為「如願以償」之意;「諧」亦有「順利地如願以償」之意。
17.侵欺:「五者持齋不完,為自侵欺,亡失大福。」(另二例略)
《淨度經》中的三個例子均作「自侵欺」,竺法護譯經則一般作「侵欺」、「自侵」。參見《四自侵經》。
18.六情:「蕩滌六情之垢,漸近清淨。」(另三例略)
安世高以來的古譯時代將「六根」譯作「六情」。
19.正使:「正使出家持十戒作沙彌,亦不應共坐起飲食。」(另四例略)
表示假設(讓步),竺法護常用。
20.五毒治之:「其賊有罪,王收捕著獄,五毒治之。」(另一例略)
《淨度經》中又有「五毒治人」。五毒意為五種毒藥、五種酷刑或刑具。這裏相當於後者。
21.乃爾:「善哉善哉,憂念人民乃爾。」(另二例略)
「如此」之意,一般置於句末。竺法護譯經中多見。如《佛昇忉利天為母說法經》卷下:「如來威聖道德之光,不可稱盡,巍巍神妙乃如是也。……佛為法師聖尊,無限神妙乃爾。」531
22.逮得:「二十萬比丘逮得無所從生法忍。」
同義複合動詞。在《淨度經》中,接續在「逮」後面的同義詞還有「逮獲」、「逮入」、「逮致」、「逮成」、「逮及」。意為「達成」、「成就」、「至」、「得」。
與「觸」同,參見「更樂」項。竺法護喜歡用「細滑」。
24.畫瓶:「內盛臭處,外強文飾,身如畫瓶。」
將肮髒的人體比喻為鮮豔的彩瓶。竺法護譯《四自侵經》謂:「身如畫瓶,內滿不淨,臭處膿血,猶如革囊。」532這裏的革囊意義相同。
25.噓天推步:「隨六情,逐世榮名,噓天推步,尊身重名,虛偽無信,……。」
七寺本原文作「噓夭稚步」,據諸經校正。533「噓天」源於《莊子.齊物論》之「仰天而噓」,問題在於「雅步」、「邪步」、「推步」三者到底何者正確?如為「雅步」,則因竺法護《生經》中有「安詳雅步,舉動不暴」534,就其文字看,是一種褒義的用法。如為「邪步」,與上下文雖然相合,但因諸本不同,所以很難取捨。如為「推步」,則意為推算天象曆法。535因《四不可得經》中有「不識天地表裏所由」的說法,則這裏是也可能指愚人明明不知道天地形成的道理,可為了追求世間的名譽,硬去推求行星的運轉。無論如何,從《淨度經》中的「逐世榮名」及其它經典中的有關詞句看,這四個字應意為「企求名譽與地位,貪求世間的稱譽」。
26.堪任:「若又不堪任清淨戒者,不當自極強。」(另二例略)
同義複合動詞。「堪」、「任」都是擔當的意思。按照其能力或條件,可以接受並實施某任或負擔。
27.籠戾:「人從三惡處來生者,為無反復,籠戾難化那?」
雙聲詞。《一切經音義》卷六七釋作「剛強難調伏」。
28.世八事:「捨世八事,利、衰、毀、譽、稱、譏、苦、樂。」
動搖人心的世間八種事項,即「八風」。
29.狐疑:「與共俱行,恐人眾觀,狐疑不決。」
意為象狐狸那樣懷著疑心。竺法護譯經中常用。且常與雙聲詞「猶豫」並用。
30.空無相願:「入八聖諦,空無相願,死得泥洹。」
指「空」、「無相」、「無願」之三解脫門。竺法護為了縮略句型,經常「無願」中的「無」字省略。
31.推燥居濕:「父母生之膝下,推燥居濕。」
指父母對子女的恩情,即父母讓孩子睡在幹的地方,自己卻睡在孩子大小便弄濕的地方。《後漢書》卷四五楊震傳(永甯元年條)稱:「奉養聖躬,雖有推燥居濕之勤,前後賞惠……。」同書卷八一獨行傳謂:「親自哺養,乳為生湩,推燥居濕,備嘗艱勤。」另曇曜、吉迦夜譯《雜寶藏經》作「推幹去濕」。536
32.得便:「受者魔已深入,為魔得便。」(另三例略)
「乘虛而入」、「抓住」之意。竺法護《佛說弘道廣顯三昧經》卷四:「以為眾魔及官屬並邪外道之所得便,常在羅網結疑中。」537支婁迦讖開始有這樣的用法。在《十往生阿彌陀佛國經》等傳為安世高所譯經典中亦較常見。也寫作「伺便」。
竺法護常用辭彙。在建造塔、寺等建築物以及成就禁戒、功勳等場合亦用。
(二)、與竺法護譯《修行道地經》地獄品的對照
《淨度經》卷第一所說的三十個地獄中,從第二個到第十六個與竺法護譯《修行道地經》卷第三之「地獄品第十九」所說地獄的順序、辭彙、內容都相對應,第一個地獄及第十七個地獄到第二十三個地獄則與東晉曇無蘭譯《泥犁經》及《鐵城泥犁經》中所說的八地獄的順序、內容對應。各個經典中都有關於地獄的描寫,但只有上述三部經典與《淨度經》的三十地獄相對應。在此列出他們的對應關係。538
如上所示,《淨度經》的編纂者顯然摘引了竺法護譯經的辭彙與文句。那麼,為什麼曇曜這一撰述集團受竺法護譯經如此強大的影響呢?這應該聯繫竺法護譯經的流傳及《淨度經》與《提謂波利經》的關係來考察。起碼現在可以肯定的是,竺法護譯經涉及的範圍廣泛,翻譯的數量也是古代最多的。539他所翻譯的大多為大乘的主要經典,翻譯活動至少長達40年以上(266年~308年),從傳記可知,他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540、擁有相當大規模的教團541,以此為基礎從事譯經、寫經事業,因此他譯的經典廣泛弘通於南北。以致僧祐這樣說:「凡一百四十九部,孜孜所務,唯以弘通為業,終身譯寫,老不告倦。經法所以廣流中華者,護之力也。」542給後世以巨大的影響。竺法護譯出的經典,名稱中有「三昧」兩字的很多。543所以我們甚至可以說,編纂者編纂《淨度三昧經》時,就是以竺法護所譯諸經為模板、作依據的。
(三)、其他經典、外典
姚長壽在《淨度三昧經與人天教》一文中指出,《淨度經》引用了不少後漢曇果、康孟詳所譯《中本起經》及吳維祗難所譯《法句經》。特別是對《法句經》的引文值得注意。544另外,蕭登福在《敦煌寫卷〈佛說淨度三昧經〉所見的道教思想》論及被《淨度經》採納的道教思想。545
在此列舉被姚文漏提的有關《法句經》的引文及從其他經典中摘引的文字。
1.「老不止婬,夙夜不學,有財不施,不受佛言。有此八者,為自欺身。」(《淨度經》卷第一)
如前所述,該句引自《四自侵經》。但《法句經》卷上也有「晝夜慢惰,老不止婬,有財不施,不受佛言。有此四弊,為自侵欺。」546
2.「其罪未熟。至其熟時,自受其殃。貞良現禍,以宿福薄,為故世罪所追。遣逢宿怨對至不救,福未熟。至其德熟,自受其福。」(《淨度經》卷第二)
《法句經》卷上有「妖孽見福,其惡未熟。至其惡熟,自受罪虐。貞祥見禍,其善未熟。至其善熟,必受其福。」547為其依據。
3.「不如獨行獨善無憂,奚用伴為?」(《淨度經》卷第二)
《法句經》卷上有「學無朋類,不得善友,甯獨守善,不與愚偕。樂戒學行,奚用伴為?獨善無憂,如空野象。」548似為其依據。
4.「心者,心不見心,有心不知心。」(《淨度經》卷第一)
支婁迦讖譯《般舟三昧經》卷上行品第二有「心者不知心,有心不見心」。549與上述引文「見」、「知」互換,但意義不變。敦煌本《淨度經》本句作「心者不見心,有心不知心。」
5.「良藥苦口以愈百病,苦言逆耳以利身行。」(《淨度經》卷第二)
這是《淨度經》勸誡守戒沙門的話。《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有:「夫良藥苦於口,而智者勸而飲之。……忠言拂於耳,耳明主聽之。」《史記.留侯世家》、《史記.淮南王傳》有:「忠言逆耳利於行,良藥苦口利於病。」另外,《說苑.正諫》、《孔子家語》卷四、《後漢書.袁譚傳》、《吳志.孫奮傳》等也有類似的文字。
6.「乃可處竊諫三過,不止,當自引。」(《淨度經》卷第三)
意為師如有過,弟子應在避人處勸諫三次。如仍然不聽從,方可引退。《禮記.曲禮下》謂:「為人臣之禮,不顯諫。三諫而不聽,則逃之。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又《禮記.祭義》:「父母有過,諫而不逆。」《論語.里仁》:「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史記.日者傳》:「賢之行也,直道以正諫,三諫不聽,則退。」當父母、恩師有過錯時,兒子或弟子應該秘密地勸諫三次,不得違逆。如勸諫無效,才可以默默離開。本經在這裏體現的是在正義與恩義的夾縫中,因儒家的敬上精神而產生的煩惱。
7.「一日不作,百日不食。」(《淨度經》卷第三)
《史記》卷四三「趙世家」肅侯十六年條有「肅侯遊大陵,出於鹿門。大戊午扣馬曰:『耕事方急,一日不作,百日不食。』肅侯下車謝。」意為一天放鬆農業勞動,一百天沒飯吃。《淨度經》的引述意義略有不同,下文再作論述。
我們在上面考察了《淨度經》的「編纂」。疑偽經的作者當然要從事編纂。從上述考察我們可以看到疑偽經編纂者周圍存在著哪些典籍以及他們對哪些典籍感興趣。
二、關於撰述
(一)、關於思想內容
關於這一點,請參照中島隆藏的《〈淨度三昧經〉中的轉迷開悟思想》550、大內文雄所撰《〈淨度三昧經〉題解》及姚長壽的《〈淨度三昧經〉與人天教》。
本經的主要內容為勸導在家信徒持八王日與九齋(三齋與六齋),參拜寺塔。其中貫穿了三十地獄說、善惡報應說(詳細敘述了現世有諸天神隨時在身邊守伺及減壽奪算,來世生天或下地獄等)、師事明師(「弟子精進雖足免難,非明師不度。」)、批評出家僧人(「和上閑居,但思美食好衣,不知我曹官私百事不可諧活。」)、自度(「佛實不度人,人自度耳。」)等,從而勸導在實踐上應「齋日持戒」。
(二)、關於《淨度經》三十地獄說之「撰述」
考察《淨度經》編纂者怎樣「撰述」,這才是最重要的。因為這才反映了編纂者的編纂意圖。
《淨度經》引用翻譯典籍及非佛教典籍時,既有原樣照引,也有改變文意,將他們組織到完全不同的行文中。通過這種變動——咀嚼或改篡——所形成的部分既相當於「撰述」。在此僅就三十地獄說明如下四點:
1.《修行道地經》、《泥犁經》、《鐵城泥犁經》中各有八個地獄,《淨度經》的編纂者將上述八地獄(合計為十六地獄)細分配置為二十三地獄。551
2.《淨度經》中一一明確記載了主宰地獄的獄主的名字(三十個地獄,三十個王),而在《修行道地經》、《泥犁經》、《鐵城泥犁經》中沒有這些獄主的名字。
3.《修行道地經》、《泥犁經》、《鐵城泥犁經》中對地獄的詳盡的描寫,在《淨度經》中被簡化。但明確指出墮入這些地獄的原因(亦即生前的具體罪狀),以說明因果關係。
《淨度經》對生前的罪狀的論述不是任意的,而是有著重要的意義,其重要性甚至超出對地獄本身的描寫。它使那些不能反省自己罪惡的人通過這些論述(即具體的各種各樣的墮入地獄之原因)瞻顧自己將來墮入地獄的前景,在此存在著佛教的人性,佛法的實踐也從這裏開始。《淨度經》的編纂者擬通過這些論述(這些具體的墮入地獄的原因是人的身心所犯的各種佛教所謂的罪惡,亦即人間一切罪惡),讓人們知道,無論是誰,身上都存在著某些類似的罪惡。為了上述目的,他們綜合諸經中的地獄說,描繪出自己的三十個地獄。其實,詳細地敘述墮入地獄的原因,這並非《淨度經》所特有,而是疑偽經的一般特徵。這是為了讓人們追求有道德的生活,因而反復強調地獄及其相應的墮入地獄的原因,由此制止人們滑向罪惡。
4.《淨度經》的三十地獄中,第九、第十五、第十、第十九、第二十九等地獄都是在齋日不能認真持齋的人所墮之地。但《修行道地經》、《泥犁經》、《鐵城泥犁經》等經典中沒有談到齋日與持齋等事項。
第九八路獄:「坐……齋日相使破壞法橋,損眾生,強教人犯禁,故致斯殃。」
第十五鐵火獄:「坐……不持齋戒,惑心持齋腳行,以致斯殃。」
第十七地燒獄:「坐入律戒不能忍,坐數行來白衣舍,齋日腳行來,害眾生所致。」
第十九山石獄:「坐八王日不行道,心雖念善,足行遊逸,令六神飛揚。天官所察,以致斯殃。」
第二十九燒石獄:「俱坐無戒食人信施食,不持齋戒,斷絕人福,以為己有之所致,以致斯殃。」
前面提到,《淨度經》論述的要點是「齋日持戒」,這一點在此也得到印證。也就說,《淨度經》的作者從《修行道地經》、《泥犁經》、《鐵城泥犁經》取材進行編纂時,將《淨度經》的中心意思——齋日持齋——編纂在其中。這種迹象說明《淨度經》編撰時不是按照藏經,而是按照編纂者的編纂意圖進行改訂敷衍。而這正是編纂疑偽經的意義之所在。通過對疑偽經撰述部分的認真考察,可以瞭解該經典的中心主張。
三、關於典故
「六朝文」有各種各樣的修辭手法,其中之一是用典。亦即在自己的著作中引用古聖賢的語言及經典、史書中的名句,從而加強權威性與說服力。這既適合六朝文人的嗜好,也反映一種尚古精神。也就是說,用典是當時知識份子的標準,也是文章成功與否的標準。552當然,他們沒有注明這些典故的出處。在現代,如擅自借用別人的意見,立即會招致責備。古代自然完全不同,這是無從比較的。在此想指出:上述這樣的用典(等於「編纂」)並非六朝文的專利,六朝時期的疑偽經也是這樣。這大概是因為疑偽經的編纂者與六朝的文人有著相同的意識,所以也採用「用典」這一修辭法。
首先,就權威而言,這裏可以提出對譯經辭彙的襲用。例如,沿用特定的翻譯者所用的譯經辭彙,可以將該疑偽經裝扮成翻譯經典。這裏必須避免原封不動地引用非佛典的文章,以免顯露馬腳。不過如僅僅限於辭彙,則沒有問題,因為翻譯經典也大量使用中國的傳統辭彙(特別是儒家與道家的用語)。要取得翻譯經典的權威,必須要瞞混過經錄編纂者的嚴厲的眼睛。疑偽經取得這種權威後,便可以作為真經被著錄下來,並能傳之未來。
其次,就說服力而言,用典的好處是只要借用古籍中的一句名言,便可以正確地表達出自己的思想。而且對於嗜好尚古的漢民族來說,對讀者也給予了充分的說服力。所以用典是非常有效果的。例如前面所說《史記》的「一日百作,百日不食」,敘述的是農業及能夠帶來收穫的農耕這一現實問題。《淨度經》這樣引用這句話:
「阿難,我般泥洹後,未世時人,少有信佛奉行經戒者。倚法倚界難名。設有奉法者,皆言『是狂人』耳。一日不作,百日不食。云何不作?正使沙門萬萬,未有能樂戒究竟者也。」
上面這段話的背景是佛在向阿難託付流傳佛法的重任時,對佛滅後眾生情況的一種敘述。這與《史記》原話的背景完全不同,與農耕毫無關係,是從修道及其應得的果報的角度來說的。與其說它針對現實問題,不如說它是對未來眾生的教訓。這一文句由於能夠確切表達編纂者的意圖,於是作為名言從《史記》引入經中。《淨度經》從《法句經》及很多竺法護譯經中引用的文句,可以說大抵如此。
無論是有意識還是無意識,疑偽經中的這些用典,反映了編纂者作為知識份子的修養。我認為由此可以說它明確地顯示了這些典籍當時不是翻譯經典,恐怕編纂者本人從開始就很清楚這一點,但他們大概是出於只有用典才是名文,才有價值,才能吸引眾人注意並流傳開來這種考慮吧。無論如何,應該說疑偽經中的典故是編纂者以值得引用的佛言為教理,以古籍中的名言、名句為教理的輔助材料,交叉引用內典、外典而形成的。也就是說,疑偽經的編纂者為了權威性與說服力而用典。這樣,作為六朝文特徵之一的典故與疑偽經中的用典(編纂),就其作者的意圖而言是大體相同的。今後有必要對疑偽經中的所有的用典(編纂)及撰述展開進一步的調查,最終的結論將在調查後得出。
接著想談的是,六朝文的用典是該文的裝飾,但疑偽經並非文學作品,無意義的裝飾反而有副作用。翻譯經典與疑偽經一般確用四六文來美化,這大約是出於讀誦的考慮。553但超過限度的裝飾性翻譯在當時就受到批評。554為正確傳佈佛陀的精神為目的而編纂的經典討厭過分的裝飾。這一點在翻譯經典及偽裝翻譯的疑偽經中是相同的。所以,疑偽經中所見到用典,與六朝文中作為「裝飾」的典故可能有若干不同。
結束語
疑偽經並非從零開始,它吸收某些翻譯經典的結構、辭彙、甚而思想,仿照翻譯經典而撰成。也就是說,它一方面採用翻譯經典的語文與結構(編纂),一方面組織進編撰者的編撰意圖(撰述)而形成。那無非就是折中印度與中國而形成的「編纂撰述經典」或「述作經典」。555這從僧祐的《出三藏記集》卷五之「新集疑經偽撰雜錄第三」中所說的「或憑真以構偽,或飾虛以亂實」可以得到證實。前一句批評的是「編纂」,後一句批評的是「撰述」,它簡潔地說明了疑偽經具有的特點。《淨度經》等眾多疑偽經將翻譯經典及外典的文章、辭彙、思想按照編撰者的意圖進行剪裁,在此基礎上表述自己獨特的觀點。這種假裝成翻譯經典的典籍,自然有著隱蔽其疑偽經性質的效果,也就很可能被當作翻譯經典而永久流傳。
校注
- 【原】「獷」,底本作「穬」,據文意改。
- 【原】「邪」,底本作「耶」,據文意改。
- 【原】「為」,斯己本從此起。
- 【原】「弱」,斯己本無。
- 【原】「病」,底本作「痛」,據斯己本改。
- 【原】「強」,斯己本作「彊」。
- 【原】「者」,斯己本無。
- 【原】「者」,斯己本無。
- 【原】「當」,斯己本無。
- 【原】「仰」,底本作「仰仰」,據斯己本刪。
- 【原】「干」,底本作「于」,據斯己本改。
- 【原】「亦」,斯己本作「亦不」。
- 【原】「侍」,斯己本作「持」。
- 【原】「貴」,底本作「遺」,據文意改。
- 【原】「以」,斯己本作「以為」。
- 【原】「淨」,斯己本作「清」。
- 【原】「極」,斯己本無。
- 【原】「垢」,斯己本作「浴」。
- 【原】「反溺」,斯己本作「溺反」。
- 【原】「強」,斯己本作「彊」。
- 【原】「共」,斯己本作「與共」。
- 【原】「其罪同等」,斯己本作「罪同一等」。
- 【原】「慎」,底本作「煩」,據斯己本改。
- 【原】「訓教」,斯己本作「教訓」。
- 【原】「為後生者深垂恩」,斯己本作「後坐恩深」。
- 【原】「禮」,斯己本作「化」。
- 【原】「德」,斯己本無。
- 【原】「四等四諦」,斯己本作「四諦四等」。
- 【原】「免」,斯己本作「勉」。
- 【原】「等」,斯己本無。
- 【原】「佛」,斯己本無。
- 【原】「持」,斯己本無。
- 【原】「戒」,斯己本無。
- 【原】「而」,斯己本無。
- 【原】「戒」,底本作「我」,據斯己本改。
- 【原】「亦」,底本無,據斯己本補。
- 【原】「我亦人」,底本無,據斯己本補。
- 【原】「也」,斯己本作「為」。
- 【原】「而」,斯己本無。
- 【原】「護」,斯己本作「守護」。
- 【原】「其人」,斯己本無。
- 【原】「不可」,斯己本作「叵」。
- 【原】「之」,斯己本無。
- 【原】「久」,斯己本無。
- 【原】「善」,底本無,據斯己本補。
- 【原】「生」,底本無,據斯己本補。
- 【原】「獷」,底本作「穬」,據文意改。
- 【原】「嫉」,底本作「疾」,據斯己本改。
- 【原】「證」,疑為「譖」之誤。
- 【原】「欲」,斯己本作「欲得」。
- 【原】「又」,斯己本無。
- 【原】「持」,斯己本作「行」。
- 【原】「戒」,斯己本無。
- 【原】「順」,底本作「煩」,據斯己本改。
- 【原】「我心中」,斯己本作「我心中我心中」。
- 【原】「但」,斯己本作「恆」。
- 【原】「之」,斯己本無。
- 【原】「耶」,斯己本作「那」。
- 【原】「妨」,斯己本無。
- 【原】「廢」,底本作「發」,據斯己本改。
- 【原】「百」,斯己本作「百有」。
- 【原】「吾」,斯己本無。
- 【原】「耶」,斯己本無。
- 【原】「爾」,斯己本作「爾者」。
- 【原】「也」,斯己本無。
- 【原】「門」,俄甲本自此起。
- 【原】「何」,斯己本、俄甲本作「何以」。
- 【原】「乎」,底本作「于」,斯己本、俄甲本無,據文意改。
- 【原】「中」,斯己本無。
- 【原】「梨」,斯己本、俄甲本作「犁」。
- 【原】「白」,底本作「曰」,據斯己本改。
- 【原】「梨中」,斯己本、俄甲本作「犁」。
- 【原】「不」,斯己本作「不自知從泥犁來出」。
- 【原】「當」,斯己本、俄甲本作「當復」。
- 【原】「梨」,斯己本、俄甲本作「犁」。
- 【原】「時」,斯己本無。
- 【原】「宿命」,斯己本作「命宿」。
- 【原】「知」,底本作「如」,據斯己本改。
- 【原】「命」斯己本、俄甲本作「今」。
- 【原】「戀」,底本作「變」,據斯己本、俄甲本改。
- 【原】「曹」,俄甲本作「遭」。
- 【原】「適」,斯己本、俄甲本作「這」。
- 【原】「道」,底本作「坐」,據斯己本、俄甲本改。
- 【原】「曹」,俄甲本坐「遭」。
- 【原】「私」,底本作「和」,據斯己本、俄甲本改。
- 【原】「發調」,斯己本、俄甲本作「調發」。
- 【原】「差」,俄甲本作「著」。
- 【原】「為」,底本無,據斯己本、俄甲本補。
- 【原】「使」,斯己本、俄甲本作「度」。
- 【原】「可」,斯己本、俄甲本作「不可」。
- 【原】「當棄」,斯己本、俄甲本無。
- 【原】「今交」,斯己本、俄甲本作「交今」。
- 【原】「也」,斯己本、俄甲本無。
- 【原】「凡布」,底本作「布凡」,據斯己本、俄甲本改。
- 【原】「福」,俄甲本作「法」。
- 【原】「人輩」,斯己本、俄甲本作「輩人」。
- 【原】「用」,斯己本、俄甲本無。
- 【原】「貪」,斯己本、俄甲本作「急」。
- 【原】「五」,俄甲本作「吾」。
- 【原】「在」,斯己本、俄甲本作「留」。
- 【原】「之」,斯己本、俄甲本無。
- 【原】「諸」,斯己本、俄甲本作「眾」。
- 【原】「已」,底本作「以」,據斯己本、俄甲本改。
- 【原】「戒」,斯己本、俄甲本作「五戒」。
- 【原】「齋」,斯己本、俄甲本無。
- 【原】「常」,斯己本、俄甲本無。
- 【原】「師」,斯己本、俄甲本無。
- 【原】「之」,斯己本、俄甲本無。
- 【原】「苦處」,斯己本、俄甲本作「惡道」。
- 【原】「囚」,底本作「因」,據斯己本、俄甲本改。
- 【原】「囚」,底本作「因」,據斯己本、俄甲本改。
- 【原】「自」,斯己本作「即」。
- 【原】「囚黠」,底本作「因點」,據斯己本、俄甲本改。
- 【原】「餘」,斯己本、俄甲本作「除」。
- 【原】「待」,底本作「侍」,據斯己本、俄甲本改。
- 【原】「淨」,底本作「藏」,據斯己本、俄甲本改。
- 【原】「煩勞」,斯己本、俄甲本作「勞煩」。
- 【原】「德」,斯己本、俄甲本無。
- 【原】「乎」,底本、斯己本作「于」,據俄甲本改。
- 【原】「也」,斯己本、俄甲本無。
- 【原】「我自」,底本作「自我」,據斯己本、俄甲本改。
- 【原】「憶」,俄甲本作「億」。
- 【原】「時」,斯己本、俄甲本無。
- 【原】「人」,俄甲本作「世」。
- 【原】「趣」,斯己本、俄甲本作「趣而眾生趣」。
- 【原】「欲」,斯己本、俄甲本作「六欲」。
- 【原】「捕數」,底本作「數捕」,據斯己本、俄甲本改。
- 【原】「歡」,斯己本、俄甲本作「一歡」。
- 【原】「多種少秋收」,斯己本無,俄甲本作「便」。
- 【原】「也」,斯己本、俄甲本無。
- 【原】「欲」,斯己本作「欲求」。
- 【原】「未」,底本作「朱」,據斯己本、俄甲本改。
- 【原】「益」,斯己本、俄甲本作「益用」。
- 【原】「歡」,疑為「嘆」之誤。
- 【原】「失」,斯己本、俄甲本無。
- 【原】「何謂」,斯己本作「如何」,俄甲本作「何如」。
- 【原】「為」,斯己本、俄甲本無。
- 【原】「證」,疑為「譖」之誤。
- 【原】「也」,斯己本、俄甲本無。
- 【原】「利衰毀譽稱譏苦樂」,斯己本作「稱記苦樂利衰毀譽」。「利」,俄甲本作「種」。
- 【原】「道」,斯己本、俄甲本無。
- 【原】「丘」,底本作「皆」,據斯己本、俄甲本改。
- 【原】「摩訶」,斯己本、俄甲本無。
- 【原】「同」,斯己本作「同時」。
- 【原】「淨」,斯己本、俄甲本作「以淨」。
- 【原】「向本無淨」,斯己本作「本無本淨」。俄甲本不清,似同斯己本。
- 【原】「大」,底本作「本」,據斯己本改。
- 【原】「天」,斯己本、俄甲本作「諸天」。
- 【原】「大」,斯己本無。
- 【原】「待」,底本作「侍」,據斯己本改。
- 【原】「客」,底本作「狀」,據斯己本、俄甲本改。
- 【原】「以」,斯己本、俄甲本作「拔以」。
- 【原】「娛」,斯己本不清。
- 【原】「欲」,俄甲本至此止。
- 【原】「共」,斯己本無。
- 【原】「人眾」,斯己本作「眾人」。
- 【原】「佛力感致」,斯己本作「佛威力不致」。
- 【原】「耀」,斯己本作「曜」。
- 【原】「人」,底本無,據斯己本補。
- 【原】「尚」,底本作「上」,據斯己本補。
- 【原】「音」,斯己本作「意」。
- 【原】「除」,斯己本無。
- 【原】「香味」,斯己本無。
- 【原】「告」,斯己本作「言」。
- 【原】「信」,斯己本作「佛言」。
- 【原】「婬奔」,斯己本作「本望」。
- 【原】「聽」,斯己本作「聰」。
- 【原】「哉」,底本作「或」,據斯己本改。
- 【原】「錐」,斯己本作「誰」。
- 【原】「而」,斯己本無。
- 【原】「庶」,斯己本無。
- 【原】「之」,斯己本無。
- 【原】「衣」,斯己本作「面」。
- 【原】「正」,底本作「政」,據斯己本改。
- 【原】「立行巧步」,斯己本作「巧步行」。
- 【原】「工」,斯己本作「功」。
- 【原】「意」,底本作「因」,據斯己本改。
- 【原】「正」,底本、斯己本作「政」,據文意改。
- 【原】「合」,斯己本作「令」。
- 【原】「上」,斯己本作「生」。
- 【原】「以何」,斯己本作「何以」。
- 【原】「謂」,底本作「識」,據斯己本改。
- 【原】「穢」,底本無,據斯己本補。
- 【原】「車」,底本作「事」,據斯己本補。
- 【原】「帷」,北戊本從此起。
- 【原】「不」,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也」,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謂」,斯己本、北戊本作「謂能」。
- 【原】「八」,斯己本、北戊本作「八賢」。
- 【原】「相」,底本作「想」,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而」,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得」,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為」,斯己本、北戊本作「謂」。
- 【原】「女」,斯己本、北戊本作「美女」。
- 【原】「人」,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人」,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佛化作大城宮殿」,斯己本、北戊本作「大城宮殿佛化作」。
- 【原】「眾通」,底本作「通眾」,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至」,斯己本、北戊本作「前至」。
- 【原】「訖」,底本作「說」,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即詣坐次而坐」,底本作「就坐」,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是」,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惑」,底本、斯己本、北戊本坐「或」,據文意改。
- 【原】「者」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肉」,斯己本、北戊本作「皮」。
- 【原】「蔽」,底本、斯己本、北戊本作「弊」,據文意改。
- 【原】「汙」,北戊本作「污」。
- 【原】「汙露」,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餝」,斯己本、北戊本作「文餝」。
- 【原】「耳目」,斯己本、北戊本作「目耳」。
- 【原】「受」,底本作「愛」,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汙」,北戊本作「污」。
- 【原】「媚」,斯己本、北戊本作「眉」。
- 【原】「滅」,斯己本、北戊本作「減」。
- 【原】「鋃」,底本作「狼」,斯己本、北戊本作「兩」,據文意改。
- 【原】「杻」,底本作「汁」,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四為」,底本作「為四」,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脫」,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增」,斯己本、北戊本作「則增」。
- 【原】「纏」,斯己本、北戊本作「纏縛」。
- 【原】「司」,北戊本作「恩」。
- 【原】「舉一」,斯己本、北戊本作「一舉」。
- 【原】「腳」,底本作「卻」,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對」,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愛欲」,斯己本、北戊本作「欲愛」。
- 【原】「得長」,斯己本、北戊本作「長得」。
- 【原】「五」,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縛」,斯己本、北戊本作「結」。
- 【原】「已」,底本作「以」,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於」,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言」,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聽」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女」,斯己本、北戊本作「美女」。
- 【原】「上」,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皆」,斯己本、北戊本作「佛皆」。
- 【原】「成」,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已」,斯己本、北戊本作「以」。
- 【原】「今」,底本作「合」,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鳥角」,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喜」,斯己本、北戊本作「好」。
- 【原】「屐」,底本作「跛」,斯己本、北戊本作「跂」,據文意改。
- 【原】「中」,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其」,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燋然」,斯己本、北戊本作「焦燒」。
- 【原】「毒」,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死」,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足行其上」,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趺」,斯己本、北戊本作「足」。
- 【原】「干」,底本作「于」,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來」,斯己本、北戊本作「來出」。
- 【原】「嘴如鐵錐」,斯己本、北戊本作「喙如鐵嘴」。
- 【原】「啄」,斯己本、北戊本作「湪」。
- 【原】「嘴」,斯己本、北戊本作「啄」。
- 【原】「寬」,底本作「宣」,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亂」,斯己本、北戊本作「兩」。
- 【原】「人」,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鉀」,斯己本、北戊本作「鐵鉀」。
- 【原】「鑠」,斯己本、北戊本作「落」。
- 【原】「鋩」,斯己本、北戊本作「芒」。
- 【原】「鉤鉤」,斯己本作「拘拘」。
- 【原】「削」,斯己本、北戊本作「𪭴」。
- 【原】「細」,斯己本、北戊本作「細切」。
- 【原】「適」,斯己本、北戊本作「這」。
- 【原】「以」,底本作「如」,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過」,底本作「故」,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嘴」,斯己本、北戊本作「啄」。
- 【原】「汝」,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其女身為男子者」,斯己本、北戊本作「女為男女者」。
- 【原】「惟昔」,底本作「惜」,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知」,斯己本、北戊本作「智」。
- 【原】「適」,斯己本、北戊本作「這」。
- 【原】「堂」,斯己本、北戊本作「會」。
- 【原】「一一」,斯己本作「壹壹」。
- 【原】「悅」,斯己本、北戊本作「脫」。
- 【原】「錠」,斯己本、北戊本作「定」。
- 【原】「今」,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是」,斯己本、北戊本作「是也」。
- 【原】「身」,斯己本、北戊本作「形」。
- 【原】「得」,斯己本、北戊本作「乃」。
- 【原】「卻」,底本作「劫」,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手」,斯己本、北戊本作「首」。
- 【原】「其」,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十有六」,斯己本、北戊本作「十六中」。
- 【原】「住」,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請」,斯己本作「倩」。
- 【原】「為」,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為五無竟」,底本作「五無意」,斯己本、北戊本作「為不不竟」,據文意改。
- 【原】「忘」,斯己本作「忘也」,北戊本作「妄也」。
- 【原】「請」,斯己本作「倩」。
- 【原】「財」,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證」,疑為「譖」之誤。
- 【原】「深解」,斯己本、北戊本作「入深」。
- 【原】「無實」,斯己本作「實無」。
- 【原】「罪重」,斯己本、北戊本作「得罪」。
- 【原】「療救」,底本作「厚斂」,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天網」,斯己本、北戊本作「摸罔」。
- 【原】「生」,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燥」,底本作「操」,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居」,底本作「席」,斯己本、北戊本作「攮薦」,據文意改。
- 【原】「更」,斯己本、北戊本作「反」。
- 【原】「奉」,斯己本、北戊本作「孝」。
- 【原】「仰授」,斯己本、北戊本作「為卬之」。
- 【原】「能」,斯己本、北戊本作「王能」。
- 【原】「曰」,斯己本、北戊本作「者」。
- 【原】「王侯」,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得」,斯己本作「雖得」,北戊本作「唯」。
- 【原】「得」,斯己本、北戊本作「可」。
- 【原】「佛」,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大」,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諫」,底本作「謙」,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師」,斯己本、北戊本作「師友」。
- 【原】「𢉝」,底本、斯己本作「㾯」,據北戊本改。
- 【原】「死」,斯己本、北戊本作「罪」。
- 【原】「少尠」,斯己本、北戊本作「尠少」。
- 【原】「如」,斯己本、北戊本作「知」。
- 【原】「外」,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時」,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戒」,斯己本、北戊本作「誡」。
- 【原】「噵」,斯己本作「道」。
- 【原】「漚」,斯己本、北戊本作「歐」。
- 【原】「曹」,北戊本作「遭」。
- 【原】「弟子曰」,底本、斯己本、北戊本無,據文意補。
- 【原】「曹」,斯己本、北戊本作「曹多」。
- 【原】「來」,北戊本作「未」。
- 【原】「佛」,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守」,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請」,斯己本作「倩」。
- 【原】「罪」,斯己本、北戊本作「罪者」。
- 【原】「邪」,底本斯己本、北戊本作「耶」,據文意改。
- 【原】「憎」,斯己本、北戊本作「增」。
- 【原】「他」,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他」,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勃」,斯己本、北戊本作「悖」。
- 【原】「罪」,斯己本、北戊本作「罪也」。
- 【原】「作」,斯己本、北戊本作「行作」。
- 【原】「世」,斯己本、北戊本作「外」。
- 【原】「免」,斯己本、北戊本作「勉」。
- 【原】「已」,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這」,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遇」,底本作「過」,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德」,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遭」,斯己本、北戊本作「得遭」。
- 【原】「得復」,斯己本、北戊本作「復得」。
- 【原】「其」,底本作「甚」,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銖」,底本作「誅」,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十萬」,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河」,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經」,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凡」,斯己本、北戊本作「凡夫」。
- 【原】「汝」,斯己本、北戊本作「如」。
- 【原】「寺」,斯己本、北戊本作「廟」。
- 【原】「度」,斯己本、北戊本作「後」。
- 【原】「有」,斯己本、北戊本作「不度」。
- 【原】「遠」,底本作「近」,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非」,斯己本、北戊本作「不」。
- 【原】「翼」,斯己本、北戊本作「食」。
- 【原】「復」,斯己本、北戊本作「憂」。
- 【原】「行」,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死意」,斯己本作「意死」。
- 【原】「續」,底本作「俗」,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不」,斯己本、北戊本作「不可」。
- 【原】「且」,斯己本作「但」。
- 【原】「財」,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渡」,斯己本、北戊本作「入水」。
- 【原】「耳」,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自」,底本作「目」,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戀」,底本作「變」,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也」,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免」,斯己本、北戊本作「勉」。
- 【原】「不」,北戊本作「不不」。
- 【原】「也」,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眾」,斯己本、北戊本作「者」。
- 【原】「起」,北戊本作「越」。
- 【原】「寺」,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孩」,底本、斯己本、北戊本作「咳」,據文意改。
- 【原】「戒」,斯己本、北戊本作「誡」。
- 【原】「求」,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度」,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當」,斯己本、北戊本作「當自」。
- 【原】「落」,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巍巍」,底本作「魏魏」,據斯己本改。
- 【原】「元」,底本作「無」,據文意改。
- 【原】「持」,斯己本、北戊本作「行」。
- 【原】「倫」,底本作「論」,斯己本、北戊本作「輪」,據文意改。
- 【原】「情」,底本作「清」,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界」,斯己本作「昧」。
- 【原】「之」,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人」,斯己本、北戊本作「一人」。
- 【原】「號」,底本作「咢」,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恆」,底本作「但」,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CBETA】「恒」,底本作「但」,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勿」,斯己本作「物」。
- 【原】「今」,底本作「令」,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日」,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終」,北戊本作「終終」。
- 【原】「信佛」,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戒」,斯己本、北戊本作「誡」。
- 【原】「倚」,斯己本、北戊本作「伎」。
- 【原】「是」,斯己本、北戊本作「此」。
- 【原】「日」,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戒」,斯己本、北戊本作「誡」。
- 【原】「也」,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得」,斯己本、北戊本作「復」。
- 【原】「佛」,斯己本作「法」。
- 【原】「戒」,斯己本、北戊本作「誡」。
- 【原】「為」,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來」,斯己本作「未」。
- 【原】「戒」,斯己本、北戊本作「誡」。
- 【原】「佛」,底本作「佛佛」,據斯己本、北戊本刪。
- 【原】「一」,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教」,斯己本、北戊本作「效」。
- 【原】「來受佛戒」,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戒」,北戊本作「誡」。
- 【原】「為」,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濟」,北戊本作「祭」。
- 【原】「利」,斯己本、北戊本作「事」。
- 【原】「呼」,底本作「吁更」,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者」,底本作「者從」,斯己本、北戊本刪。
- 【原】「來」,北戊本作「未」。
- 【原】「免」,斯己本、北戊本作「勉」。
- 【原】「輩」,斯己本、北戊本作「種」。
- 【原】「作」,斯己本、北戊本作「作沙門」。
- 【原】「般」,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千」,底本作「十」,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末」,底本作「未」,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戒」,斯己本、北戊本作「戒者」。
- 【原】「菩薩」,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輩」,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示」,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門」,斯己本、北戊本作「門欲」。
- 【原】「廢」,底本作「發」,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缺」,底本作「訣」,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提」,底本作「利」,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提」,底本作「利」,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也」,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提」,底本、斯己本、北戊本作「利」,據文意改。
- 【原】「愁苦」,斯己本、北戊本作「燃」。
- 【原】「瑚」,底本作「故」,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珠」,底本作「朱」,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床」,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榻」,斯己本、北戊本作「塔」。
- 【原】「搗」,底本作「揭」,據文意改。
- 【原】「澤香搗香」,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如」,底本作「知」,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可度」,斯己本、北戊本作「得度可」。
- 【原】「耶」,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免」,斯己本、北戊本作「勉」。
- 【原】「名」,底本作「性」,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之」,斯己本、北戊本作「之耶」。
- 【原】「末」,底本作「未」,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廢」,底本作「發」,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度」,北戊本無。
- 【原】「人」,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渡」,斯己本、北戊本作「度」。
- 【原】「任」,斯己本作「住」。
- 【原】「不」,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也」,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有」,斯己本、北戊本作「又」。
- 【原】「人」,斯己本、北戊本作「來」。
- 【原】「為」,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耶」,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師」,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明」,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性」,斯己本、北戊本作「姓」。
- 【原】「言」,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恨」,斯己本、北戊本作「限」。
- 【原】「之」,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不」,斯己本、北戊本作「常不」。
- 【原】「律」,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可」,斯己本作「為可」。
- 【原】「不」,斯己本、北戊本作「不也」。
- 【原】「行」,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域」,底本作「城」,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干」,底本、北戊本作「于」,據斯己本改。
- 【原】「干」,底本、北戊本作「于」,據斯己本改。
- 【原】「普」,斯己本、北戊本作「覆」。
- 【原】「精進」,底本作「不行戒」,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盡知之」,斯己本作「知盡」,北戊本作「盡知」。
- 【原】「從」,底本作「後」,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悉」,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諸」,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首」,底本作「道」,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講誦」,斯己本、北戊本作「誦講」。
- 【原】「淨」,斯己本、北戊本作「解」。
- 【原】「福」,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劫心」,底本作「心劫」,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竟」,底本作「意」,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惟」,北戊本作「義」。
- 【原】「直」,北戊本作「停」。
- 【原】「解慧其德正直等是經累汝阿難是經度人」,斯己本作「議」。
- 【原】「天」,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眷」,斯己本作「官」。
- 【原】「釋」,底本作「精」,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率」,底本作「術」,據斯己本改。
- 【原】「憍」,底本作「驕」,據斯己本改。
- 【原】「大」,底本作「人」,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輔」,底本作「轉」,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如」,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止」,斯己本、北戊本作「至」。
- 【原】「灑」,底本作「麗」,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鮮」,底本、北戊本作「仙」,據斯己本改。
- 【原】「葷辛」,底本、斯己本作「勳新」,北戊本作「勳辛」,據文意改。
- 【原】「五」,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法讀是經時」,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若」,斯己本、北戊本作「善」。
- 【原】「已」,斯己本、北戊本作「以」。
- 【原】「為魔」,底本作「魔為」,據斯己本、北戊本改。
- 【原】「不」,底本無,據斯己本、北戊本補。
- 【原】「已」,斯己本、北戊本作「以」。
- 【原】「瑕」,斯己本、北戊本作「缺瑕」。
- 【原】「律」,斯己本、北戊本無。
- 【原】「生」,斯己本無。
- 【原】「如」,斯己本作「知」。
- 【原】「倫」,斯己本、北戊本作「輪」。
- 【原】「淨度三昧經」,底本作「淨度經」,斯己本作「佛說淨度三昧經」。
- 【原】「卷第三」,斯己本、北戊本作「卷下」。底本尾題下有題記:「治承三年己亥八月七日,清水寺,書畢。以法勝寺本,一校了。永藝之。」
- 【原】參見本書所載的大內文雄撰《淨度三昧經》整理本「題解」。
- 【原】曇靖,偽經《提謂波利經》的作者。
- 【原】本稿將從現成典籍中摘引稱作「編纂」,將加入自己的解釋稱作「撰述」。將從事這種作業的人稱作「編集者」。參見拙稿《中國述作經典中三昧的語義》,載《佛教大學總合研究所紀要》第5號,1998年,日本京都。
- 【原】曇曜于和平年間(460~465年)任沙門統(參見《高僧傳》卷第一曇曜傳)。另一方面,《歷代三寶紀》卷第三、卷第九所著錄的一卷本《淨度三昧經》撰述于和平三年(462)。
- 【原】詳見拙稿《〈淨度三昧經〉與竺法護譯經》,載《佛教大學總合研究所紀要》第4號,1997年,日本京都。
- 【原】《大正藏》第14卷第816頁中。
- 【原】《大正藏》第17卷第538頁上。
- 【原】《大正藏》第15卷第198頁下。
- 【原】但早在康孟詳譯《修行本起經》(《大正藏》第3卷第472頁中)及支謙譯《齋經》(《大正藏》第1卷第911頁中)、《佛開解梵志阿颰經》(《大正藏》第12卷第263頁中)中已可見到用例。
- 【原】《大正藏》第17卷第538頁上~中。
【CBETA】《大正藏》第17卷第538頁上【藏外】,~中。 - 【原】《大正藏》第3卷第70頁中。
- 【原】支謙譯《梵網六十二見經》(《大正藏》第1卷第270頁下)中稱:魚無法從魚網中脫出,人無法從羅網(六十二見)中脫出。
- 【原】《大正藏》第33卷第17頁上。
- 【新增】CBETA 按:古譯五蘊分別為:色、痛癢、思想、生死、識,此處之「生死識」疑筆誤,應作「生死、識」。(ZW07n0063_p0244a07-8)
- 【原】《大正藏》第17卷第573頁上。
- 【原】《大正藏》第17卷第799頁上~下。
【CBETA】《大正藏》第17卷第799頁上【藏外】,~下。 - 【原】《大正藏》第17卷第538頁上。
- 【原】《生經》:「放恣情欲,噓天雅步,不以孝順。」(《大正藏》第3卷第97頁上)《四自侵經》:「苟見邪婬,投身愛獄,……自謂無憂,高勝無上,虛天邪步,廣視裂目。」(《大正藏》第17卷第539頁上)但宋本、宮內廳本作「虛天雅步」,元本、明本作「虛天推步。」《四不可得經》:「譏謗聖道,以邪無雙,噓天推步,慕于世榮,不識天地表裏所由。」(《大正藏》第17卷第706頁下)但《法苑珠林》卷六九所引《四不可得經》作「噓天獨步」(《大正藏》第53卷第813頁下)。《法滅盡經》:「貢高求名,噓顯雅步,以為榮,冀望人供養。」(《大正藏》第12卷第1119頁上。)但《法苑珠林》卷九八所引《法滅盡經》作「虛無雅步」(《大正藏》第53卷第1011頁下),《釋迦譜》卷五所引《法滅盡經》作「噓天雅步」(《大正藏》第50卷第84頁上),而宋、元、明本《釋迦譜》所引則作「噓天推步」。《小法滅盡經》:「貢高求名,噓天雅步,以為勞,冀望人供養。」(《大正藏》第85卷第1359頁上)
- 【原】《大正藏》第3卷第104頁上。
- 【原】參見《漢語大詞典》第6卷第671頁。
- 【原】《大正藏》第4卷第455頁下。
- 【原】《大正藏》第15卷第506頁下。
- 【原】因《鐵城泥犁經》與《泥犁經》所說相同,故不再列出。
- 【原】竺法護譯經154部309卷。而鳩摩羅什譯經35部294卷。
- 【原】「偽往告急,求錢二十萬。」(僧祐撰《出三藏記集》卷十三竺法護傳,《大正藏》第55卷第97~98頁。)
- 【原】「僧徒千數,咸來宗奉。」(僧祐撰《出三藏記集》卷十三竺法護傳,《大正藏》第55卷第97~98頁。)
- 【原】僧祐撰《出三藏記集》卷十三竺法護傳,《大正藏》第55卷第97~98頁。
- 【原】大南龍昇:《三昧經典の譯出と受容(1),竺法護譯出經を中心として》,載《佛教文化研究》第21號,1975年,日本京都。
- 【原】收入七寺古逸經典研究叢書第二卷《中國撰述經典(其之二)》,大東出版社,1996年,日本東京。
- 【原】收入《全國敦煌學研討會論文集》,1995年,臺灣。
- 【原】《大正藏》第4卷第559頁中。
- 【原】《大正藏》第4卷第564頁下。
- 【原】《大正藏》第4卷第559頁下。
- 【原】《大正藏》第13卷第906頁上。
- 【原】收入秋月觀映所編的《道教と中國文化》,平河出版社,1987年,日本東京。
- 【原】《淨度經》的三十地獄中,下餘的七地獄出處不明。
- 【原】論述這個問題的早期著作有高本漢著、魚返善雄譯《支那語言學概論》第六章,文求堂,1937年,日本東京。最近的著作則有福井佳夫著《六朝美文學序說》,汲古書院,1998年,日本東京。
- 【原】參見西田登七郎著《六朝譯經語法の一端.增一阿含經を中心として》,載《廣島大學文學部紀要》14號,1965年。
- 【原】關於翻譯論,請參見丘山新《漢譯佛典漢字文化圈翻譯文化論》,載《東社會佛教文化》,春秋社,1996年,日本東京。關於文體語彙論等,請參見俞理明《佛經文獻語言》,巴蜀書社,1993年。梁曉虹《佛教詞語的構造與漢語辭彙的發展》,北京語言學院出版社,1994年。顏洽茂《佛教語言闡述:中古佛經辭彙研究》,杭州大學出版社,1997年。
- 【原】《論語.述而》謂「述而不作」,意為「僅傳述先賢的教誨(編纂),而不隨意發表自己的觀點(撰述)」。